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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憑空創設法律概念 剝奪股東提名權 悖離公司治理原則》針對中工公司董事會以「共同取得人」為由,全面剔除堡新、大華及佳峻所提名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堡新、大華委任律師林正疆及佳峻投資委任律師葉建偉,於商業法院今天審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案庭後嚴正指出,此一作為是憑空創設法律概念,不僅違反公司法規定,更嚴重悖離OECD公司治理核心原則,已構成對股東權利的重大侵害,開台灣公司治理秩序的大倒車。中工董事會在毫無法律明文授權之情況下,自行擔任立法機關,更以太上法院自居,自行發明說辭,限制並禁止股東行使提名董事之基本權利,這種行為已經不是單純的濫權而已,更是明目張膽的違法,明確違反法治國最基本的「法律保留原則」。股東提名權既為公司法明文保障之權利,其行使範圍與限制均應由立法者明確規定,絕非公司董事會得以自行解釋或任意限縮。中工援引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作為違法剔除市場派提名董事候選人的依據,也是明顯誤用法令及立法本旨;該等規範本質上僅為「大量持股資訊揭露制度」,目的在提升市場透明度,使投資人及主管機關得以掌握股權變動情形,從未授權公司得據以限制股東依法享有之提名權。依據2023年OECD公司治理核心原則,股東應享有基本權利,並得有效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包括董事之提名與選任。中工董事會擅權剔除股東合法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實質上是由董事會反過來決定股東是否得提名、如何提名?直接剝奪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之核心權利,嚴重背離公司治理基本原則。本案更涉及股東權行使之平等保障問題。若任由中工董事會主張成立,形同告訴一切想要改變公司弊端的股東:你們只要敢有任何改變公司的理想,股東權利就必須受到限制剝奪,再也不能像一般股東一樣享有平等的提案權。此種差別對待,不僅扭曲股東制度設計,更嚴重違反法治國最基本的「平等原則」。本案就是董事會淪為公司派妄圖霸佔經營權的打手,惡意曲解法規,剝奪特定股東提名董事(獨立董事)的權利及全體公司股東選擇經營團隊的股東權益!堡新、大華及佳峻嚴正呼籲,金管會及證券主管機關應立即啟動調查,對中工董事會及相關負責人從嚴裁罰,命其即刻將股東合法提名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全數回復列入本次股東會改選案,避免公司治理秩序遭持續破壞;亦呼籲司法機關儘速就本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作成裁定,要求中工即刻回復合法提名名單,確保本次董事改選程序之公平合法,切勿使違法行為持續擴大。
《公視董監事審查卡關 8審委不滿李遠一意孤行集體請辭》立法院審查公視第八屆董監事人事案爭議不斷。獲立法院推舉的8名審查委員包括吳永乾、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今日(9日)聯名致函正式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辭審查委員職務。公開信表示,因文化部李遠部長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難以履行立院託付的審查責任,決定聯名請辭以示負責。8名審查委員在3月26曾聯名發表公開信,希望文化部暫緩此次審查會,但文化部仍一意孤行訂在4月16召開會議,8位委員只好集體請辭,以示負責。在公開信中表示,依《公共電視法》第16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之確立,端賴治理機構內部權力之分散與制衡。此所以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必須兼容並蓄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之成員(第13條第3至5項)。為確保董事會及監察人之多元代表結構,公共電視法更建置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之審查委員會,以及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高門檻審查機制(第13條第2項),用以提示行政部門於辦理提名之際,必須踐行事前多元諮商程序,始能克竟其功。公開信指出,歷屆公視董事會的順利組成,是因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經由政黨事前協商產生。然而,本次文化部提名過程未能落實跨黨派溝通,8位審查委員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李部長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評估全部候選人的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委員們認為此一次缺程序正當性的提名,既不符公共電視法的立法精神,又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餘,審查任務自難期有成。為此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連日來學界也對此表達關切。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呼籲,文化部應正視政治現實,回到制度設計的協商精神,主動與在野黨團展開對話。他直言,過去公視董監事能順利組成,關鍵在於朝野事前協調,避免在審查階段才爆發衝突,並呼籲文化部長李遠效法前文化部長李永得做法,與在野黨進行實質協商,尋求最大共識。
