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
一文讀懂:美國政府停擺原因
美國政府此輪停擺已達36天,創下歷史最長紀錄。佔據美國國會兩院多數派的共和黨為什麼會被民主黨逼到這種地步?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事情竟然還要從200多年前說起。始作俑者讓我們把時間指針撥回1805年。時任美國副總統兼美國參議院院長Aaron Burr即將卸任,在卸任前他想為參議院留下一些政治遺產。Burr最終將著眼點放在參議院的議事規則上。參議院和眾議院雖然都是國會機構,但兩者卻頗為不同,其中最突出的差別是:一個州無論人數多寡、面積大小,都只能有兩名參議員;而如果這個州人數眾多(如加州),則可以有幾十名眾議員。簡單來說,參議院“小而精”,眾議院“大而美”。但迥然不同的兩院卻共享著幾乎同樣的議事規則。Burr認為這樣不對。在嘗試說服其他參議員的時候,Burr玩了一手先揚後抑:他先是稱讚了參議院是一個非常卓越的議事機構,接著話鋒一轉,批評這麼好的機構卻沒有個像樣的議事規則,不但很多規則是重複的,還有很多規則從未使用,例如:“結束辯論動議”(Previous question motion)。什麼是“結束辯論動議”?說人話,就是多數派說了算,少數派靠邊站。具體來說,只要過半的議員同意,就可以跳過立法投票之前的辯論環節,直接進入投票,避免少數派通過辯論拖延時間。Burr的提議最終被參議院接受了,1806年,參議院刪除了不少冗餘規則,“結束辯論動議”就在其列。自此美國參議院進入了“無限制辯論”時代,而參議員在發言的時候,別人不能打斷,因此理論上,1806年之後一個參議員可以就一個議案想說多久就說多久。這意味著如果參議院的少數派對多數派推行立法事項不滿,就可以使出拖延大法,通過無限制辯論阻礙立法,而這種行為有一個專業術語——“阻撓議事”(filibuster)。趣聞:1804年Aaron Burr在決鬥中殺死了聯準會前身——第一美國銀行——的創立者漢密爾頓。而此次決鬥也徹底葬送了Burr的政治前程圖:Burr(左)與漢密爾頓的決鬥何以停擺時間管理的四象限法則告訴我們重要且緊急的事情需要最優先處理。而對於白宮來說,每年都要被審議的支出法案就是重要且緊急的事情。財政支出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說,而緊急體現在財政支出法案必須在新財年開始前(也就是10月1日前)通過,否則,根據美國憲法,美國聯邦政府將會因為無法使用國庫資金而關門大吉。這種重要且緊急的案子,正是”阻撓議事”四兩撥千斤的好時候,在野的少數派不時會以此和當政的多數派談條件。而這一輪美國聯邦政府的停擺,就是因為民主黨祭出了“阻撓議事”,其目的是要求共和黨在年度支出法案中為“平價醫療法案”(又被稱為“歐巴馬醫療法案”)續命。而川普和歐巴馬仇深似海,川普對歐巴馬當政時期推出的諸多政策都恨不得除之而後快,平價醫療法案就是川普眼中釘之一。因此共和黨和民主黨就聯邦年度支出法案打起了“口水戰”。民主黨利用“阻撓議事”規則,迫使支出法案無法進入表決。待10月1日凌晨鐘聲一響,美國聯邦政府便不得不開始“歇業”。結束“阻撓”雖然1806年就具備了“阻撓議事”的條件,但直到1836年才有參議員首次使用“阻撓議事”遲滯立法,此舉猶如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嘗到甜頭的參議院少數派開始不斷用“阻撓議事”給多數派添堵。時間來到了1917年,參議院的少數派終於碰到了硬茬——成功連任的民主黨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威爾遜向國會提議武裝美國商船,而共和黨利用”阻撓議事“成功挫敗了威爾遜。圖:伍德羅•威爾遜在當時戰爭背景下,共和黨的這一行為多少有些置美國利益不顧之嫌,顯得不合時宜,再加上威爾遜本身好鬥又極具聲望,因此改變“阻撓議事”的契機到了。威爾遜利用他的口才煽動了民眾對參議員的不滿,在民意的裹挾之下,參議院終於為“阻撓議事”加上了結束條件:在三分之二多數票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結束辯論,進入投票環節。這一規則被稱為“終止辯論”(Cloture)。但是三分之二多數票的門檻過高,這就導致“終止辯論”在40年之間只被用了5次,多數情況下,參議院的少數派仍能通過“阻撓議事”為多數派製造麻煩。一個程序總是出BUG,那這個程序就還有改進空間。1975年,“終止辯論”規則終於得到修改,投票門檻從三分之二下降到五分之三,也就是60票。而現在川普的共和黨只有53席,如果想達到“終止辯論”的門檻,結束聯邦政府停擺,必須有民主黨的配合。而11月4日剛結束的投票,共和黨以54:44的結果再次敗下陣來。除了“終止辯論”的限制外,“阻撓議事”的運用範圍近年來也逐步縮小,總統對聯邦官員或法官的任命就不受“阻撓議事”限制,因此川普對Miran的聯準會理事提名得以在參議院快速獲得通過。停擺如何收場根據《華爾街日報》等外媒報導,近期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參議院領袖之間進行了多次磋商,雙方正在逐漸達成一致,結束聯邦政府停擺的時候似乎快到了。不過共和黨方面仍有待川普最終拍板。從川普近期的公開表現看,他不一定想和民主黨直接妥協,他想做的更狠——廢除“阻撓議事”規則(terminate the fillbuster)。理論上,通過簡單多數(即51票)就可以實質上架空“阻撓議事”規則,但共和黨內部對修改該規則也有反對意見,因為本質上“阻撓議事”可以保護少數派的利益,固然共和黨現在是多數派,但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共和黨將來也會有淪為少數派的時候,屆時“阻撓議事”規則將會是共和黨的重要護身符。共和黨會為了一時痛快,捨棄長期的利益嗎?如果川普想通過修改“阻撓議事”來結束停擺,可能會面臨更大的阻力,耗時也會更長,停擺結束的也會更晚。那麼川普最終會採用那種方式結束停擺?讓我們拭目以待。 (聊聊FED)
普渡大學應美國國會要求,提交全部中國留學生詳細資訊!
