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授權
【中東戰局】美伊衝突第60天,川普政府擬繞過國會繼續軍事行動
法媒《解放報》報導,當地時間5月1日,美伊衝突爆發進入第60天。按照美國法律規定,總統在動用軍事力量60天後需獲得國會授權方可繼續行動,但川普政府日前暗示將無視這一程序。根據1973年通過的美國《戰爭權力法》,總統在緊急情況下可發起有限軍事干預,但若動用軍事力量超過60天,必須獲得國會授權。儘管5月1日被視為美伊衝突的授權截止日期,但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思4月30日辯稱,由於目前處於停火狀態,“60天期限已暫停”。一名美國政府高級官員向法新社表示,自4月7日以來,美伊未再發生交火,因此認為相關限制不再適用。對此,伊朗總統佩澤希齊揚予以駁斥,指責美國對伊朗港口的封鎖是“軍事行動的延伸”。今年2月28日,美國與以色列對伊朗發動軍事行動,美伊雖自4月8日起實施停火,但僵局並未打破。目前,華盛頓繼續封鎖伊朗港口,以報復德黑蘭封鎖具有戰略意義的荷姆茲海峽。衝突導致全球能源價格飆升,布倫特原油價格4月30日一度突破每桶126美元,創下2022年年初俄烏衝突爆發以來的新高。另據伊朗塔斯尼姆通訊社和法爾斯通訊社報導,德黑蘭防空系統4月30日晚間一度被啟動,攔截了來源不明的小型飛行物。防空系統的攔截和反擊行動持續約20分鐘,隨後德黑蘭“恢復正常”。伊朗最高領袖穆吉塔巴4月30日發表講話稱,面對伊朗,美國遭遇了“可恥的失敗”。 (歐時大參)
【中東戰局】《華爾街日報》川普料將在伊朗戰爭授權問題上無視國會
川普政府即將突破國會對伊朗戰爭授權的初步最後期限。其理由是,當前的停火協議暫停了60天期限的倒計時。此舉在國會山引發了民主黨人的憤怒和共和黨人的質疑。根據1973年一項名為《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的法律,總統必須在採取軍事行動後48小時內通知國會,並在60天後撤出美軍,除非國會議員宣戰或授權使用武力。國會山普遍預計,這60天的最後期限將於周五到期。國防部長皮特·赫格塞思(Pete Hegseth)周四在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作證時表示,當前與伊朗的停火協議已於4月8日生效,該協議中止了倒計時。儘管美國總統川普已停止對伊朗的空襲,但美軍仍在實施軍事封鎖,禁止船隻進出伊朗港口。根據國際法,封鎖被視為一種戰爭行為。赫格塞思說:“我們目前正處於停火狀態,根據我們的理解,這意味著60天的期限在停火期間暫停或中止。”他還說:“這是我們的理解。”根據該法律,如果總統以書面形式向國會證明,為安全撤離美軍需要繼續使用武力,那麼這60天的期限可以延長30天。弗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蒂姆·凱恩(Tim Kaine)反駁了赫格塞思關於停火暫停期限的說法,他表示:“我認為該法規不支援這種說法。”對於凱恩提出的川普最終是否打算尋求國會批准,或是否會向國會提交法律所要求的、需要額外30天撤軍的證明,赫格塞思將問題推給了白宮。凱恩說:“這將給政府帶來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問題。”他指出,“我們有嚴重的憲法方面的擔憂。”一些共和黨人也對赫格塞思的論點表示懷疑。印第安納州共和黨參議員托德·揚(Todd Young)說:“因為停火而中止?那個停火?如果他們沒有停止開火,停火還算數嗎?”他還說:“我不知道。這有任何法律先例嗎?我的意思是,這些都是議員們會問的問題。”揚表示,他預計政府將在赫格塞思的言論之後,向國會提出正式的法律論證。密蘇里州共和黨參議員喬希·霍利(Josh Hawley)也向赫格塞思施壓。他說:“向國會提出這一論點的正確方式是,將其寫成書面檔案並提交給我們。”霍利說,在沒有收到正式通知或延期請求的情況下,國會可能需要就授權戰爭的立法進行辯論。他說:“我其實不想這麼做,因為我不想開啟更多沖突。我想讓它平息下來。”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參議員湯姆·蒂利斯(Thom Tillis)質疑赫格塞思是否理解該法律。他說:“我會讓我的法律專家告訴我他們是否同意……我覺得《戰爭權力決議》規定,你必須在60天內採取某種行動。”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柯蒂斯(John Curtis)此前曾表示,在沒有國會批准的情況下,他不會支援在60天最後期限之後繼續對伊朗採取行動,也不會投票資助戰爭。周四,柯蒂斯在一份聲明中說,法律規定得很清楚:60天後,若無國會正式授權,軍事行動必須開始逐步結束。他說:“在我們達到這個60天的節點時,政府和國會都應該做出決定了——這可以相互協作,而非相互衝突。”柯蒂斯補充說,他正在與參議院同僚和政府討論“一條尊重我們各自憲法角色、明確目標和指導方針、並符合國家和我們軍人最佳利益的前進道路。”