《股東會公平、公正、公開 中工股東籲公司說到做到》中華工程公司訂5月21日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和獨立董事,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天在報紙刊登頭版半版廣告,提出復刻奧步、司法認定、學者示警和鄭重呼籲四大訴求,希望公司既宣稱會「公平、公正、公開」舉行股東會,就請說到到做;如果踐踏股東權益,漠視公司治理,終將付出代價!堡新投資並公布「翻轉中工」的網址99-2515.com及Line ID : @99-2515,邀請所有中工股東加入,一起救救中工、翻轉中工。第一大訴求是「復刻奧步」,不容許中工重演股東會惡例:101年中石化股東會公司派先以「文件不齊全」為由,剔除市場派提名的呂東英與馬嘉應董事候選資格;股東會當天又搞迷魂陣排隊、妨礙股東進場,改選議程提到第1案表決,股東還未進場,改選已結束,堪稱史上最荒謬的股東會。堡新投資也以106年、109年大同股東會為例,董事會106年藉審查名義,違法將市場派提名的董事和獨董候選人全數剔除,法院判決改選自始無效。公司派109年自行認定市場派是中資、違反企業併購法,剝奪投票權,遭主管機關打入全額交割股、告發並提起解任訴訟。第二大訴求是「司法認定」,拒絕共犯結構續掌公司: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容積率,牟取威京集團京華城公司之私利,從中華工程公司以捐款名義行賄,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知情默許沈慶京濫用資金,股東絕不容許任何蠹蟲繼續吃裡扒外,依法訴究共犯法律責任。第三大訴求是「學者示警」,公司治理勿踩法律紅線:王志誠教授強調行使董事提名權是展現股東行動主義,若董事會違法剔除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得向法院聲請將名單列入,或撤銷選舉結果、選舉無效;若造成公司損失,決策者涉犯特別背信等罪。財經法律權威教授指出,董事守法義務是公司治理最基本的底線,一旦逾越須負法律責任。堡新投資第四大訴求,鄭重呼籲監理機關不能被當擺設:沈慶京一審遭判刑10年,外界高度關注中工今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董,是否再次出現:違法剔除董事與獨董候選人?阻撓股東報到與出席?剝奪股東投票權?甚至簽署損害公司利益的交易?嚴正呼籲金管會、證期局、經濟部、經濟部商發署、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用更嚴厲、積極的監理作為,監督中工合法合規辦理股東會。
8809億人民幣,華為最新業績公佈!汪濤將接棒輪值董事長
3月31日,華為發佈2025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華為經營結果符合預期,實現全球銷售收入8809億元人民幣,淨利潤680億元人民幣;研發投入達到1923億元人民幣,約佔全年收入的21.8%,近十年累計投入的研發費用超過13820億元人民幣。針對各核心業務類股的運行情況,華為輪值董事長孟晚舟透露,計算產業正在加速把握人工智慧領域的市場機會,終端業務端的鴻蒙生態已經跨越了體驗臨界點,同時智能汽車解決方案業務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此外,傳統的聯接產業有效應對了投資周期的影響,數字能源與華為雲業務也在穩步建構核心競爭力。對於未來的戰略走向,華為明確將保持戰略聚焦,主要圍繞聯接、計算、雲、終端、智能駕駛及人工智慧等六大高地展開佈局。公司計畫將AI及安全能力全面嵌入底層網路與全線產品中,並持續深耕開發者群體,旨在進一步做大昇騰、鯤鵬、鴻蒙三大產業生態體系,堅持走高品質的發展路線。同日,華為發佈公告稱,根據公司輪值董事長制度,2026年4月1日~2026年9月30日期間由汪濤當值輪值董事長,主持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常務委員會。據悉,這也是汪濤首次當任華為輪值董事長。根據華為官網資訊,華為目前有三名輪值董事長,分別是徐直軍、孟晚舟、汪濤。汪濤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碩士。1997年加入華為,歷任歐洲片區產品行銷總裁、華為義大利&瑞士子公司總經理、無線網路產品線總裁、網路產品線總裁、ICT戰略與Marketing總裁、ICT產品與解決方案總裁、產品投資評審委員會主任、ICT基礎設施業務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現任公司副董事長、輪值董事長等職務。 (深視新聞)
