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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得到、凍得住、還要還得快!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攜手產官學 聚焦「境外交易所與穩定幣發行商返還精進機制」論壇》 隨著虛擬資產犯罪高度全球化,跨境金流與司法管轄差異已成打詐新挑戰。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於2026年8月8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境外交易所暨穩定幣發行商凍結返還精進論壇」,由理事長許良源與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許福生共同主持,並由STARBIT思偉達創新科技等單位協辦,集結7位產官學專家擔任引言人及與談人,共同研議跨境虛擬資產返還的精進機制,確立「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住、還得快」四大目標。 許良源指出,虛擬資產詐騙金流移轉快速,打詐成效不應僅止於查緝車手,更應進一步協助被害人追回財產。許福生則倡議落實「以被害人為中心」,建議165打詐儀表板將「凍結金額」及「實際返還金額」納入KPI並公開透明,同時推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精進,使境外虛擬資產返還制度化。 引言環節中,刑事警察局洪丞奇隊長指出,目前我國雖已在泰達(Tether)公司成功凍結逾102億台幣的涉案USDT,但非託管錢包在技術上需採取「銷毀並重新發行」之複雜程序方能返還,建議採取「易者先行」方案逐步突破。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羅韋淵則從法制面剖析指出,現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已建立詐欺款項快速返還機制,惟對於境外穩定幣發行商所凍結之虛擬資產是否適用打詐條例第11條之快速返還,仍存有解釋空間。實務上「先來後到」與「按比例分配」等分配機制仍存有法理爭議,且正式國際司法互助往往曠日費時。
《鎖定詐團跨境金流 反詐協會赴基市警局分享虛擬貨幣偵查實務》 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22日前往基隆市警察局舉辦「幣流分析個案實務分享專題講座」,針對虛擬貨幣詐騙偵查、區塊鏈金流追蹤、境外交易所調證及遭詐款項扣押返還等議題,與警方進行實務交流。協會總顧問陳通和、秘書長陳廼傑、金融暨數位貨幣防詐委員會主委王珮蓓等人出席,希望透過公私協力,提升執法人員面對新型態詐騙案件的科技偵查能力。 王珮蓓於講座中指出,區塊鏈具有交易公開、可追溯及不可逆等特性,幣流分析的關鍵,在於取得交易雜湊值(TxID)、辨識錢包地址間的關聯,並沿著資金移轉路徑,找出具有實名認證的中心化交易所或其他可依法調證的節點。面對詐騙集團利用多層錢包拆分、跨鏈橋、境外交易所及混幣手法洗錢,執法人員若能及早掌握金流終端,就有機會啟動凍結、調證及司法扣押程序。 課程也以跨境假投資詐騙資金成功追回案件為例,說明如何透過標籤辨識高風險錢包、追查交易所節點,再配合司法程序完成返還。講師並分享,幣流追蹤不只是「看見資金流向」,更重要的是找出可調證、可凍結、可扣押及可返還的對象,讓科技工具真正轉化為偵查成果與被害人救濟。
