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既有的工作簽證政策由於不符合外國人才的實際需要,正在影響外資企業在美投資的意願和進度。最近在企業界最有趣的事情有兩個:一個是美國現代在美國的電池廠被揭發用工不當,475名熟練技工被逮捕;一個是西貝因為中央廚房供菜而陷入公關危機。這兩件事說來有趣的地方在於,它倆本質上都反映企業主的最大焦慮——人。餐飲業和汽車行業本身都是製造業,核心生意模式都是“把各種零件按一定的工序組裝在一起成為產品”,只不過在選址和資源管理上有分別。對於餐廳而言,零件是肉、蛋、蔬菜組合在一起,成為一道菜,再搭點米飯;汽車行業那就是發動機加上變速箱(或者電池加上電動機),組合在一起,拼成一部車。我們先從餐飲業說起。筆者因為酬酢的原因,結識了很多在海外開中餐館的朋友。其中幾家餐館生意蒸蒸日上,因此有需要開枝散葉開分號。但到了開分號的時候,老闆們都有“人”這個共同的問題——那怕是在溫哥華這樣華人很多的城市開幾家分號,老闆也會為了“找不到合適的人”而大感困惑。對於餐館而言,最核心的是口味帶來的口碑和品牌;最怕的也是因為口味而砸了牌子。試想一下,假如由於員工的水平不一,餐館的每一家分號出品上有參差,那對於老闆而言也是噩夢。但是,餐館的口味,是由第一位廚師定下基調的。找到合適的廚師,難;找到願意蕭規曹隨地做菜的合適廚師,更難。廚師這份活計總體而言是份創造性的手藝活兒,假如每家分店都請個廚師過來,然後讓人按部就班,照貓畫虎地炒菜,那是把廚師當成了廚子——這不侮辱人嗎?事實上,但凡有點手藝的廚師,都是大丈夫豈能鬱鬱久居人下,不可能按著別人的方法做菜的。那這就問題來了。餐館開分店,要的就是“複製這個味道”;但是廚師最不想幹的,就是“複製別人的味道”。那只有一條路子了,就是擴大一個廚師能負責的範圍“預製菜”,或者說中央廚房配送,就是典型的擴大廚師負責範圍的思路。放多少菜、下多少料,統統事先在實驗室裡請廚師炒好,算好用量;料切好、醃好、拌好,冷凍了送到門店,門店解凍,按照標準流程操作,味道保準一模一樣,一個模子刻出來的。這個事兒做到最後,就是貓熊快餐Panda Express的水平——那怕請一個只有力氣,漢字不識一個,Hey Bro Amigo掛在嘴邊的“第三世界兄弟”,教會人顛勺,再照著預製菜外包裝的標準操作流程SOP炒,也能把陳皮雞和西蘭花炒得像模像樣。可以說,海外中餐館之所以能在人力資源極度匱乏的背景下做到開枝散葉,中央廚房功不可沒。但是問題來了,中國最不缺的就是中餐廚師,也有很多廚師想去海外掙外匯,為什麼美國這些中餐館不從國內引進人才呢?這就說到現代汽車的倒霉遭遇了,也就是美國(或者任何發達國家)的移民與工作簽證的問題。在現在這個社會,移民無非三條路子——有家人(投靠親屬移民),有錢(投資移民),有手藝(技術移民)。中國的廚師也好,韓國的汽車技工也罷,基本都是靠手藝吃飯的,那自然也要靠手藝移民那靠手藝移民,總得來說就得證明自己有手藝。但是負責稽核工作簽證的移民官員,不是同行啊。廚師證明自己有手藝,總不能飛到美國去,現場給人移民官員炒倆菜上糖色,官員一吃說好吃,賜你移民簽證一張,望你速收拾細軟,來我美利堅大展拳腳……那是小吃鋪子牆上乾隆爺微服私訪的故事,現實裡這不現實。汽車技工就更別說了,總不能美國年年搞個汽車技能大賽,狀元EB-1A,榜眼O-1,探花H-1B,其他給個免費加急處理吧。同時,移民官員也不能自由度太高,不然勢必會滋生嚴重的腐敗,這會成為一個肥差的。因此,在移民的申請流程上,一定也要標準化,才能確保相對的公正。那“判斷有沒有實力”怎麼做標準化流程?除了身家清白這種基礎條件以外,無非靠三點。第一點,是工資要給得多。那美國一看,工資這麼高,美國又找不到人(LCA勞工情況申請公示在期限內沒有收到反對),確實是個人才,H簽證給你;第二點,是老闆要有名氣。美國一看,跨國公司,美國有投資,沒你這美國分公司開不下去,也是個人才,L簽證給你;最後一點,是自己要有知名度。美國一看,這人上了不少報紙,天天都有講座,請去講課的人能從北京排到天津,那也是個人才,O簽證給你。這三種簽證及其對應的標準化審批流程,確實幫助美國以最低的成本,招募了很多人才,滿足了大部分的情況。但是,時代日新月異,很多情況早已不能覆蓋了。我們以現代的情況舉例子。現代之所以要冒險讓員工用WB身份(美國豁免韓國人的簽證要求,韓國人可以以WB/WT(類似於B1/B2)身份在美國免簽停留不超過90天)入境培訓美國員工,就是因為剛剛的三點,這些韓國工人一個都沒法滿足。論錢,這些能派到美國培訓工人的韓國技工都是熟練工人,工資水平在一年一個億韓元(六七萬美元)左右——這個水平比美國製造業的同行肯定是高,但和做IT、金融動輒十萬美元起步的工資相比還是少,加上H-1B要抽籤,還真不一定能順利搞定。論名氣,那就更難了。這些工人確實有技術,有本事,但是平常工作也犯不上說能上報紙上電視,要證明自己有能力,實在是有一定的難度;同時,申請材料本身還可能洩露公司商業機密——總不能把員工的技能和盤托出吧。那就只能論公司,開L-1簽證了。L-1簽證具體又分成兩種,一種是L-1A,給管理層用的;一種是L-1B,給技術人才用的。照理來說,現代安排這些工人赴美給美國本地工人做培訓,最合規的做法是申請L-1B簽證:畢竟L-1B簽證不需要工資達到一定水平,也不需要僱員有大學學歷,其實是技術工人的最佳選擇。但L-1B簽證有個致命傷:它一般是一次批三年,本意是讓你在當地呆一段時間的。然而韓國人和我們一樣,上有老下有小,讓人一個人在海外呆三年,這怕是要了人老命,有錢沒命花啊。