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政策
美國2026最新發佈《人工智慧國家政策框架》
2026年3月,白宮向國會提交了一份題為《人工智慧國家政策框架》的立法建議檔案,這是川普政府迄今最系統性的AI政策表態。這份檔案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份明確的立法路線圖——白宮以章節形式向國會列出七大政策領域的具體立法方向,涵蓋兒童保護、社區經濟、智慧財產權、言論自由、創新促進、勞動力建設和聯邦監管框架。其底層邏輯高度統一:美國必須在AI領域實現全球主導,任何可能阻礙這一目標的監管負擔,無論來自聯邦機構還是各州立法,都應被系統性清除。這份檔案的政治意涵與技術含義同等重要。它清晰勾勒出本屆政府對AI治理的基本哲學:政府的角色是移除障礙,而非設定規則;創新的驅動力來自市場,而非監管機構;美國的競爭優勢來自速度與規模,而非繁複的合規體系。兒童保護與社區經濟:兩道不可迴避的底線報告開篇將兒童保護列為第一優先,這並非偶然——川普政府將此視為少數具有廣泛政治共識的AI監管領域之一,且已有實質性行動作為背書。白宮明確引用第一夫人梅拉尼婭·川普主導推動的《Take It Down Act》,這部法律專門針對深度偽造性質的非自願親密影像,將AI生成的兒童性剝削內容明確納入法律打擊範圍。在此基礎上,立法建議要求國會進一步強制AI平台引入年齡核驗機制(包括家長認證等商業可行方式),賦予家長對子女帳戶的全面管控權——隱私設定、螢幕時間、內容過濾和帳戶控制均應在家長權限範圍之內。同時,建議強調現行兒童隱私法律(如COPPA)明確適用於AI系統,包括對資料採集用於模型訓練以及定向廣告的限制。這一表述意義重大:它意味著AI公司不能以"技術創新"為由繞過已有兒童保護法規,相關合規義務在AI場景下同樣成立。另一條現實約束來自能源與基礎設施領域。AI資料中心的大規模建設帶來的電力需求衝擊已是公開事實。白宮建議國會通過《電力使用者保護承諾》(Ratepayer Protection Pledge)框架,明確居民電費不得因AI資料中心建設而上漲,同時簡化聯邦層面的AI基礎設施審批流程,允許開發商就地建設自備電源、接入表後發電,以減輕對公共電網的壓力。這一"兩手抓"的設計——既保護居民用電成本,又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速度——折射出政府在平衡產業利益與選民利益時的政治現實考量。針對中小企業,建議提出通過補貼、稅收激勵和技術援助計畫降低AI工具的採用門檻。這一表述在近年美國AI政策討論中並不新鮮,但其在國家框架級檔案中的正式出現,表明聯邦政府已將中小企業的AI可及性視為結構性政策目標,而非邊緣議題。智慧財產權與言論自由:兩條爭議最深的分界線智慧財產權問題是當前全球AI立法中最具爭議的核心議題,而白宮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值得細讀。檔案明確表示:"政府認為,以版權材料訓練AI模型不違反版權法律。"但隨即補充,政府承認存在相反意見,因此支援由法院來解決這一爭議,同時建議國會不要採取任何可能影響司法機構就此問題作出裁定的立法行動。這是一種精心設計的中立表述——政府在表明傾向的同時,將最終裁量權留給司法系統,既不為AI企業的訓練行為提供明確的法律豁免,也不支援對其施加立法層面的明確限制。在創作者保護方面,建議提出兩項具體方向:一是考慮建立集體許可框架,允許版權持有人作為整體與AI提供商談判補償機制,且此類集體談判不觸發反壟斷責任;二是考慮建立聯邦框架,保護個人免受AI生成的聲音、外貌或其他可識別特徵的未授權商業使用,同時明確為諷刺、戲謔、新聞報導和其他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表達活動留出豁免空間。值得注意的是,建議使用"考慮"而非"應當"的措辭,顯示白宮對這兩項機制仍持開放態度,將主導權留給國會。