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監管
馬斯克:今年數字AI會全面爆發,年內實現人類首個“軌道級可重複使用火箭”
2025年5月20日,伊隆·馬斯克他透過視訊連線與彭博社的米歇爾·侯賽因在多哈舉行的卡達經濟論壇上進行了交流。伊隆馬斯克談到了特斯拉銷售狀況和市值、SpaceX、Starlink、對OpenAI的訴訟、人工智慧監管、DOGE(政府效率部)等諸多焦點話題。核心觀點總結如下:一、個人身份與時間分配:CEO + 政府顧問雙重角色馬斯克表示自己“一直在頻繁出差”,在短時間內橫跨矽谷、洛杉磯、波士頓、華盛頓等城市。他每周約花1~2天在美國政府的「DOGE項目(政府效率部)」上,其餘時間仍主要投入自己旗下企業(如Tesla、SpaceX)。二、關於Tesla:銷量下滑與品牌爭議、銷售現狀與公司健康狀況他聲稱“特斯拉的銷售已經扭轉”,儘管歐洲銷量下滑(同期所有製造商都一樣),但其他市場表現強勁,所以整體銷售目前表現不錯。 「我不預期會有任何實質性的銷售下滑」。他指出特斯拉股價已回升至兆美元市值,是市場對公司狀況的直接反映。馬斯克認為目前市場對特斯拉需求依然強勁,沒有系統性危機。他承認部分左翼使用者因政治原因脫粉,但強調特斯拉「在右翼群體中反而銷量增加」。他明確表態未來五年將繼續擔任特斯拉的CEO,「除非我死了」。他認為,如果有人取得了非凡的成就,那麼他的報酬理應匹配這個成就。我也有信心,不管那個裝成法官的「活躍分子」在特拉華州做了什麼決定,都不會影響未來的薪資安排。他指出外界對他薪酬的批評是「偽裝成司法裁決的政治干預」。當被問及薪酬是否是其繼續領導特斯拉的一個相關因素,他表示這不是關於錢,而是關於控制權,最關心的是對公司未來的控制權,尤其是在將來要領導「數百萬到數十億個機器人」時,不想被政治行為影響地位,控制權才最重要。三、政治反彈與抗議事件:親歷壓力與憤怒表達馬斯克表示他深切感受到因政治立場帶來的“暴力性反彈”,他因此感受到了個人攻擊。我只是做了該做的事。這種「反應抗體式的暴力」完全不是我引起的。我從來不是一個使用暴力的人,但我的公司卻遭受了極大的暴力,我自己也收到了大量暴力威脅。特斯拉展廳被砸、汽車被燒、本人收到死亡威脅,「這些人站在了歷史的錯誤一邊」。他堅持:“我從不支援暴力行為,反而是他們在對無辜的人施暴。”同時譴責某些傳統媒體試圖“為這些暴力行為辯護”,稱其“不可原諒,應當感到羞恥”。四、SpaceX與Starlink:衛星霸主地位與技術責任1、SpaceX的領先地位。SpaceX在太空發射領域具有壓倒性的領先地位。今年所有進入軌道的大規模發射任務中,SpaceX預計將完成90%。剩下的大約是5%,整個世界其他國家加起來也是5%。也就是說,SpaceX的發射量將是世界其他國家總和的十倍,是中國的二十倍,而中國實際上在這方面也做得相當不錯。2、Starlink的全球貢獻。全球約80%的在軌活躍衛星來自Starlink,為230個國家和地區提供高速寬頻服務。它意味著我們可以以低成本為那些沒有網際網路或網際網路非常昂貴的地區提供高速連接。馬斯克指出,網路是提升生活品質、擺脫貧窮的最大工具,因為它帶來了知識、教育和商業接觸。目前Starlink在貧困和偏遠地區已展現強大改善能力,尤其在戰場如烏克蘭提供通訊支援。3.對SpaceX軍事化的態度。他明確表示SpaceX不會發展武器系統,儘管「我們經常被邀請參與武器項目,但我們至今都拒絕了」。4.關於Starlink上市。Starlink未來可能上市,但「我不急」。上市是賺錢的一種方式,但會帶來大量的管理負擔和無窮無盡的訴訟。美國目前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真的需要被改革。