一次性購買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團購網簽價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報價格的20%以內……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9月30日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從最佳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援團購新建商品住房、推行“房票”安置、加快推動商品房去庫存、支援住房“以舊換新”等十個方面出台政策措施,以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高品質發展。其相關措施自10月1日起施行。
在支援團購新建商品住房方面,株洲市鼓勵房企根據不同人群開展各類購房優惠活動。支援房地產企業在產業園區、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等單位開展集體團購商品住房活動。對滿足團購條件購房的,一次性購買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團購網簽價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報價格的20%以內。對一次性團購10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
為加快推動商品房去庫存。該市支援市屬國有企業等市場主體收購適量的存量房源作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住房。購買新建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品房且作為居民自住使用的業主,其子女可享受與該地區住宅同等的入學待遇,其中符合“一戶一表”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可享受與該地區住宅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
同時,株洲市支援住房“以舊換新”。鼓勵房企、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意向購房者簽訂三方合同,由購房者繳納新房意向訂金,訂金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進行監管。舊房在繳納新房意向訂金之日起6個月內未售出的,退還新房意向訂金,終止新房交易。促成“以舊換新”的,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退稅優惠。對房企或房地產經紀機構收購的二手房可先採用轉移預告登記,待售出時再依據公證委託書進行二手房過戶登記方式完成交易。對收購二手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二手房的合同價款(含首付款)抵扣新購商品房房款的,可申請免予房屋首付款的資金監管限制辦理網簽手續。對擬更換既有唯一住房(以家庭為單位)的購房人,按購買首套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