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
小米法務捅刀雷軍,天塌了
大反轉,誰能想到小米法務部竟然把自家老闆推上了“擋箭牌”的位置?事情還得從今年5月說起。彼時,“挖孔版”小米SU7 Ultra引發熱議,部分小米SU7 Ultra車主指新車不符宣傳,要求退車。一些選裝了4.2萬元碳纖維機蓋的小米SU7 Ultra車主認為,小米汽車此前曾宣傳過碳纖維挖孔機蓋版車型的賽車級碳纖維、雙風道空氣動力學設計、能輔助散熱、提升下壓力等功能,但實際上除了雙風道前艙蓋的外觀,內部結構與普通版幾乎一模一樣。對此,車主要求退車或者全額退還兩萬元定金,但小米只願意最多補償20000積分。於是100多名車主聯合起來,以虛假宣傳起訴小米,要求退還2萬元定金並賠償三倍定金。據媒體消息,該糾紛於11月10日第一次在南京秦淮法院開庭,小米法務團隊當場拿出了84頁、14組新證據,庭審推遲至11月20日。小米法務在新證據裡直言,“雷軍不建議買,沒有欺詐故意”“雷軍不懂結構,亂發微博,提醒後改了”等。要知道,小米造車之所以能在短短時間內引爆市場,雷軍本人就是最強IP。無數消費者無非就是看中雷軍的口碑才下單的。消費者買的不只是車,更是對一個品牌價值觀的認同。如今出了問題,小米法務卻試圖切割雷軍與產品之間的關聯,這種辯護,在法律上或許站得住腳。但問題在於,消費者對品牌的這種信任一旦被破壞,就很難修復。當然,案件還在審理中,最終結果如何,還得等法院判決。對於小米法務的操作,你怎麼看? (大佬說)
隱患太多
完了!雷軍遭小米法務背刺!香港電影導演都不敢這樣幹啊。。
這可能是我見過網際網路大廠裡面最蠢的公關,以及法務。。從打官司的本身勝負來說,或許小米法務這樣做,為了贏官司想盡一切可能的證據辦法,不管是歪理還是正道,只要能贏官司,對於法務來說可能就是勝利;但是對於小米集團本身,雷軍個人而言,可能由此帶來的聲譽的損失,粉絲的傷害;可能已經遠遠超過了一次官司輸贏的十倍以上。。可能很多人還不清楚這兩天發生了什麼事?我簡單先說下來龍去脈:1,先看法務答辯的一些細節與證據。當初小米 SU7 Ultra 發佈時,雷軍是多次對售價4.2 萬元的碳纖維機蓋吹捧,為避免被小米法務投訴告我,我就不放車標等圖片了,不懂得自己去網上看原圖。然後無數消費者花了4萬多塊錢後,發現這玩意就是一個裝飾品,根本不是散熱的超級黑科技。於是無數粉絲,大冤種車主要求退錢,然後雙方鬧上了法庭。下面是小米法務的神奇,神級答辯細節。我挑一些比較有趣的寫出來,法務提交的資料認為,雷軍不建議買,所以不屬於欺詐消費者。雷軍不懂結構,亂發微博,後面提醒他了,已經改了。宣傳內容不在合同內,不違約。2,你們看完什麼感想?我心裡的第一反應是,這可能是2025年中國職場第一公關大戲,簡直是天花板等級的背刺老闆。就這幾句話,雷軍不懂結構,亂發微博;以及宣傳內容不在買車的合同內,所以不違約。我感覺對雷軍的聲譽都屬於天大的背刺,簡直天塌了。天底下誰不知道小米汽車能有今天的流量,基本都是雷軍個人ip的魅力;小米的法務為了一場官司,這樣詆毀老闆,有想過後果嗎?如果連雷軍都不懂自家的車,那以後他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上的宣傳內容,還能得到消費者,還值得粉絲信賴嗎?小米能有今天,功勞最大的就是米粉,腦殘粉!小米法務此舉得罪的不僅僅是自己家老闆,在毀神;更是對不住米粉,辜負了大家多年對雷軍對小米的信仰!3,你們看股價反應就知道資本市場是什麼態度了。本來小米剛發佈了最新的財報,非常漂亮;增速如此之高,而且小米汽車也開始盈利了。以往要是碰到如此漂亮的財報,那股價不得狂飆??但現在呢?暴跌4.81%!一天時間差不多蒸發了500億港幣!股票反應的是一個未來的趨勢,這也是為什麼當初小米汽車剛交付,股價就迅速開始啟動暴漲;雖然當時還沒賺錢,但是大家看到了後面的預期!現在呢?小米汽車終於開始賺錢,大賺特賺,但是資本反而開始跑了,開始規避風險了。因為它們比誰都清楚,米粉,腦殘粉才是小米的未來!可能小米的法務至今都沒看懂,小米最核心的資產不是手機,也不是汽車;而是雷軍本人的IP。。網際網路時代,流量是一把雙刃劍;能一夜造神,也能一夜毀神!我們中國製造業領域能出現一家市值兆的企業,非常非常不容易,不客氣地說,平均十年都難出一家;現在好不容易雷軍造出來一家,我真的不希望就這樣被無能的法務給背刺!這法務可能還活在書本裡,建議沒事多玩玩社交媒體,那怕每天玩了十分鐘,也不至於犯下詆毀雷軍名聲這樣的錯誤。如果毀掉他的信譽聲譽,來換取一場官司的輸贏,你們這些法務全都得哭!建議你們趕緊道歉,以最快速度補救!再說一遍,雷軍才是小米的靈魂,最大最寶貴的資產!忠言逆耳,言盡於此。。。 (王晶華說科技)