當“教育問題”被寫進國會調查信,美國大學的學術自由又被推上風口浪尖。近日,美國普渡大學(Purdue University)確認,已應眾議院下屬“對華特別委員會”(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要求,向國會提交了涉及中國學生及科研活動的詳細資料。雖然校方強調“未披露任何個人身份資訊”,但這一舉動仍引發軒然大波——在中美關係緊繃的當下,它不僅關乎幾千名留學生的隱私,更折射出美國教育系統與政治系統之間日益緊張的裂縫。一|國會發函:六所高校被點名,中國學生成“調查對象”3月中旬,美國國會“對華特別委員會”向包括普渡大學在內的六所知名高校發出調查信,理由是“國家安全”。信件由共和黨籍眾議員、委員會主席 John Moolenaar 簽署,收件人除普渡外,還包括:史丹佛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南加州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以及馬里蘭大學。在信中,Moolenaar聲稱,美國大學“對外國學生尤其是中國學生的高度依賴,已經讓敏感技術暴露在風險之下”。他寫道:“我們的大學正被外國對手利用,以非法方式獲取關鍵研究成果與先進科技。太多高校仍將學費和資金置於國家安全與美國學生利益之上。”信件要求各校提供詳細資料,包括:中國籍學生與教職員工數量;他們所在的學院與專業;涉及聯邦資助科研項目的研究比例;與中國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合作項目。委員會要求在4月1日前提交完整資料。信中措辭尖銳,甚至稱“美國學生簽證系統已成為北京的特洛伊木馬(Trojan Horse)”。這一行動立即引起輿論震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當時回應稱:“我們敦促美方停止泛化國家安全概念,切實保障中國留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得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圖源:網路二|普渡的回應:提交近五十頁報告,細到“專業與經費來源”面對來自國會的直接要求,普渡大學選擇了配合。根據印第安納州《Journal & Courier》和NPR/WFYI的報導,普渡在4月1日正式向委員會提交了一封由教務長 Patrick Wolfe 簽署的信件,以及近50頁附件資料。這封信的開頭寫道:“感謝委員會對普渡大學在中國學生招生與科研安全政策方面的關注。普渡始終把美國公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於在國家安全與學術自由之間取得平衡。”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秋季,普渡共有2183名中國學生(含港澳),佔總人數約3.8%。其中,博士研究生比例最高,約為20.5%。約30%的中國研究生參與過聯邦資助的科研項目。中國學生主要集中在工程、生物科學、數學、電腦與技術領域。檔案同時附有各學院國際學生資料、研究資金來源、入學前院校分佈等資訊。Wolfe在信中強調,所有國際學生的簽證與背景審查都經過嚴格核查,並表示普渡嚴格遵守國防部、國家科學基金會等機構的安全規定。他特別指出:“所有提供的資訊均為彙總統計,不含任何可識別個人身份的內容。普渡大學不會向外部機構洩露學生隱私。”但即便如此,這份“資料報告”依舊讓外界嘩然——因為在當前政治語境下,任何涉及“中國學生”的統計數字,都會被賦予超出教育範疇的含義。圖源:網路三|校園震動:從“安全審查”到“寒蟬效應”普渡的回函曝光後,媒體和學界迅速炸鍋。一方面,部分美國議員稱讚此舉“負責任、透明”,認為大學“應協助政府防範技術外洩”;另一方面,大量學者與留學生批評,這一要求本質上是政治干預校園自治。印第安納公共廣播(WFYI)評論稱:“在知識追求與政治防範之間,大學正被迫選擇立場。”在社交平台上,留學生們的反應更為直接。有中國學生寫道:“我們只是來讀書的,不想被當成威脅。”“如果今天能要求交中國學生資訊,明天也能要求交印度、阿拉伯學生的名單。”美國學者也表達擔憂——這類調查可能導致國際學生產生“寒蟬效應”,減少申請意願,甚至影響美國科研體系的開放性。一位工程學院教授匿名表示:“如果研究人員開始被國籍區分,而非學術成果評判,那將是美國創新力真正的衰退。”輿論還指出,這種調查可能造成“隱形歧視”。在美中緊張的氛圍中,華人學者和學生已經長期面對簽證延誤、合作項目受限、甚至被調查的風險。如今,連學校都被要求上交資料,這種“制度化不信任”正在擴大。圖源:網路四|政治介入教育:學術自由的紅線在那裡?普渡大學的這一事件,並不是孤立的。自2024年底以來,美國政壇保守派不斷推動“教育安全化”議題:川普政府曾提出讓H-1B簽證加收10萬美元費用;多位共和黨議員提案限制中國學生進入美國大學;甚至有議員公開聲稱要“暫停中國研究生簽證,直到全面風險評估完成”。在這樣的背景下,普渡事件更像是一場“預演”——測試大學在政治壓力下的反應。