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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斯達克上市,DPO與IPO有什麼區別?
在納斯達克上市中,DPO(Direct Public Offering,直接公開發行)與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募股)是兩種不同的上市方式,主要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核心機制與發行方式IPO,企業通過向公眾發行新股籌集資金,通常由投資銀行擔任承銷商,負責定價、路演和銷售股票。例如,承銷商可能通過“綠鞋機制”穩定股價。IPO的股票分配通常優先考慮機構投資者,且新股發行後會增加公司總股本,導致原有股東股權稀釋。DPO,企業不發行新股,而是允許現有股東直接向公眾出售其持有的股份。例如,Spotify在2018年通過DPO上市時,僅登記現有股份的轉售,未新增股本。這種方式避免了股權稀釋,且股東無需等待鎖定期即可在上市首日交易。二、承銷商角色與成本IPO,承銷商全程主導發行,承擔盡職調查、定價、路演和銷售職責,同時通過“綠鞋機制”維護股價穩定。承銷費用通常佔募資額的8%左右,加上律師、審計等費用,總成本較高。DPO,承銷商僅提供財務諮詢,不參與股票銷售或價格維護。例如,中指控股(CIH)在2019年通過DPO上市時,投行僅作為顧問,未收取承銷佣金。DPO的諮詢費約為IPO的20%,平均成本顯著更低。三、定價機制與市場風險IPO,承銷商通過路演和詢價確定發行價,可能存在“定價抑價”現象(即發行價低於市場真實價值)。例如,Coinbase在2021年IPO時,承銷商定價為250美元,而首日開盤價飆升至381美元。DPO,開盤價完全由市場供需決定,通過集合競價形成。例如,Spotify上市首日股價波動較大,但更貼近市場真實估值。2022年後,納斯達克允許DPO的開盤價在披露價格區間的**±20%-80%**範圍內波動,提高了定價靈活性。四、鎖定期與股東流動性IPO,原始股東通常需遵守180天鎖定期,期間不得出售股票。例如,多數中概股IPO後,創始人股份需鎖定半年以上。DPO,無鎖定期限制,股東可在上市首日自由交易。例如,中指控股的股東在DPO後立即實現了股份流動性。五、監管要求與流程周期IPO,需提交F-1表格,完成SEC註冊、審計和路演,流程通常耗時6-9個月。例如,2024年多數中概股IPO耗時超過8個月。DPO,提交轉售註冊聲明(仍使用F-1表格,但內容聚焦現有股份轉售),流程簡化至1-3個月。例如,中指控股從提交申請到上市僅用1個月。六、適用場景與企業類型IPO,適合需要大規模融資的企業,尤其是科技、生物醫藥等燒錢行業。例如,2024年88%的中概股通過IPO上市,平均募資額超過1億美元。DPO,適合現金流充足、品牌知名度高的企業,目的是為股東提供流動性而非融資。例如,Spotify、Slack等科技公司選擇DPO,因其已通過私募獲得充足資金。七、最新規則變化自2022年後,納斯達克允許DPO在發行時同步發售新股,但需聘請承銷商並遵守10%價格波動限制(即開盤價在參考價±10%範圍內)。這一改革使DPO兼具融資能力和市場穩定性,例如2023年後部分企業通過DPO實現“上市即融資”。總結若企業需要融資且能接受股權稀釋,IPO是主流選擇;若企業現金流穩定且希望降低成本、快速上市,DPO更具優勢。 (才說資本)
特斯拉“小夥伴”,啟動上市輔導
證監會官網資訊顯示,杭州新劍機電傳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劍傳動”)1月9日啟動上市輔導工作,中信證券擔任其輔導機構。新劍傳動是特斯拉人形機器人的核心零部件供應商,其產品2022年已應用於特斯拉柯博文機器人(Optimus)。聚焦人形機器人關節上市輔導備案報告顯示,新劍傳動成立於1999年,為C34通用裝置製造商,由上海新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9.40%。輔導人員計畫於今年4月至5月,對公司上市條件進行綜合評估,並協助新劍傳動按相關規定準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檔案。新劍傳動官網顯示,公司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業從事研發生產滾軋成型蝸桿齒輪、座椅水平驅動器、行星滾柱絲槓-直線型電驅動關節、旋轉型電驅動關節等相關系列產品。圖片來源:公司官網天眼查App顯示,新劍傳動股東還包括單新平(持股約21.31%)、杭州浙創啟晨科技創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浙江省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2022年,新劍傳動營業總收入為2億元,淨利潤為1751萬元。