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製度規則,標誌著註冊制的製度安排基本定型,註冊制推廣到全市場和各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從科創板到創業板、北交所,再到全市場,在經歷了4年試點之後,股票發行註冊制將在更廣闊的空間發揮其製度優勢,促進資本市場更好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並有望引發資本市場諸多變化。
變化之一:以信息披露為核心讓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範透明可預期
註冊制改革中,股票發行審核制度經歷從核准製到註冊制的重大轉變。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這一轉變不僅是審核主體從證監會轉為證券交易所,更是突出“把選擇權交給市場”這一註冊制改革的本質,將核准制下的實質性門檻盡可能轉化為信息披露要求,審核部門不再對企業的投資價值作出判斷,審核標準、程序、過程和結果全部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