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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裂!京東外賣使用者突破2.4億
近日,京東外賣交出了一周年的成績單。在京東外賣上線滿一周年之際,官方公佈核心資料:使用者數突破2.4億,市場份額穩定在15%。這一成績看似超出預期,實則與京東外賣的佈局密切相關。作為去年才正式入局外賣賽道的玩家,京東外賣在短短一年內實現使用者量突破2.4億,其發展速度值得關注。有觀點認為其使用者增長依賴補貼,但這一說法並不全面。當前外賣使用者對服務和品質的需求不斷提升,單純依靠低價難以實現長期留存,京東外賣能積累2.4億使用者,與其自身的差異化優勢密不可分。品質管控是京東外賣的核心優勢之一。上線一年來,京東外賣稱,累計拒絕100萬家不符合標準的餐飲門店,從源頭保障餐飲安全,提升使用者消費體驗。在商家與騎手權益保障方面,京東外賣採取了一系列舉措。針對商家,推行0佣金招募政策,長期佣金比例不超過5%,降低商家營運成本;針對全職騎手,統一繳納五險一金,一年內吸引15萬全職騎手加入,同時計畫未來五年投入220億用於騎手保障,這一舉措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特殊性。另外,京東外賣也在持續拓展業務邊界。重點佈局的七鮮小廚,單店開業三個月日均單量突破500單,同時能夠帶動周邊餐飲流量;今年,京東外賣計畫全面拓展到店自提和團購業務,首批覆蓋百萬品質商家,逐步完善餐飲服務生態。對於2.4億使用者後的發展方向,京東外賣已明確目標:2026年將市場份額提升至30%(要和另外兩家三分天下),並實現七鮮小廚在所有一二線城市的全覆蓋。外賣賽道競爭已進入白熱化階段,單純的價格競爭逐漸淡化,品質與服務成為核心競爭力。目前美團以8億級交易使用者、淘寶閃購以3億級月度交易使用者,佔據賽道主要份額,而京東外賣上線一年便實現2.4億使用者的突破,以差異化路徑搶佔市場,其模式的可持續性值得行業觀察。2.4億使用者是京東外賣入局一周年的重要節點,也是其進一步拓展市場的基礎。未來,能否實現既定的市場目標、持續放大自身優勢,仍有待時間檢驗。 (BAT)
外賣新規:外賣商戶必須有實體門店(全文)
外賣新規:外賣商戶必須有實體門店(全文)“足不出戶,美食到家”已成為現代生活的標配,但你點的那份外賣,真的來自一家正規門店嗎?針對外賣行業頻頻暴露的“幽靈廚房”“影子商戶”亂象,市場監管總局近日打出監管組合拳,發佈兩項規定——《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為網路餐飲和食品銷售套上“緊箍咒”。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求是:外賣商戶必須有實體經營門店,經營項目、地址必須與資質證書完全一致。這意味著“幽靈外賣”將被徹底清退。資料圖。本文來源:新京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平台不能再“只管收錢、不管責任”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春節後首場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佈會,解讀上述兩項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坦言,當前外賣行業雖然規模突破1.4萬億元,同比增速超10%,佔餐飲行業總收入近四分之一,但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觸目驚心。“有的外賣商戶提供的地址是假的,有的上傳的照片是假的,還有的甚至連資質都是假的,這樣的外賣何談放心?”孫會川說,與此同時,有的外賣平台“一門心思圈地、閉著眼睛稽核”,縱容失信商戶和問題外賣,罔顧平台責任和食品安全。為進一步提升餐飲外賣食品安全水平,市場監管總局專門制定出台《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重點從三個方面提升外賣“放心指數”。規定細化了外賣平台對商戶資質稽核、資訊公示、過程管控、問題處置等全鏈條 管理責任,要求外賣平台做到備案即擔責、上線即受管、經營即履責,切實將食品安全責任嵌入平台營運的每一個環節、每一處流程、每一次決策。“我們告誡外賣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擔責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顧品質,外賣平台必須擔起外賣食品安全‘守門員’的主體責任。”孫會川說。規定明確,商戶必須具備真實的實體經營門店,經營項目、地址與資質證書必須保持一致;商戶必須嚴格落實原料控制、設施維護、操作規範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區外加工食品或委託他人代工;對於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商戶必須設定專門標識。“對於外賣商戶,‘不見面’不代表可以不誠信,‘不上門’不等於沒人管,食品安全是底線,合法合規是責任。”外賣平台本質上是電子商務平台,規定與電子商務法銜接,將外賣平台納入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統一監管框架,進一步強化平台在資訊報送、資料共享、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責任。同時,大幅提昇平台、商戶的違法違規處罰力度,罰款最高可達二十萬元,如平台主要負責人故意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對個人處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平台須設“安全總監”,賣食品不能只拼流量動動手指,米面糧油、生鮮果蔬就能送上門——網路食品銷售早已融入日常。但伴隨便利而來的,是假冒偽劣、虛假行銷等頑疾屢禁不止。孫會川介紹,《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從平台、商家到監管部門全鏈條 發力,為網售食品套上“責任閉環”。新規的核心要義可以概括為三個關鍵詞:責任、協同、執法。平台提供者被明確為網售食品安全的“總負責人”。這意味著,平台不能再以“技術中立”自居,必須對平台內的食品銷售行為負總責。具體要求包括:設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專職管理人員;建立從入網審查、風險管控到違法行為處置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入網食品銷售者要扛起“主體責任”。入網前必須依法取得生產經營許可或備案;銷售過程中,必須規範資訊公示、經營宣傳、貯存配送等行為。更重要的是,商家必須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將安全管理從“被動應付”轉向“主動防禦”。網路銷售的一大特點是跨區域性,這也導致了過去“發現線索難、跨區查辦案”的困境。新規為此設計了執法協同機制,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跨區域的線索通報、調查取證和問題處置,形成“全國監管一盤棋”,讓違法商家無處遁形。同時,還有貫通協同機制。平台在發現風險後,必須及時向商家推送預警並提出防控要求;商家若發現平台推介的食品存在隱患,也要及時告知平台。一旦發現違法行為或潛在安全事故,雙方都必須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這套“雙向奔赴”的預警機制,旨在讓風險在第一時間被掐滅。在執法層面,針對平台“外溢性強、屬地監管難”的特點,新規明確,違法行為發生在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的,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直接管轄。這意味著,一地的執法力量可以直接“亮劍”,無需再受屬地侷限。同時,處罰力度顯著加碼。新規重點針對平台未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要求開展風險管控、未及時處置風險隱患等行為,增設了明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針對平台未建立選品規則、未對推介食品進行查驗、推介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等行為,將依法予以嚴懲。孫會川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將以兩項規定的實施為契機,壓實各方責任,創新監管手段,凝聚共治合力,讓網路食品消費從“敢買”走向“放心買”,從“吃得上”走向“吃得好”。■下附全文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2026年1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23號公佈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證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行為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簡稱平台提供者)、通過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以下統稱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第三條 從事網路餐飲服務活動,應當遵守國家食品安全和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誠信自律,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第四條 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風險管理、社會共治的原則。第五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部網路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除本規定對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權限另有規定外,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的經營規模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並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權限。第二章 平台提供者第六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明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的機構,配備與食品交易規模、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並明確其具體崗位職責;未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的,食品安全總監職責由平台提供者指定的食品安全員履行。