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11月15日消息,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10號),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關注自身投資價值,實際提升投資者回報,證監會制定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品質為基礎,提升經營效率與獲利能力,並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畫、現金分紅、投資人關係管理、資訊揭露、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品質。 《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和高階主管等相關方的責任,並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長期破淨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計畫等作出專門要求。同時,《指引》明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為名實施違規違規行為。
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義務等
《指引》共十五條,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