而這也讓美國高等教育的核心價值——開放、交流與信任——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教育問題正被政治化、國籍化。當學術合作被簡化為“安全漏洞”,當留學生的身份被等同於“潛在風險”,美國大學賴以自豪的國際化與多樣性,正在被慢慢侵蝕。當留學生變成“統計對象”,教育信任正被削弱截至目前,美國國會尚未公佈普渡等高校提交資料的後續處理方式。普渡大學保持低調,未再對外回應。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場“資料上交風波”已經在全美校園埋下陰影。從簽證到科研,從實驗室到課堂,留學生正被捲入一場並非由他們引起的政治浪潮。一句來自學界的評論或許最能概括這場事件的本質:“當學生被要求證明自己無罪,教育就已經有了敵人。” (留學生日報)
美國國會:全球五大半導體廠商賣給中國380億美元的裝置,美國需要將制裁措施擴散到全世界
01前沿導讀據路透社發佈的新聞表示,美國國會發佈了一份最新的產業報告,美國三大裝置供應商應用材料、科磊、泛林集團,再加上荷蘭的ASML、日本的東京電子,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五家裝置供應商。這五大半導體裝置廠商在去年總共向中國企業出售了總價值為380億美元的裝置,佔五大公司總營收的39%,這比美國在2022年實施出口管制時的金額還要高出66%。02裝置出口據國會報告指出,這五大裝置企業雖然沒有違反美國的出口管制,但是美國政府的態度一直就是敦促其他企業排斥中國市場。在這種壓力下,荷蘭ASML和日本的東京電子依然選擇向受美國管制的中國企業售賣裝置,這在一定程度上凸顯出了中國市場對於全球半導體產業鏈的重要性。根據各家企業所發佈的官方財報顯示,美國應用材料、科磊、泛林的中國區營收在2024年均有明顯的下降。在2023年,各家的中國區營收均佔據公司總營收的30%以上。但是在美國收緊制裁措施的2024年,泛林和科磊的中國區營收只剩下15%,而應用材料的對華業務還能保持在24%的營收佔比。受影響最嚴重的就是荷蘭ASML,在2023年第四季度的財報中,中國大陸給ASML貢獻了49%的營收,其營收金額超過了19億歐元,成為了ASML國際範圍內的最大單一市場。據ASML首席財務官羅傑·達森在財報對話中表示,2023年的中國市場非常強勁,ASML向中國成熟工廠交付了許多曾經下單的浸潤式DUV裝置,這些裝置均符合美國以及荷蘭政府的出口條例,而且大多數都是2022年之前購買的產品。2024年1月,美國對荷蘭政府以及ASML下達了最新的管控條例,撤銷NXT:2000i及後續的DUV光刻機的對華出口許可。針對中國大陸擁有先進生產線的工廠,NXT:1970i、1980i也不再被允許出口。ASML也在該年度宣佈,為保護客戶隱私,不再對外披露對華業務的具體情況。通過查詢ASML2024年度財報可以發現,中國大陸地區依然佔據了ASML總營收的41%,是ASML最大的國際客戶,這個資料對比2023年有著明顯增長趨勢。那怕是在最新的2025年第二季度,中國大陸區業務依然給ASML貢獻了27%的營收,僅次於台灣地區。而日本東京電子的中國區業務表現的很不錯,佔其總營收的48%,中國區連續兩年成為東京電子的最大合作市場,其銷售額達到了1.27兆日元。由於東京電子的產品技術與美國出口管制相碰撞的點很少,美國只能是敦促日本企業不與中國市場合作,並不能直接通過產品中含有美國技術比例的特性來強制性封鎖日本的裝置。03加碼制裁美國國會委員會針對五大公司為中國大陸企業提供晶片裝置這件事進行了公開警告,其警告稱中國正在打造一種自給自足的半導體產業鏈,這種產業鏈將會快速提升中國在晶片產業的技術水平,甚至是提升中國整體的軍事力量。而五大裝置廠商將自己製造的裝置材料賣給中國企業,這就相當於幫助中國建設自主產業鏈,扶持中國的晶片技術發展,這違背了美國政府所下達的命令,美國政府應當繼續加大在半導體裝置上面的出口管制力度。日本東京電子美國子公司總裁多爾蒂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受美國的關稅以及其他一系列新條例的影響,所有半導體裝置行業對中國的銷售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儘管如此,美國政府官員依然認為出口管制的結果不理想,需要繼續加大制裁範圍。現在的市場格局,包括美國企業在內,國際半導體企業根本就無法放棄中國市場,也不想放棄中國市場。美國企業踩在出口條例的紅線上面與中國市場合作,這充分表現出了中國市場對於美國企業的重要性,對於全球產業的重要性。最為關鍵的一點,還是在於中國晶片產業日益增強的競爭力。一旦中國企業完成自主可控的全端產業鏈模式,海外企業還想著繼續賣給中國裝置材料,那中國企業就未必需要了。 (逍遙漠)
美國國會醞釀將比特幣列為戰略資產 Bitcoin Hyper有望成Layer 2百倍黑馬
