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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涉嫌性侵被訴屬實!55歲資本大佬戲劇性跌落,羈押深圳看守所
55歲的資本大佬、兩家A股上市公司前董事長陸宏達,在4月20日以“身體原因”突然辭任兩家A股公司董事長後,劇情急轉直下。據每經等媒體4月30日報導,經智度德正證實,陸宏達在美涉嫌性侵案件屬實,其本人更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羈押在深圳某看守所。這位曾經的“無實際控制人”架構下的隱形操盤手,如今身陷囹圄,其精心建構的“智度系”資本版圖或面臨前所未有的崩塌危機。從“身體原因”到身陷囹圄:資本大佬的戲劇性跌落智度德正在微信服務號發佈的聲明4月29日,北京智度德正投資有限公司認證的微信服務號發佈消息稱,經合法管道核實,智度股份子公司因陸宏達在美涉嫌性侵被起訴的案件屬實,且該案件擬於2026年5月4日再次開庭;另,陸宏達目前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現已被羈押在深圳市某看守所的情況屬實。智度德正,是智度股份與國光電器兩家A股公司之間接控股股東,也是智度集團的母公司。天眼查資訊顯示,陸宏達持有智度德正36%股份。時間倒回至2026年4月20日,這是一個看似平常的A股公告日。智度股份與國光電器同時掛出一則內容幾乎相同的公告:公司董事長陸宏達因“身體原因並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處理”,辭去董事長及相應職務。那一份公告的措辭溫和得體,甚至帶著幾分溫情——陸宏達將繼續擔任公司顧問,並期望“後續(一年後)能再爭取擔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彼時,外界大多以為這不過是一位55歲企業家正常的職務調整。畢竟,陸宏達的履歷光鮮亮麗:民盟中央科技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電子音響行業協會會長、長江商學院廣東公益委員會主席團成員,還曾是中國人民大學客座教授、西南財經大學兼職教授,此前曾是一名律師。這些頭銜疊加在一起,構成了一位典型“學者型企業家”的完美畫像。然而,平靜的水面下暗流湧動。僅僅數日後,媒體曝出的消息如同晴空霹靂:陸宏達並非因身體原因辭職,而是因為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涉嫌性侵一名27歲女性被起訴,其本人更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羈押在深圳市某看守所!陸宏達根據美國佛羅里達州中區地方法院邁爾斯堡分院2026年2月簽署的裁定檔案顯示,被指控實施性侵行為的中國公民Hongda Lu,正是智度股份英文譯名Genimous Technology Co., Ltd.的時任董事長,結合公開資訊比對,此人即為陸宏達。起訴書指控一名27歲居住在佛羅里達州李縣的女性居民被陸宏達性侵,此位27歲女性從事普通文職工作,並非被告公司的員工。檔案亦顯示,陸宏達是中國公民,受僱為智度董事長,該公司是三家被告公司的最終母公司,此案將於美國當地時間5月4日舉行聽證會。起訴書顯示,身為原告的此位27歲美國女性指控,在2023年12月9日,於Spigot公司(即Eightpoint Interactive,Inc.,智度股份境外經營實體之一)在佛羅里達州邁爾斯堡舉辦的派對之後,她遭到陸的性侵。原告是作為客人受邀參加此次派對,且並非被告公司員工。起訴檔案稱,員工們眾所周知,飲酒和過度聚會已根植於公司文化,受到鼓勵,甚至是被強迫的。此次派對同樣鼓勵過度飲酒,原告也被鼓勵過度飲酒,並嚴重醉酒,處於無法對性行為表示同意的狀態。起訴書還稱,陸的性侵行為是被告三家公司存在過失的直接結果,它們助長了陸的故意侵權行為,三家被告公司應對此負責。不過,原告對被告三家公司的連帶責任訴訟請求,因不屬於司法管轄範圍而遭法院暫時駁回。另據相關媒體的報導,知情人透露,該女曾於2023年12月到當地警局報案。2024年5月20日,當地州檢察官辦公室因“證據不足”駁回逮捕令申請,警方於同年5月22日正式結案。此後,該女性遂轉以民事訴訟方式繼續維權。智度股份前董事長陸宏達4月29日,北京智度德正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智度德正”)通過其認證的微信服務號發佈聲明稱:經合法管道核實,智度股份子公司因陸宏達在美涉嫌性侵被起訴的案件屬實,該案擬於2026年5月4日再次開庭;另,陸宏達目前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現已被羈押在深圳市某看守所的情況屬實。這份聲明如同一顆深水炸彈,徹底炸碎了陸宏達“身體原因”的遮羞布。更耐人尋味的是,就在4月26日,陸宏達擔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智度集團還曾發佈“澄清說明”,稱網路上有關陸宏達海外事件的相關報導不實,“經核實,公司執行董事陸宏達在上述事件中不存在任何刑事責任”。