它讓原告律師事務所可以透過找一個持有少量股份的名義股東,聲稱代表全體股東,對公司發起集體訴訟。即使這群所謂「代表的股東」明確投票表示不希望有這場訴訟,這個訴訟仍然可以繼續進行。這樣的集體訴訟,還怎麼說是代表了「集體」的利益?他讚賞德州推出新法,規定至少有3% 股東同意才可發起訴訟,呼籲在聯邦層級推廣此改革。五、OpenAI訴訟與人工智慧監管1、對OpenAI的控訴。OpenAI已背叛其最初「非營利、開源」的原則,轉型為閉源、獲利導向的企業。會繼續推進對OpenAI的訴訟。他將其類比為:「你資助了環保組織保護雨林,結果他們砍樹賣木材。」不認可OpenAI所做的組織結構調整,那只是對媒體說說而已。2、AI監管制度主張。他仍堅持設立AI聯邦監管機構的立場,建議像食品藥品監督局(FDA)或聯邦航空管理局(FAA)那樣「少量裁判、合理監管」。應該有裁判,但不要裁判滿場跑。像汽車、航空、食品和藥品這些成熟產業,已經被嚴重過度監管了;而像人工智慧這樣的新興領域,卻幾乎完全沒有監管。事實上,AI目前根本沒有任何監管機構存在。六、DOGE(政府效率部)改革項目與支出節省1、項目目標與進展。 DOGE承諾節省2億美元,目前公佈成果為1700億美元。2、對利益衝出的質疑。我們所做的,是對政府部門進行審查:看那些機構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再看合約是否物有所值。實際上,我們的稽核標準並不高:只要合約有那怕一點價值就可以通過。如果我們發現某個合約完全沒有價值,我們會向該部門的部長提出建議。部長可以採納,也可以不採納我們的建議。任何因此採取的行動,都會發佈在DOGE 的官方網上,也會在DOGE 的社群平台帳戶上同步公開。所以整個過程是完全透明的。3.對質疑的回應。他強調團隊已經做到歷史上最好的顧問表現。堅持每天節省40 億美元,累計節省600 億,是「令人自豪的成績」。七、對南非種族法律的批評南非曾由納爾遜·曼德拉這位偉人領導,他所主張的是「所有種族應當在南非平等地位」。這才是正確的做法。而現在的做法是:用一套種族主義法律取代另一套種族主義法律──這完全錯誤,不道德。真正應該做的,是讓所有種族享有平等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但現在南非竟然有140 項法律明確傾向於黑人南非人,而對其他人則不予支援。馬斯克嚴厲批評南非現行的“黑人優先准入政策”,稱其為“另一種形式的種族主義”。他指出自己是南非出生,卻因膚色原因無法取得Starlink 牌照,「這太荒謬了」。對於南非政府可能為Starlink“繞法放行”,他沒有正面表態,但拋出反問:“你支援這種種族配額制度嗎?”八、對USAID 與蓋茲評論的反擊1、援助系統的懷疑。他多次質疑美國對外援助的透明度和效率,並表示「很難追蹤實際幫助到的人」。比爾蓋茲憑什麼就可以對「兒童福祉」指手畫腳?他自己可是經常與傑弗裡·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來往的人。對蓋茲稱削減美國對外援助( USAID) 將導致“數百萬人死亡”,他反駁道:“拿出證據來。”提出一個「道德挑戰」:如果真的有孩子因為中斷資助而陷入危險,「那就請直接介紹我們認識,我們願意去幫助他們」。2、關於愛滋病項目的例外。馬斯克表示,美國政府並未完全終止愛滋病相關項目,只是部分轉移至國務院。對於聯合國報告中斷將導致400萬人死亡,他回應:「如果這是真的,我們會立刻修復。」但他對其真實性表示懷疑。九、政治支出、媒體攻擊與未來計畫1、政治參與立場。馬斯克明確表示“未來將大幅減少政治支出”,因為“我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夠多了”。他稱目前沒有看到值得介入的選舉,也未計畫出資支援任何候選人。