他沒有透露這些會談的細節,但一小部分共和黨人一直在私下討論如何起草授權在伊朗使用軍事力量的法案。國會曾為第一次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通過了此類被稱為“軍事力量使用授權法案”(AUMF)的措施。阿拉斯加州共和黨參議員莉薩·穆爾科斯基(Lisa Murkowski)周四在一次演講中表示,她將在5月11日參議院復會時提出一項針對伊朗的軍事力量使用授權法案,其中將包含制約條款和報告要求。穆爾科斯基說:“這不是一張空白支票。”她補充說,授權應該在戰爭之前,而不是在戰爭中頒布。她說:“我們現在別無選擇,但這不能成為我們推卸責任的藉口。”周四下午,在離開華盛頓開始為期一周的休會之前,參議院未能通過一項決議。該決議本將指示川普從與伊朗的敵對行動中撤出軍隊,除非他獲得國會批准。除緬因州的蘇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和肯塔基州的蘭德·保羅(Rand Paul)外,所有共和黨人都投了反對票。柯林斯和保羅與大多數民主黨人一起投了贊成票。對於柯林斯這位今年面臨再次當選壓力的選情最不樂觀的共和黨參議員來說,60天的最後期限是決定性因素。周四的投票是自戰爭開始以來,參議員們第六次就是否限制川普在伊朗的戰爭權力進行投票。前五次,柯林斯都投了反對票。這一次,她投了贊成票。柯林斯說,總統作為總司令的權力並非沒有限制。她說,憲法“在戰爭與和平的決定中賦予國會至關重要的角色,《戰爭權力決議》則為國會授權或結束美國在海外的敵對行動設立了明確的60天最後期限。”柯林斯說:“這個最後期限不是一個建議,而是一項要求。” (一半杯)
【中東戰局】60天期限已到,川普政府開始跟國會“耍無賴”了
美國對伊朗發動的戰爭,如今已持續兩個月時間,遲遲無法收場的川普政府,正面臨越來越多的質疑。《華爾街日報》當地時間5月1日報導稱,川普政府正準備以當前停火導致“60天期限”暫停為由,直接越過美國國會批准對伊朗開戰的初始時限,這一說法在國會山引發了民主黨人的憤怒,乃至是共和黨人的質疑。根據1973年頒布的《戰爭權力決議案》(War Powers Resolution),美國總統必須在採取軍事行動後的48小時內通知國會,除非國會宣戰或授權使用武力,否則美國總統必須在60天後撤回美軍。此前,國會方面普遍預計,這一60天的期限將於本週五(即5月1日)截止。當地時間4月30日,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思在國會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作證時聲稱,當前始於4月8日的美伊停火協議,已使上述倒計時處於所謂“暫停狀態”。“我們目前正處於停火狀態,”赫格塞思堅稱:“而根據我們的理解,停火意味著那60天的倒計時將暫停或停止,這就是我們的理解。”報導指出,儘管美國總統川普已下令停止針對伊朗的空襲,但美軍仍在繼續執行軍事封鎖任務,禁止船隻進出伊朗港口。根據國際法,實施軍事封鎖被視為一種戰爭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美國總統以書面形式向國會證明,為確保美軍安全撤離仍需繼續使用武力,那麼上述60天的期限可獲准延長30天。2026年4月30日,美國華盛頓,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思出席參議院軍事委員會關於2027財政年度軍費預算提案的聽證會,再次就美國對伊朗軍事行動接受公開質詢。 IC Photo弗吉尼亞州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蒂姆·凱恩(Tim Kaine),對赫格塞思所謂“停火使得倒計時暫停”的說法提出了反駁,他表示:“我不認為現行法規支援這種解釋。”當凱恩追問川普政府最終是否打算尋求國會批准對伊戰爭,抑或是向國會提交法律所要求的書面證明(即表明其需要額外30天時間來撤離部隊)時,赫格塞思未予以正面回應,而是聲稱將把這一問題交由白宮處理。“這對本屆政府而言,將構成一個極其重要的法律問題,”凱恩指出:“我們對此抱有嚴重的憲法層面的擔憂。”同時,一些共和黨人也對赫格塞思的論點表示懷疑。“停火就停止(60天倒計時)了嗎?哪次停火?如果對方根本沒有停止開火,這個停火還算數嗎?”印第安納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托德·楊(Todd Young)說:“我不知道,這有沒有法律先例?這些都是議員們會提出的問題。”托德·楊表示,他預計川普政府會在赫格塞思發表言論之後,向國會提出正式的法律論證。而密蘇里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喬什·霍利(Josh Hawley)稱:“向國會提出這一論點的正確方式,是把它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我們。”霍利認為,在沒有正式通知或延期請求的情況下,國會可能需要就授權戰爭進行立法辯論。“我其實不太想這麼做,因為我不希望進一步擴大沖突,我希望能逐步結束這場衝突。”