比特幣邁向主權貨幣的前哨會議,2025年9月16日,在華盛頓國會山莊的密室裡,一場不對外公開的圓桌會議悄然展開。與會的18位代表橫跨加密貨幣、能源、銀行與創投產業,無人發言高舉聲量,卻在一場無聲對話中勾勒出一項潛在改變全球金融格局的政策藍圖,將比特幣納入美國聯邦政府的資產負債表。這不是空想,這是由Michael Saylor與Tom Lee主導、以財政技術與地緣戰略為核心進行的提案會議。會議中心議題並非價格走勢,而是名為「BITCOIN法案」的初步草案設計,其核心目標是五年內由美國聯邦政府收購100萬枚比特幣,作為未來主權儲備的一部分。政策制定者強調不新增稅負、不擴大債務,而是透過黃金帳面重估與貿易超額關稅收入支持資金池。這套設計,實質將比特幣與黃金、美債並列,並以預算中立的方式進行國家級儲備佈局。能源與金融的制度性融合儘管比特幣仍受到部分國會議員對能源耗損與波動性的質疑,但CleanSpark與Western Alliance Bank提出的「再生能源礦場配額制度」與「銀行端合規協議機制」,提供了政策化解方案。這不僅回應ESG趨勢,也為比特幣的制度化提供可信路徑。當比特幣的開採可與風能、太陽能配比對應,並以合規框架介接銀行清算體系,其資產屬性自然從投機標的轉向國家級儲備工具。這場從礦場到主權資產的轉換,已不再只是產業語境的演化,而是政治語法的革新。Bitcoin Hyper讓比特幣學會應用就在制度佈局進入宏觀層級的同時,技術社群也在微觀架構中推進革命。Bitcoin Hyper($HYPER)作為第一個使用Solana虛擬機器構建的比特幣Layer 2網路,讓原本封閉、無法應用的比特幣鏈路獲得前所未有的流動性。這不僅僅是橋接協議,而是一場角色與邏輯的轉化。比特幣在Bitcoin Hyper的設計中,不再是靜態儲值單位,而是可被即時調用於DeFi、支付、NFT與遊戲應用的可程式設計資產。官網購買Bitcoin Hyper在預售階段,Bitcoin Hyper已籌集超過1,600萬美元,並以每三日自動調整價格機制創造出持續參與動能。HYPER代幣本身具備210億枚總供應與241%的質押年化收益率,不僅是Layer 2運作的核心媒介,也因其與基礎設施的深度綁定而具備明確價值支撐。靜態儲備與動態應用的雙重語法當國會思索比特幣作為國家級資產進行儲備時,Bitcoin Hyper則在工程實踐中解決另一個根本問題:如何讓這筆儲備具備實際使用價值。比特幣若無法參與日常支付與金融應用,其儲備屬性將如死水無波;而當Layer 2能將其轉化為可部署的技術資產,比特幣的金融屬性與技術潛力才得以真正結合。這場制度與協議的雙重推進,不是理念之爭,而是功能互補。國家可以將比特幣納入戰略性資產編制,但必須依賴如Bitcoin Hyper這類去中心化架構,為其儲備注入應用價值與技術靈活性。比特幣不再只是冰冷代碼堆疊的總量封頂設計,而是一個能在主網與Layer 2之間切換角色的雙語資產。官網購買Bitcoin Hyper結論:新儲備語法的誕生瞬間當Michael Saylor與Tom Lee用資料、收益與貨幣政策語彙說服國會時,Bitcoin Hyper的開發者們則在區塊鏈底層協定中書寫另一種可能性。他們不是彼此的對手,而是以不同方式參與同一場歷史進程。一方提供戰略方向與政策框架,另一方建構技術工具與經濟路徑。比特幣的下一篇章,將不再是ETF與價格的輪番敘述,而是當國家級儲備與開源協議正式交會,兩種架構語言融合成一種新型金融語法。屆時,比特幣將不只是價值的儲藏,而是功能的展演,是一種由資本與技術共同編寫的二十一世紀主權敘事。免責聲明加密貨幣投資風險高,價格波動大,可能導致資金損失。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請自行研究(DYOR)並謹慎決策。
投資策略簡報|美國國會推進比特幣戰略儲備法案
2025 年 9 月 16 日,美國國會與加密行業代表在華盛頓召開圓桌會議,討論由參議員 Cynthia Lummis 提出的 BITCOIN Act (S.954)。法案建議未來五年內逐步購入約 100 萬枚比特幣,建立 戰略比特幣儲備(Strategic Bitcoin Reserve)。與會者包括參議員 Ted Cruz、Marsha Blackburn 及 MicroStrategy 創始人 Michael Saylor 等。🔍 行業觀察訊號意義:首次在國會層面提出“比特幣國家儲備”,敘事層級從投機資產走向戰略資產。潛在影響:按當前市價,100 萬枚 BTC 約需 900 億美元,約佔總供應量 5%;強調“預算中性”,即不依賴新增稅收或赤字,可能通過國庫資產調整等方式籌資;若落地,將改變全球主權資產配置格局。風險與不確定性:▪ 法案仍處於 introduced 階段,尚未進入聽證或表決;▪ 資金來源和執行節奏未明確;▪ 跨黨派支援度不足,落地機率需觀察。📈 投資邏輯短期:市場反應平穩,BTC 仍在區間震盪;價格走勢更多受聯準會利率和 ETF 資金流影響。中期:若法案推進至聽證或獲得跨黨派支援,可能成為 新敘事驅動,強化 BTC 的“國家資產”地位。長期:一旦戰略儲備落地,比特幣稀缺性將被制度化,或推動更多國家探索 比特幣儲備化🪶 一句話結論比特幣國家儲備化仍在立法途中,但“從投機到戰略”的敘事已經寫入國會記錄 —— 對 BTC 長期邏輯是重大利多。 (方到)
美國國會打擊轉運的《晶片安全法案》:強制企業在晶片植入位置追蹤模組