2025年,公司取得多項人形機器人相關專利,包括“人形機器人直線電驅動關節自抗擾控制方法”“一種反向式行星滾柱絲槓副的裝配方法”“一種無齒輪式行星滾柱絲槓”等。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新劍傳動大動作頻頻。據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2025年一季度,新劍傳動總部暨年產100萬台人形機器人“行星滾柱絲槓”產業化項目基地開工建設。該項目總建築面積約7.1萬平方米,計畫總投資26億元,一期投資10億元,旨在打造國內領先的集研發、生產、銷售、維運服務於一體的人形機器人零部件產業基地。此外,新劍傳動還與多家上市公司簽署了合作協議。信質集團微信公眾號消息,2025年8月23日,信質集團股份子公司浙江鴻輝電機有限公司與新劍傳動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人形機器人靈巧手及關節模組等傳動執行器領域展開深度合作。2025年3月12日,五洲新春發佈公告稱,與新劍傳動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進一步推動行星滾柱絲槓、微型滾珠絲槓等零部件產品和智能汽車用絲槓產品的生產配套,雙方根據相互需要完成相應產品開發、送樣等工作。人形機器人量產推動產業鏈處理程序高工機器人產業研究所資料顯示,2025年,國內人形機器人出貨量預計達1.8萬台,較2024年增長超650%。在此基礎上,2026年國內出貨量有望攀升至6.25萬台。智元、宇樹科技、特斯拉等廠商正積極推動產業加速發展。此前智元披露,2026年其量產規模有望增至數萬台。何小鵬1月9日宣佈,將於2026年規模量產人形機器人。特斯拉此前宣佈,其人形機器人OptimusV3將於2026年量產,目標年產100萬台。人形機器人量產提速,帶動國內產業鏈發展。花旗預測,隨著全球領先的整機廠商與國內整機企業加速擴產,2026年全球人形機器人產能有望迎來顯著增長,中國供應鏈相關企業的收入預計將實現翻倍。增長的核心驅動力來自整機產能擴張帶來的上游核心零部件需求激增,特別是在3D視覺、減速器、絲槓等關鍵元件領域。群智諮詢執行副總經理兼首席分析師陳軍表示,隨著算力加持,具身智能大模型能力提升,供應鏈成本逐步下探,各國政策推動,人形機器人行業未來幾年仍然會呈現出較高增長速度。而成本下降速度、應用場景適配性等將成為決定行業增速的關鍵。 (中國證券報)
Fortune雜誌─高盛預計裁員潮還將繼續,裁員公司正遭到投資者“用腳投票”
以往裁員大致分為兩類:一類受投資者歡迎,另一類則遭市場冷遇。前者通常伴隨某種“戰略性重組”宣佈,往往能推動股價上漲;而若裁員是因銷售下滑或成本上升所致,投資者便會拋售股票。圖片來源:Getty Images但近期,高盛(Goldman Sachs)分析師注意到一個新變化。“通過將近期裁員公告與上市公司財報及股市資料關聯分析,我們發現近期裁員公告的增加主要來自那些將裁員歸因於良性因素的公司,例如由自動化和技術進步推動的重組。”然而,這些公司的股價不漲反跌,平均跌幅達2%。尤其以重組為由裁員的公司,股價受到的打擊更為嚴重。正如分析師在報告中所寫:“這表明,儘管公司給出了看似合理的裁員理由,股市仍將近期裁員公告視作這些公司前景趨弱的負面訊號。”這一趨勢值得持續關注。高盛預計,裁員人數可能“進一步上升”,依據是在近期財報季交流中聽到的相關表態,其中“部分動機來自於企業希望利用AI降低勞動力成本”。那麼,為何投資者對“重組驅動型裁員”的態度發生了轉變?高盛分析師指出,最直接的原因是投資者不再相信公司的說辭。他們發現,近期宣佈裁員的公司“今年在資本支出、債務和利息費用增速上均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而利潤增速卻更低”。這意味著裁員“可能實際上源於更令人擔憂的原因,例如為抵消利息成本上升和盈利能力下降而不得不削減開支”。這一動向尤為值得玩味,因為過去幾個月來,炫耀裁員規模和AI完成工作的比例已成某種風潮,彷彿是企業首席執行長(尤其是科技行業)展示其全力押注AI的“實力宣言”。亞馬遜(Amazon)的安迪·賈西(Andy Jassy)、塔吉特(Target)首席營運官邁克爾·菲德爾克(Michael Fiddelke,將於二月出任首席執行長)以及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首席財務官傑裡米·巴納姆(Jeremy Barnum)等高管均坦承,AI帶來的效率提升可能限制未來用工需求。科爾文指出,越來越多高管傳達此類資訊時所用語言“並非辯解或致歉,恰恰相反——直接而自信。在《財富》美國500強首席執行長中,‘員工更少’正逐漸成為一枚榮譽徽章。”然而,儘管AI提效的故事短期內不會過時,但它也可能走向極端,正如《財富》雜誌的莎倫·戈德曼(Sharon Goldman)近期報導所言。她寫道:“今年5月,就在大肆宣揚AI取代人力能力的幾個月後,Klarna首席執行長塞巴斯蒂安·西米亞特科夫斯基(Sebastian Siemiatkowski)扭轉了AI驅動的招聘凍結政策,宣佈公司將增聘真人員工。他告訴彭博社,Klarna現在招聘是為了確保客戶始終能選擇與真人溝通。‘從品牌和公司角度,我認為至關重要的是向客戶明確:只要你需要,人工服務永遠都在。’”(財富FORTUNE)
