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只訂「如何罰」沒訂「如何撤」 王鴻薇:告誡戶制度有重大漏洞》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日召開記者會,共同針對《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提出質疑,批評現行制度缺乏配套救濟機制,恐使無辜民眾淪為被處分者,呼籲相關單位儘速研議撤銷辦法。
根據警政署資料,自民國112年6月《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施行以來,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已達12萬4,617件。王鴻薇指出,制度設計嚴格,迄今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件數3,937件,但受處分人訴願成功撤銷比例僅約1%,顯示救濟管道形同虛設。
王鴻薇表示,現行制度下若有異議,行政訴願需30天,司法訴訟程序更曠日費時,即使民眾取得「不起訴書」證明清白,卻無相關法規可據以解除告誡戶身分,令人求助無援。她進一步指出,現行法規僅規範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未訂定「撤銷」相關辦法,是制度漏洞所在,具體建議各相關單位應儘速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