美國國會眾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今天提出了《晶片安全法案》(Chip Security Act),要求商務部強制美國晶片企業在受出口管制的晶片中加入位置驗證模組,以確保這些晶片不會被轉運。法案由委員會主席John Moolenaar、首席成員Raja Krishnamoorthi以及另外六名兩黨議員共同提出。上周,共和黨參議員、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Tom Cotton已在參院提出了配套版本的法案。這兩個版本內容幾乎一模一樣。核心是要求美國商務部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強制所有受出口管制的高性能晶片及相關計算產品,在出口、再出口或境外內部轉移前,配備能夠實現位置驗證等功能的“晶片安全機制”。該機制可通過軟體、韌體、硬體或物理方式實現,旨在防止這些晶片被中國等國家通過空殼公司或走私方式非法獲取,並用於軍事、監控或人工智慧等敏感領域。獲得出口許可者如發現產品被轉移到未授權地點或被篡改,應立即向主管BIS的副部長報告。法案還要求商務部在一年內完成對是否需要引入額外安全機制(如反篡改、用途驗證、走私識別)進行系統性評估,並在兩年內實施經評估認定為必要的附加機制。商務部須每年向國會提交機制有效性與更新建議報告,並被賦予核查晶片實際流向、維護記錄、要求企業配合報告異常情況的執法權限。早在去年夏天,參議院撥款委員會就曾要求BIS評估在晶片中加入控制機制的可行性,但相關立法最終沒能通過。去年8月,一名商務部官員對“晶片內嵌控制機制”的技術可行性提出疑問,並表示即使技術上可行,也需評估是否會影響美國產晶片的市場競爭力。該官員表示:“這是一個聽起來不錯的概念,但確實需要具體分析。”如何解決對華晶片出口管制的“轉運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美國政府非常頭疼的事。拜登政府時期,美國商務部的策略是對全球的受控晶片採取總量控制和分配製度,也就是“AI Diffusion Rule”的三級國家劃分和GPU配額方案。美國政府的核心邏輯是,先根據轉運國家本身的實際需求,設定一個剛剛夠用的GPU數量。這樣一來,如果這些國家再偷偷將晶片轉賣給中國,就會導致自己本國晶片不夠用,迫使它們在轉運問題上自我約束。而川普政府顯然不認可拜登政府的這種做法,認為它可能會阻礙美國GPU佔領全球市場,削弱美國企業的競爭力,甚至導致其他國家轉而使用中國製造的GPU。因此,川普政府提出了一個替代方案,採用了三條腿走路的策略:1、對轉運國,要求其與美國簽署出口管制協議,配合美國立法,同步實施嚴格的出口限制,並嚴厲打擊晶片轉運;2、對企業,發佈《防止先進計算積體電路轉用的行業指南》,提出更多“紅旗”警示,指導企業加強內部稽核和盡職調查,發現和阻止轉運行為;3、推動國會立法,賦予商務部權力去要求晶片製造企業在晶片中植入位置追蹤模組,從而更精準地監控和打擊晶片非法轉運的行為。眾議院版本《晶片安全法案》的主要推手之一,是來自伊利諾伊州的眾議員Bill Foster。他和一般律師或文科背景的議員截然不同,是一名罕見的“科學家議員”。他畢業於哈佛大學,擁有物理學博士學位,過去曾長期在費米國家加速器實驗室(Fermilab)擔任高級物理學家,從事質子衰變等前沿物理實驗。此外,他還曾經有過晶片設計方面的實際工作經驗,對晶片製造技術非常熟悉。正是他率先在國會提出要給受控晶片裝上“數字韁繩”,即位置追蹤功能和遠端關閉(killing switch)功能,一旦發現晶片被非法轉運,就能遠端立即停用。他一直強調,這種方案在技術上已經相當成熟,實現起來並不困難。在參議院的《晶片安全法案》版本提出後,我曾請教過幾個半導體領域的專家,得到的一致答覆是:這個Bill Foster沒有吹牛,實現晶片的位置追蹤,在技術上不難實現,難得是怎麼能讓晶片設計商去這麼做,有什麼法律上的依據。2024年1月,新美國安全中心研究員Tim Fist曾經寫過一個報告,詳細闡述過這種晶片位置追蹤的實現機制,即所謂“片上治理機制”。Tim Fist在報告中建議為AI晶片設計一套靈活的治理機制,其中最核心的是在每個高性能AI晶片上安裝一個“安全模組”,用來確保晶片使用的是經過授權且最新版本的韌體和軟體。這種模組能遠端驗證晶片的狀態,強制晶片定期更新以修補安全漏洞,還可以遠端控制晶片是否可用,從而有效執行出口管制。此外,晶片上還具備可信執行環境,可以安全地證明晶片運行的情況。這套機制的優點是靈活性強,可以根據不同的政策需求自動調整治理方式。目前,遠端驗證等技術在某些CPU和GPU上已經實現,未來也能輕鬆擴展到AI晶片中。理想情況下,這套機制還能結合供應鏈追蹤以及“瞭解你的客戶”(KYC)政策,更好地控制晶片的銷售和使用。具體來說,這套治理機制允許監管機構對晶片實施訪問限制、性能調整,甚至防止晶片用於建構大型AI叢集等措施。晶片的使用者需要通過安全驗證,才能證明自己遵守了相關的使用規定。這種做法特別適合出口管制以及對高性能AI晶片的監管場景。政策手段包括:操作許可證防止晶片被非法使用:每個晶片需要定期更新一個“許可證”,就像軟體的訂閱模式一樣。許可證決定晶片是否能正常運行,也可以限制特定功能。