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中方重申了關於成立「世界人工智慧合作組織」的倡議。該組織旨在彙集各國力量,為建構全球人工智慧(AI)治理體系邁出關鍵一步。這項提議是中國致力於主導人工智慧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傾向於放鬆對人工智慧領域的監管。英國南安普敦大學電腦科學家溫蒂·霍爾10月在倫敦一場活動中向媒體表示,就透明度及人工智慧相關政策而言,「當前中國的表現值得肯定」。儘管達成具約束力的政府間人工智慧協議面臨諸多挑戰,但支持者認為這並非遙不可及,正如核能與航空等領域已透過國際協定管控風險,人工智慧技術同樣可能實現全球治理。01. “全球受監管最嚴的模型之一”中國的人工智慧生態系統與其他國家有何不同?在政府引導下,中國企業往往採用「開放權重」模式發佈人工智慧模型,這意味著模型可供外界下載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開發。與西方國家相比,中國較少聚焦於開發超越人類智慧的機器(即通用人工智慧),而是聚焦於運用人工智慧推動經濟成長的發展賽道。總部設在北京的安遠AI公司負責人工智慧國際治理研究的吳君儀指出,今年8月推出的「人工智慧+」政策就是這個發展方向的體現。中國如何進行人工智慧監管工作?中國是最早推出人工智慧法規的國家之一,相關監管始於2022年,並已在有害內容治理、隱私保護與資料安全等領域建立了全面規範。吳君儀表示,對大眾提供人工智慧服務的開發者,必須在相關產品投入使用前,接受監管部門的系統檢測。德國赫蒂學院電腦科學家、人工智慧倫理研究員喬安娜·布萊森表示,這使得杭州深度求索公司(DeepSeek)開發的人工智慧模型成為「全球受監管最嚴格的模型之一」。美國南加州大學的法律研究員、人工智慧監管專家張湖月表示,儘管監管嚴格,但當局在執行相關法規時往往採取靈活方式。相形之下,美國在聯邦層級尚未出台全面的人工智慧專項法案,而且今年1月川普總統撤銷了一項旨在確保人工智慧安全的行政令。歐盟採取將人工智慧系統按風險等級分類的監管模式,不同風險等級的系統對應不同的透明度要求與監督規則。針對高性能人工智慧系統的強制性監管條款已於今年8月正式生效。英國政府已將制訂全面人工智慧立法的計畫擱置,最快要到明年才可能推進相關工作。02. 倡導全球南方國家話語權中國提出了那些倡議?中國官員已表示,世界人工智慧合作組織將成為各國協調人工智慧治理規則的重要平台,該組織將“充分尊重各國政策與實踐差異”,同時支援全球南方國家發展。中方提議將該組織總部設於上海,但其他具體細節尚未明確。世界人工智慧合作組織似乎不太可能以任何具有強制力的方式直接對人工智慧進行治理(中國已表態支援透過聯合國框架治理全球人工智慧),但該組織有望成為推動各國逐步凝聚共識、建構統一治理框架的重要管道。成立該組織還能提升中國的外交影響力。張湖月表示:“中國正努力成為全球南方國家值得信賴的合作夥伴,向他們傳遞'在人工智慧治理領域,我們也應有話語權,而非被動接受規則'的理念。”03. 全球AI治理三種可能模式全球人工智慧治理體系可能呈現何種形態?目前尚無定論。吳君儀表示,人工智慧安全專家常以核能監管及國際原子能總署的成立作為參考。國際原子能總署制定的標準雖不具強制約束力,但其協助促成的《核安公約》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對這些標準起到了補充作用。核能領域的第三方核查或互檢機制極具借鏡價值,可將其運用於人工智慧開發的監督工作中,以確保各方切實履行相關承諾。另一個設想是,成立類似歐洲核子研究中心的機構,彙集全球力量研發頂尖人工智慧技術,造福全人類。第三種模式是參考聯合國國際民航組織的運作方式,由該機構制定航空領域技術標準,再由各國將這些標準納入本國法律體系。在上述案例中,聯合國及其下屬機構對它們的創立都扮演了關鍵角色。英國牛津大學馬丁學院人工智慧治理倡議研究員露西亞‧韋拉斯科表示,未來的全球人工智慧治理體系或許也將依託聯合國建構,但這需要某一會員國率先在聯合國大會上正式提出相關提案。實現全球人工智慧監管的可能性有多大?吳君儀說,如果世界人工智慧合作組織促進對人工智慧風險和能力的共同理解,或者幫助各國同意在人工智慧發展中不越過某些界限,它就可以發揮「關鍵作用」。 (編譯/鄔眉)▲12月4日,在南京人工智慧生態街區的「AI·模坊」南京智能體集散中心,一款華夏機器人在打招呼。 (新華社) (參考訊息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