平台提供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平台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支援、保障和督促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開展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訓考核機制,定期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提升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第八條 平台提供者設立或者委託實際營運機構(包括分支機構、辦事處、第三方機構等,下同)從事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的,應當自設立或者委託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實際營運機構的實際營運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實際營運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等。平台提供者應當制定實際營運機構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範,明確實際營運機構的工作職責,對實際營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進行培訓、管理,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平台提供者設立或者委託實際營運機構從事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的,不免除平台提供者依法應當承擔的食品安全責任。第九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通過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以下簡稱平台規則),建立並實施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抽查監測、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置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以及實際營運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規範。第十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名登記。登記資訊包括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實際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聯絡方式、經營資質等。平台提供者應當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資訊與實際情況相符。平台提供者應當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等經營資質資訊與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掌握的對應資料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不具備相應經營資質的,不得為其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為平台提供者履行核驗比對義務提供必要的支援。平台提供者應當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資訊與實際情況相符,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入網提供餐飲服務。有關登記和審查情況應當存檔備查,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第十一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網店名稱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一致,並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實際經營地址等資訊,或者上述資訊的連結標識,且展示的實體經營門面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實際經營地址應當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第十二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設定“無堂食”標識,並將上述標識資訊同步展示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前款所稱不提供堂食服務,是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實際經營場所既不向消費者持續提供現場就餐服務,也不向消費者持續提供自提服務的情形。第十三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要求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設定“明廚亮灶”的連結標識,並根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展示“無明廚亮灶”、“有明廚亮灶”標識。平台提供者應當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提供技術支援。相關視訊資訊應當至少保存十四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案件調查、事故處置等監管執法活動時,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提供前款規定的相關視訊資訊,平台提供者應當通過建立與住所地負責監督管理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資料介面等方式予以配合。第十四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履行資訊公示、展示義務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第十五條 平台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如實記錄並保存網路餐飲服務的訂單資訊,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於三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前款所稱訂單資訊,包括食品名稱、下單時間、配送人員、送達時間、收貨地址等。第十六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分別於每年一月和七月向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其行政區域內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資質等身份資訊。第十七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結合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項目、食品交易規模、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實際情況,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明確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內容與頻次,建立健全智能監測、排查調度、快速處置等工作機制。平台提供者應當將下列事項列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重點管控:(一)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資質證書是否真實、有效;(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展示真實、精準的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實際經營地址等資訊;(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網店名稱是否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一致;(四)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食品加工製作環境是否整潔;(五)其他需要重點管控的食品安全風險事項。第十八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通過技術監測、即時巡查、實地抽查等方式加強對網路餐飲服務活動的風險識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即時向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推送風險提示、警示資訊,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即時採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平台提供者應當結合實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需要,設定合理抽查比例,定期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地抽查,重點對不提供堂食服務、未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等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抽查。抽查結果應當存檔備查,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第十九條 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員應當及時對通過監測、巡查、抽查等方式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排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總監、主要負責人。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總監應當定期彙總分析食品安全員排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重大問題和共性問題,研究評估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情況,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平台提供者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相關負責人每月組織召開食品安全調度會議,聽取當月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匯報,部署下個月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第二十條 平台提供者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並根據有關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按照平台規則及時採取警示、搜尋降權、限制流量、暫停服務、關閉店舖帳號、禁止重新註冊帳號、列入黑名單等處置措施。