智度德正毫不留情地戳穿了這一“澄清”:智度集團是在其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陸宏達無法聯絡的狀態下,未經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授權擅自出具了澄清聲明。換言之,在陸宏達本人已被羈押、無法履職的情況下,智度集團內部有人擅自行動,試圖為這場危機滅火,卻被上級股東一紙聲明直接打臉。至此,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浮出水面:這位執掌兩家A股上市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為智度德正、通過層層巢狀股權結構實際控制著合計市值超150億元資本的“隱形冠軍”,此刻正身陷囹圄。陸宏達的資本版圖,始於智度德正。天眼查顯示,陸宏達持有智度德正36%股份,其餘股份由7名自然人股東持有。這家看起來並不起眼的投資公司,卻是整個“智度系”的源頭。智度德正全資持有智度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智度集團”),而智度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智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智恆諮詢”),分別持有智度股份6.57%、1.76%股份。。國光電器前董事長陸宏達但陸宏達的精明遠不止於此。他通過“GP管LP”這一經典的金融槓桿設計,讓智度集團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撬動了巨額外部資金——北京智度德普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下稱“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16.52%股份,而智度德普直接和通過一致行動人智度集團、智恆諮詢間接持有智度股份合計24.85%的股權,成為智度股份的控股股東。同樣的手法在國光電器如法炮製。智度集團通過成為北京智度德廣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並通過另一全資子公司深圳智度德信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深圳智度惠信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最終讓智度國光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國光電器24.98%股份。這套“小馬拉大車”的控制模式,讓陸宏達僅用36%的智度德正持股比例,就撬動了兩家市值合計超150億元的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然而,權力的高度集中也意味著風險的極度積聚。當核心人物出現個人道德風險或觸犯法律,整個體系便如多米諾骨牌般倒塌。更令人擔憂的是資訊披露的嚴重滯後與失真。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6年修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的,屬於應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然而,智度股份下屬公司早在2026年11月就被捲入相關訴訟,公司卻從未進行任何資訊披露。直至陸宏達“體面辭任”、媒體曝光、智度德正發聲明之後,真相才逐漸浮出水面。投資者的知情權在這場資訊黑箱中被嚴重侵蝕。事件洞見:上市公司治理的隱憂與警示上市公司公告截圖陸宏達事件的爆發,絕非孤立的個人醜聞,而是一面照向A股上市公司治理深層病灶的鏡子。第一大警示:資訊披露制度的“稻草人”困境。中國《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6年修訂)更是將“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列為必須及時披露的情形。然而現實是,智度股份、國光電器在長達數月的時間裡對此事三緘其口,更在陸宏達辭任公告中以“身體原因”的輕描淡寫掩蓋真相。這種資訊披露的“選擇性失明”,不僅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更動搖了資本市場的誠信基石。若上市公司可以如此輕易地以“身體原因”包裝一場涉及刑事犯罪和性侵指控的高管危機,資訊披露制度豈非形同虛設?陸宏達第二大警示:“弱股權、強控制”治理結構的系統性風險。“智度系”的股權架構堪稱精巧:陸宏達通過智度德正(持股36%)→智度集團(全資)→智度德普(GP控制)→上市公司(持股約25%)的層層巢狀路徑,實現了對兩家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卻在形式上維持了“無實際控制人”的披露口徑。這種“GP管LP”的金融設計,固然提高了資本運作效率,卻也導致了一個致命缺陷:權力過度集中於個人,缺乏有效的監督制衡機制。