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根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香港立法會通過了《2023 年保險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修訂了《保險業條例》(第41章)及其他相關法例,為香港保險業推行風險為本資本製度訂定法律框架,以加強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健狀況,並更符合國際標準。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港府致力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而持續提升香港保險業的監管制度對推動保險行業穩定發展不可或缺。實施風險為本資本製度,將加強保險業的財務穩健狀況,使香港與國際保險規管標準看齊。
公報透露,政府會與保險業監管局跟進下一步工作,包括就詳細監管要求更深入諮詢業界,以訂立相關附屬法例,目標是在2024年內實施風險為本資本製度。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稱,該局樂見《條例草案》獲立法會議員堅定支持,並將繼續與業界緊密合作,確保順利過渡至新制度。保監局指出,將會展開草擬風險為本資本製度詳細要求的籌備工作,其後會就有關附屬法例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