雖然美國有L-2簽證,允許L-1簽證獲得者帶家屬來美國,但是人家小孩在韓國唸書唸得好好的,你讓他折騰來美國幹什麼?於是這些韓國工人就要求,自己待一個月就得回去韓國,換一個人來接著給老美培訓。這些要求很合理——人作為熟練工人,確實有提要求的底氣。但是到了簽證辦理上,實在就不好辦理了,總不能每個人都申請一個L-1B吧?L-1B一次申請就是460美元申請費,加上500美元反欺詐費(打假費),再加上205美元的簽證費,還得等三個月呢。如果想快一點,加急處理15天內解決,還要另交2500美元。這麼七七八八下來,也不是小數目了。老闆最後一看,反正你就呆一個月,還不如讓你用WB入境省事。WB身份,或者說如果是中國人的B-1身份(即俗稱的“十年美簽”)入境,能不能教人美國人幹活呢?其實在特定條件下還真可以。美國國務院給出了一個正面案例(可獲得B-1批准的案例),聲明特定條件如下:1. 所培訓使用的裝置,需從美國境外的公司購買。這裡理論上隱含了“不能購買美國公司的境外子公司生產的裝置”的要求,但是理論上豁免了“可以從境外公司在美投資的子公司購買裝置”的情況。具體到底怎麼執行,目前沒有案例。2. 賣方按合同要求需要提供培訓服務,並且申請人確實有培訓所需的獨特知識。3. 申請人不得從美國境內獲得任何報酬。理論上,那怕是報銷生活費也不行,所有支出必須由境外公司或個人給,不能直接由美國人給。(An applicant com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install, service, or repair commercial or industrial equipment or machinery purchased from a company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or to train U.S. workers to perform such services. However, in such cases, the contract of sale must specifically require the seller to provide such services or training and the visa applicant must possess unique knowledge that is essential to the seller’s contractual obligation to perform the services or training and must receive no remuneration from a U.S. source.)但是,理論上說是說你現代沒違反,旁人也不舉報你,但人家移民警察ICE一看一群免簽證的韓國人聚集在這裡,按照職責怎麼也得查一查,這點人做得也確實挑不出毛病。但現代這一次就栽在這裡了——查,就得走流程,該請人回去問話請人回去;走流程這麼一折騰,那怕川普親自出來打圓場,把ICE頭頭臭罵一通“不識時務、不識大體”,但韓國工人著實給人嚇得不輕,只能回國歇著。我們把這兩個例子講完了,現在是時候說說道理了。第一點是,無論是做餐飲還是做製造業,最重要的都是技能人才;如果沒有技能人才的話,行業就會向著核心工序集中在核心工廠,外圍工廠僅進行簡單工序的方向發展。餐飲業發展到最後,就是連鎖店大規模自建中央廚房,或者使用市場供應商提供的“預製菜”;汽車等製造業發展到最後,就是CKD(Complete Knocked Down)或者SKD(Semi Knocked Down)這兩種將中央工廠預製的零件在外地工廠組裝起來的生產方法。包括我們現在不少企業出海去越南開廠,本質上也是核心原材料在中國生產,出口到越南簡單組裝後再出口的模式。這種模式原則上沒有對錯之分,但是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適合自己的道路——有些行業適合這麼做,另一些行業其實不適合。第二點是,合規成本是企業最大的營商成本。單就現代的例子舉例,走L-1B這樣完全合規的路子行不行,肯定可以,但是成本顯然不成比例而不合理,勢必會影響企業在當地營商興業的意願。那怕是川普本人也知道這個道理——如果沒有技術人才,所謂的投資建廠,最後都會變成鏡花水月,對美國的產業並沒有好處。因此,川普自然做出行政干預,一方面暫停對這些韓國工人的調查,並及時做出安撫,另一方面承諾為韓國企業來美培訓提供便利。對現代現在的需求而言,最合適的工作簽證類型其實是類似於香港的“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計畫”——這一計畫允許訪港旅客在邀請人(即僱主)邀請下,可以在香港從事有償活動(例如培訓他人)後離港。但對於美國而言,由於簽證類型受美國《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管理,修改法律勢必需要時間。第三點是,總結以上兩點來看,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地方而言,要想有產業,最重要的還是人才和要素。如果沒有人才的話,開起來的工廠,都是預製工廠,靠著海外進口的原材料做組裝活計,顯然掙不到多少錢;只有能夠以手藝和“預製件”競爭,才能夠實現零件的本地化製造。開餐館如此,開工廠也是如此。 (FT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