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Binance Holdings的母公司、首席執行官趙長鵬以及幣安美國(Binance US)提起訴訟。他們被指控進行未經註冊的證券發行和不正確地處理客戶資金,SEC甚至曾請求華盛頓特區的地方法院同意凍結BAM Management和BAM Trading兩家公司的資產,但這一要求後來被美國法官否決。
SEC重申對幣安指控
根據9月18日的最新法律檔,SEC再次呼籲華盛頓特區法院批准對幣安美國的資產託管進行調查。SEC堅定地重申了其先前的指控,認為Binance.US沒有配合其調查,並指出該公司在質押、結算和經紀服務方面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除此之外,SEC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有「迫切的檢查需求」,並特別提到了對Binance使用Ceffu託管平臺的擔憂。SEC認為,Binance Custody在今年早些時候更名為Ceffu後,可能還為幣安美國提供了服務,從而將美國客戶的資金轉移到國外,這違反了之前的協議。SEC還指責Binance.US提供了不一致的事實陳述,提供檔和資訊的速度過慢,並阻止了可能揭示其客戶資產託管不可靠性的關鍵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