2、與普丁關係澄清。他表示從未與普丁單獨對話,僅在五年前參與過一次視訊會議。3、2025年重大技術突破展望,「星艦」計畫。我們今年的目標是讓火箭完全可回收——就是把助推器和運載船都回收下來,這將成為歷史上第一個完全可重複使用的軌道級火箭,是一項革命性突破,也是實現多星球文明的關鍵。Neuralink已讓5名患者透過腦機介面恢復計算能力,年末將嘗試植入盲人視力恢復裝置。在AI領域,我們正接近所謂的AGI(通用人工智慧),甚至是「數字超級智慧」的狀態。今年將是數字超級智慧全面爆發的一年。特斯拉將在奧斯汀率先推出無人駕駛計程車(完全自動化)。結尾。馬斯克表示,「我首先是一名技術專家。」馬斯克將自己定位為科技驅動者,而非政客或商人。在這場全面對話中,他試圖澄清外界誤解,表達對權力、未來與人類文明的宏大規劃。 (大碗思維)
美國出台首個聯邦人工智慧監管法案
4月28日晚,美國國會眾議院以409:2壓倒性通過了《刪除法案》(TAKE IT DOWN Act),並提交川普簽署。川普和第一夫人梅拉尼婭早就明確支援通過該法。今天白宮舉行的川普就職百日發佈會上,發言人萊維特開場就宣佈:“這項重要立法由第一夫人親自倡導並引導通過,總統期待立即簽署它”。所以,該法案成法生效已是板上釘釘。《刪除法案》的核心內容,如果總結成一句話就是:把發佈未經同意的私密露骨影像(Non-consensual Intimate Imagery, NCII,俗稱“報復性色情”)的行為定為犯罪,並要求科技平台限時48小時刪除相關內容,否則將被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處罰。這是美國多年來第一部直接監管網路內容的法案,也是第一部聯邦層面的人工智慧監管法案。它表面上是在處理隱私和色情剝削問題,本質上則是在聯邦層級首次針對生成式人工智慧(特別是深度偽造技術)濫用行為專門立法,並設定了具體的責任、處罰和執法機制,是美國首個生效的AI治理法案。當然,需要明確的是,該法案只管特定領域的AI濫用(深偽色情),不是歐盟AI法案那樣的綜合性監管框架,比起中國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切口也要更窄。換言之,法案管的是“用AI做了壞事的結果”,而不是對AI技術開發過程、模型訓練過程等進行直接規範。但這一小步,卻是美國AI監管頗具突破意義的一步。整個法案的內容可以拆解為“刑事定罪“+“通知-刪除”兩個版塊:一、刑事定罪1、故意發佈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構成犯罪《刪除法案》修改了《1934年通訊法》,明確禁止故意發佈未經他人同意的私密影像。這裡所說的“私密影像”,不僅包括真實拍攝的照片或視訊,還包括用人工智慧或其他技術製作的、看起來和真人無異的合成影像。無論是直接拍攝還是數字偽造,只要影像中能識別出受害者的面容或特徵,且未經其同意被發佈,就屬於違法行為。如果發佈的是成年人的私密影像,需要滿足幾個條件才構成犯罪,比如影像是在當事人有合理隱私期待的情況下拍攝的,不是公開場合展示的內容,也不是公眾關心的事務,同時發佈該影像的行為要麼是出於傷害意圖,要麼實際造成了心理、經濟或名譽上的傷害。而針對未成年人的私密影像規定更加嚴格,只要發佈者是為了羞辱、騷擾、貶低,或滿足性慾,即構成犯罪。不過,法律也列出了一些例外情況。比如,執法或情報機關依法進行的調查使用影像時,或出於善意向警方舉報、在法律程序中使用、醫學教育等正當目的下披露影像,不算違法。此外,如果受害者本人自願發佈自己的私密影像,或影像屬於兒童色情等更嚴重犯罪範疇,則適用其他專門法律。2、發佈AI合成的數字偽造影像同樣違法除了真實拍攝的內容,使用AI或其他技術偽造出的假冒私密影像,同樣受到法律禁止。