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發行
財經雜誌—香港放行首個地產RWA項目
通過持牌監管與資訊披露機制確保風險可控保證監管有效一致,中國香港將成為制度創新的窗口,促進國際數字金融市場之間的互聯互通香港首個地產RWA項目被業界關注,源於香港核心商業區實體資產的代幣化不僅將提升資產的流動性和交易效率,也可給傳統商業地產與數字金融融合提供合規範本。  攝/焦建中國香港特區首批穩定幣牌照開閘在即,當地RWA發行也因聚焦於“境外資產境外發行”及商業化落地加速迎來熱潮。2月下旬,中國香港首個地產RWA項目被放行。所謂RWA,是Real World Assets Tokenization的英文縮寫,中文則可被翻譯為現實世界資產化、通證化,以及在香港較多使用的現實世界代幣化等。據香港證監會發佈的定義,代幣化一般涉及使用相關技術將傳統分類帳中所記錄的資產權利記錄於可程式設計平台過程。按照2月26日德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01709.HK,下稱德林控股)方面透露的消息顯示,其兩項RWA代幣化產品於近日獲得香港證監會批准。具體而言,將涉及德林證券分銷RWA代幣及德林數字家辦對旗下基金權益進行代幣化。此次代幣化發行的兩大標的分別為持有香港中環德林大廈的有限合夥基金,以及投資於私募股權項目的有限合夥基金。在全球範圍內,RWA涉及的底層資產類別其實較為多元,既有私募信貸、上市股權等金融類資產,亦包括大宗商品、房地產等,但香港以往類似代幣化資產主要為金融產品。2023年7月香港金管局啟動數位港元先導計畫時,參與銀行之一的富邦銀行曾與金融科技公司Ripple推動房地產代幣化方案,但真正落地的傳統領域RWA案例不多。因此,此次香港首個地產RWA項目之所以被業界關注,正源於作為香港核心商業區的實體資產,德林大廈的代幣化不僅將提升資產的流動性和交易效率,也被認為或可給傳統商業地產與數字金融的融合提供可複製的合規範本。在該項目於2025年公佈醞釀階段,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執行所長余凌曲則對《財經》解析稱,“考慮金融產品創新,一個基本觀察點是解決了那些問題,再一個是看成本與收益。類似RWA產品獲得監管方批准及可持續經營的基本前提,應是有產品創新。”《財經》此前查詢到的相關地產資料顯示,該大廈由聚焦於在黃金地段商業物業開發為主的資本策略地產公司開發,屬於銀座式商廈。位於香港中環核心商業區威靈頓街92-96號,步行至國際金融中心(IFC)約五分鐘、置地廣場約七分鐘。德林控股方面於2023年以逾2.8億港元購入最高五層全部單位及命名權,呎單價逾2.53萬港元。在具體實施層面,作為擬議的RWA代幣分銷商,德林證券將著手建立必要的營運基礎設施及產品上架流程。德林數字家辦則作為擬議投資經理,將依據其第九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與代幣化綜合解決方案服務商Asseto展開合作,借助區塊鏈技術對相關基金權益進行代幣化發行。“RWA作為新興領域,彼時尚無成熟先例可循。德林在沒有既定範本情況下從零開始與香港證監會進行深入、持續的溝通,確保業務模式、技術架構和投資者保護措施完全符合監管預期。歷經數月稽核才最終獲得‘無異議回覆’的監管認可。這不僅是單一產品的獲批,而是RWA業務模式獲得了監管認可,可以進一步推進。”長期深耕數位資產項目投資與量化交易的德林控股合夥人William Li則對《財經》表示。他也指出,該地產RWA項目既為香港證監會提供了檢驗現有牌照制度和代幣化指引在真實商業場景中適用性的實踐案例,也向全球市場展示了香港在RWA領域的開放姿態與監管確定性,有助於吸引更多優質資產和專業投資者匯聚香港,鞏固其全球RWA中心的競爭地位。作為較早在香港的合規框架下推進RWA代幣化相關探索的金融機構之一,該項目落地受人關注的宏觀背景,還包括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以及中國證監會公佈《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援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下稱《指引》)。《通知》和《指引》首次明確了中國內地語境下的RWA代幣化官方定義,即使用加密技術及分佈式帳本或類似技術,將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等轉化為代幣(通證)或者具有代幣(通證)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並進行發行和交易的活動。在《通知》和《指引》被業內視為“RWA新規”之際,香港近日則頻頻釋放進一步推動數位資產發展的強烈訊號。其中被業內關注的核心議題之一,則是內地經批准後的相關項目可到香港開展RWA代幣化業務。業界也普遍預期,在內地監管細則沒有進一步明確之前,2026年香港RWA發行的重點仍將是前述境外資產境外發行,通過商業化加速探路,為相關合作帶來更多借鑑。而在此之前,香港已有的主要優勢被認為包括監管框架有序又不死板,且能保護投資。一旦出現爭議或違約,香港的仲裁或訴訟結果可直接到內地執行。“隨著全球金融市場與機構投資者加速擁抱現實世界資產的鏈上對應,代幣化正成為連接傳統金融與去中心化金融的重要橋樑。香港特區憑藉其清晰、穩健且全面的法律、監管與政策框架,正崛起為全球數位資產樞紐以及優質資產與鏈上資本之間的超級連接器。”執業範圍涵蓋數位資產及金融監管的金杜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合夥人兼香港大學法學院講師費思如此對《財經》解析稱。他也指出,中國境內有關監管部門近日首次根據“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監管原則為部分代幣化產品提供了合法合規的境外發行路徑。“在此背景下,香港特區憑藉其完善的數位資產法律與監管框架以及全球領先的金融與數字基礎設施,有條件在合規框架下,更好發揮連接境內與國際市場的橋樑作用”。