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
中國8部門發文加快“人工智慧+消費”發展,利多AI眼鏡、XR、機器人等
日前,中國商務部等8部門發佈關於加快“人工智慧+消費”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推動人工智慧與消費深度融合。《實施意見》提及增加新一代人工智慧手機、智能電腦、智能電視、智能化車載終端、人工智慧眼鏡等人工智慧產品新供給,促進人工智慧機器人消費,建設人工智慧商品首發平台等舉措提升人工智慧+商品消費,十分有利於人工智慧終端產業發展。 《實施意見》要求充分發揮中國超大規模市場、消費場景廣闊、消費資料資源豐富優勢,加快人工智慧新產品新服務新場景示範應用,促進人工智慧進千家萬戶、進千商萬店,培育形成消費新增長點新動能,帶動人工智慧新技術新產品迭代升級,開闢人工智慧新產業新賽道,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實施意見》分提升人工智慧+商品消費、擴大人工智慧+服務消費、推動人工智慧+商業創新、加強“人工智慧+消費”推廣、最佳化“人工智慧+消費”環境五大部分共17條實施意見推動人工智慧與消費深度融合。 在提升人工智慧+商品消費方面,《實施意見》特別要求完善人工智慧新產品研發機制,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慧手機、智能電腦、智能電視,推廣智能家電、智能廚衛、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產品,推動消費電子產品和家居家電產品更新換代。培育智能穿戴消費市場,加強人工智慧眼鏡等新產品研發推廣,重點打造即時翻譯、移動支付等顯示度高的消費場景。加力支援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帶動智能化車載終端消費,打造“人、車、家”全場景聯動的智能產品生態。推動人工智慧與腦機介面、增強現實(AR)、虛擬現實(VR)、混合現實(MR)等技術融合,研發推出一批國際領先、消費潛力大的新產品。 《實施意見》還提出要促進人工智慧機器人消費。提出以市場需求為牽引,支援研發具備多模態感知和場景自適應解決能力的人形機器人,帶動四足、仿生機器人等機器人產品迭代升級;面向“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加快養老機器人、陪伴機器人、人工智慧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慧產品應用示範,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監測、移位助行、智慧家務等能力。
資料產業,重磅利多來了→《關於加強資料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
帶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優質資本更多投向資料科技領域。12月27日,中國國家資料局發佈《關於加強資料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資料科技是以發揮資料疊加倍增作用,釋放資料要素價值為目標,系統性建構的資料科學、技術和工程體系。《實施意見》旨在積極有序做好資料科技創新工作,推動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促進資料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夯實資料資源體系,進一步啟動資料要素乘數效應,更好賦能數字中國建設。《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政府投資牽引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支援資料科技創新,帶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優質資本更多投向資料科技領域,鼓勵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協同聯動的持續穩定投入機制。2030年資料領域關鍵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實施意見》提出,到2027年,建成一批具有引領性和支撐性的資料科技創新平台,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效創新機制,初步建立資料驅動的產業創新體系,資料供給、流通、利用、安全等關鍵技術和裝置實現階段性突破。到2030年,資料領域關鍵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資料科技創新和產業生態體系實現整體性躍升,對資料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形成有力支撐,資料要素對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賦能作用全面顯現。在具體實施路徑上,《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技術攻關與高水平應用。一是加強關鍵資料技術攻關突破。將資料科技研發納入國家科技計畫體系,加快攻關資料供給、流通、利用、安全等關鍵技術,以及促進人工智慧、具身智能等技術創新發展的高品質資料集建構和評測等技術,研製一批資料領域關鍵軟硬體裝置。依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強化資料科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利用現有資金管道支援相關機構開展技術攻關和裝置研發。定期發佈資料科技領域前沿研究方向,引導相關機構承擔科技創新任務。鼓勵地方結合區域特色,支援資料科技研發。二是加強試驗驗證和規模化應用。依託國家資料領域先行先試工作,聚焦資料編織、高性能隱私保護計算、多模態資料合成等技術方向,佈局建設一批資料領域概念驗證、中試基地、檢驗檢測等平台,促進資料技術研發成果加快從實驗室走向市場應用。對於具備產業化推廣的技術成果,開展重大示範工程建設,促進資料技術創新成果的規模化應用,推動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地方資料管理部門要結合地區產業特色,做好技術的複製推廣。三是推動資料科技創新成果高效轉化。結合“人工智慧+”行動、“資料要素×”行動、資料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建設一批高價值、廣覆蓋、強牽引的資料科技應用場景。引導政府部門、國有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平台企業、資料交易機構等開放資料應用場景,為技術驗證提供“試驗田”。探索建立資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支援和引導資料領域優勢主體牽頭組織產業鏈創新鏈上下游力量,打通資料技術攻關、產品研發、驗證測試、場景應用全流程,健全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資料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同時,《實施意見》還提出要培育資料科技創新產業生態。