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幣安交易所創始人趙長鵬(CZ)已經進入美國加州的一所聯邦監獄服刑。
去年11月,趙長鵬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協議,解決了針對幣安的多年調查。作為和解條件之一,趙長鵬辭去了幣安的CEO職位。儘管不再直接管理公司,但他仍持有約90%的股份,仍然是幣安的實際控制人。
趙長鵬被指控未能按照《銀行保密法》的要求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畫,以及允許幣安處理涉及非法活動收益的交易。美國政府要求幣安支付43億美元的罰款和沒收,而趙長鵬個人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的罰款。
今年4月,趙長鵬因承認洗錢指控而被判處4個月監禁。這一判決遠低於聯邦檢察官要求的3年有期徒刑。趙長鵬在宣判前曾向法官表示,未能實施充分的反洗錢計畫是他的過錯,他深感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