言論自由條款是這份檔案中政治色彩最為鮮明的部分。建議明確要求國會立法禁止聯邦政府以黨派或意識形態理由向AI平台施壓,強制其禁止、修改或改變特定內容;同時為受到政府AI內容審查的美國公民建立有效的申訴救濟管道。這些條款的現實背景是近年來關於科技平台內容稽核與政府影響力之間關係的持續爭論,其指向性在檔案語境中相當清晰。更進一步,建議要求AI平台披露其內容稽核政策,允許使用者瞭解內容被移除或限制的原因,並為此建立申訴機制。這是將平台問責邏輯延伸至AI內容管理場景的直接嘗試。創新鬆綁與監管統一:框架核心的雙重邏輯這份政策框架的工程核心,是同時推進兩個相互強化的目標:在產業端最大化創新自由,在制度端建立統一的聯邦規則體系以替代碎片化的州級監管。在創新促進方面,建議明確要求國會不得設立任何新的聯邦AI監管機構,而應通過現有具備領域專業知識的監管機構對特定行業的AI應用進行管理,並依託行業主導的標準體系推動AI部署。這一立場與歐盟模式形成了鮮明對比——歐盟已建立專項AI監管框架和執法機制,而美國白宮明確反對這一路徑。配套措施包括:為AI應用建立監管沙盒,降低早期測試的合規風險;向產業界和學術界開放聯邦資料集,以AI就緒格式提供模型訓練所需資料。在聯邦預佔州法方面,建議的邏輯是:統一的國家標準優於五十套相互矛盾的州級規則。檔案要求國會授權預佔那些對AI發展構成不當負擔的州級法律,以建立符合聯邦框架最低標準的全國統一規範。然而,這一預佔並非無條件的:州級政府保留在以下領域的管轄權——依據普遍適用法律執法(包括兒童保護、反欺詐、消費者保護)、土地分區規劃和AI基礎設施選址決策、以及對政府自身AI使用的監管(如執法領域的人臉識別和公共教育中的AI應用)。這一劃分體現了聯邦主義框架內的精細平衡:聯邦政府掌控AI開發的基本規則,各州保留在具體服務領域和地方事務上的自主權。但檔案同時明確劃出三條州級立法的紅線:各州不得監管AI開發行為(認定其具有跨州屬性,涉及外交政策與國家安全);不得對無AI參與即屬合法的行為僅因使用AI而設定額外負擔;不得因第三方使用開發者模型實施違法行為而懲罰AI開發者本身。最後一條尤其值得關注——它實際上為AI基礎模型開發者在其模型被濫用時建立了一道重要的責任隔離屏障。勞動力培訓章節的建議相對務實:通過非監管手段將AI培訓內容嵌入現有教育和職業培訓項目(包括學徒制);加強對AI驅動的任務層面勞動力結構變化的研究,以政策資料支撐應對機制;強化贈地院校在技術援助、示範項目和AI青少年培養項目上的能力建設。檔案的措辭刻意迴避了"再就業"等政治敏感表述,轉而強調"工人應當從AI驅動的增長中受益,而不僅僅是承受AI發展的結果",這是一種包含價值判斷的政治承諾,而非具體的政策工具。從整體看,這份白宮《人工智慧國家政策框架》的重要性不在於其逐條建議,而在於它所代表的美國聯邦政府對AI治理立場的系統性整合。它明確拒絕了歐式的預防原則,將創新速度置於監管確定性之上;它在智慧財產權和內容稽核兩個最具爭議的領域保持了刻意的模糊性,將矛盾留給司法機構和國會博弈;它試圖通過聯邦預佔機制終結近年來各州AI立法的"監管寒武紀"。這份檔案能否轉化為實際立法,取決於國會兩院的政治博弈,但它作為本屆政府AI政策哲學的權威表述,將在未來數年持續塑造美國產業界、學術界和國際夥伴對美國AI治理走向的預期。 (21世紀關鍵技術)
川普政府推出全國性AI政策框架
川普政府周五發佈了一項人工智慧(AI)立法框架,旨在建立統一的國家級政策體系,為這一新興技術設定一致的安全與監管標準,同時限制各州自行制定AI法規的權力。這份包含六大支柱的綱要性檔案提出了一系列針對AI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監管措施,包括引入新的兒童安全規則,以及對AI資料中心的審批流程和能源使用進行標準化管理。此外,框架還呼籲國會就AI引發的複雜問題採取行動,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制定規則,“防止AI系統被用於壓制或審查合法的政治表達或異議”。