最重要的是,這個許可證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晶片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收到新的許可證更新,它就會自動停止工作。這樣一來,就不用依靠遠端發出關閉晶片的指令,避免了被惡意使用者或不配合的營運方干擾的風險。位置驗證:原理是利用裝置響應速度來推測晶片的位置。這種方法通過晶片內建的安全機制和多個可信的“地標伺服器”,測量裝置回覆查詢的時間。由於資訊傳輸速度無法超過光速,加上通訊裝置本身存在的最低延遲,晶片與伺服器間的響應時間就能幫助確定裝置所在的大致範圍。使用驗證:晶片內建的機制允許使用者向外界提供可驗證的晶片使用情況。這種功能不僅能降低各方對潛在風險的疑慮,還可以擴展到整個計算叢集中,讓使用者證明與AI能力和風險相關的重要資訊,比如用於AI訓練的計算資源規模或訓練過程的具體細節。使用限制:晶片可以設定特定的功能限制,防止其被用於敏感或未經許可的用途,例如禁止用於搭建大型計算叢集或超級電腦、限制訪問敏感資料,或確保只有經過批准的軟體和AI模型才能運行。舉個例子,晶片的許可證機制能根據客戶是否付費來解鎖或限制晶片功能。這一功能在出口管制中尤為有效,BIS可以通過許可證方式確保出口的晶片不會被違規用於未授權的用途。這一“片上治理機制”的技術基礎如下:安全啟動:安全啟動機制能確保晶片只運行經製造商授權的韌體和軟體。晶片會先檢查韌體的簽名,以驗證其真實性。具體做法是製造商生成一對金鑰,將公鑰存入晶片的唯讀儲存器(ROM),然後使用私鑰為韌體簽名。晶片啟動時用公鑰驗證韌體簽名,如果不符合,則晶片拒絕啟動。與遠端認證不同,這個過程不需要額外的保密資訊。遠端認證:在安全啟動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晶片可主動向遠端伺服器證明其運行狀態。具體而言,晶片啟動後會生成韌體的簽名傳送給驗證方,由驗證方確認晶片運行的是經過認證的韌體。這種技術配合“可信執行環境”(TEE)可實現遠端監管,尤其適合出口管制等場景。安全模組:晶片上專門的安全模組負責執行安全啟動、遠端更新韌體、加密處理和裝置身份認證等任務。它還能強制晶片許可證的使用規則——例如,如果使用者未及時更新許可證,晶片就會自動限制或停止運行。模組內還設定了不可修改的晶片ID,以確保許可證規則有效執行。可信執行環境(TEE):晶片處理器內的一個安全隔離區域,能保護敏感資料和程式碼不受惡意軟體或未經授權訪問的侵害。與安全模組不同的是,TEE位於晶片主處理器中,用來進一步保障資料安全。TEE還能遠端證明自己的狀態,幫助多方安全協作,並實現對晶片使用情況的遠端管理和監控。最後,Tim Fist在報告中建議白宮發佈一項行政令,成立一個由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牽頭的跨部門小組,專門負責在所有受出口管制的資料中心AI晶片中加入晶片治理機制。在設計和實施這些治理機制時,要確保最大程度地降低被駭客攻擊或用於非法監控的風險。具體措施包括嚴格限制晶片安全模組的權限,只允許訪問晶片運行所必須的資訊,以減少潛在風險,保護使用者隱私,防止不必要的資料收集和分享。此外,他還強調,這些治理機制應該特別關注出口管制等高風險場景,建立多層防禦體系,從軟體到物理層面全面抵禦攻擊。根據實際環境的安全風險等級,調整防護措施,從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到更高級的防篡改技術。同時,在設計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不同威脅情境,確保晶片治理機制在各種條件下都能安全可靠地運行,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使用者隱私和自由的影響。技術上可行,只是沒有現成的法律依據,所以現在國會兩院同時推進兩個法案,想要給美國商務部一個法律上的授權,其勢頭似乎很猛,值得密切關注。但輝達不會喜歡這個《晶片安全法案》。有了這個法案,晶片是否“安全”說不好,輝達的生意和客戶一定變得更不安全了。正常的情況下,一旦晶片賣出,輝達對晶片的後續用途不應該仍然持有掌控的能力。沒有那個客戶願意自己花大價錢買的晶片,還內安置了一個監控“後門”,到了那裡被輝達美國政府掌握得一清二楚。在商業市場中加入這種位置驗證機制,會給人留下一個印象:美國不信任全球市場,也不信任自己的盟友,更不信任自身在技術上的優勢。對中國國產晶片來說,這可能成為一個機會,因為他們可以不用內建這種位置驗證機制,給客戶充分的信任、隱私和安全。有些客戶可能寧願要性能差一點的晶片,也不想被時時刻刻監控。如果雙方性能差不多了,那麼更多客戶一定會選擇沒有位置驗證機制的中國國產晶片。所以,儘管《晶片安全法案》這個主意技術上很聰明,效果也會有,但副作用會不會太大了?附:《晶片安全法案》全文中文版:要求商務部長制定關於積體電路產品晶片安全機制的標準,並用於其他目的。第一條 短標題本法案可被引用為《晶片安全法案》。第二條 國會的意見國會認為:1. 在美國開發的技術應作為全球人工智慧生態系統的基礎,以推進美國及其盟友和夥伴的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目標;2. 