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網公佈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建築面積未超過180平方公尺的高級房屋無需再繳房產稅。
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將重慶個人房屋房產稅應稅房屋的計稅依據由「房產交易價」調整為「房產交易價的70%」;二是將不同交易價格區間獨棟商品住宅和高級住房對應執行的0.5%、1%、1.2%三檔稅率,調整為統一的0.5%一檔稅率;三是將試點以來新購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的家庭免稅面積由100平方公尺調整為180平方公尺;四是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調整為: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70%×稅率(其中: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義務人應稅房屋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五是增加「市府認為需要減稅或免稅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條款。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重慶市常住人口3,213.3萬人,都市化率70.96%。
重慶調整房產稅:應繳稅額打7折,建築面積180m²內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