平台提供者接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關於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違法情況通報的,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平台規則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平台提供者應當及時報告處置情況,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按期整改到位的,平台提供者應當及時解除相關處置措施。平台提供者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資質被撤銷、註銷、吊銷或者期限屆滿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鼓勵平台提供者之間共享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處置情況等資訊,對相關主體採取信用管理措施。第三章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第二十一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第二十二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等經營資質,並按照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等從事經營活動,且實際經營地址應當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保持一致。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向平台提供者提交真實、有效的經營資質證書,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入網提供餐飲服務。第二十三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網店名稱應當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一致。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實際經營地址等資訊,或者上述資訊的連結標識,並確保展示的資訊真實、精準。第二十四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不提供堂食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設定“無堂食”標識。第二十五條 倡匯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通過“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餐飲食品加工製作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的,應當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設定“明廚亮灶”的連結標識,並保證裝置正常運轉,監控畫面覆蓋餐飲食品加工製作的關鍵環節。第二十六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製作餐飲食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制定並實施原料控制要求,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供貨商,做好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不得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原料;(二)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三)定期維護食品貯存、加工等設施、裝置,定期清洗、校驗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四)採購、使用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五)不得在加工操作區外加工製作食品,不得將訂單委託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六)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將前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事項列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重點管控。第二十七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容器、餐具、飲具和包裝材料,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封口,並保證封口開啟後無法復原,防止餐飲食品在配送過程中受到污染。第二十八條 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自行開展配送業務的,應當對配送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管理,培訓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配送有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採取相應貯存、配送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第二十九條 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委託開展配送業務的,應當對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行稽核,並監督受托方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配送。受托方應當對配送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管理,培訓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第三十條 配送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潔,並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保證配送過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倡導配送人員參與社會監督,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及時向平台提供者反映,並向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第四章 監督管理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發現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第三十二條 平台提供者的違法行為由其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違法行為發生在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也可以進行管轄。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不得再指定本行政區域內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第三十三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抽樣檢驗、案件調查、事故處置等監管執法活動時,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與監管執法相關的網路餐飲服務活動電子資料、技術監測記錄等資訊,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予以配合。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跨區域監管執法協作,對涉及多地的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件核查、案件調查等事項,依照有關規定做好線索通報、調查取證、問題處置等工作。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二款、第九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十四條 、第十七條 至第十九條 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 第一款規定,未根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展示“無明廚亮灶”、“有明廚亮灶”標識的,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第三十六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八條 第一款規定,未履行相應報告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七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 、第二十條 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未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三十八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規定,不履行有關訂單資訊保存義務,或者未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有關資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 的規定進行處罰。