當陸宏達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整個“智度系”立刻陷入群龍無首的混亂狀態:智度集團在陸宏達無法聯絡的情況下擅自發佈“澄清說明”,試圖掩蓋真相;而上級股東智度德正則緊急修改智度集團章程,收回決策權,並宣佈任何未經其同意的投票及對外檔案均屬違法且無效。這種內部分裂與權力爭鬥,正是治理結構缺陷的集中爆發。一旦實際控制人出現個人風險,整個體系便如斷線風箏,投資者的利益將遭受直接衝擊。陸宏達第三大警示:高管道德審查機制的缺失之痛。長期以來,A股市場對上市公司高管的選聘,更多關注其經營能力、資源背景和產業經驗,而對個人道德操守、私德品行的考察相對薄弱。陸宏達擁有光鮮的學術兼職和社會頭銜,然而這些外在光環未能阻止其捲入性侵指控和刑事犯罪。這一事件警醒市場:上市公司高管作為公眾人物,其個人行為不僅關乎自身聲譽,更直接與萬千投資者的利益深度繫結。建立高管道德風險防範機制、完善實際控制人行為約束體系,已成為A股市場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當務之急。這既需要上市公司自身加強內部治理,完善對高管的監督制衡,也需要監管機構進一步強化資訊披露執法力度,對隱瞞重大風險事件的行為予以嚴厲懲處。回到陸宏達本人。他在辭任公告中表達了“期望後續(一年後)能再爭取擔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的願望。然而,在美涉性侵案即將於2026年5月4日再次開庭、其本人又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在看守所的當下,這個願望恐怕只能淪為一句空談。若在美涉性侵案最終被法庭認定屬實,這位55歲的資本大佬不僅要面對中美兩國的法律制裁,其在資本市場的故事也將徹底畫上句號。對智度股份和國光電器而言,危機遠未結束。兩家上市公司合計超150億元的市值能否經得起這場風暴的洗禮?陸宏達辭任後,誰能填補權力的真空?“智度系”能否重構治理結構,重塑市場信心?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決定這兩家公司的未來命運。陸宏達事件終將塵埃落定,但它留給中國資本市場的警示,理應長鳴不息。 (一波說商業實驗室)
55歲資本大佬陸宏達涉美性侵案坐實!曾任兩家A股公司董事長
圖片來源:介面圖庫4月29日,北京智度德正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智度德正”)認證的智度德正微信服務號發佈消息顯示,經合法管道核實,智度股份子公司因陸宏達在美涉嫌性侵被起訴的案件屬實,且該案件擬於2026年5月4日再次開庭;另,陸宏達目前因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現已被羈押在深圳市某看守所的情況屬實。據悉,智度德正是智度股份(000676.SZ)與國光電器(002045.SZ)兩家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即智度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度集團”)的全資母公司。4月20日,智度股份、國光電器分別發佈了陸宏達辭任公司董事長的消息,稱陸宏達因身體原因並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處理,辭去兩家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其還同步卸任國光電器總裁一職。智度集團4月26日曾發佈澄清說明,稱關注到網路上有媒體發佈了公司執行董事陸宏達海外事件的相關報導。陸宏達在上述事件中不存在任何刑事責任,目前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均正常開展。針對這一“澄清說明”,智度德正表示,智度集團在其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陸宏達無法聯絡狀態下,未經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授權擅自出具了澄清聲明。此外,智度德正還提到,為維護上市公司利益、保護中小投資者,智度德正依法作出股東決定,修改了智度集團章程,對全資子公司智度集團及下屬公司的部分事項決策權進行調整,相關上市公司行使表決權等股權權利及智度集團及下屬公司出具的對外檔案,最終由智度德正決定,任何未經智度德正同意的投票及對外檔案均屬違法且無效。據上海證券報,對於陸宏達目前相關情況等問題,記者4月29日先後聯絡智度股份及國光電器相關負責人,但均未獲得回應。國光電器2024年年報顯示,陸宏達1971年生,中國國籍,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擔任民盟中央科技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電子音響行業協會會長以及長江商學院廣東公益委員會主席團成員;歷任中國人民大學客座教授、西南財經大學兼職教授、英國鄧迪大學中國法項目專家組成員。4月20日,智度股份與國光電器突然發佈公告,公司董事長陸宏達宣佈辭職,理由均為“因身體原因並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處理”。