《取得經營權VS.炒作股票 學者:存在同一判決顯然矛盾》 法務部統計近十年違反證券交易法偵查終結近萬人,裁判確定有罪近2000人,不少人被判十年以上重刑,也有人無罪定讞,台灣法學基金會日前舉辦證券操縱行為的主觀不法構成要件研討會,與會學者認為取得公司經營權為目的合法買股,與不法操縱股價竟同時於判決中,顯然前後矛盾。 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郭大維認為經營權之爭往往伴隨股權爭奪而大量買進公司股票,甚至大量利用人頭戶,最有名的案例就是曾詐領國票102億元的楊瑞仁,他涉嫌炒作高興昌遭起訴卻獲判無罪,法官認為楊瑞仁意在入主高興昌公司,以取得該公司經營權,「其間雖有買賣高興昌股票之行為,然僅係該股票在需求量激增之情形下,導致之市場價格變動,原屬自由市場供需調節之正常現象,自非所謂『炒作股票』之行為」;至於成功取得大同公司經營權的鄭文逸,卻被判刑13年半。郭認為國內實務對於操縱行為主觀意圖認定,欠缺明確標準。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郭土木認為在爭奪經營權時,非合意併購之未經申報公告收購股權中,收購方從市場買進股票或與其人頭帳戶間之目標公司股票移轉行為,因欠缺主觀犯意之意圖要件,應不構成操縱市場價格之犯罪,並無證交法上操縱市場行情規定之適用。
《周典論案檢方爆「上面同意再放人」 傅崐萁批政治辦案要求法務部查明》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郭台銘連署案」涉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遭起訴,自去年底收押至今,屏東地院日前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現場勘驗偵訊影像及筆錄,竟出現檢方「大局為重」、「涉及政治案件,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的。」、「上面都同意再放人」等語。對此,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昨於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批評,什麼叫大局?檢察官應依法辦案,怎麼心裡還有政治?他強調,法務部一定要中立,司法是國家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要秉持公正,本案檢方說法已受各界矚目,要求法務部長盡速查明。 周典論被屏檢以涉嫌出500萬元交付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亮源,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於去年12月底收押至今。根據媒體報導,面對日前開庭播放檢方訊問影片,稱指「這個案件遭遇到這種政治齁」、「假設上面同意的話我們再放」、「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同意」,周典論當庭質疑檢察官是否有受政治人物給好處或施壓,要求法官嚴正明察、還他清白。 傅崐萁昨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及法務部官員,透過媒體報導,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時,全國發生數十起「預備賄選罪」幾乎都是易科罰金了事,唯獨現任的屏東縣議長所犯不是重罪,為什麼收押了5個月,起訴後依然在押,賄選事件有需要起訴後再收押嗎?本案既然已起訴,如果起訴的資料不齊全,為何能起訴?既然起訴為何還收押?國際人權兩公約不是無罪推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