一是打造資料領域創新平台體系。加強資料領域創新能力建設,支援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基地發展。充分利用現有創新資源,謀劃佈局一批資料領域部級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和評估機制,對考核評價結果優秀的創新平台給予支援。二是發展壯大重點創新主體。鼓勵國家實驗室、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組建創新聯合體,牽頭或參與國家資料科技攻關任務和重大創新平台建設,解決資料科技領域“卡脖子”難題。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在資料等重點領域培育壯大一批科技領軍企業。通過“揭榜掛帥、賽馬競爭”等方式,支援和鼓勵科技型企業承擔資料科技基礎研究、技術攻關、產業應用等重點任務,提升資料產業協同創新水平。支援民營企業依法參與數位化、智能化共性技術研發和資料要素市場建設,支援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資料科技攻關任務。三是推動資料科技開源創新發展。支援營運基礎較好的開源平台規模化、規範化發展,建設具有示範性的開源社區。引導一批具有公益屬性的高品質資料匯入開源社區,鼓勵各類主體建設和開源工具鏈與演算法庫,通過舉辦開源競賽等方式支援開源社區建設。探索適用於中國國情的資料和技術開源協議與許可協議。建設開源發展促進中心,推動開源生態有序發展。四是強化資料驅動的科研體系建設。加快建設面向科學研究的資料基礎設施,充分利用現有創新資源,支援打造一批“Data for Science”(資料驅動的科學研究)協同創新中心,促進科學資料高效流通和開發利用。打造賦能不同科技領域研發的資料、方法和工具支撐體系,有效提升科研場景資料處理和知識發現能力。強化資料驅動的科研範式創新,鼓勵國家實驗室、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聯合開展資料驅動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推動形成資料賦能科技創新的強大合力。五是深化資料領域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全球資料領域科技治理,建立健全交流合作機制,共享科技創新成果,共同防範資料濫用、隱私侵犯、演算法歧視等風險挑戰。積極參與聯合國和現有國際組織框架資料治理規則和標準制定,加強資料標準國際輸出和引領。引導金融機構支援資料科技創新《實施意見》還明確提出要夯實資料科技創新基礎支撐,帶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優質資本更多投向資料科技領域。一是夯實資料科技創新設施底座。加快全國一體化算力網建設,推動多元算力資源並網池化、智能調度和便捷使用,打造支撐資料科技研發與驗證的高性能算力體系。加快資料流通利用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推動建設資料安全防護平台,促進跨地域、跨領域、跨主體資料資源可信流通與高效利用,保障資料安全。建設一批面向資料科技前沿的原型驗證平台和試驗場,為新技術、新模型、新應用提供基礎支撐。二是加強人才培養力度。探索建立資料科技領域人才評價通道和職稱體系,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導向的評價體系,推進分層分類資料科技人才培養模式,打造複合型、創新型、實戰型資料科技人才隊伍。支援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面向實際需求最佳化學科專業設定,加強“雙師型”“工學一體化”教師隊伍建設,完善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機制。三是加大財稅金融支援力度。加強政府投資牽引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支援資料科技創新,帶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優質資本更多投向資料科技領域,鼓勵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協同聯動的持續穩定投入機制。發揮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科技創新專項擔保等政策激勵作用,降低資料科技企業創新成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巨量資料科技創新的支援力度。四是提升資料標準支撐水平。加強資料領域關鍵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在資料基礎設施、資料服務能力成熟度、高品質資料集等領域,同步部署技術研發、標準研製與產業推廣。制定和完善資料技術、資料安全等相關標準,提升資料領域安全風險管理水平。建立資料領域重大科技項目與標準工作聯動機制,將先進適用科技創新成果融入標準。加強資料標準制定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健全資料領域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評價機制與服務體系。加快資料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建設資料領域標準驗證服務平台、高品質資料集標準評測服務平台等公共服務平台,推動資料領域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同時,《實施意見》還指出,國家資料局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技術攻關與資源配置等問題。強化資料貢獻度和成果轉化效益,定期開展資料領域產學研用優秀成果評價,加強對優秀成果及科研人員獎勵激勵。持續跟蹤監測實施方案效果,適時總結經驗,形成並推廣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26日,國家資料局還發佈了《關於培育資料流通服務機構 加快推進資料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認為,當前,各類資料流通服務機構競相發展,在最佳化資料資源配置、拓展資料應用場景、激發資料市場活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務能力仍有短板、監督管理亟待完善等新情況新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要探索多樣化流通交易模式。引導經營主體之間資料交換交易模式合規健康發展,鼓勵各類主體拓展資料換資料、換訂單、換服務、換模型、換場景等交換方式,探索資料作價出資等資料價值實現新路徑。支援經營主體依託資料交易所(中心)、資料流通服務平台企業等第三方開展資料供需對接和交付結算,降低資料流通交易成本,促進更大範圍資料流通交易。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