辭職後,陸宏達將擔任公司顧問,繼續服務公司,並期望後續(一年後)能再爭取擔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隨後,多家媒體曝出“因身體原因並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處理”的陸宏達,因智度股份下屬三家公司被訴,牽出其被指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性侵一名27歲女性的事件。公開資訊顯示,智度股份的主營業務為網際網路媒體業務和數字行銷業務,並行展自有品牌、資料科技、區塊鏈、元宇宙等相關業務。4月29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報告。去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1.19億元,同比增長21.53%;歸母淨利潤1.42億元,同比下降33.42%;扣非淨利潤1.08億元,同比增長30.36%;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9403.54萬元,上年同期為1774.81萬元;報告期內,智度股份基本每股收益為0.113元,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3.37%。國光電器主營業務為音響電聲類業務,包括音響系統產品和揚聲器單元的設計、製造和銷售。4月20日晚間,國光電器發佈2025年年報。報告期,公司的營業收入為79.08億元,同比微增0.08%;歸母淨利潤為-1.13億元,同比下降144.60%;扣非淨利潤為-1.74億元,同比下降187.53%。這是國光電器歸母淨利潤、扣非淨利潤自2019年以來首次年度虧損,也是時隔六年再現虧損。國光電器解釋稱,公司積極開拓新業務,積極佈局AI硬體領域,新客戶新項目多點開花;江西基地、越南基地的投產及正常營運,是公司未來產能擴張及應對國際貿易環境變化的重要抓手。公司為此相應擴充研發團隊、營運團隊,銷售管理研發期間費用同比大幅上升,同比增加約2.2億元。 (介新聞)
《中工憑空創設法律概念 剝奪股東提名權 悖離公司治理原則》針對中工公司董事會以「共同取得人」為由,全面剔除堡新、大華及佳峻所提名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堡新、大華委任律師林正疆及佳峻投資委任律師葉建偉,於商業法院今天審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案庭後嚴正指出,此一作為是憑空創設法律概念,不僅違反公司法規定,更嚴重悖離OECD公司治理核心原則,已構成對股東權利的重大侵害,開台灣公司治理秩序的大倒車。中工董事會在毫無法律明文授權之情況下,自行擔任立法機關,更以太上法院自居,自行發明說辭,限制並禁止股東行使提名董事之基本權利,這種行為已經不是單純的濫權而已,更是明目張膽的違法,明確違反法治國最基本的「法律保留原則」。股東提名權既為公司法明文保障之權利,其行使範圍與限制均應由立法者明確規定,絕非公司董事會得以自行解釋或任意限縮。中工援引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作為違法剔除市場派提名董事候選人的依據,也是明顯誤用法令及立法本旨;該等規範本質上僅為「大量持股資訊揭露制度」,目的在提升市場透明度,使投資人及主管機關得以掌握股權變動情形,從未授權公司得據以限制股東依法享有之提名權。依據2023年OECD公司治理核心原則,股東應享有基本權利,並得有效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包括董事之提名與選任。中工董事會擅權剔除股東合法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實質上是由董事會反過來決定股東是否得提名、如何提名?直接剝奪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之核心權利,嚴重背離公司治理基本原則。本案更涉及股東權行使之平等保障問題。若任由中工董事會主張成立,形同告訴一切想要改變公司弊端的股東:你們只要敢有任何改變公司的理想,股東權利就必須受到限制剝奪,再也不能像一般股東一樣享有平等的提案權。此種差別對待,不僅扭曲股東制度設計,更嚴重違反法治國最基本的「平等原則」。本案就是董事會淪為公司派妄圖霸佔經營權的打手,惡意曲解法規,剝奪特定股東提名董事(獨立董事)的權利及全體公司股東選擇經營團隊的股東權益!堡新、大華及佳峻嚴正呼籲,金管會及證券主管機關應立即啟動調查,對中工董事會及相關負責人從嚴裁罰,命其即刻將股東合法提名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全數回復列入本次股東會改選案,避免公司治理秩序遭持續破壞;亦呼籲司法機關儘速就本件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作成裁定,要求中工即刻回復合法提名名單,確保本次董事改選程序之公平合法,切勿使違法行為持續擴大。