通過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 規定,不履行有關訂單資訊保存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九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 規定,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四十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 第一款規定,未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四十一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 第二款規定,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入網提供餐飲服務,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二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五項、第二十七條 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三條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四十四條 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受托方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 第一款、第二十九條 第二款規定,未對配送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管理,或者未按要求保存培訓記錄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五條 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八條 第二款規定,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配送,屬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四十六條 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情形,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一)故意實施違法行為;(二)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第六章 附則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6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6號公佈的《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2026年1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24號公佈 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證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行為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簡稱平台提供者)和通過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網站或者其他網路服務銷售食品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入網食品銷售者)。第三條 從事網路食品銷售活動,應當遵守國家食品安全和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誠信自律,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第四條 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應當堅持風險預防、嚴守底線、貫通監管、協同治理的原則,加強全鏈條 監督管理,保障全過程食品安全。第五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部網路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除本規定對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權限另有規定外,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的經營規模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並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權限。第二章 平台提供者第六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明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的機構,配備與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實際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並明確其具體崗位職責;未配備食品安全總監的,食品安全總監職責由平台提供者指定的食品安全員履行。平台提供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平台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支援、保障和督促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開展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訓考核機制,定期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提升網路銷售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第八條 平台提供者設立或者委託實際營運機構(包括分支機構、辦事處、第三方機構等,下同)從事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管理的,應當自設立或者委託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實際營運機構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實際營運機構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等。平台提供者應當制定實際營運機構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範,明確實際營運機構的工作職責,對實際營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進行培訓、管理,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平台提供者設立或者委託實際營運機構從事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管理的,不免除平台提供者依法應當承擔的食品安全責任。第九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通過平台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以下簡稱平台規則),建立並實施入網食品銷售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置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以及實際營運機構管理、食品選品推介、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規範。第十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銷售者進行實名登記。登記資訊包括入網食品銷售者的名稱(姓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件號碼)、實際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聯絡方式、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等。平台提供者應當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資訊與實際情況相符。平台提供者應當通過技術識別、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入網食品銷售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資訊採集表等進行實質性審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備案資訊入網銷售食品。有關登記和審查情況應當存檔備查,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第十一條 平台提供者向入網食品銷售者進行食品選品推介的,應當建立並實施嚴格的選品制度,明確選品標準和規範,查驗食品供貨者的經營資質、食品合格證明檔案等,如實記錄並保存相關憑證;不得推介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推介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推介,通知相關入網食品銷售者停止銷售,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還應當報告平台提供者住所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第十二條 平台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銷售食品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如實記錄並保存網路食品銷售的訂單資訊,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於三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三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結合入網食品銷售者數量、食品類別、銷售模式和規模、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等實際情況,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明確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內容與頻次,建立健全智能監測、排查調度、快速處置等工作機制。平台提供者應當將下列事項列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重點管控:(一)入網食品銷售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資訊採集表等是否真實、有效;(二)入網食品銷售者是否公示真實、精準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等資訊;(三)平台提供者推介的食品以及入網食品銷售者銷售的食品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四)入網食品銷售者是否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一條 規定開展網路食品銷售活動;(五)其他需要重點管控的食品安全風險事項。