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爆出南山人壽公司(後稱「南山公司」)新舊實支實付醫療險(後稱「HS」)續保年齡上限銜接爭議(如圖一),該公司保戶陳小姐求助無門地表示,她在民國(下同)84年就投保了舊HS,去年10月得了癌症去做了治療,她才發現舊HS無法轉換成可續保至75歲的新HS,依舊HS的規定契約效力在她65歲時就終止而無法再提供她任何保障。
南山公司企業工會(後稱「南山工會」)指出,南山公司曾在94年9月23日發函通知全體業務同仁及保戶舊HS更換新HS事宜。該函明確表示舊HS更換為新HS的條件中,保戶不需簽署回函只要繳交續期保費(內含新HS保費)即可自動換成新HS,不過遭南山公司澄清工會的解釋應屬誤解。南山公司在110年12月14日起已數次向南山工會說明本案原由及融通處理原則,舊HS條款並無「契約更換」或「契約更換時應通知保戶」的約定,南山公司基於保戶服務,早分別在87年、106年間二次發函給保戶可將舊HS更換成新HS。對該爭議,查了一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資料,似以南山公司的說法為正確。
南山公司向評議中心表示,公司曾在87年、106年分別寄發通知函提醒保戶小玉(化名),直到新HS在109年7月1日停售前,小玉都沒有提出申請,所以舊HS不會自行更新成新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