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
《公司不追責 股東自救!堡新投資提告沈慶京涉背信》上市公司中華工程(2515)爭議延燒,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中工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現任經營團隊以「無罪推定、事實未定」為由迄今未啟動法律程序究責,引發市場重大疑慮。中工股東堡新投資今天委任律師,向檢調機關告發沈慶京及相關人員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堡新投資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依公司法及實務見解,負責人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之義務,應以全體股東利益為優先;若公司資源被用於特定人或沈慶京實質掌控的私人企業,未經適法程序與合理決策,已偏離經營裁量之合理範圍。經營階層未能主動釐清責任,公司治理機制形同失靈。根據法院認定,沈慶京及相關人員於106、107、108年間,透過中工公司以假捐款名義匯款共計新台幣600萬元,交付予特定對象,以協助京華城開發案爭取容積利益。這些資金是中工的資產,卻用於沈慶京實質掌控的私人企業,已涉及公司資源是否遭不當挪用之重大疑慮。面對爭議,中工經營階層未見積極作為,反以程序理由消極回應;甚至對市場派股東及相關人員,頻以內線交易、操弄市場等高度指控回應,採強勢立場。對沈慶京經法院認定濫用中工資金行賄之行為,卻採取「事實未定」之態度,明顯雙重標準。堡新投資表示,作為中工股東,在經營階層未採取必要法律行動之情況下,為避免公司利益持續受損,確保相關不法行為得以釐清,已正式委任律師向檢調機關提出刑事告發,請求依法查明沈慶京及相關人員涉犯背信及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責。堡新強調,告發動作並非經營權之爭,而是基於股東對公司的基本責任與義務,採取必要法律行動。當公司治理機制未能有效運作,股東自發性採取行動,乃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秩序之最後防線。市場人士指出,若放任類似情形持續發生,不僅將影響中工本身之經營與聲譽,更可能動搖整體資本市場對公司治理制度之信任。過去109年大同案即已對市場造成重大衝擊,主管機關應引以為鑑。堡新呼籲,檢調機關儘速釐清相關事實,並依法究責;金管會、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所亦應積極關注中工公司本次爭議之發展,確保公司治理制度不被濫用,充分保障股東權益,避免重演重大市場事件。
《沈慶京以中工款項行賄 堡新投資要求現任經營團隊訴究刑責》台北地方法院上週宣判京華城案,認定沈慶京為爭取容積率,於106、107、108年度從股票上市的中華工程公司以捐款名義行賄官員,嚴重公器私用,損害中工信譽及股東、員工權益,並腐蝕公務行政機關的專業性與廉潔性,構成違背職務行賄罪。中工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天強烈要求,現任經營團隊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沈慶京的刑事責任。堡新投資公司委任律師林正疆指出,一審依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判決沈慶京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行賄,牟取其所有威京集團旗下京華城公司之私利。更令人關切的是,相關行賄資金於中工內部之簽署與用印,究竟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相關關係人知情、默許或配合?竟放任沈慶京得以如此任意進行不法運用中工資金。林正疆指出,比對中工年報與重大訊息揭露,於106至108年間任職於中工公司、目前仍在任者計有3位董事、2位獨立董事及4位高階主管,這些經營階層對沈慶京濫用中工資金以捐款名義行賄、牟取私利等情事,於106年至108年間當時是否已知悉、是否善盡監督責任、甚或有包庇情形?實有釐清必要,以維護中工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堡新投資強烈呼籲,中工公司現任經營階層應依據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事實,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追究相關共犯、包庇人員之法律責任,絕不容任何蠹蟲繼續吃裡扒外、暗助外人啃食中工公司之血肉!林正疆律師表示,沈慶京一審被判刑10年,若最終定讞入監執行,屆時恐已是90幾歲近百歲高齡;故其是否鋌而走險,再次指使中工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踐踏法律紅線,包含違法剔除股東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名單、阻撓股東報到及出席股東會、剔除股東投票權,甚或簽訂以犧牲中工權益為代價之相關契約?實令所有股東從心裡感到發毛!林正疆重申,懇盼主管機關包括金管會、證期局、經濟部、經濟部商發署、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應以 109 年大同案為殷鑑,要用更嚴厲、積極之監理態度與法律要求面對中工115年股東常會,勿重演109年大同案股東會之惡例,致使中工遭打入全額交割、融資融券遭暫停,並對中工公司商譽、投資人信心及資本市場評價造成重大傷害,坐令主管機關與全體上市櫃公司近年致力維護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秩序之成果,功虧一簣。
《反詐協會助受害者告Meta!臉書詐騙廣告首度開庭 求償逾千萬》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去年協助8名臉書詐騙受害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求償金額達11,675,180元,昨(2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法官主要針對程序事項進行準備,包括釐清法院管轄權及確認原告請求權基礎等,下次開庭訂8/7。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臉書詐騙廣告問題已非台灣單一現象,全球陸續傳出受害者對臉書提告求償案例。協會去年召開記者會,宣布負擔本案訴訟費及裁判費,協助受害人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權益,盼藉此促使社群平台正視詐騙防制責任。根據訴狀內容,8位受害人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陸續透過臉書接觸到假冒名人及企業名義的詐騙廣告,包括冒用知名作家吳淡如、媒體人鄭弘儀、科技業領袖蘇姿丰,以及冒用「486先生」、「85克當沖日內波日記」等知名粉專,甚至盜用「國泰」企業品牌名稱與商標圖樣,誘導民眾投入假投資或參與虛假活動,最終造成財產損失。統計顯示,8名受害人合計損失金額高達58,375,898元。本次訴訟依各受害人損失金額的20%提出求償,總額為11,675,180元,並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等相關法規,向Meta三方公司請求連帶賠償。協會進一步指出,臉書身為全球最大社群平台,長期仰賴廣告收益,卻未善盡廣告審查與假帳號管理責任,使詐騙集團得以透過平台大規模散布假投資、免費贈書等詐騙廣告,形同提供詐騙溫床,不僅侵害民眾財產安全,也嚴重損害社會信任基礎。協會表示,多數受害人除承受龐大金錢損失外,至今仍面臨沉重還款壓力,並伴隨自責與懊悔情緒,生活深受影響。此次公益訴訟除希望爭取部分賠償外,更期待藉由司法判決,督促社群平台強化審查機制與防詐措施,避免更多民眾受害。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最後呼籲,法院審理本案時,應正視平台在詐騙防制中的責任,從保障消費者與受害人權益出發,為受害人爭取應有的公道,並透過司法力量促使平台業者落實應盡義務,遏止詐騙廣告持續氾濫。