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發佈了這些高度逼真的合成影像,同樣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比如不是本人在公開場合展示的,不是公眾關注事項,並且發佈行為帶有傷害意圖或實際造成傷害,才會構成犯罪。但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成色情影像,無論目的為何,只要有辱罵、騷擾、滿足性慾的意圖,就直接違法。這些規定也有例外,和上面已經提到的一樣,但如果影像涉及兒童色情或兒童性虐待表現,無論是否存在同意,都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3、違法發佈私密影像的處罰如果違法發佈成年人的私密影像或合成影像,最高可被判罰款和兩年監禁;如果發佈的是未成年人的,則最高可判三年監禁。法院在判決時,還可以命令沒收用於發佈違法影像的材料、非法獲利和相關工具。此外,發佈影像之外,單純威脅他人說要發佈也屬於犯罪。威脅發佈真實影像的,適用正常處罰;威脅發佈數字偽造影像的,如果對像是成年人,最高判18個月監禁,如果是未成年人,則最高30個月監禁。法院也可以責令違法者向受害者支付賠償。同時,法案特別強調,就算當事人曾同意拍攝影像,或者曾把影像發給別人,也不等於同意被公開發佈。二、數字平台的“通知-刪除”義務1、在法律生效後一年內,所有受監管的網站、社交平台或應用,必須建立一套流程,讓受害者可以舉報自己的私密影像未經本人同意被上傳的情況,並要求平台刪除這段影像。一旦接到舉報,平台要在48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並盡力清除所有副本。2、受害者提交請求時,需要提供:1)個人的手寫或電子簽名(確認是本人或授權人);2)明確說明是那段內容被濫用了,提供能幫助平台快速找到內容的線索;3)簡要說明為什麼相信這段影像是未經自己同意發佈的,並提供相關背景資訊;4)聯絡方式,方便平台核實或反饋。3、平台必須在網站或APP上明顯位置展示清晰說明,比如通過一個簡單易懂的網頁連結,告訴使用者:1)平台對於處理私密影像的責任是什麼;2)使用者如何提交舉報和刪除請求。這些說明要用簡潔、易懂的語言,不能複雜晦澀,讓使用者難以理解。4、善意免責:即如果平台是基於善意判斷,相信某段影像是未經同意發佈的,因此選擇刪除或者限制訪問,即使最終發現那段內容是合法的,平台也不會因此被追責或被索賠。聯邦貿易委員會負責執法,監督各大平台認真執行“刪除違規私密影像”的義務。平台如果拖拖拉拉,或者直接拒絕受害者的刪除請求,就會被認定為搞欺詐,違反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法》。一旦被抓住,不僅可能被調查、罰款,還可能被強制整改。委員會可以動用它手裡的一整套執法武器來處理這些違規平台,無論是一般企業還是非營利機構,只要觸犯規定,都逃不過。過去,美國在科技監管方面一直是雷聲大、雨點小。無論是管人工智慧、平台責任,還是搞反壟斷改革,國會總是談得熱鬧,真到了立法的時候就老是卡殼。即使是對深偽色情這種,國會也是多次嘗試卻無功而返。比如,紐約民主黨眾議員、現在民主黨的少壯派AOZ和南卡共和黨眾議員Nancy Mace就曾聯合推出的《反抗法案》(DEFIANCE Act),賦予受害者起訴權;還有Dick Durbin、Josh Hawley等議員提的配套法案,最後都因行業反對而夭折。直到2024年6月,才由參議員Ted Cruz推出了《刪除法案》的第一個版本,7月眾議院也跟進了配套文字。雖然法案在參議院修訂後,於12月初通過,但因為政府停擺,眾議院來不及審議。