《公視董監事審查卡關 8審委不滿李遠一意孤行集體請辭》立法院審查公視第八屆董監事人事案爭議不斷。獲立法院推舉的8名審查委員包括吳永乾、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今日(9日)聯名致函正式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請辭審查委員職務。公開信表示,因文化部李遠部長不遵循公共電視法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難以履行立院託付的審查責任,決定聯名請辭以示負責。8名審查委員在3月26曾聯名發表公開信,希望文化部暫緩此次審查會,但文化部仍一意孤行訂在4月16召開會議,8位委員只好集體請辭,以示負責。在公開信中表示,依《公共電視法》第16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之確立,端賴治理機構內部權力之分散與制衡。此所以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必須兼容並蓄不同黨派、族群及專業背景之成員(第13條第3至5項)。為確保董事會及監察人之多元代表結構,公共電視法更建置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之審查委員會,以及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高門檻審查機制(第13條第2項),用以提示行政部門於辦理提名之際,必須踐行事前多元諮商程序,始能克竟其功。公開信指出,歷屆公視董事會的順利組成,是因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經由政黨事前協商產生。然而,本次文化部提名過程未能落實跨黨派溝通,8位審查委員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李部長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評估全部候選人的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委員們認為此一次缺程序正當性的提名,既不符公共電視法的立法精神,又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餘,審查任務自難期有成。為此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連日來學界也對此表達關切。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羅世宏呼籲,文化部應正視政治現實,回到制度設計的協商精神,主動與在野黨團展開對話。他直言,過去公視董監事能順利組成,關鍵在於朝野事前協調,避免在審查階段才爆發衝突,並呼籲文化部長李遠效法前文化部長李永得做法,與在野黨進行實質協商,尋求最大共識。
《股東會公平、公正、公開 中工股東籲公司說到做到》中華工程公司訂5月21日召開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和獨立董事,股東堡新投資公司今天在報紙刊登頭版半版廣告,提出復刻奧步、司法認定、學者示警和鄭重呼籲四大訴求,希望公司既宣稱會「公平、公正、公開」舉行股東會,就請說到到做;如果踐踏股東權益,漠視公司治理,終將付出代價!堡新投資並公布「翻轉中工」的網址99-2515.com及Line ID : @99-2515,邀請所有中工股東加入,一起救救中工、翻轉中工。第一大訴求是「復刻奧步」,不容許中工重演股東會惡例:101年中石化股東會公司派先以「文件不齊全」為由,剔除市場派提名的呂東英與馬嘉應董事候選資格;股東會當天又搞迷魂陣排隊、妨礙股東進場,改選議程提到第1案表決,股東還未進場,改選已結束,堪稱史上最荒謬的股東會。堡新投資也以106年、109年大同股東會為例,董事會106年藉審查名義,違法將市場派提名的董事和獨董候選人全數剔除,法院判決改選自始無效。公司派109年自行認定市場派是中資、違反企業併購法,剝奪投票權,遭主管機關打入全額交割股、告發並提起解任訴訟。第二大訴求是「司法認定」,拒絕共犯結構續掌公司: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容積率,牟取威京集團京華城公司之私利,從中華工程公司以捐款名義行賄,有哪些董事與高階主管知情默許沈慶京濫用資金,股東絕不容許任何蠹蟲繼續吃裡扒外,依法訴究共犯法律責任。第三大訴求是「學者示警」,公司治理勿踩法律紅線:王志誠教授強調行使董事提名權是展現股東行動主義,若董事會違法剔除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得向法院聲請將名單列入,或撤銷選舉結果、選舉無效;若造成公司損失,決策者涉犯特別背信等罪。財經法律權威教授指出,董事守法義務是公司治理最基本的底線,一旦逾越須負法律責任。堡新投資第四大訴求,鄭重呼籲監理機關不能被當擺設:沈慶京一審遭判刑10年,外界高度關注中工今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董,是否再次出現:違法剔除董事與獨董候選人?阻撓股東報到與出席?剝奪股東投票權?甚至簽署損害公司利益的交易?嚴正呼籲金管會、證期局、經濟部、經濟部商發署、證交所、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用更嚴厲、積極的監理作為,監督中工合法合規辦理股東會。
