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聯合對外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簡政放權,促進貿易便利化,最佳化營商環境,決定進一步最佳化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非一批一證”管理,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公告如下:一、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業務頻繁的法人可以按《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令〔2020〕第3號修訂)的條件和審批流程,申請《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非一批一證”(以下簡稱《准許證》“非一批一證”)。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行將對核發的《准許證》“非一批一證”使用情況,通過聯網核查系統進行跟蹤,加強監督管理。二、實行《准許證》“非一批一證”管理的海關為北京、上海、廣州、南京、青島、深圳、天津、成都、武漢、西安、廈門、寧波、三亞、重慶、南寧15個海關。其他海關仍按照現行規定辦理。三、《准許證》“非一批一證”自簽發之日起9個月內有效,逾期自行失效。《准許證》“非一批一證”可以在有效期且不超過規定數量內不限制報關批次使用。市場人士分析,本次政策最佳化體現在三方面:一是擴大《准許證》“非一批一證”使用範圍至15個海關;二是延長有效期至9個月;三是不限制使用次數。 (新華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