原本想趁年末打包進預算案,但預算案又被否決,法案被擋了下來,只能等到第119屆國會重新來過。2025年1月,Ted Cruz以參議院商務委員會新任主席的身份,再次提交了《刪除法案》,參議員Amy Klobuchar也參與了共提。這次《刪除法案》的再啟動其實是典型的逆風而上:川普政府正強調去監管,科技行業對白宮的影響力前所未有地增強,范斯在巴黎AI峰會和慕安會等各種場合剛強調了言論自由、反對AI監管。但儘管如此,法案還是以驚人的速度迅速推進。在參議院提出《刪除法案》幾天後,眾議員Maria Salazar和Madeleine Dean也在眾議院提出了配套版本。這次,參眾兩院都有大批兩黨議員聯署支援——眾議院有41位,參議院也有20多位。因為上屆國會已審議過一次,這回推進得異常順利。法案提交後不久,參院直接跳過了常規的委員會審查流程,2月13日以全票一致通過。眾議院的進展也十分順利。在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的審議中,法案以49票贊成、1票反對的結果通過。隨後,眾議院在不進行辯論的情況下,通過“暫停規則”程序迅速表決通過了該法案。前臉書、推特、Google政策顧問Nu Wexler曾經形容,在美國要推動一項科技監管法案成功,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而《刪除法案》可能正好踩准了所有條件。首先,近年來生成式人工智慧廣泛應用,大幅降低了製作高度逼真深度偽造色情內容的門檻,導致此類侵害隱私的影像激增,對受害者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名譽和經濟傷害,社會反應很大。儘管美國幾乎所有州都立法禁止“深偽色情”,但各州法律標準不一,執法不均,受害者往往難以及時要求平台移除影像。因此,支援出台聯邦統一法案的呼聲很高,科技界、政界、公益組織幾乎是一邊倒支援。一直對AI監管和平台規制比較牴觸的主要網際網路科技公司和社交媒體平台,這次也都公開支援法案。一些平台的負責人甚至直接參與法案的推廣。應當說,平台企業也有自己的算盤:有個統一的聯邦標準,總比各州對深度偽造和“報複色情”搞“碎片化”立法要好得多,如果一定要立法,那平台們肯定更想要一個聯邦法,這樣合起規來也容易地多。此外,反對這樣一項旨在保護女性和未成年人免遭色情剝削的法案,公眾輿論和道德形象顯然是很差的。其次,或許是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是這項法案獲得了第一夫人梅拉尼婭·川普的力挺。《刪除法案》和梅拉尼婭長期關注的兒童和青少年網路安全議題高度契合,成為獲得她支援的關鍵。川普第一任期,梅拉尼婭發起了名為 “Be Best” 的倡議,主打的三大主題之一就是“兒童網路安全”,特別是青少年在社交媒體上遭遇網路欺凌、騷擾、虐待,以及因隱私被侵犯、被傳播不當內容而造成的心理傷害。而《刪除法案》的核心,就是要打擊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包括青少年受害人)的網路傳播,防止深偽色情內容擴散,對梅拉尼婭來說無疑很容易形成價值認同。自Ted Cruz重提法案以來,第一夫人辦公室就深度參與了整個立法處理程序。參院通過《刪除法案》後,梅拉尼婭親自出席了Ted Cruz和Maria Salazar組織的一場跨黨派圓桌會,和“報複色情”、深偽受害者一起發聲,呼籲國會加速通過法案。她不僅發表了演講,還邀請一位15歲的受害人女孩作為貴賓出席並分享自己的經歷,跟其他幾位受害者也進行了私下交流。據媒體報導,梅拉尼婭在私下聽取受害者經歷時多次動容,眼眶泛紅。她向工作人員表示:“每一個受害者的故事,都讓我更加堅信我們必須立法。”