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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歐盟豬肉 "亮劍"!5 年期限,能否救活國內養殖業?
12月16日,商務部正式官宣:從12月17日起,對歐盟進口豬肉及豬副產品徵收反傾銷稅,期限長達5年!這記"重拳"落地,瞬間點燃了市場熱議——一邊是國內養殖戶直呼"終於等來了",一邊是消費者操心"肉價會不會漲",這場針對歐盟豬肉的反傾銷行動,真能給困境中的國內養殖業"續命"嗎?事兒得從一年多前說起。2024年6月,商務部就盯上了歐盟豬肉的低價傾銷問題,立案展開調查。今年9月,初裁結果已經明確:歐盟豬肉確實存在傾銷行為,國內相關產業遭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板上釘釘。經過三個多月的補充核查,最終裁定塵埃落定,徵稅措施正式拍板。可能有人覺得奇怪:2024年中國純豬肉進口量才107萬噸,佔國內4000-5000萬噸消費量的比例也就2.5%左右,這麼點進口量,至於大動干戈嗎?但對養殖戶來說,這2.5%的衝擊足以壓垮駱駝。最近網友曬出的超市價簽觸目驚心:廣州郊區五花肉8.9元一斤,不少地方純豬肉跌到9塊錢,比青菜還便宜。有養殖戶直言"現在養豬就是賠錢",長期虧損下,不少小規模養殖戶已經在退出的邊緣。這次徵稅的範圍可不含糊,鮮冷凍豬肉、豬雜碎、豬脂肪、豬腸膀胱胃等可食用產品都在其中,涵蓋16個海關稅則號。簡單說,只要是歐盟來的豬肉相關 edible  產品,都得按規定繳稅。更關鍵的是,從2025年9月10日到12月16日期間,進口商已經交的保證金,會按最終稅率折算,多交的退還、少交的不補,政策執行很靈活。從進口來源看,西班牙、荷蘭、丹麥是歐盟對華豬肉出口的主力,其中西班牙佔比23.7%,荷蘭9.1%,丹麥7.8%。有網友評論"除了西班牙,其他不冤",暗指這些國家的低價策略確實打亂了國內市場。有意思的是,歐洲本土不愛吃的豬下水,原本大量出口到中國,現在沒了低價優勢,有網友調侃"這些副產品可能要變肥料了"。回到核心問題:5年反傾銷稅,能救活國內養殖業嗎?短期來看,這無疑是"救命符",減少低價進口豬肉的衝擊,給國內豬肉價格走穩留足空間。但長期來看,關鍵還在國內產業自身。畢竟進口豬肉佔比只有2.5%,國內價格波動的核心還是供需平衡。不過對養殖戶來說,政策托底給了他們喘息的機會,不用再在低價傾銷的壓力下硬扛。對消費者來說,也不用怕肉價暴漲。國內豬肉產量佔比超97%,供給主導權在自己手裡。這次徵稅是為了規範市場,避免"劣幣驅逐良幣",長期來看反而能穩定供給——要是養殖戶都虧跑了,未來肉價可能會出現更大波動。說到底,這次對歐盟豬肉"亮劍",是維護市場公平的必要舉措。既要讓老百姓吃得起肉,也要讓養殖戶有錢賺,這樣的市場才能長久。接下來,就看歐盟企業如何應對,而國內養殖戶更該抓住機會,提升養殖品質、規範生產,真正在市場上站穩腳跟。5年期限已開啟,國內養殖業能否借此翻身,讓我們拭目以待。 (時報新徵途)
中國商務部: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有傾銷行為
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46號公佈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商務部官網截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24年6月17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4年第23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初步裁定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二、徵收保證金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5年9月10日起,進口業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調查範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被調查產品名​​稱: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英文名稱:Certain pork and pig by-products。產品描述:受調查產品為生豬屠宰加工後的產品,包括鮮、冷、凍豬肉;鮮、冷、凍豬的食用雜碎;鮮、冷、凍、乾、熏、鹽醃或鹽漬的,未煉製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帶瘦肉的肥豬肉、豬脂肪;鮮、冷、凍、乾、熏、鹽醃或鹽漬的,整個豬或切豬的膀胱。主要用途:適合供人食用。本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2031110、02031190、02031200、02031900、02032110、02032190、02032200 、02032900、02063000、02064100、02064900、02091000、05040011、05040014、05040029、05040090。其中05040029和05040090稅則號項下非豬產品不在本調查範圍內。對各歐盟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三、徵收保證金的方法自2025年9月10日起,進口業者在進口原產於歐盟的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確定進口貨物的計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四、評論各利害關係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附件1:歐盟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pdf附件2:各公司保證金比率列表.pdf(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