《街口支付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前往街口金科執行查封》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天下午2點半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法院判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 36億元資金去向成謎》食品大廠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炒股,今年5月遭搜索交保800萬元。詹景超卸任前主導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街口全數返還並准許泰山假執行;未料最近扣押執行竟發現諸多帳戶近乎歸零,成為「海角36億」!泰山本週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2022年9月1日,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認定他受託辦理辦理「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配售,獨厚特定買家獲取不法利6000萬元,諭令交保1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現由台北地院審理。胡亦嘉被境管2年多,4度提重保換短暫解除境管,如今36億元天價交易款憑空消失,想再向法院請假出國恐增難度。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找台開公司動用私募款上億元炒作泰山股價,還賣掉擁有「全盈PAY」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轉而以36億元買進虧損的「街口支付」4成股權,甚至未經董事會同意豪擲7000萬與仲介費買名畫,被質疑罔顧股東權益。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手,新團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北院今年5月13日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5月22日詹景超被交保當天,泰山新團隊就向法院繳擔保金聲請強制執行街口金科財產。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該公司113年度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帳戶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監理機關未接獲通報,令人不解。由於36億元投資款,包含泰山以每股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子公司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24.63元認購街口金科增資「新股」共22億元。前者近14億元款項是街口金科代母公司收受保管在台新銀行,如今款項竟消失,恐衍生相關罪責,首當其衝的就是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據指出,胡亦嘉去年透過街口金科投資瑞興銀行持成為第3大股東,又收購資本額僅100萬元的艾士盟公司改名為「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今年4月將資本額增加到9億元,把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持有的瑞興股票全部轉給「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應有數億元進帳,但法院也查不到這筆股款。檢調正追查詹景超出脫全家持股、炒作泰山股價,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詹景超主導的街口投資案在一張股票都沒拿到的情況下,就把36億元鉅款匯給街口公司,比出脫全家持股案還誇張,詹等人是否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將是檢調下一波偵辦重點。
《翁素蕙撤告止謗 律師駁斥網傳600萬求償不實》連日來引發爭議的禮客OUTLET創辦人翁素蕙車禍事件有重大轉折。翁素蕙今天(5/14)下午由委任律師黃仕翰到台北地方法院撤回民事告訴,並說明翁素蕙當天徒步穿越馬路遭女駕駛開車撞傷的車禍事件過程,並轉達翁素蕙原希望透過民事公益捐方式,讓肇事者記取教訓避免再發生事故造成其他家庭悲劇,如今因本案件經媒體已達宣傳效果,讓駕駛人提高安全注意目的已達到,認為本案已無再進行訴訟必要,決定撤回民事起訴。黃仕翰並強調,翁素蕙對肇事者從未有如外界所傳求償600萬或「告死妳」言論。黃仕翰表示,翁女士作為行人,在穿越馬路時遭對方撞擊,受到嚴重的傷勢,包括十字韌帶破裂等,就診達101次,所幸上天保佑而未發生人命憾事,翁女士深切感恩。而本案車禍加害人也在經過兩年多的刑事訴訟程序,確認違規並有過失而造成翁女士受傷,因此經法院判決犯過失傷害罪確定,並不得緩刑而須執行刑罰,足見肇事者的駕駛行為確實有疏失。黃仕翰指出,翁女士本意希望藉由民事訴訟程序,一方面提醒加害者應知所警惕,以避免將來又再次發生事故,造成家庭悲劇發生的嚴重後果,更希望透過求償所得之金額全數捐助公益機構,以慶幸自己在遭遇本次事故撞擊後,卻仍大難不死,以此恩情回饋社會。本案經媒體報導,翁女士希望借此求償讓駕駛人提高安全目的已達,故認為本案無必要再進行訴訟,決定撤回民事起訴。黃仕翰強調澄清,翁女士對肇事者從未有600萬求償或「告死妳」言論,希望透過求償公益捐作為警醒,代翁女士沉重呼籲每位駕駛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他人身後每個家庭的完整與幸福。因一次不經意的錯誤,可能改變數個家庭的命運。最後,他代翁女士呼籲社會大眾應注意行車安全,希望從此以後再無交通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