她還直接建議川普在國情咨文演講中特別提一下《刪除法案》,明確總統對法案的支援。後來川普確實照辦了,還半開玩笑地說:如果可以的話,我自己也會用這項法律保護自己,因為我是受深偽傷害最多的人之一。不過,對《刪除法案》也有一些批評和質疑。像電子前沿基金會(EFF)就擔心這個法案可能會傷害到言論自由,甚至給川普這種政治人物一把新武器,讓他們有機會去打壓批評者。民主與技術中心(CDT)也提了警告:法案搞了個“通知-刪除”的機制,可能不只是刪除那些真正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還會順帶把一些本來合法、正常的內容也刪掉。這樣一來,很可能會踩到憲法紅線,變成對大家自由發言的打壓。還有人特別擔心加密通訊。比如WhatsApp這種聊天工具,消息是端到端加密的,平台自己都看不到內容。要是有人在加密群組裡發了違規影像,即使受害者舉報,平台也沒辦法不破壞加密就刪掉。這樣一來,平台要麼違規挨罰,要麼就得動手破壞加密,最後倒霉的可能是所有使用者的隱私。技術專家們指出,目前《刪除法案》沒有明確豁免加密平台,也沒想好在加密環境下怎麼操作,是個明顯的漏洞,以後很可能還得靠補充立法或者新技術手段來把這個問題補上。在《通訊規範法》230條之後,美國已經很多年沒有通過限制平台內容的國會立法。《刪除法案》大幅強化了平台對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的刪除義務,有點像是走歐盟《數字服務法》的路徑,和230條的避風港規則形成了一定張力。而且法案也沒有像版權領域那樣設立反通知機制,平台為避免風險可能傾向於“先刪後問”,擴大刪除範圍,損害網路言論自由。合規層面,大型平台可能是有準備,但中小平台和加密通訊應用面臨很大壓力,有可能導致誤刪合法內容或為了合規犧牲使用者的通訊隱私。不過,法案畢竟沒有開放就深偽色情內容對平台的民事索賠管道,也保留了善意刪除的免責機制,終歸堅持了230條的基本價值,只能說是極其有限的調整而非根本背離。此外,平台託管兒童色情、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本來就因屬於230條的例外而不享有民事責任的豁免,實際上又和230條的旨趣、要保護的利益是對齊的。特定網路內容入罪和“通知-刪除”機制,無疑還直接觸及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引發了對法案合憲性的合理疑問。這也是一些反對法案的人的論點之一,覺得法案可能迫使平台為規避風險而“過度刪除”,限制合法表達,並且因為缺乏反制濫用的機制產生壓制言論的效果。還有人警惕未來政府可能以類似法律擴大對網路言論的審查範圍。從第一修正案的先例看,合法的成人色情內容(即成年人自願參與、製作、傳播的色情作品)也受憲法保護,例外非常狹窄:只有兒童色情(Child Pornography)和真正的猥褻內容(Obscenity),其中似乎不包括“報複色情”。但美國最高法院的先例一貫認為,極端有害的內容,比如兒童色情、淫穢猥褻言論,以及直接與犯罪有關的表達,不受第一修正案保護。大部分深偽色情或“報複色情”(特別是涉及未成年人或性勒索)實際上屬於犯罪的一部分,即使不完全構成言論自由的例外,也因社會價值極低,可以依法禁止。換言之,《刪除法案》針對的是幾乎沒有表達價值的內容,不影響新聞報導或合法的成人內容,立法目標是防止人格權侵害而非打擊觀點,符合”內容中立“原則,應該可以通過嚴格審查。 (東不壓橋研究院)法案原文:https://www.congress.gov/119/bills/s146/BILLS-119s146e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