《逾八成民意挺鞭刑 許福生:反映治安深層焦慮》 立法院近日將「鞭刑公投」相關提案逕付二讀,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針對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民調顯示,逾八成民眾支持針對重大詐欺、性侵、虐童等重大犯罪引進鞭刑,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所長許福生投書媒體指出,這樣的民意不應被簡化為民粹或情緒宣洩,而是反映人民對重大犯罪頻傳、司法量刑與執行未符期待,以及公平正義失衡的深層焦慮。 許福生認為,民眾支持鞭刑,真正要求未必只是刑罰形式本身,而是期待政府建立足以有效嚇阻重大犯罪、讓犯罪者付出相當代價,並讓被害人感受到正義的刑事制度。他提到,曾與一名因跨國販毒在新加坡服刑近十年、兩度接受司法鞭刑的受刑人深談。對方坦言,鞭刑令人畏懼的不只是肉體劇痛,更是等待行刑時未知的恐懼與心理壓力,也因此重新反省自己販毒對無數家庭造成的傷害。不過許福生強調,個人經驗可以提供社會反思,卻不能直接成為制定刑事政策的唯一依據。 許福生表示,犯罪學研究長期指出,真正影響犯罪決策的關鍵,往往不是刑罰有多重,而是犯罪者是否相信自己一定會被查獲、一定會受到制裁。因此,刑罰執行的迅速性與確定性,通常比單純提高刑罰嚴厲程度更具預防效果。他也提醒,若偵查效率不足、犯罪所得難以追回、審判程序曠日廢時,即使增設鞭刑,也未必能有效降低犯罪。政府更應提升科技偵查能力、強化跨境合作、有效攔阻詐欺金流,並提高重大犯罪查緝與定罪效率,讓犯罪者相信法網難逃。
《羈押修法保障被告還是護航犯罪?學者警告:詐團毒販恐成最大贏家》 近期立法院再度提出羈押制度修正草案,引發刑事司法實務與犯罪防治領域關注。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助理教授、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廣宣教育委員會主委林書立表示,刑事程序改革固然應重視人權保障,但若大幅限縮檢警偵查量能,在當前詐欺案件海量增加、毒品犯罪問題嚴峻的情況下,恐怕將使「集團式詐欺」與「幫派級毒販」等組織犯罪成為最大受益者。 林書立指出,修正草案若壓縮羈押期間,並限制檢警在偵訊、搜索、約談過程中的必要處置,將使檢警上溯源辦案、追查金流、查扣數位證據及防止串供的能力受到衝擊。對高度組織化、科技化、跨境化的詐欺與毒品犯罪而言,一旦偵查節奏被迫中斷,犯罪集團即可能利用時間差湮滅證據、隱匿金流、聯繫共犯,甚至威脅被害人或證人。 針對草案第98條與第156條限制檢警偵訊時不得拘束被告身體,林書立表示,該設計表面上是保障被告權利,但實務上可能立即衝擊第一線執法人員安全。面對涉犯重大犯罪、具脫逃風險,或可能畏罪自殘、自傷的嫌疑人,若檢警無法採取必要拘束措施,恐使執法人員暴露於更高風險,也會迫使現場投入更多人力維持安全,進一步排擠原已緊繃的偵查資源。
《Meta社群詐騙猖獗!反詐協會力挺行政院打詐中心:嚴懲消極平台》 針對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20日嚴正要求Meta針對Facebook、Threads、Instagram等所屬社群平台原生用戶貼文詐騙氾濫問題,立即提出具體技術改善與防詐作為,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表示支持。協會強調,社群平台已成為詐騙集團接觸被害人、複製話術、放大流量與快速轉單的重要犯罪管道,Meta不能只享受平台流量、廣告與使用者規模帶來的商業利益,卻將詐騙風險、財產損失與商譽傷害轉嫁給台灣民眾與合法商家。 協會指出,依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公布資料,1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Meta所屬社群平台涉及詐騙案件數達1萬4,073件,占整體社群平台詐騙案件84.31%;財損金額高達13億6,178萬1,574元,占比86.2%。這些數字顯示,Meta所屬平台已非零星被利用,而是詐騙集團反覆操作、規模化收割被害人的主要場域。 協會表示,近期Threads、Facebook、Instagram上大量出現偽冒政府機關、農產品促銷、倒店出清、熱門3C低價販售、演唱會及運動賽事票券交易等詐騙貼文,常見手法包括盜用實體店家照片、冒用合法商家名稱、複製相同圖文與話術,甚至在貼文遭檢舉下架後,又以新帳號、新頁面或相同素材重新上架。這代表問題核心不只是「刪文速度慢」,而是平台在演算法推薦、重複內容辨識、異常帳號偵測及高風險交易警示等環節,長期未建立有效防堵機制。
沒錯,不能只收廣告費而不管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