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訴訟
京東方在美國連遭訴訟!
2026年剛開始兩個月,京東方在美國就接連遭遇兩樁訴訟。一個是1月份Longitude Licensing 訴京東方關於LCD的專利侵權,已判決,京東方賠償 6700 萬美元(約合人民幣 4.66 億元)。另一個是2月份Ignis Innovations 訴京東方關於OLED 的6 項AMOLED 核心專利,已經立案。去年第三季度,關於我們國內科技公司在海外遭遇訴訟曾經有過相對集中的一些文章,有段時間沒聊海外訴訟了。看下京東方的這兩樁訴訟。1、Longitude Licensing 訴京東方的LCD 專利2026 年 1 月 27 日,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 1 月 15 日陪審團的裁決,駁回京東方的專利無效抗辯。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最終認為,京東方侵犯 3 項源自精工愛普生的 LCD 基礎專利(US 7,705,948、US 8,223,093、US 10,181,462),構成 “故意侵權”。美法院最終判決京東方賠償 6700 萬美元,但法官未施加懲罰性賠償,原告也撤回永久禁令請求。此次涉及的京東方產品包括,供應惠普、LG 電子的 LCD 面板及模組,銷售於美國市場的顯示器與電視。2、Ignis Innovations 訴京東方的OLED 專利2026 年 2 月 11 日,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受理此案。原告公司認為京東方侵犯其6項 OLED及AMOLED的核心專利。這些侵權涉及像素架構、製造方法等。原告指控京東方誘導 / 幫助侵權,產品供應 OnePlus、努比亞紅魔等客戶,用於 iPhone 16 系列等手機並進口至美國。具體涉及的6項專利有:US 9,867,257號(電流偏置電壓程式設計驅動方案)、US 10,453,397號(穩定多周期驅動方案)、US 10,586,491號(緩解電晶體遲滯效應的像素電路)、US 7,948,170號(垂直整合像素架構)、US 8,188,946號(亮度衰減補償技術)和US 8,552,636號(高解析度像素架構)。原告認為他們的這些專利解決了OLED的燒屏、亮度不均、電晶體老化及遲滯效應等關鍵技術難題,是具有明確技術貢獻的發明創造。此案處於立案初期,尚未進入庭審階段。此案中原告的訴求是:希望法院作出京東方侵權認定判決,確認京東方以字面侵權和/或等同原則的方式侵犯了其六項核心專利。並且請求法院頒布禁令,禁止京東方繼續實施侵權行為,包括禁止京東方製造、使用、銷售、進口侵權產品。原告公司進一步還請求法院認定京東方的侵權行為屬於故意侵權,並據此支援懲罰性賠償。根據美國的專利法,故意侵權可導致損害賠償金最高提升至三倍。而且原告請求,如果最終法院未判決對京東方的永久禁令,原告則請求法院判令京東方支付持續的許可費,以賠償未來的侵權。呵呵,要吃乾抹淨,還要持續吸血京東方-_-||其實,第一樁訴訟的原告Longitude公司是純專利授權與訴訟的 NPE,也就是俗稱的“專利流氓”。沒有實際研發,製造和應用業務,純粹是專門打專利侵權來獲利。就這,美法院已經終判京東方賠償4.66億人民幣。Longitude Licensing公司不做產品,靠收購、持有、訴訟專利獲利。Longitude Licensing成立於2013 年,總部在愛爾蘭都柏林。2016 年被美國私募Vector Capital收購,同集團還有 IPValue 等專利營運平台。其管理約4,000–8,000 件專利,覆蓋半導體、儲存、顯示、消費電子等。其核心業務就是從科技公司收購 / 獲得專利授權,聚焦LCD、半導體、儲存等基礎專利。然後主動發起全球訴訟,要求廠商支付高額授權費或賠償金。本次訴京東方的 3 項 LCD 專利,源自精工愛普生,屬 LCD 基礎架構專利。而第二樁訴訟的原告Ignis Innovations相對來說還是家實體公司,其專注於OLED 顯示補償與電路技術,有自研產品與授權業務。Ignis Innovations公司成立於2000 年,總部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滑鐵盧(科技走廊)。其創始人 Paul Arsenault,CEO Peter Monsberger,員工約10–50 人。其持有數百件OLED相關專利,聚焦像素補償、驅動電路、壽命最佳化等。這家公司主打MaxLife™系列,解決OLED殘影、燒屏、亮度不均、效率衰減等痛點。技術覆蓋LTPS / 氧化物背板補償、外部感測系統、Hybrid Drive 等,適配手機 / TV / 車載 / VR等終端產品。它的商業模式是,技術授權 + IP 許可,客戶含 LGD、三星等主流顯示企業。歡迎進群交流,也可以加入我個人微信。 (芯屏氣和)
大疆在美國訴訟敗訴
全球最大的商用及消費級無人機製造商大疆(DJI),在與美國聯邦政府的訴訟中敗訴 , 美國地區法官保羅・佛里曼作出了對該公司不利的裁決。據《南華早報》報導,法院認可美國國防部的主張,稱其掌握足夠證據將大疆納入 “第 1260H 條款清單”,該清單將所列機構界定為 “中國軍方關聯企業”。2022 年,大疆首次被列入美國五角大樓(國防部)的該清單;去年,大疆就這一認定起訴了美國聯邦政府。大疆聲稱,公司既非中國軍方所有,也不受中國軍方控制,且因這一認定 “丟失了商業訂單、被貼上‘國家安全威脅’的標籤,並被多個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禁止合作”。儘管此次敗訴,大疆表示仍將繼續在美國營運,並探索其他法律補救措施。大疆一名發言人在回應裁決時表示:“儘管法院認同大疆的觀點,駁回了美國國防部為將大疆列入清單所提出的大部分所謂理由,但法院仍維持了將大疆列入清單的決定,對此我們感到失望。該裁決僅基於一個單一理由,而這一理由同樣適用於眾多從未被列入清單的企業。”儘管被列入該清單並不等同於被徹底禁止(在美國開展業務),但會顯著增加其在美國的經營難度,甚至可能引發後續更嚴厲的舉措。事實上,大疆此前已勉強躲過一項擬議法案, 該法案原本計畫禁止其在美國境內銷售產品。不過,大疆仍需在 2025 年接受一項安全審查,以證明其產品不存在國家安全風險。大疆之所以面臨這些挑戰,一方面是因其在市場中的主導地位,另一方面是因其中國企業的身份。儘管大疆並不生產軍用無人機,但美國議員擔憂,鑑於其產品在美國市場的普及程度,中國政府可能會迫使大疆在產品中植入 “後門”。而這將使美國的主要競爭對手(指中國)能夠不受限制地獲取美國的機密資訊,尤其是針對民用政府部門所使用的大疆無人機。總部位於中國的大疆並非唯一一家就 “被認定為中國軍方關聯企業” 一事起訴美國政府的公司。為車輛生產雷射雷達元件的禾賽科技也對美國國防部提起了訴訟,但在 2025 年中,同一名法官(保羅・佛里曼)作出了對禾賽科技不利的裁決。目前,禾賽科技已對該裁決提起上訴,正等待上級法院的審理結果。(IT前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