第十四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通過技術監測、即時巡查等方式加強對網路食品銷售活動的風險識別,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即時向入網食品銷售者推送風險提示、警示資訊,要求入網食品銷售者即時採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平台提供者應當根據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佈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資訊,及時開展針對性的食品安全風險自查,並採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第十五條 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員應當及時對監測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排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總監、主要負責人。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總監應當定期彙總分析食品安全員排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重大問題和共性問題,研究評估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管理情況,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平台提供者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相關負責人每月組織召開食品安全調度會議,聽取當月網路銷售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匯報,部署下個月食品安全管理重點工作,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第十六條 平台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銷售者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並根據有關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按照平台規則及時採取警示、搜尋降權、遮蔽食品資訊、刪除銷售連結、關閉店舖帳號、禁止重新註冊帳號、列入黑名單等處置措施。平台提供者接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關於入網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違法情況通報,知悉發生食品安全輿情或者事故的,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平台規則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平台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銷售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經營資質被撤銷、註銷、吊銷或者期限屆滿,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被取消、註銷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鼓勵平台提供者之間共享入網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處置情況等資訊,對相關主體採取信用管理措施。第十七條 平台提供者應當在入網食品銷售者首頁面或者其銷售食品首頁面顯著位置設定投訴舉報連結,方便消費者投訴舉報食品安全問題。平台提供者接到投訴舉報的,應當及時處理。第三章 入網食品銷售者第十八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經營資質或者進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並按照經營項目範圍從事網路食品銷售活動。入網食品銷售者應當向平台提供者提交真實、有效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資訊採集表等,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備案資訊入網銷售食品。第十九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應當對其銷售食品的安全負責,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第二十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應當在其首頁面顯著位置,依法持續公示真實、有效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等資訊,或者上述資訊的連結標識,並在其銷售食品首頁面展示下列資訊:(一)預包裝食品的食品標籤資訊;(二)散裝食品的食品名稱,及其食品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資訊;(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規定的其他資訊。入網食品銷售者公示、展示的資訊應當真實、精準、清楚、明顯,易於消費者辨認和識讀,並及時更新。除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等動態變化的內容外,銷售食品首頁面展示的食品標籤資訊應當與實際銷售的食品標籤資訊保持一致。第二十一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展示的食品產地、成分、功能、適用人群、檢驗、認證、質量、執行標準等資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第二十二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銷售有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應當採取相應措施,保證貯存、運輸、配送等條 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入網食品銷售者委託開展貯存、運輸、配送業務的,應當對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行稽核,並監督受托方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運輸、配送食品。第二十三條 入網食品銷售企業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入網食品銷售企業應當將網路食品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納入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培訓、考核內容。第二十四條 入網食品銷售企業應當建立基於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網路食品銷售實際落實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並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入網食品銷售企業應當將下列事項列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進行重點管控:(一)供貨者資質、食品合格證明檔案等進貨查驗情況;(二)本規定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規定的相關資訊公示、展示情況;(三)貯存、運輸、配送等過程控制情況;(四)網路食品消費投訴處置情況;(五)其他需要重點管控的食品安全風險事項。第二十五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發現網路銷售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應當立即分析研判,對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立即採取暫停銷售、斷開連結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網路食品銷售活動,並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入網食品銷售者發現平台提供者推介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應當及時告知平台提供者。平台提供者應當進行分析研判,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食品,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 第二款的規定採取相應措施。第四章 監督管理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食品銷售者的監督管理,將網路銷售食品安全責任落實、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食品安全問題整改等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第二十七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食品銷售者進行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監測,並將監測情況作為確定監督檢查頻次的重要參考。第二十八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網路銷售食品納入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年度計畫,實施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對抽檢不合格的食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等依法予以處理。第二十九條 平台提供者的違法行為由其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違法行為發生在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也可以進行管轄。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的,不得再指定本行政區域內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第三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抽樣檢驗、案件調查、事故處置等監管執法活動時,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食品銷售者提供與監管執法相關的網路食品銷售活動電子資料、技術監測記錄等資訊,平台提供者和入網食品銷售者應當予以配合。