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案破萬件、書面告誡拖12天 徐欣瑩要求警政署檢討查緝流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審查《跟蹤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徐欣瑩質詢指出,跟騷法施行至今受理破萬案件,然而全國警察核發「書面告誡」平均竟耗時12天,僅有23.4%能在受理當天核發。徐欣瑩直言,這12天對政府而言只是公文與調查的行政流程,但對活在恐懼中的被害人來說,卻是每天面臨被跟蹤、被堵、被訊息轟炸的危險空窗期,要求全面檢討調查及核發書面告誡的流程,最大化降低被害人的恐懼。
徐欣瑩質詢時指出,根據內政部數據,跟騷法自111年6月施行至今,全國警察機關共受理11,703件,涉及高達29,730次跟騷行為,其中以「通訊騷擾」居首,「盯梢尾隨」次之,這絕非少數個案,而是人民每天面對的真實恐懼。而根據內政部數據,核發「書面告誡」平均要12天,只有23.4%的案件可以在受理當天來核發。徐欣瑩質疑「對被害人來說,這12天是每天都是危險空窗期,如何讓人安心?」
警政署長說明指出,當天能核發書面告誡的案件皆為「已知加害人身分」,而拉長平均天數的主因在於「網路匿名騷擾」。警察為查明幕後帳號、IP及網址,受限於與網路平台調取資料的溝通,導致卡在「查人」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