通過向美國的盟友和夥伴提供先進的計算能力,美國可以增進友好關係,加強合作,並支援全球範圍內的創新研究;3. 從美國出口的先進積體電路和計算硬體必須受到保護,防止其被轉移、盜竊或其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利用,以增強美國的競爭力並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4. 實施晶片安全機制將提高對美國出口管製法律的遵守,幫助盟友和夥伴保護計算硬體,並增強對試圖獲取、轉移或篡改先進積體電路和計算硬體的不良行為者的防護;5. 實施晶片安全機制可能有助於檢測先進積體電路和計算硬體的走私或利用行為,從而允許在出口管制方面增加靈活性,並為更多國際夥伴提供更簡化和更大批次的先進計算硬體運輸。第三條 定義在本法案中:1. 適當的國會委員會——指:A.參議院銀行、住房和城市發展委員會;B.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2. 晶片安全機制——指通過軟體、韌體或硬體啟用的安全機制,或物理安全機制。3. 受管控的積體電路產品——指:A.被歸類於出口管制分類號3A090或3A001.z的積體電路;B.被歸類於出口管制分類號4A090或4A003.z的電腦或其他產品;C.包含積體電路或電腦的積體電路、電腦或產品,其被歸類於出口管制分類號,該分類號是上述分類號的繼任者或與之極為相似。4. 出口——具有《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第1742(3)條(50 U.S.C. 4801(3))中對該術語的定義。5. 國內轉移——具有《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第1742(6)條(50 U.S.C. 4801(6))中對該術語的定義。6. 再出口——具有《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第1742(9)條(50 U.S.C. 4801(9))中對該術語的定義。7. 部長——指商務部長。第四條 積體電路產品出口的安全機制要求(a)晶片安全機制的主要要求1. 一般規定——自本法案頒布之日起180天內,部長應要求任何受管控的積體電路產品在出口、再出口或在國外進行國內轉移之前,配備能夠實施位置驗證的晶片安全機制,改採用的技術應是在該頒布日期可行且適當的。2. 通知要求——自本法案頒布之日起180天內,部長應要求任何根據《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50 U.S.C. 4811 et seq.)獲得出口、再出口或國內轉移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的許可或其他授權的個人,如果該個人獲得可信資訊表明該產品:A.位於申請許可或其他授權時指定的地點之外;B.被轉移至申請中指定的使用者之外的使用者;或者C.已被篡改或嘗試篡改,包括試圖停用、偽造、操縱、誤導或規避位置驗證機制或其他晶片安全機制的行為,則應立即將此情況報告給工業和安全副部長。(b)晶片安全機制的次要要求的制定1. 評估A.一般規定——自本法案頒布之日起一年內,部長(參議院版本在此提及商務部長應與國防部長協調)應:i.對是否需要在本節(a)(1)要求的主要晶片安全機制之外增加其他機制進行評估,以:Ⅰ.增強對《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要求的遵守;Ⅱ.防止、阻礙和檢測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的未經授權使用、訪問或利用;Ⅲ.識別和監控走私中介;Ⅳ.實現部長認為適當的任何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目標;並且Ii.如果部長識別出任何此類機制,則應制定為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配備該機制的要求。B.要素——本段要求的評估應包括:i.對以下各項的可行性、可靠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Ⅰ.防止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被篡改、停用或其他操縱的方法和策略;Ⅱ.工作負載驗證方法;Ⅲ.修改非法獲取的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功能的方法;以及Ⅳ.部長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方法,以防止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的未經授權使用、訪問或利用;ii.對以下各項進行分析:Ⅰ.實施本款(i)中審查的每種方法的潛在成本,包括對以下內容的分析:aa.