《王志誠教授:保障股東行使董事提名權 展現股東行動主義》台灣上市櫃公司超過1900家,最近是股東會旺季,許多公司依法要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中正大學研究傑出特聘教授王志誠指出,股東行使董事提名權為股東行動主義之展現,不論在立法政策、行政監管及司法救濟等層面,皆應積極正面支持,貫徹公平對待股東的公司法秩序,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平。王志誠教授今天(30日)投書指出,公司法於94年6月22日增訂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總發行股數1%以上之股東及董事會具有提名權,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應為形式審查。但之後屢屢發生知名上市公司董事會濫用形式審查權,違法剔除股東合法提出的董事候選人名單,嚴重侵害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107年8月1日,公司法第192條之1再修正簡化董事候選人的提名作業程序,僅須敘明被提名人的姓名、學歷、經歷即可,不再要求董事會審查被提名人,杜絕公司派為阻止實力派股東參與公司經營而違法剔除名單的惡質手段。投書指出,依再修正的公司法相關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所提出的董事候選人名單,並無審查權,僅能形式認定提名股東有無敘明被提名人之姓名、學歷及經歷等三個法定事項;如果公司設有提名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也應受到相同的規範限制。王志誠教授提醒,一旦董事會成員經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將喪失擔任所有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資格,不可不慎。至於董事會及提名委員會如果違法剔除董事候選人名單,主管機關最重可處以240萬元以下罰鍰,提名股東得向法院聲請將候選人名單列入,或聲請撤銷董事選舉結果、確認選舉無效等;一旦導致公司必須重新選舉董事而支出相關費用,造成公司損害,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或刑法普通背信罪。王志誠教授特別強調,獨立董事應保持獨立性,若違背獨立性而違法剔除股東提名之董事及獨董候選人名單,有遭法院裁判解任之法律風險;公司派掌控的董事會或提名委員會應秉持公平對待行使提名權股東之理念,不得惡意、違法剔除提名名單,以免增加巨額社會成本,損及公司及全體股東之利益。
金山云:雷軍,辭職董事長
3月25日晚間,金山雲發佈公告稱,雷軍因其他工作安排,辭任公司非執行董事,自2026年3月25日起生效。公告顯示,雷軍辭任金山雲非執行董事後,不再擔任金山雲董事長、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以及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成員等職務。公開簡歷顯示,雷軍自2012年起擔任金山雲非執行董事,並且自2015年起擔任金山雲董事長等職務。金山雲公告稱,雷軍已確認,其與公司董事會沒有意見分歧。雷軍在辭去金山雲非執行董事等職務後,金山雲董事會聘任其副董事長鄒濤為董事長、提名委員會主席,自2026年3月25日起生效。簡歷顯示,鄒濤自2016年12月起擔任金山雲董事,並自2022年8月起擔任金山雲代理首席執行長。鄒濤是“金山系”老人。1998年,鄒濤加入金山軟體有限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金山軟體集團),之後在金山軟體集團擔任多個高級職位。同時,金山雲宣佈聘任屈恆為金山雲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成員,以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3月25日起生效。簡歷顯示,屈恆於2010年加入小米集團,2018年至2023年擔任小米集團生態鏈部總經理,現任小米集團副總裁兼集團技術委員會主席。屈恆此前也在“金山系”擔任多項職務,包括2005年至2010年期間擔任北京金山軟體有限公司的工程師、開發經理及項目經理。金山雲公告稱,公司董事會相信,雷軍此次辭任公司相關職務不會對公司業務營運或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官網顯示,金山雲是一家雲服務商,提供超150種適用於網際網路、公共服務、數字健康、金融等領域解決方案,業務範圍遍及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同日晚間,金山雲發佈的2025年業績顯示,公司2025年的總收入達95.59億元,同比增長22.80%;淨虧損9.44億元,同比減虧52.30%。金山雲公告稱,2025年,公司得益於智能雲端運算服務的大規模擴展,雲收入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公有雲服務收入達66.34億元,同比增長32.50%;行業雲服務收入達29.25億元,同比增長5.30%。截至3月25日收盤,金山雲港股股價報7.55港元/股,總市值為342.10億港元。(極目新聞)
