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香港會財局發佈消息,就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羅兵咸永道香港/普華永道香港) 以及其兩名前合夥人兼註冊負責人張肇昌先生及周世強先生在羅兵咸永道就以下綜合財務報表所進行審計中涉及的失當行為,對其作出處分:中國恆大集團(清盤中)(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該集團)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恆大集團審計);恆大物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中國恆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恆大汽車審計),以上統稱為該等恆大審計。羅兵咸永道為該公司於2009年上市時的申報會計師,自該公司上市起至2023年初一直擔任該公司的集團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擔任該等恆大審計中每一項審計的核數師,並就相關綜合財務報表發出無保留審計意見。於該等恆大審計期間,該集團為一大型企業集團,主要業務遍及中國內地之房地產開發及投資、物業管理、新能源汽車及其他行業。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該集團分別呈報收入超過人民幣4770億元及人民幣5070億元、利潤分別超過人民幣330億元及人民幣310億元。於2020年12月31日,該集團的總資產超過人民幣2.2兆元。經調查及相關查訊,會財局發現該核數師於該等恆大審計中存在多項嚴重審計缺失,尤以恆大集團審計為甚――該核數師促成及助長管理層虛增該集團呈報利潤及流動性的失當行為;在審計風險加劇的情況下未有行使專業懷疑態度;審計獨立性出現重大缺失;在沒有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和在某些明知缺乏相關證據的情況下,仍出具無保留審計意見。通過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出具,該核數師未對該集團的重大錯報提出質疑,最終令該集團得以呈報具誤導性及扭曲的財務報表。同時,會財局亦發現羅兵咸永道與恆大集團審計相關的管治及監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鑑於上述情況,會財局:公開譴責羅兵咸永道、張先生及周先生;處以合共310000000港元的罰款,包括向羅兵咸永道處以300000000港元罰款,以及向張先生及周先生各處以5000000港元罰款;對羅兵咸永道施加即時執業限制,禁止其六個月內(由會財局命令生效當日起計)就任何公眾利益實體項目承接新客戶、或為新客戶執行該等項目、或為新客戶出具相關報告;及指示羅兵咸永道於十二個月的期間內,至少每隔三個月就其補救措施向會財局匯報最新進展及提供報告,及安排額外培訓,以確保已落實能有效應對會財局於本案中發現的監管關注事項的補救措施。據香港證監會披露,已與羅兵咸永道(普華永道在中國香港營運實體)達成協議,就中國恆大集團2019年及2020年的虛假財務報表,該機構預留10億港元,以向中國恆大集團(中國恆大)的合資格獨立少數股東作出賠償。 (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