William Li則認為,內地監管導向更強調風險防控與邊界清晰;香港則在發牌監管與投資者保護框架下,允許合規機構面向合資格客戶開展探索。香港市場的實踐經驗,有助於完善操作流程、風控機制與資訊披露安排,為行業提供參考。全球最新的RWA產品模式、技術標準和風險管理方案可以在香港這個高度市場化、國際化的環境中先行先試,其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都可以為內地和其他地區未來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寶貴的參考依據。德林控股此次的項目就展示了在不同司法轄區監管差異背景下,通過合規安排實現資產數位化的可行性。“內地、香港及一些其他地區,在RWA監管上均以風險可控與投資者保護為前提,其策略差異是一種互補的戰略佈局。香港在RWA領域的角色,可通過持牌監管與資訊披露機制,確保風險可控,從而保證監管有效一致,是全球制度創新的‘窗口’,並促進國際數字金融市場之間的互聯互通。”William Li稱。 (財經雜誌)
中國八部門:禁止在境外發行人民幣穩定幣
《通知》強調,掛鉤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在流通使用中變相履行了法定貨幣的部分功能,事關貨幣主權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等八部門將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相關風險。八部門明確,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同時,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服務。2月6日晚間,央行官網發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答記者問》(下稱《答記者問》)稱,近日,央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對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和相關業務活動進行定性,明確了監管要求,並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對於虛擬貨幣,《通知》延續了近年來的政策立場,重申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內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在監管要求方面,《通知》明確,境內對虛擬貨幣堅持禁止性政策,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不得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同時,《通知》強調,掛鉤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在流通使用中變相履行了法定貨幣的部分功能,事關貨幣主權。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對於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通知》明確定性為:使用加密技術及分佈式帳本或類似技術,將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等轉化為代幣(通證)或者具有代幣(通證)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並進行發行和交易的活動。在監管方面,《通知》強調,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以及提供有關中介、資訊技術服務等,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應予以禁止;經業務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同意,依託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除外。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服務。對於境內主體赴境外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業務,《通知》要求,未經相關部門同意、備案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下述兩類業務:對於境內主體直接或間接赴境外開展外債形式的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或者以境內資產所有權、收益權等(以下統稱境內權益)為基礎在境外開展類資產證券化、具有股權性質的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按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監管原則,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進行嚴格監管。對於境內主體以境內權益為基礎在境外開展的其他形式的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由中國證監會會同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監管。