事關境外上市!中國央行、外匯局聯合發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提升資本項目開放水平,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2025年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25〕252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便利境內企業在境外金融市場高效融資。“這一政策基於今年5月的徵求意見稿,採納了多數市場意見,標誌著境外上市資金管理制度進入了更加便利化的新階段。”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長王志毅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規不僅統一了本外幣管理政策,還將不少登記業務下放至銀行直接辦理,大幅簡化了企業流程。更靈活、更簡化、更包容對比徵求意見稿和正式稿,王志毅從三方面總結了最佳化:第一,時限管理更加靈活。境內股東減持境外上市股份的登記時限,從原來“減持後30個工作日內”修改為“減持前或減持後30個工作日內”。這一調整給予了企業更大的操作自主權。第二,流程手續進一步簡化。正式稿刪除了辦理變更登記時銀行需“同時收回原業務登記憑證”的要求。考慮到業務變更後業務登記憑證隨機碼將同步更新,原憑證自動失效,這一修改減少了不必要的紙質單據傳遞。第三,表述更加精準包容。《境外持股變動登記表》中的“證監會備案文號”調整為 “中國證監會備案或審批文號”。這考慮了備案新規發佈前已上市企業的實際情況,使政策更具連續性和包容性。“本次政策的優點是簡化管理程序,放寬登記時限要求。支援以銀行為主為企業直接辦理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登記,適當放寬發行上市、增發、減持等登記時限要求。”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具體來看,新規大幅簡化了登記管理程序,將多數登記業務從外匯局直接辦理調整為銀行辦理。不過,值得提醒的是,對於境內股東增持股份,則仍要求在擬增持前2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申請辦理登記。回購業務如使用境內資金,同樣需提前20個工作日向外匯局分局申請。統一的框架:本外幣管理與資金使用本次《通知》統一本外幣資金管理政策,明確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減持或轉讓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幣或人民幣調回,參與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體對境內股東的分紅款應在境內以人民幣形式派發。王志毅補充,對於外幣調回的資金,企業可自主結匯使用;人民幣調回的資金則既可選擇進入資本項目-結算帳戶,也可直接進入境內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他評價,在資金使用方面,新規堅持“原則上應調回境內”的同時,也為企業合理需求留下了空間。只要在發行結束前獲得業務主管部門批覆或備案檔案,企業可將募集資金留存境外用於開展境外直接投資、境外證券投資等業務。此外,新規為H股“全流通”業務設計了清晰的資金路徑,所有相關資金劃轉必須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專用帳戶進行。中國結算應在境內銀行開立H股“全流通”專用外匯帳戶,中國結算香港子公司可開立境外外匯專用帳戶,用於H股“全流通”業務相關資金劃轉。參與H股“全流通”的上市公司對境內股東的分紅款應通過中國結算直接在境內以人民幣形式派發。“這提高了境內股東收取紅利的便利性。”一位行業人士分析。對於國有股東需將減持收入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情況,規定由該境內企業代為辦理。該境內企業應持國有股東需上繳社保基金的減持收入情況說明(包括減持應得資金測算說明和應繳、擬繳資金數額等)、境外上市業務登記憑證等材料,通過其資本項目-結算帳戶或境內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將相關資金直接劃轉至財政部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對應帳戶。 (金融時報)
納斯達克上市門檻飆升至1500萬!中概股額外審查仍存變數