《中工改選前夕警訊!黃世聰點名沈慶京股東會爭議史 主管機關勿輕忽》上市公司中華工程(2515)將於5月21日召開股東常會並進行董事改選,隨著經營權攻防升溫,市場關注焦點逐漸由股權角力延伸至公司治理風險。三立財經節目《CATCH大錢潮》近日針對此議題深入討論,名嘴黃世聰在節目中直指,中工股東會恐出現制度性亂象,甚至不排除重演2012年中石化股東會爭議情形,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中工本次股東會將改選4席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合計7席董事席次。在此同時,市場派持股持續攀升,目前已達約22%,並明確以「併購」為目標,經營權之爭逐步白熱化。黃世聰指出,市場真正憂心的不只是股權消長,而是股東會程序是否仍能維持公平與透明。他回顧2012年中石化股東會爭議,當時在沈慶京主導下,出現多項嚴重影響公司治理的操作,包括以「文件不齊」為由排除市場派獨董候選人、股東會現場透過保全阻擋股東進場,甚至將董監改選議程提前,許多股東根本來不及投票。節目分析指出,該事件不僅引發市場譁然,遭主管機關糾正,並被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列為負面案例,直接導致台灣公司治理評比排名下滑,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警訊。黃世聰強調,當年中石化事件的核心問題,在於公司透過「技術性手段」影響或限制董事提名與股東權利,導致制度形同虛設。中工今年股東會將在5月21日召開,若出現類似操作,例如透過提名審查排除特定人選、更換開會場所、妨礙股東進場,或調整議程順序影響投票結果,將嚴重衝擊市場信心。此外,節目亦點出,沈慶京目前同時面臨多起司法爭議與經營壓力,在經營權保衛戰升高的情況下,市場擔憂公司派可能採取非常手段鞏固董事會席次。近期中工以內線交易等事由對三大通路商、特定董事候選人與投資人提出指控,也被外界質疑可能涉及策略性操作,意圖影響提名與投票機制。相對而言,市場派則主張以長期投資與公司治理為核心,強調應保障股東權益,並以制度化方式參與經營。然而,在雙方對峙之下,股東會能否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成為主管機關必須嚴格檢驗的焦點。節目最後呼籲,主管機關不應再被動因應,而應在股東會前即積極介入監理,包括強化董事提名審查機制、確保股東進場與投票權益,以及嚴格監督議程安排,避免制度被濫用。黃世聰直言,若放任類似亂象再度發生,不僅影響單一企業經營,更可能動搖整體資本市場信任基礎。他強調,「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股東權益更不能被技術性操作犧牲」,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潛在風險,防範爭議重演。
《吳子嘉指陳見賢補助案恐違法 屏東林亞蒓案夫妻已入監並非無罪》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5日在網路政論節目《董事長開講》,質疑新竹縣副縣長陳見賢遭爆料的補助案,認為相關情節恐涉及違法,並以屏東前市長林亞蒓案件為例指出類似模式已有司法判例,林亞蒓夫婦最終因貪瀆罪入監服刑。根據《上報》報導,陳見賢在擔任新竹縣議員及副議長期間,其配偶陳玉貴擔任理事長的「新竹縣竹北市家和幸福發展協會」,自2011年至2018年間獲得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補助約310萬元;部分補助款被指由陳見賢在議員任內以「指定建議款」方式編列,外界質疑是否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範。陳見賢陣營宣稱被抹黑,還以法院新聞稿指林亞蒓無罪。事實上,就涉詐領社團補助款959萬餘元,林亞蒓夫婦已入監服刑,是另外8罪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三審改判林亞蒓無罪確定。吳子嘉在節目表示,地方政治長期存在部分議員成立協會申請政府補助,形容這是一種「大家一起分配資源的機制」,此次爆料在新竹縣政壇引發震動,據其了解,部分公務人員因擔心問題擴大,開始回頭補齊相關文件與發票資料,但相關情況累積多年,如今卻因陳見賢選舉被捅出來,「他一個人害死一百個縣議員,縣議員通通完蛋!」其中恐涉及偽造文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搞到最後變貪污。節目中,吳子嘉也提及屏東前市長林亞蒓案件。他表示,林亞蒓在擔任縣議員期間,被控利用議事權讓縣府補助其丈夫藍俊良所經營的協會,一審曾認定涉及234個貪污罪,重判夫妻各16年。後續審理,林亞蒓與藍俊良最終依貪瀆罪判刑7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涉案金額約900萬元,已入監服刑。吳子嘉認為林亞蒓案與此次陳見賢補助妻子協會的爭議,操作模式有相似性。對於外界質疑,陳見賢回應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將採取法律行動反制。新竹縣政府則說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條文於2018年6月13日公布,同年12月13日施行,針對此爭議仍須釐清。對此說法,吳子嘉在節目中質疑若補助案件跨越修法前後,仍應全面檢視相關程序與資料。至於新竹縣政府的說明,吳子嘉質疑,也就是2018年6月13日後才有規範,意即2018年前沒有規範,「搞個協會就把錢搬走,那新竹縣府問題大了!倒查10年,縣長、議長要抓去關。」牽連的不只上百個議員,而是好幾百人。他舉新竹市長高虹安為例,涉及金額為11萬餘元一審就判一審就重判7年4月徒刑,陳見賢這300萬如何經得起考驗?吳子嘉最後表示,相關爆料目前已引發媒體跟進報導,若各界質疑持續擴大,恐使案件進一步受到司法與監察機關關注。他認為陳見賢為了選舉惹得一堆官司,真是莫名其妙,列舉陳見賢所涉案件,包括他提告的焚化爐案圖利案等,實在太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