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湯姆·蒂利斯(Thom Tillis),則對赫格塞思是否真正理解相關法律提出了質疑。“我會讓我的法律專家來告訴我他們是否認同這一觀點……在我看來,《戰爭權力決議案》明確規定,在60天期限屆滿後,必須採取某種行動。”猶他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約翰·柯蒂斯(John Curtis)此前曾表示,如果在缺乏國會批准的情況下,他將不支援在60天期限過後繼續針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也不會投票批准為這場戰爭提供資金。當地時間4月30日,柯蒂斯在一份聲明中指出,法律條文是明確無誤的——在60天期限屆滿後,若無國會的正式授權,軍事行動必須開始逐步縮減。柯蒂斯補充稱,他目前正與參議院的同事以及政府官員進行磋商,旨在探討“一條既能尊重我們各自憲法職權、又能明確界定行動目標與準則、且最符合國家利益及我們軍人利益的前進道路”。他並未透露這些會談的細節,但一小部分共和黨人一直在私下探討如何起草立法,以授權對伊朗使用軍事力量。過去,美國國會曾針對第一次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批准過此類措施,即所謂的“軍事力量使用授權”(AUMF)。阿拉斯加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麗莎·穆爾科夫斯基(Lisa Murkowski)當地時間4月30日在一次演講中表示,參議院將於5月11日復會,屆時她將提交一份針對伊朗的軍事力量使用授權法案,該法案將包含相應的制約機制和報告要求。“這不是一張空白支票。”她強調。她補充說,軍事授權應當先於戰爭進行,而不應在戰爭爆發之後才予以制定。當地時間4月30日下午,在離開華盛頓開始為期一週的休會前,參議院成員否決了一項決議,該決議原本將要求川普在未獲得國會批准的情況下撤出參與對伊戰爭的部隊。除了緬因州聯邦參議員蘇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和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蘭德·保羅(Rand Paul)外,所有共和黨人均投了反對票,而柯林斯和保羅則與大多數民主黨人一起支援推進該措施。柯林斯是今年面臨連任競選、處境最為艱難的共和黨籍參議員。自戰爭開始以來,這是國會參議員第六次就是否限制川普在伊朗的戰爭權力進行表態。前五次,柯林斯都投了反對票,這一次她投了贊成票。柯林斯表示,總統作為三軍總司令的權力並非沒有限制,憲法賦予國會在戰爭與和平決策中的關鍵角色,而《戰爭權力決議案》設立了一個明確的60天期限,要求國會要麼授權,要麼結束美國在外國的敵對行動。“這個期限不是什麼建議,而是要求。”她強調。 (觀察者網)
【中東戰局】美國高官,密集表態
據新華社消息,美國政府高級官員稱,根據《戰爭權力法》,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結束”。美防長:對伊朗軍事行動“60天期限”已因停火“中止”據央視新聞消息,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思4月30日在國會作證時稱,美國與伊朗停火4月8日生效,意味著總統川普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的60天法律期限已“暫停或中止”,川普政府眼下無需就對伊朗軍事行動尋求國會授權。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思 資料圖根據美國1973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法》,總統在首次通知國會動用軍事力量後,應在60天內決定停止該軍事行動或者尋求國會授權繼續作戰。川普政府3月2日正式告知國會對伊朗發起軍事行動,由此推算的60天法律期限將於5月1日到期。美國會眾議院議長:美國“並未處於戰爭狀態”當地時間4月30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邁克·約翰遜當日表示,國會沒有必要介入川普政府針對伊朗採取的軍事行動,因為美國目前“並未處於戰爭狀態”。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約翰遜 資料圖約翰遜在國會大廈接受採訪時說:“我不認為我們目前正在進行活躍的、實質性的軍事轟炸、交火或諸如此類的行動。眼下,我們正致力於促成和平。”當被問及關於60天法律期限的問題時,約翰遜表示:“我們並未處於戰爭狀態。”他進一步指出:“我們正在荷姆茲海峽執行巡航任務,並致力於實現和平。總統及本屆政府正儘可能積極地採取行動。” (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