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跨區域監管執法協作,對涉及多地的網路銷售食品安全事件核查、案件調查等事項,依照有關規定做好線索通報、調查取證、問題處置等工作。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三十二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二款、第九條 、第十三條 至第十五條 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 、第二十五條 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危害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三十三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八條 第一款規定,未履行相應報告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四條 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條 、第十六條 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未對入網食品銷售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平台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 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條 的規定進行處罰。通過自建網站銷售食品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五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入網食品銷售者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使用虛假或者他人的經營資質、備案資訊入網銷售食品,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六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七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第三十八條 入網食品銷售者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按要求進行貯存、運輸、配送,屬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三十九條 入網食品銷售企業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處罰。第四十條 網路食品銷售經營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情形,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一)故意實施違法行為;(二)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第六章 附則第四十一條 平台提供者在其平台上開展網路食品銷售自營業務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三章的規定執行。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 (New Economist)
抖音有大動作,美團危險了
王興:低谷時能不能扛住,是品牌的分水嶺。四年前,抖音聯手餓了麼,高調入局外賣市場,喊出千億年銷的口號,試圖分走這塊大餅。可理想豐滿,現實骨感。美團靠百萬騎手築起的配送鴻溝,抖音終究難以跨越。不到兩年,抖音外賣便折戟沉沙,退而求其次,轉攻“到店團購”,靠流量優勢完成了曲線救國。不料四年後,局勢突變。餓了麼改名“淘寶閃購”,成了美團即時零售的勁敵;抖音團購也已羽翼豐滿,甚至推出了獨立App,直捅美團心窩。如今,在本地生活戰場,美團的“護城河”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全線圍攻。抖省省上線,全面進軍團購市場最近,抖音推出了一款獨立的團購App抖省省,目前已經上線各大應用市場。目前,該應用的商品補貼力度非常大,新使用者首周每天可領至多12元優惠券;到店搜尋店舖名,還將直接展示超低團購價並支援比價。圖源:抖省省據瞭解,這套業務和抖音團購同源。簡單來說,就是把抖音主App裡的團購功能拆分出來,裝進一個獨立的App裡。使用者用抖音帳號登錄“抖省省”,主App裡的團購訂單、收藏商品等資訊,兩邊能即時同步。分離出來的原因不難理解,主要有兩點。一是為了讓使用者省時省心,打開即用。過去,抖音團購藏在短影片裡,使用者得刷內容,被種草,再下單。路徑長,決策也慢。現在抖省省專注做團購搜尋和比價,定位更純粹,下單流程也更短。對使用者來說是方便,對平台來說是提高轉化。二是因為抖音團購確實做大了,值得單獨開一個入口。去年12月,抖音官方發了一份《2025抖音生活服務這一年》。資料顯示,2025年一整年,抖音平台總交易額增長59%,動銷門店數量累計達1519.8萬,新入駐商家達到399萬。此外,達人創作為商家帶來超1725億元的經濟收益,中小商家表現活躍,超過 2.2萬家年銷售額過百萬。這意味著團購業務體量上來了,不需要完全靠抖音主App輸血,獨立營運是水到渠成。圖源:微信抖省省App推出後,抖音官方進一步表示:未來“抖省省”將進一步融入AI技術,不僅提供團購服務,也希望成為幫助使用者探索線下吃喝玩樂場景的工具型產品。這也暗示著此次推出App不僅是功能拆分,也是抖音本地生活業務通過獨立的形式做深、做專的關鍵一步,可能影響整個本地生活市場的競爭格局。輸給美團後,抖音找回了自己的節奏2020年底,字節正式成立“本地直營業務中心”,抖音本地生活業務轉向體系化營運。為此,抖音調整了同城tab欄目,上線了“優惠團購”功能。面向商家,抖音則推出了一款“抖音來客”的獨立營運App。兩年間,抖音的本地業務GMV(商品交易總額)快速突破了100億元。基於此,抖音進一步拓展了已有的業務範圍,上線了“團購配送”功能,推出餐飲類即時配送到家的服務。2022年8月,抖音正式與餓了麼(現改名淘寶閃購)達成合作,通過小程序試點“外賣到家”服務,直衝美團腹地。圖源:36氪對此,抖音抱有極大的期待,2023年初就喊出“1500億GMV”的目標,比前一年幾乎翻倍。而美團沒有坐視不理,很快給出了對策,火速上線了“特價團購”的頻道,回擊抖音的“低價團購”。當時有使用者做了對比,同一家店的同一份菜品,美團的團購管道價更便宜,或許暗示出美團初期試圖用低價留住使用者。此外,美團也對抖音的優勢領域來了一波打擊,在App首屏核心位置力推“神搶手”直播間,定位為美團外賣的官方直播間,聚合了眾多商家,使用者在直播間買券之後,可以直接使用、外賣到家,與直接點外賣的操作無異,但是價格優惠了不少。然而,兩邊交鋒,抖音自己先敗了。2023年年底,有消息稱,抖音外賣業務的實際GMV不及預期的1500億。於是在2024年,幾經調整,抖音的配送業務從本地生活部門被劃歸到了電商部門,平台也不再大規模拉新外賣商家,被外界普遍視為抖音在“戰略性放手”外賣。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也不難理解,核心原因還是在配送上。資料顯示,在2023年,美團的騎手就有700多萬人,配送成本可控且效率極高,能實現“30分鐘必達”。而抖音這邊的外賣,主要依賴第三方平台,配送費很高,為了避險這筆費用,抖音外賣最初主要聚焦在60元以上的多人套餐,通過高客單價覆蓋配送成本,同時和美團的低價形成差異競爭。不過由於不是自有運力,在外賣高峰期,騎手的調度不穩定,導致使用者體驗不佳。看到這裡,有人或許會問,培養一批騎手不就好了?或許不是沒想過,而是養不起。當時,外賣市場已經被美團和餓了麼瓜分,對手早已有了一套成熟的體系,其運力網路和高頻訂單,足以攤薄人力成本。抖音若從頭搭建配送體系,前期虧損是個無底洞。這一點在2025年的京東身上有過印證,在擁有自己騎手體系的情況下,京東前三季度包括外賣在內的新業務虧損依舊達到了百億。而字節本質上是一家輕資產的網際網路公司。為了一條配送線,去硬扛一場耗資百億的消耗戰,風險極高,且非常不划算。因此,抖音選擇了退一步,專注本地生活中的到店業務。畢竟,依託內容生態,通過探店、種草、短影片引流,把線上使用者轉化成線下客流,是抖音的優勢。而這一退步,迎來了抖音本地生活業務的爆發式增長,僅去年一年GMV增長就達到了59%。不得不感嘆,找準自己的優勢,以退為進也是一種智慧。攻守易勢,美團危險了艾瑞諮詢資料顯示,2025年中國本地生活服務市場規模預計達35.3兆元,到店服務佔比過半,年均增速超12.6%,線上滲透率將提升至30.8%。七成交易仍線上下,意味著存量遠未被吃透。這塊肥肉,沒人想鬆口。不論是阿里這樣的老牌巨頭,還是小紅書這樣的新貴,這兩年在本地生活上都迎來了新一輪的爆發。明面上是群雄混戰,暗地裡卻刀刀“砍”向美團。近期,美團官宣以7.17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0億元)收購叮咚買菜全部股份及其中國業務。據瞭解,生鮮品類是即時零售中高頻、剛需且利潤率相對較高的核心戰場,也是平台獲取和留存使用者的關鍵。不過,生鮮的供應鏈管理複雜,對倉儲、配送、品控要求極高。而叮咚屬於這個領域的頭部之一。其生鮮產地直采率高,自有品牌產品矩陣豐富。截至去年9月,叮咚在國內營運超過1000個前置倉,末端履約網路非常密集。美團擁有強大的配送網路和流量入口,不過在生鮮品類的供應鏈深度和商品力上,與專業的垂直電商相比仍有差距。收購叮咚,意味著美團可以直接獲得一套成熟、高效的生鮮供應鏈體系,補上自身商品力的短板。目前來看,為了應對同行的頻繁舉動,美團依舊選擇深挖“即時零售”的護城河,至於最終能否守住基本盤,仍需市場給出答案。 (網網路頭條)
中國國務院:對外賣平台開展調查、評估
近日,中國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近日,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對此,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問:請介紹一下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宣佈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的相關背景和主要考慮?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外賣平台服務行業作為中國平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消費、擴大就業、推動創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段時間以來,外賣平台服務行業拼補貼、拼價格、控流量等問題突出,擠壓實體經濟,加劇行業“內卷式”競爭,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為推動外賣平台依法合規經營、公平有序競爭,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委員會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決定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本次調查評估是委員會辦公室表達競爭關注、評估壟斷風險、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將通過現場核實、當面訪談、問卷調查等方式,深入瞭解外賣平台競爭行為,廣泛聽取平台內經營者、新就業群體、消費者等各方意見,全面調查市場競爭狀況,組織開展分析論證,傳導監管壓力,提出處置措施。外賣平台要積極配合市場調查、評估工作,嚴格落實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化解壟斷風險,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創新和健康發展。 (中國基金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國家及時出手了!