2025年12月1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回應納斯達克提交的上市規則修訂提案,核心條款——將非限制流通股市值門檻統一提升至1500萬美元的調整獲得快速通過。根據SEC批覆,該規則將於獲批30日後(即2026年1月17日)生效實施,標誌著納斯達克兩大主機板市場對IPO流動性的准入標準實現歷史性統一。然而,備受市場關注的“針對主要營運主體位於中國(含港澳)企業設定差異化初始上市門檻”的專項提案未在此次批覆中通過,SEC已就該條款啟動獨立審查程序,目前正處於公眾意見徵集階段,最終結果仍存不確定性。新規核心:流動性門檻統一至1500萬美元本次規則修訂的核心在於系統性重塑“非限制流通股市值”指標。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類股,依據“淨收入標準”申報上市的企業,市值門檻從原500萬美元驟增至1500萬美元,漲幅達200%;而在納斯達克全球市場類股,採用“收入標準”路徑的企業,市值門檻則由800萬美元提升至1500萬美元,增幅87.5%。此次調整徹底消除了不同財務標準下的流動性門檻差異,形成“1500萬美元非限制流通股市值”的統一基準線。所有申請納斯達克上市的企業,無論選擇何種財務路徑,均須跨越這一基準。值得注意的是,納斯達克在最終提交的修正案中主動刪除了原提案中極具爭議的“市值低於500萬美元企業加速退市”條款。該條款曾引發市場強烈反響,因其可能使小市值企業在無緩衝期情況下面臨退市風險。此番調整被市場解讀為監管意圖從“後端強制退市”轉向“前端質量篩選”,通過集中資源提升市場整體流動性與企業質量,有效緩解了市場對規則過嚴的擔憂情緒。中概股專項提案:嚴苛條款未獲同步批准本次批覆中引發最大市場關注的是——專門針對中國營運企業(含華人控制或管理層過半為華人的企業)的差異化上市標準提案未獲同步批准。SEC明確表示,該專項條款將進入獨立審查流程並啟動公眾意見徵詢。該提案內容極為嚴苛:要求IPO發行規模不低於2500萬美元;反向併購上市需滿足2500萬美元公眾流通股市值;從OTC市場轉板須完成至少一年交易期;並全面禁止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通過直接上市方式掛牌。由於提案對“中資背景企業”的定義範圍廣泛(涵蓋中國註冊實體及華人實際控制企業),其實際波及範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納斯達克在提案說明中強調,此舉基於明確的風險防控邏輯。資料顯示,儘管中概股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總量中佔比不足10%,但自2022年8月以來,近70%的交易異常調查案例涉及中概股企業。監管機構指出,部分中小型中概股因流通性不足更易滋生價格操縱風險,且跨境審計與執法協作存在現實障礙。除監管考量外,商業成本效益也是重要驅動因素——市場分析認為,超小型IPO項目往往消耗交易所大量稽核與合規資源,但其產生的上市費、交易資料服務等收益難以覆蓋成本。通過提高門檻篩選出規模更大、質量更優的企業,對交易所而言符合商業理性邏輯。市場影響:中小型企業赴美上市門檻抬升,全球資本格局或重塑新規全面實施後,將對全球資本格局與企業上市策略產生深遠變革。最直接的影響體現在中小型企業赴美上市門檻的實質性抬升。據統計,2025年上半年成功赴美上市的中國企業中,超過80%的募資額低於2500萬美元這一潛在新門檻。新規可能倒逼融資能力有限的企業調整資本路徑規劃。市場格局或將呈現“頭部集中”趨勢——未來納斯達克的中資企業陣容將更多由規模龐大、知名度高的成熟企業構成,初創型、中小型企業身影將顯著減少。對於已上市的中小市值中概股,儘管加速退市條款被刪除,但統一的、更高的流動性市值要求仍構成持續壓力。長期市值低迷的企業仍面臨維持上市地位的嚴峻挑戰,需通過改善基本面、強化投資者關係管理等方式維持市場信心與合理估值。從長遠視角看,全球資本市場或將形成新分工格局——納斯達克與紐交所可能更聚焦大型成熟國際企業,而港交所、倫交所等區域性交易所則可能吸引更多成長型、區域性企業。這一趨勢不僅將重塑全球上市地競爭格局,也可能推動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與戰略需求,重新評估資本路徑選擇。企業應對:加速推進或轉向替代市場,聚焦質量與合規面對新的監管環境,企業需積極調整戰略佈局。對於籌備赴美IPO的企業,尤其是募資規模可能低於2500萬美元的企業,加速推進處理程序以趕上舊規則“末班車”,或立即評估香港、新加坡等替代市場成為當務之急。對於已上市的中小市值中概股,核心策略應聚焦主營業務最佳化與基本面改善,通過強化投資者關係管理維持市場信心與合理估值,避免觸及監管紅線。此次納斯達克上市規則修訂,既是全球資本市場監管趨嚴的縮影,也是企業適應新環境、重塑競爭力的關鍵節點。在規則變革的浪潮中,唯有主動調整、聚焦質量,方能在全球資本舞台上佔據一席之地。 (中概股港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