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
柬埔寨提高獲取公民身份投資門檻:從30萬美元漲至100萬美元,資金來源必須合法且來路清晰
根據柬埔寨首相洪瑪奈去年年底簽署的一項次級法令,尋求獲取柬埔寨公民身份的外國公民須至少在柬埔寨投資100萬美元,或者向該國有關部門捐贈300萬美元用於社會經濟發展或人道主義領域。▲柬埔寨金邊 圖據央視新聞此前,想要通過投資形式申請柬埔寨公民身份的門檻為30萬美元,而最低捐款額度為10億(柬埔寨貨幣)瑞爾(約合24萬美元)。根據柬埔寨《國籍法》實施細則規定,外國人在柬埔寨投資40億瑞爾(約合100萬美元)的合法項目,且投資項目屬官方目錄列出的優先領域,即可申請柬埔寨公民身份。該條例細則強調,個人投資資金來源必須合法且來路清晰。此外,向國家有關部門捐贈至少120億瑞爾(約合300萬美元)用於該國社會經濟發展或人道主義領域的外國公民也可申請柬埔寨公民身份。該條例細則強調,個人捐贈資金來源必須合法且來路清晰,還須通過國家財政部捐贈。報導稱,官方目錄列出的投資優先領域包括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面向國內和出口市場的食品加工業、面向本地消費和進口的製造業、數字和高科技產業研發、區域和全球供應鏈產業、旅遊業及相關服務等。有分析指出,柬埔寨的當務之急不是急著招商引資,而是應該從政府高層開始重視落實“人才戰略”,該國現在最需要的是人才。 (紅星新聞)
川普再出招
當地時間4月25日,美國國務院通過其領事事務局,向試圖以“生育旅遊”為目的持旅遊簽證入境美國的外國人發出警告,強調此類行為違反了美國移民法,是“不可接受的”,領事官員正在積極識別並拒絕與此類行為相關的簽證申請。美國國務院指出,“生育旅遊”是指外國孕婦以生子為主要目的前往美國,從而使孩子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現象。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任何在美國及受其管轄領土(如波多黎各、關島、美屬維京群島、北馬利安納群島)上出生的人自動成為公民,簡稱為“出生公民權”。各州於1868年內戰結束後通過了該修正案。1898年“聯邦訴黃金德案”的裁決進一步鞏固了“出生公民權”。多年來,“生育旅遊”現像一直存在爭議,支持者認為這是合法利用美國法律和移民政策獲取公民身份的機會,而反對者則認為這給美國的醫療系統、社會福利等帶來了負擔,並且存在濫用移民製度的問題。川普自上任以來,一直試圖限制“生育旅遊”。今年1月20日,川普簽署了一項名為“保護美國公民身份的意義和價值”的行政令,規定兩類人在出生時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母親在美國非法居留且父親在其出生時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個人,以及母親在美國合法臨時居留但父親在其出生時並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個人。此前,加州女子Phoebe Dong與丈夫 Michael Liu在當地經營的月子中心“美國快樂寶寶(USA Happy Baby)”,就曾於2024年9月被判欺詐和洗錢罪名成立。原因是該月子中心幫助百余孕婦赴美生子,以便讓孩子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孕婦入境時在政府檔案上向領事和移民官員謊報旅行原因是違法的。這些月子中心的服務對象相信,等到孩子年滿21歲,自己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她們通常會在分娩後一兩個月後回國。隨後,Phoebe Dong與丈夫兩人被法官判處41個月的監禁。此次美國國務院的警告指出,利用移民製度進行生育旅遊的個人可能會面臨嚴重的長期後果,以這種方式濫用移民製度的人可能會失去未來簽證或前往美國的資格。美國國務院認為,這是為保護美國納稅人和社會改採取的又一舉措,因為“生育旅遊”可能導致美國納稅人承擔醫療費用。美國務院強調,領事官員正在積極識別相關簽證申請,並拒絕那些以在美生子為主要目的的外國人入境。這意味著,孕婦在申請美國旅遊簽證時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簽證官會仔細詢問旅行目的、行程安排等問題,以判斷其是否存在“生育旅遊”的嫌疑。川普和他的支持者們認為,這一開放政策導致了所謂的“赴美生育旅遊”現象濫用,需要修補漏洞。他們進一步表示,這有助於遏制濫用美國移民製度和福利系統的行為,保護美國納稅人的利益,維護美國的移民政策和法律的嚴肅性。他們認為“生育旅遊”導致大量外國孕婦湧入美國,增加了醫療資源的負擔,同時也可能為一些不法行為提供掩護,如欺詐、非法移民等。也有反對聲音認為,這一政策可能對合法的旅遊和移民活動產生負面影響,導致一些有正當旅行目的的孕婦被誤拒。此外,他們還擔心這一政策可能會進一步加劇美國與其他國家在移民問題上的緊張關係,並對美國的國際形象產生一定的損害。該行政令原本應該在2月19日生效,但隨後數十個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舊金山市以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組織紛紛對該行政令發起訴訟。3月13日,川普政府請求最高法院介入,對阻止廢除“出生公民權”處理程序的行為進行限制,並要求法官縮小對他強硬移民政策這一關鍵要素的司法限制。不過,分析指出,川普能實現的途徑並不多。美國憲法的最終解釋權在聯邦最高法院‌。要作出修改,還需要包括獲得國會兩院各自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援,以及各州內四分之三的立法官員批准。美國迄今僅進行了27次修憲,最近一次是在32年前。1992年國會通過了確保議員薪酬不會隨意增加,從而保護其獨立性‌的修正案。 (i商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