1月9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披露,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相關新聞,還配了一則問答。記者的問題,是這樣表述的:請介紹一下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宣佈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調查評估的相關背景和主要考慮?回答者,是國務院雙反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就兩段話。第一段,分為四句。第一二句是肯定:“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外賣平台服務行業作為中國平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消費、擴大就業、推動創新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二句最重要,“但”開頭,“但近段時間以來,外賣平台服務行業拼補貼、拼價格、控流量等問題突出,擠壓實體經濟,加劇行業‘內卷式’競爭,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關鍵詞:“內卷式”競爭。第三句是措施,“為推動外賣平台依法合規經營、公平有序競爭,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國務院雙反辦公室“決定對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第二段,又分為兩句。第一句,說本次調查評估,將通過各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全面調查市場競爭狀況,組織開展分析論證,傳導監管壓力,提出處置措施”。尤其是最後十二個字,“傳導監管壓力,提出處置措施”。也就是說,大家要感受到壓力,而且,肯定會有處理意見的。第二句,就是具體要求了,“外賣平台要積極配合市場調查、評估工作,嚴格落實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化解壟斷風險,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外賣平台服務行業創新和健康發展。”這肯定是有針對性的。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國家第一次出手了。至少三次吧。第一次,去年5月13日。五部門,即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社會工作部、中央網信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針對外賣行業競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約談京東、美團、餓了麼等平台企業。請注意排序,京東打頭。這應該也簡單,是京東開啟了“百億補貼”外賣大戰。第二次,去年7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再出手,約談餓了麼、美團、京東三家平台企業,要求各方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促銷行為,理性參與競爭。請注意排序,餓了麼排第一位。因為此前的7月2日,淘寶閃購加入,宣佈在12個月內直補消費者及商家共500億元,市場震動。第三次,去年8月1日。美團、淘寶、餓了麼、京東先後在官方網站等發佈了聲明,承諾將“規範促銷”,同時提出多項限制補貼行為的舉措。沒有統一安排,不會齊刷刷表態。看了一下,美團的表態題目是《繁榮行業生態,抵制無序競爭》,淘寶閃購及餓了麼的題目是《持續提升服務 推動良性競爭 激發消費煙火氣》,京東黑板報也發了類似文章,承諾抵制惡性競爭。請注意排序,美團打頭。畢竟美團還是市場老大。進入2026年,國務院雙反辦公室直接出手,顯然是規格最高的一次,也是最重視的一次。怎麼看?一個字,好!具體來講,粗淺三點吧。第一,對“內卷式”競爭堅決說不。我之前也說過,市場競爭是好事,激烈競爭中才能有進步;但無序的市場競爭,最後必定是一地雞毛。真正的繁榮,不是一場“你死我活”的零和遊戲,而應是“水漲船高”的共生生態。競爭第一沒問題,但不應忽視資料以外的生態。幾方大戰,資料確實很好看,但結果呢?“只漲奶茶訂單,不漲正餐訂單”!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張軍教授課題組就發現,在大額補貼的影響下,商戶側普遍呈現“增量不增收”的狀態。去年7月以來競爭加劇期,商戶每日“外賣加堂食”總訂單量平均增長7%,但商戶每日實收金額平均下降約4%。其中,在品牌連鎖商戶與獨立門店中,後者的營收降幅相對較大。正如人民日報評論此前所言,超低價或許一時讓消費者得利、商家漲單、騎手增收。但必須正視,“爆單”效應,造成的是非理性消費、客單利潤攤薄,騎手疲於奔命、影響商品與配送服務質量。最終,全行業的利潤減少,參戰的平台,也會被反噬。第二,還是要著眼長遠發展。國家出手,顯然是看到了不良的苗頭。雖然一再提醒約談,一些平台還在持續加大投入。競爭是必要的,但最好的競爭,還是要拼創新,拼服務。企業的高度,從不取決於它把價格壓得多低,而在於它能為價值和體驗創造多大的空間。去年8月,談到外賣競爭,王興在一次電話會上表示:“首先明確,我們堅決反對內卷……歸根結底,即時零售仍是零售的一種形態。要在零售業務中取得成功,在各種花哨的東西過後,最終還是要回歸基本面、回歸基礎。”他接著說:“我們始終專注於做正確的事。我們確保我們有品類持續豐富的優質商品選擇,確保能提供快速可靠的配送服務,也確保價格始終實惠。沒有什麼花哨的東西,只是回歸基礎。”本質上說,這場外賣大戰,爭奪的是市場份額,是流量入口,覬覦的是更大的利潤空間。但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到今天,還是這樣低級的套路,讓人大跌眼鏡了。畢竟,向下“卷”價格,沒有贏家。向上“卷”創新,才有未來。歷史的車輪,總是青睞那些推動它前行的人,而非只是在其碾壓過的軌道上重複打轉。第三,不要讓全世界看笑話。寫這篇文章,不是要批評誰。說實話,商家願意大額補貼,作為消費者,肯定是舉雙手歡迎,羊毛不薅白不薅。從積極角度看,中國網際網路沉寂了有一段時間,突然這樣熱鬧起來,也顯示了中國企業的韌性和野心,中國經濟的潛力和活力,不都是壞事。但太卷的結果,全行業疲累,還讓全世界看笑話。有朋友就痛心疾首地說:你看看,外國企業都在AII IN AI,我們倒好,都在ALL IN WAIMAI!哦,都有AI,後者比前者還多了一個。但這樣好嗎?國家出手,肯定還會有處理結果,這也傳遞了一個強烈訊號:鼓勵競爭,但別“內卷”!用央媒的話說,網際網路企業有創新基因,最應打開眼界,追求更高遠目標。大廠,理應以更好的服務,更炫的創新,推動社會更大的進步,由此,迎來的必然是更廣闊的天地。潮水的方向,比濤聲的大小更重要。內卷,還是算了吧。 (牛彈琴)
英國金融時報:“今年花銷很大”:美團盤點中國外賣大戰的成本
‘It’s been an expensive year’: Meituan counts cost of China’s delivery wars來自阿里巴巴和京東在快速增長的即時零售市場的競爭,已對這家總部位於北京的集團造成衝擊。美團急於投入資金發放漢堡和甜飲的優惠券,以捍衛其市場主導地位 © FT montage/Bloomberg/Getty Images在美團北京總部,管理人員每周都會開會進行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估算競爭對手在電子商務配送補貼上會損失多少資金,以及他們必須採取多麼積極的應對措施。今年,京東和阿里巴巴等科技巨頭在中國快速增長的即時零售市場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導致美團為了捍衛其市場主導地位,不得不緊急投入資金發放漢堡和甜飲的優惠券。高盛分析師估計,美團今年每筆即時配送訂單平均虧損約 1 元人民幣,這將導致其第三季度虧損 160 億元人民幣,這是自 2018 年上市以來最大的虧損。一位高管表示:“今年成本很高。”據幾位知情人士透露,美團內部,國內市場的衝擊引發了高層領導和投資者之間的爭論,他們質疑公司是否還能繼續為海外擴張提供資金。阿里巴巴的復興改變了格局。憑藉人工智慧的進步和創始人馬雲的公眾形象重塑,該集團信心倍增,正發起迄今為止最猛烈的衝擊,試圖顛覆中國價值2.2兆美元的電子商務市場。今年4月,阿里巴巴重啟了其電商業務,在其無處不在的淘寶App中推出了快速配送服務。為了加速增長,該公司承諾投入70億美元用於補貼以吸引消費者,並在各大城市投放鋪天蓋地的廣告,同時還大力招募快遞員。影響迅速顯現。據伯恩斯坦分析師稱,阿里巴巴旗下的外賣平台的日活躍使用者數量目前約為美團的80%,而今年夏天初這一數字約為美團的一半。伯恩斯坦網際網路分析師朱羅賓表示:“許多人認為美團已經構築了一道堅不可摧的護城河——覆蓋範圍最廣的配送員和餐廳合作夥伴網路——幾乎不可能被顛覆。但今年的事實證明,這道護城河並不存在。顛覆並非不可能,只是代價極其高昂。”如果補貼大戰持續下去,伯恩斯坦估計,美團明年的資產負債表上的現金將降至740億元人民幣,低於2025年的1100億元人民幣。阿里巴巴雄厚的資金實力,擁有5740億元人民幣的現金,使其明年有餘力繼續擴大優勢。據晨星公司的研究顯示,美團在即時配送市場的份額預計將從 2024 年的 73% 下降到 2027 年的 55%,而阿里巴巴的份額在同一時期將從 21% 上升到 40%。但晨星公司高級股票分析師Chelsey Tam表示,她預計美團將在補貼大戰結束後保持領先地位並恢復盈利。“市場對美團過於悲觀。它有著強勁的業績記錄,”她說。阿里巴巴重燃戰火,力圖成為中國領先的“日常應用”,服務於商品和服務的交易。朱表示:“阿里巴巴希望將整個消費網際網路——你買什麼、去那裡、搜尋什麼——整合到一個統一的生態系統中。這樣一來,它就可以交叉銷售從外賣到旅行預訂和時尚服飾等各種商品。”這家電商巨頭的挑戰不僅限於外賣。美團旗下類似Yelp的熱門應用大眾點評,正面臨著來自阿里巴巴旗下地圖導航服務高德地圖的激烈競爭。高德地圖是中國第四大最常用的應用,月活躍使用者達8.9億。地圖現在根據客流量資料提供餐廳和店舖推薦——這比大眾點評所依賴的使用者評論更難操縱。分析人士指出,近期餐廳和俱樂部的付費推廣活動打擊了消費者對大眾點評的信任度。電商諮詢公司海屯創始人李成東表示,國內的競爭勢必會影響美團的國際擴張計畫。“中國市場已經飽和,所以美團一直在關注海外市場。現在它被迫捍衛國內市場的地位。”美團的海外擴張已初見成效。據伯恩斯坦估計,美團在香港上線僅六個月就超越了Deliveroo(後者隨後退出了香港市場),其使用者規模目前是此前市場霸主Foodpanda的兩倍。美團於 2024 年 9 月在沙烏地阿拉伯上線,目前已超越第二大電商平台,並正在迅速逼近市場領導者 Hungerstation。該公司最近在巴西推出服務,但業內人士警告稱,由於現有競爭對手實力雄厚,以及中國科技集團滴滴出行(已在巴西推出食品配送服務)的存在,巴西市場競爭更加激烈。該公司還在評估中國科技企業歷來難以進入的市場,例如英國和美國,在這些市場,監管審查和強大的現有企業構成了重大障礙。今年早些時候,美團曾參與競購英國外賣公司Deliveroo,但據三位知情人士透露,由於擔心交易可能被英國議會否決,美團最終退出了競購。如今,美團選擇了一種資本密集度較低的進入方式:在倫敦各地推廣移動充電站——以此作為在英國開展新業務的試驗田。在美國,美團投資了其衍生公司Peppr,該公司授權使用餐廳管理軟體,這是美團瞭解美國市場的初步舉措。據兩位知情人士透露,公司內部員工士氣低落。數月的加班和周末工作已成為常態,團隊需要開展新一輪的補貼活動——每一項都需要工程支援並與餐廳協調。國際團隊跨越多個時區,既要應對創始人王興的全球雄心,又要應對國內的競爭。美團拒絕置評。美團股價持續低迷,今年已下跌超過30%,這與其他中國網際網路股票的強勁反彈形成鮮明對比,令市場更加黯淡。“今年真是糟糕的一年,”一位員工說道。 (invest wallstreet)