8809億人民幣,華為最新業績公佈!汪濤將接棒輪值董事長
3月31日,華為發佈2025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華為經營結果符合預期,實現全球銷售收入8809億元人民幣,淨利潤680億元人民幣;研發投入達到1923億元人民幣,約佔全年收入的21.8%,近十年累計投入的研發費用超過13820億元人民幣。針對各核心業務類股的運行情況,華為輪值董事長孟晚舟透露,計算產業正在加速把握人工智慧領域的市場機會,終端業務端的鴻蒙生態已經跨越了體驗臨界點,同時智能汽車解決方案業務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此外,傳統的聯接產業有效應對了投資周期的影響,數字能源與華為雲業務也在穩步建構核心競爭力。對於未來的戰略走向,華為明確將保持戰略聚焦,主要圍繞聯接、計算、雲、終端、智能駕駛及人工智慧等六大高地展開佈局。公司計畫將AI及安全能力全面嵌入底層網路與全線產品中,並持續深耕開發者群體,旨在進一步做大昇騰、鯤鵬、鴻蒙三大產業生態體系,堅持走高品質的發展路線。同日,華為發佈公告稱,根據公司輪值董事長制度,2026年4月1日~2026年9月30日期間由汪濤當值輪值董事長,主持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常務委員會。據悉,這也是汪濤首次當任華為輪值董事長。根據華為官網資訊,華為目前有三名輪值董事長,分別是徐直軍、孟晚舟、汪濤。汪濤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碩士。1997年加入華為,歷任歐洲片區產品行銷總裁、華為義大利&瑞士子公司總經理、無線網路產品線總裁、網路產品線總裁、ICT戰略與Marketing總裁、ICT產品與解決方案總裁、產品投資評審委員會主任、ICT基礎設施業務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現任公司副董事長、輪值董事長等職務。 (深視新聞)
《王志誠教授:保障股東行使董事提名權 展現股東行動主義》台灣上市櫃公司超過1900家,最近是股東會旺季,許多公司依法要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中正大學研究傑出特聘教授王志誠指出,股東行使董事提名權為股東行動主義之展現,不論在立法政策、行政監管及司法救濟等層面,皆應積極正面支持,貫徹公平對待股東的公司法秩序,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水平。王志誠教授今天(30日)投書指出,公司法於94年6月22日增訂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總發行股數1%以上之股東及董事會具有提名權,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應為形式審查。但之後屢屢發生知名上市公司董事會濫用形式審查權,違法剔除股東合法提出的董事候選人名單,嚴重侵害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107年8月1日,公司法第192條之1再修正簡化董事候選人的提名作業程序,僅須敘明被提名人的姓名、學歷、經歷即可,不再要求董事會審查被提名人,杜絕公司派為阻止實力派股東參與公司經營而違法剔除名單的惡質手段。投書指出,依再修正的公司法相關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所提出的董事候選人名單,並無審查權,僅能形式認定提名股東有無敘明被提名人之姓名、學歷及經歷等三個法定事項;如果公司設有提名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也應受到相同的規範限制。王志誠教授提醒,一旦董事會成員經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將喪失擔任所有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資格,不可不慎。至於董事會及提名委員會如果違法剔除董事候選人名單,主管機關最重可處以240萬元以下罰鍰,提名股東得向法院聲請將候選人名單列入,或聲請撤銷董事選舉結果、確認選舉無效等;一旦導致公司必須重新選舉董事而支出相關費用,造成公司損害,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或刑法普通背信罪。王志誠教授特別強調,獨立董事應保持獨立性,若違背獨立性而違法剔除股東提名之董事及獨董候選人名單,有遭法院裁判解任之法律風險;公司派掌控的董事會或提名委員會應秉持公平對待行使提名權股東之理念,不得惡意、違法剔除提名名單,以免增加巨額社會成本,損及公司及全體股東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