美國國會眾議院共和黨領導層聲稱,該政策為國會提供了一份立法路線圖,“既能為創新者提供急需的確定性,同時也能保護消費者,並優先保障兒童的網路安全”。川普政府在一份官方聲明中表示,計畫在“未來數月內”與國會合作,將該框架轉化為總統川普可以簽署的法案。白宮希望在今年內將該框架寫入法律。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主任邁克爾·克拉齊奧斯在周四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提案有望獲得兩黨支援。然而,在當前高度分裂的國會格局下,這一目標並不容易實現。共和黨雖掌握微弱多數,但內部意見分歧明顯。與此同時,川普已敦促共和黨議員在11月中期選舉前優先推進其頗具爭議的選民身份認證法案。本周,參議院已將大量時間用於審議《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儘管該法案目前尚不足以獲得通過所需票數。在各界對AI影響日益擔憂的背景下,紐約州、加利福尼亞州等地的立法者正推動出台各自的AI監管政策。不過,AI行業領袖普遍反對這種做法,認為“碎片化”的監管體系將抑制創新,並在全球AI競爭中讓競爭對手佔據優勢。此前,川普已於去年12月簽署一項行政命令,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AI監管標準。川普當時表示,對於那些被其政府認定為阻礙美國在AI領域主導地位的州級監管法律,聯邦政府將考慮暫停向其提供寬頻資金支援。白宮在該框架中指出:“國會應當優先於各州立法,對那些施加不必要負擔的州級AI法律進行排除,以確保全國範圍內形成統一且負擔最小的監管標準,而不是出現50套相互衝突的規則體系。”克拉齊奧斯在周五的新聞稿中表示:“白宮的國家AI立法框架將釋放美國的創新潛力,助力贏得全球AI競爭,推動技術突破,從而創造就業、降低成本,並改善美國民眾的生活。”他補充稱:“與此同時,該框架也正面回應了現實關切——包括保護兒童網路安全、防止家庭能源成本上升、尊重內容創作者權益,以及支援美國勞動力,從而確保每一位公民都能信任並受益於這一變革性技術。” (財聯社AI daily)
誰在引領全球AI政策?美國AI政策解讀
人工智慧的發展正在重塑全球科技與產業格局,自2017年深度學習突破以來,AI從實驗室走向產業前線,並在過去幾年隨著大模型的崛起,迅速成為全球國家戰略的核心支柱。當前的AI競爭,早已超越了演算法本身,演化為以「國家為單位」的全要素體系競爭,涵蓋晶片製造、算力基礎設施、人才流動、資本投入。中國和美國顯然是這場競爭的主軸。美國依託其科技公司主導的創新體系,在大模型、AI晶片方面持續領先全球;中國則依託強大的工業基礎,和國內龐大的AI人才群體,跟美國的差距越來越小;與此同時,歐盟、日本、韓國、印度、以色列、阿聯等國家和地區也紛紛出台AI國家戰略,試圖在全球標準制定、資料治理和行業應用中佔據一席之地。最近Google、Meta和微軟都出了財報,業績都非常炸裂,而之所以收入和淨利都大幅增長,幾乎都是因為AI驅動公司的某個業務帶來的增長,這也讓他們會在AI上增加更多的資本開支,星球中放過多個關於Google\Meta\微軟的分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星球查看。這篇文章的內容我們參考的是Jefferies的一篇分析,關於全球AI的競爭格局,更多的是對美國AI政策的解析。在當今全球AI政策競爭中,最具代表性的三種路徑分別由中國、美國和歐盟所代表。中國無疑是當前AI政策佈局最全面、執行最有力的國家之一。從晶片、資料、人才,到資本、能源、應用六大基礎要素,中國的政策體系展現強大的統籌能力。中國在2023年新增400吉瓦能源基礎設施,為大模型訓練提供強大算力保障;建立國家級資料交易所,推動資料要素市場流通;雖然美國有很多華人的AI人才,但中國本地的AI人才也依然很多,DeepSeek模型團隊幾乎全部由本土人員構成。