外賣搶人大戰,騎手成“搶手資源”?北京城裡,美團、淘寶閃購真金白銀急挖人:“轉會費”最高3000元、邀請人再獎1000元
臨近年底,外賣行業的戰火蔓延至騎手爭奪。12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獨家獲悉,美團與淘寶閃購在北京的部分站點、部分區域,相繼面向騎手推出高額“轉會”獎勵:美團針對11月份在餓了麼、京東月單量大於720單並願意加入美團樂跑干六周的騎手獎勵2888元;淘寶閃購則面向12月15日至21日在京東、美團、順豐等平台跑單超過140單、加入淘寶閃購優選並連續跑4周的騎手獎勵3000元,此外還獎勵邀請人1000元。這並非全國範圍的官方招募,每經記者注意到,多位騎手接到的拉新政策中都強調“名額有限,先到先得”。該獎勵是否會在全國其他城市蔓延,尚不得而知。今年以來,外賣平台的競爭已從價格戰、補貼戰延伸到對優質、成熟騎手的爭奪。今年6月,京東創始人劉強東身穿騎手制服親自配送,隨後與騎手們一起吃火鍋。席間,他感慨送外賣的艱辛與不易,拋出為騎手繳納五險一金等“橄欖枝”,並向美團、餓了麼的騎手發出邀請,希望他們加入京東。這一幕,也成為各家平台對優秀騎手“求賢若渴”的生動寫照。據每經記者觀察,此番美團和淘寶閃購在局部區域真金白銀的獎勵“挖角”,雖然不是新鮮事,但今年的力度較以往更大。開搶騎手背後,不僅是外賣平台應對年底運力短缺的“速效藥”,更深層次折射出行業競爭從使用者補貼、商戶爭奪進一步延伸至人力資源的生態化對決。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高額“轉會費”:美團給2888元淘寶出3000元、邀請人再獎1000元“針對競對的活動,我們平台新增一個政策,12月15日至21日在京東、美團、順豐等平台跑單超過140單,連續參加4周優選計畫,即可獲得3000元獎勵,邀請人可獲得1000元,報名時間12月26日至28日,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這是一位北京外賣騎手向每經記者展示的淘寶閃購的騎手拉新政策。北京一位美團騎手告訴每經記者,淘寶閃購一直針對招募美團騎手推出一些福利和獎勵。就在上周,他周圍被淘寶閃購這條最新福利吸引過去的騎手至少有六七位。也有騎士長向每經記者表示,成熟穩定的騎手不會經常流動,反而是入行1年以內,或者因個人負債等原因急於改善短期經濟情況的騎手,會被這種短期獎勵所吸引。在這位騎士長看來,騎手還是看重單量穩定和平台體驗的保障能力。無獨有偶,本周美團在京部分站點也針對淘寶閃購、京東外賣的騎手推出福利招募政策:11月份在這兩個平台跑單量大於720單的騎手,加入美團樂跑干六周可獲得獎勵2888元。美團的騎手招募政策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不過,每經記者也瞭解到,這並非全國普遍性的招募行為,而是美團、淘寶閃購北京部分站點根據實際單量和騎手分佈情況採取的一種短期的激勵措施。據介面新聞消息,行業培養一個完全沒有經驗的騎手最短需要兩周時間。但在外賣大戰最激烈的階段,淘寶閃購沒有時間培養新人,因而選擇花費高於市場水平的超額補貼快速補充運力。介面新聞提到,今年7月,淘寶閃購在三里屯地區給成熟騎手開出的條件是每天只需要完成20至30單,每周就可以額外獲得1200元新人補貼,而一個騎手每天正常的接單量都在40至50單。這相當於騎手正常跑單,一個月就可以額外獲得5000元左右的收入。不少騎手無法拒絕更高收入的誘惑,選擇從美團跳槽至淘寶閃購。但9月中下旬之後,隨著補貼縮水,騎手又開始向美團大量回流。北京三里屯地區的美團專送騎手站點負責人此前告訴媒體,目前他所在的站點騎手數量較7—9月增加了20至30人,達到130人左右,新增騎手中有90%具備從業經驗,其中有不少騎手來自其他平台。如此看來,各平台以補貼“搶人”,實是應對年底訂單高峰與運力波動的必要之舉。在騎手流動性增強、單量卻持續攀升的節點,短期激勵成為平台保障運力穩定、維持服務質量的直接手段。該做法雖然會推高成本,卻也是行業在特定階段難以迴避的競爭現實。艾媒諮詢CEO兼首席分析師張毅在接受每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外賣平台用“獎勵+介紹費”方式吸引其他平台的優秀騎手,根本原因是騎手的穩定性和優質服務能力是外賣平台的核心競爭力,騎手也是平台履約能力的關鍵保障。對於平台來說,該做法短期內雖能緩解壓力,但也容易推高營運成本。長期來看,這種做法難以實現騎手隊伍的穩定成長,還可能損害市場健康發展,因此只能是一種短期策略。不過,張毅也提到,對於外賣平台來說,騎手的優質性和穩定性直接決定了服務質量和使用者留存,以及成本效率和使用者口碑。所以,通過獎金吸引其他平台的騎手加入,短期來看是外賣平台補足運力、搶市場的手段,也算是一個權宜之計。從“搶人”到“留人”:補貼戰難以持續平台競逐轉向生態與權益建設可以說,如果沒有騎手,外賣行業和即時零售都難以發展起來。他們已經不再只是本地生活系統中的“螺絲釘”,而是平台經濟生態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節點。不過一直以來,就業門檻低、高流動性也是外界對騎手這份工作的主要印象。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各平台註冊的網約配送員超過1200萬人。不少企業都採取眾包或專送模式,騎手的工作靈活性強、流動性大,沒有固定的勞動關係。QuestMobile資料顯示,外賣騎手在各大平台的重合度正在明顯提高。2024年9月,美團眾包、蜂鳥眾包、京東秒送騎士App(應用程式)的月活騎手使用者中,只有25萬人重合。一年之後的2025年9月,重合人數達到了208.8萬,翻了7倍。由此可以看出,不少騎手都處於“觀望狀態”,他們會根據個人情況和平台福利待遇,隨時選擇去更適合自己的外賣平台工作。不過近兩年來,圍繞提高騎手的福利和榮譽感等方面,外賣平台也掀起了更高維度的搶人大戰。今年以來,包括美團、淘寶閃購、京東外賣等平台均先後推出社保補貼,同時宣佈取消超時罰款,推出騎手公寓、提供疾病救助和子女助學等人文關懷項目,試圖通過改善工作環境和福利體系增強騎手的歸屬感。12月14日,美團公開表示,平台社保補貼11月起正式覆蓋全國之後,全國騎手的社保補貼已於近日陸續到帳。美團相關負責人表示,美團還將推動騎手“親子假”“秋收假”等項目的擴圍試點,預計五年總投入100億元。京東在12月份同樣宣佈,未來五年將投入220億元,通過租賃、自建以及住房保障基金支援等方式,提供15萬套“小哥之家”,改善外賣騎手、快遞員的居住條件。這些舉措雖然不如直接發錢“立竿見影”,卻可能更利於培養長期、穩定的騎手隊伍。張毅也提到,外賣平台應從短期的補貼挖人轉向長期的騎手權益保障,這才是正確的發展方向。長期的保障應體現在社保、住宿支援、合理訂單定價、人性化補貼與關懷等方面,這些才是建構可持續競爭壁壘的根本途徑。因此,平台最終仍需依靠精細化營運、效率提升和管理水平來實現長期發展。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字生活分析師陳禮騰在接受每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騎手的穩定性與服務質量對平台具有重要意義,他們不僅是配送服務的執行者,更是平台使用者體驗的直接塑造者。穩定的騎手隊伍能夠提升配送效率、減少培訓成本,同時通過熟悉路線和區域特性為使用者提供更可靠的服務。“因此,各平台今年紛紛從單一補貼轉向多元化留人策略,如宣佈取消超時罰款、提供住房保障等。隨著外賣行業從補貼競爭邁向服務質量競爭的新階段,能否建構穩定、高效的騎手生態,將成為平台差異化競爭的關鍵,也是決定長期市場格局的重要因素。”陳禮騰表示。 (每日經濟新聞)
拿下15萬套房!劉強東,霸氣!
很多企業老闆今年都在說日子不好過,生意不好做,很多都在裁員省錢;但劉強東偏偏反其道而行。近日,劉強東又甩出了兩個王炸:1,一口氣拿下15萬套房,給快遞小哥外賣小哥住。這條消息是京東官方親自宣佈的,未來5年要投入220億元,通過租賃、自建、住房保障基金等三種模式;為京東的外賣騎手和快遞物流小哥們提供至少15萬套“小哥之家”住房或者只收一點點租金的租房公寓。劉強東這一出手,直接打破了中國快遞與外賣企業的天花板。這兩天有很多同行在圈子裡討論,劉強東為什麼要這樣做?這種投入很明顯是在虧錢,貼錢;如果把這些費用省下來,那五年不是能多給企業省下220億的利潤嗎?我想了一下,我認為可能是以下三個原因:1,劉強東自己是從底層打拚上來的,知道那一個群體最辛苦,賺的是辛苦錢。網上很多人應該都聽過劉強東當年高考拿到了狀元,但是卻沒錢去中國人民大學讀書;真實的情況也確實如此,最後是全村鄉親們你捐一點錢我捐幾個雞蛋,就這樣把他供上大學的。雖然這些年他一次一次回村給60歲以上老人家發年貨發紅包,給大家安排京東的客服,快遞員等工作崗位,但劉強東知道這還遠遠不夠;現代社會開銷非常巨大,普通人滿打滿算一月也就5000到10000元的收入,又要自己租房吃喝開銷,又要供養家庭,真的所剩無幾。所以力所能及的為快遞員外賣小哥節省一點房租,那怕一個月只節省1000元,那對於底層工作者也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幫助。2,外賣小哥與快遞小哥,新手與熟手,效率差距巨大。很多人印象裡以為快遞員,外賣員,只要你有一個電動車就能做!這個觀念其實大錯特錯。為什麼有人同樣一天做八個小時,十個小時;有人一個月能多拿幾千元獎金,問題大部分是一個,就是熟手與新手的區別。一個新手對當地的地圖地形不熟悉,效率上與熟手是天差地別的,別人一天同樣時間完成的訂單可能比你多出80%!不僅如此,很多外賣小哥或者快遞小哥都是臨時的,當作過度的。而一個新手要想變成熟手,至少要3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成長起來!很多人可能看街上那麼多騎手,外賣小哥;卻不知道當下騎手行業裡一直有個痛點,那就是人員流動性太大。很多騎手干幾個月就走,要麼是房租太高攢不下錢,要麼是住得太遠通勤太累,要麼是覺得沒保障沒奔頭。劉強東此舉,花費200多億解決這些問題,其實從長遠來看是非常有必要的!對於企業的穩定,員工的穩定有非常巨大的幫助。3,用時間,空間,來換取未來。我給你們看一個業內的資料,據行業分析師測算,一個快遞小哥從新人到熟手,至少需要3個月時間,流失一個熟手,企業的直接損失就超過1萬元,更別說對配送網路穩定性的影響。你們說這個影響是不是很大?!只不過很多快遞企業寧願不斷的招聘新人,節省成本也不願意多花點錢留住老員工罷了!京東的住房投入,看似慈善行為,實則通過“空間換效率”的模式,將員工福利轉化為生產力提升的關鍵要素。其實這不是劉強東第一次這樣做了。比如2023年,京東就花31億在北京亦莊拿地建“京東青年城”,近4000套公寓2026年就能竣工。資料統計截止目前,全國145個城市已經有2.8萬套員工住房,加上這次新增的15萬套,未來五年至少能覆蓋20萬名員工。這意味著至少20萬京東的外賣小哥快遞小哥不用再為租房發愁,不用再為交通太遠的問題而發愁。我至今都記得劉強東曾說過:“一個公司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是最重要、最關鍵的永遠是人。”其實劉強東能明白的道理,其實很多企業都明白,但是真正願意這樣做的,卻很少很少。有人說劉強東很傻,我覺得這不是傻,我反而很贊同!劉強東的做法!值得我們點贊支援! (王晶華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