該方法對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性能的潛在影響;以及bb.該方法可能引入產品的新漏洞的可能性;Ⅱ.實施本款(i)中審查的方法的潛在收益,包括對以下內容的分析:aa.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對《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要求的遵守程度的潛在增加;以及bb.檢測、阻礙和防止產品未經授權使用、訪問或利用的潛在增加;以及Ⅲ.本款(i)中審查的方法被篡改、停用或其他操縱的可能性;以及iii.對實施大規模篡改、停用或操縱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本款(i)中審查的方法的預期成本進行估算。2. 向國會報告A.一般規定——自本法案頒布之日起一年內,部長應向適當的國會委員會提交一份關於本款(1)要求的評估結果的報告,包括:i.識別出的將被納入次要晶片安全機制要求的晶片安全機制(如有);以及Ii.如適用,為及時實施次要晶片安全機制制定的路線圖。B.形式——本款(1)要求的報告應以非機密形式提交,但可以包含機密附錄。3. 實施A.一般規定——如果部長認為任何機制是適當的,則部長應在完成本款(1)要求的評估之日起2年內,要求任何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在出口、再出口或在國外進行國內轉移之前,配備根據本款(1)(A)識別的次要晶片安全機制。B.隱私——在根據本款(A)實施次要晶片安全機制的要求時,部長應優先考慮保密性。(c)執法權力——在執行本節規定時,部長可以:1. 以部長認為適當的方式,核實已出口、再出口或在國外進行國內轉移的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的所有權和位置;2. 維護一份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的記錄,並在記錄中包括每件產品的地點和當前終端使用者;以及3. 要求任何根據《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獲得出口、再出口或國內轉移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的許可或其他授權的個人,提供維護記錄所需的資訊。(d)對新晶片安全機制的年度評估和報告——自本法案頒布之日起2年後,以及此後每年3年,部長應:1. 對在評估日期前一年內開發的新晶片安全機制進行評估;以及2. 向適當的國會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包括:A.本款(1)要求的評估結果的總結;B.對在本款(1)下評估的任何新機制是否應被納入或替換根據本節(b)(1)制定的現有次要晶片安全機制要求的評估;以及C.對相關出口管制進行修改的任何建議,以允許在受管控積體電路產品包含符合本節(b)(1)制定的要求的晶片安全機制的情況下,對這些產品可以出口、再出口或在國內轉移的國家有更多的靈活性。 (東不壓橋研究院)
《金融時報》:美議員稱中企威脅國家安全要求摘牌
據《金融時報》5月2日消息,兩名共和黨國會議員致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敦促將阿里巴巴集團、百度、京東、微博等25家在美國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摘牌。據悉,這封信由眾議院中國事務委員會主席約翰·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和參議院老齡事務委員會主席裡克·斯科特(Rick Scott)撰寫。信中指出,上述中國公司“受益於美國投資者的資本,同時推進中國政府的戰略目標”,對美國投資者構成“不可接受的風險”。他們援引《外國公司問責法》,表示SEC擁有暫停交易和強制退市的法律工具和權力,應對相關風險。目前,超過100家中國公司在美交易所上市,總市值約1兆美元。近年來,美中貿易戰和技術競爭加劇,市場對中企可能被迫從美股退市的擔憂反覆升溫。此次議員的公開施壓進一步加劇了這一緊張情緒。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阿里巴巴、京東、百度等均未對置評請求作出立即回應,相關國會委員會也暫未發表評論。與此同時,美中貿易關係出現緩和跡象。中國商務部2日表示,正在“評估”華盛頓提出的就川普總統高額關稅進行談判的建議,這可能為擾亂全球市場的貿易戰帶來轉機。然而,摘牌風波無疑為雙邊經濟關係再添不確定性。分析人士指出,若SEC採納議員建議,對中國公司採取摘牌行動,將對全球資本市場產生深遠影響。不僅中企在美融資管道可能受限,美國投資者也將面臨資產配置調整的挑戰。此外,此舉可能進一步刺激中國加速發展本土資本市場,以減少對美股市場的依賴。 (美國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