這種政策不僅涵蓋全面,更具清晰性、穩定性與靈活性,形成了由上而下驅動的國家AI發展模式。美國雖然在AI人才、資本和模型創新方面處於全球領先地位,但其政策環境卻被視為「分散化」和「易變」。主要原因在於依賴行政命令而非立法支援,使得不同政府更替時政策朝令夕改。此外,各州制定的AI法規可能與聯邦政策發生衝突,導致企業面臨合規困境。儘管如此,美國仍試圖透過「AI行動計畫」(AI Action Plan)推動策略升級,強化基礎設施、外交輸出與開放創新生態。歐盟選擇了以《AI法案》為核心的風險導向路徑。其政策強調透明度、資料保護與消費者權益,雖然具備清晰的法律框架,但缺乏對快速技術迭代的適應性。這導致歐盟在AI初創企業孵化與技術產業化方面明顯落後,除了法國的Mistral外,鮮有具備全球競爭力的AI公司。除中美歐之外,阿聯、愛沙尼亞、印度、巴西等國家正嘗試建構本土化AI治理路徑。例如,阿聯設立AI部長,愛沙尼亞將AI引入中小學教育,印度推動AI賦能多語言政務系統,這些創新路徑值得關注。美國AI政策:AI Action Plan的三大支柱儘管面臨政策不穩定與立法滯後的現實,美國仍試圖透過AI行動計畫確立全球主導權:加速創新、建構AI基礎設施和AI外交。美國政府強調透過推動開源AI、開放權重模型等手段,啟動初創企業創新動力。同時,聯邦政府支援在雲端環境中建立AI實驗室,開放政府資料介面,幫助中小企業快速試錯與迭代。此外,還著重發展「高需求崗位」的人才培訓,例如電氣工程師、HVAC技術人員等,為AI產業的硬體基礎賦能。計畫中提出的一個重點是“資料中心快速審批”,通過簡化環境審批流程、開放聯邦用地、租用軍事基地等手段,快速部署超100MW負載或5億美元以上投資的大型項目。此外,協調能源部與環保署,專門針對「棕地」、廢棄工業地等設定特殊加速機制。美國試圖建構一套全球“AI治理出口體系”,包括完整的AI硬體、模型、網路、應用、網路安全一體化解決方案。透過經濟外交工具,如小企業署貸款、聯邦技術援助、出口融資支援等,將美國AI生態「打包」輸出至關鍵市場。同時,也強化國際標準制定組織中的話語權,抗衡中俄等國的技術影響力。關於DOGE的作用在川普政府的第二任期中,「政府效率部」(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Efficiency, DOGE)成為AI應用的新試驗場。其目標是在總統就職一周年前,利用AI審查與生成工具,取消多達50%的聯邦規章制度。儘管AI在檔案篩查和語義分析方面有巨大優勢,但美國《行政程序法》要求所有法規修訂必須經歷「公眾意見徵集」和「合理解釋」流程,這些步驟本質上對自動化有高度限制。法院也一貫不接受「AI生成理由」作為合規依據。 DOGE目前採取的是「以量取勝」的策略,即集中刪除冗餘、重複或過時條款,雖然實質影響有限,但可以製造出大規模「改革」的印象。此外,通過AI生成草案並利用「直接最終規則」機制加速發佈,也有利於配合政治宣傳目標。相較於大規模撤銷規則,更具前景的是AI在法規對應與合規輔助的應用。 AI可以幫助政府機構識別重複法規、衝突條文;也能協助企業自動識別義務條款、預測潛在違規風險。尤其對資源緊張的小企業而言,這類應用更具現實意義。對於上面這一段內容,筆者其實並不是理解,筆者一直以為自從馬斯克離任,DOGE就形同虛設了。「意識形態中立」的AI在川普政府推動的《防止覺醒AI命令》中,要求所有聯邦採購的AI系統必須符合兩個核心標準:1)以「事實為基礎」的真理導向;2)除非使用者明確要求,否則禁止嵌入任何黨派立場或意識形態偏好。這項命令不僅體現在政策語言上,還會透過聯邦合約條款強制執行,尤其是國防部、教育部等關鍵部門的AI採購項目將成為重點審查對象。這種做法引發了一些技術倫理爭議,因為「中立性」的標準本身往往具有高度主觀性和政治化風險。 (傅立葉的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