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獲悉,深圳多家商業銀行已要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需在主體封頂後才能放款。有大行人士對記者表示,相關要求已明確,將於明日開始實行。
某深圳地產公司相關人士也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剛剛收到銀行消息,深圳銀行的按揭放款需要在主體封頂後才能放明天開始執行。”
記者查詢到,“主體結構未封頂不得放貸”的規定可以追溯至央行2003年發佈的“121號文”及2007年發佈的“359號文”。
2003年,央行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121號文”)要求,商業銀行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而購買商業用房則需要竣工驗收後才能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