此外,《通知》要求加強對金融、中介、資訊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了一些具體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形成央地協同、條塊結合的工作格局。《通知》明確,中央部門層面,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分別會同相關部門,就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風險健全工作機制;地方層面,各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具體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牽頭,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並與中央部門相關工作機制有效銜接,強化屬地落實。 (財經五月花)
2500億!賽力斯擬赴港上市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9月25日發佈公告,對賽力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1127.SH)境外發行上市予以備案。根據備案通知書,賽力斯擬發行不超過3.31億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受上述消息影響,9月26日賽力斯A股股價活躍,盤中一度觸及漲停,並創歷史新高。截至9月26日收盤,其股價報收於157.22元/股,股價上漲5.77%,總市值為2568億元。賽力斯於2016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市。其此番境外發行上市備案,標誌著該公司正式啟動“A+H”雙資本市場佈局,進一步拓展國際化融資管道。▌赴港上市募資擬用於海外行銷管道建設等根據其招股書披露,該公司本次港股發行募集資金將主要用於研發投入、海外行銷管道建設、充電網路佈局及一般營運資金。賽力斯是以新能源汽車為核心業務的技術科技型企業。該公司自1986年從彈簧、減震器業務起步,歷經摩托車製造、東風汽車合資整車製造等階段,於2016年全面轉向新能源汽車領域。2021年問界品牌的發佈,確立了“智慧重塑豪華”的品牌定位,目前該公司年產能已達約60萬輛。據其財報顯示,2025年上半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24.02億元,同比下降4.06%;歸母淨利潤29.41億元,同比增長81.03%;扣非淨利潤24.74億元,同比增長72.14%。其利潤大幅增長主要得益於該公司通過豐富產品佈局,以及二季度新產品上市推動銷量增長,毛利率提升帶動盈利能力增強。賽力斯在招股書中提到,其始終堅持全球化戰略,將海外市場作為重點突破方向,目標是持續推進海外市場發展、打造國際化品牌並建構海外市場領導地位。海外市場方面,其業務覆蓋歐洲、中東、美洲和非洲多個國家,其中歐洲已拓展至挪威、德國、英國、瑞士,完成初步全球市場擴張。2022年至2024年各期期末,其來自海外市場的收入分別為39.22億元、49.76億元及42.11億元。據其招股書顯示,賽力斯股權結構相對集中。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裁張興海直接持股28.57%,小康控股持股24.52%,東風汽車持股20.04%。重慶渝安汽車工業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渝富高質產業母基金、重慶兩江新區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兩江投資集團、顏敏、工銀投資工商銀行、謝純志、陳光群、建設銀行均為其持股股東。張興海出生於1963年8月,現任重慶小康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其職業生涯始於巴縣鳳凰電器彈簧廠廠長,後歷任重慶渝安創新科技集團、重慶小康汽車集團、東風小康汽車有限公司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在汽車製造及相關領域擁有管理經驗。管理層方面,賽力斯執行董事張正萍為張興海之子,擔任副總裁,負責戰略與國際化;申薇任董事會秘書兼聯席公司秘書。該公司深度繫結華為技術,雙方聯合開發智能座艙、輔助駕駛系統,並通過深圳引望(華為持股80%)強化技術協同。此外,東風汽車作為重要股東兼關聯方,在供應鏈與產能方面提供支援。▌A股公司赴港上市火熱今年以來,A股公司赴港上市持續火熱。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8月,便累計有28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赴港IPO進展。“熱鬧”的港股市場中,不乏新能源車企的身影。其中,奇瑞汽車於9月25日在港交所主機板成功上市,該公司開盤價為34.2港元/股,漲11.22%,市值達1972億港元。截至今日(9月26日)收盤,奇瑞汽車報收於32.8港元/股,股價上漲2.76%,總市值為1892億港元。“隨著端到端大模型應用上車,巨量資料與演算法能力不斷提升,當前智能駕駛正在經歷快速迭代與技術突破。在這些新技術的推動下,智能駕駛的應用體驗迅速提升;同時,車企之間競爭的加劇,也在倒逼智能駕駛加速從高端市場駛向主流市場。”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永偉分析表示。放眼2025年,中金公司分析認為,預計政策支援有望延續以支撐汽車內需,海外銷量將實現穩健增長,投資策略上,整車或優於零部件佈局,建議關注業績確定性強、具備核心資產價值的自主龍頭,以及技術創新帶來盈利估值提升的機遇。 (科創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