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
中阿金融合作邁入數字新紀元:首筆數字貨幣跨境支付成功落地
在阿布扎比總統府莊嚴的大廳內,一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金融合作正徐徐展開。阿聯副總統兼中央銀行董事會主席謝赫·曼蘇爾·本·扎耶德·阿勒納哈揚與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的會晤,揭開了兩國金融合作的新篇章。這次高層會晤不僅深化了中阿戰略夥伴關係,更在金融科技創新領域樹立了新的標竿。PART.01歷史性會晤:開啟數字貨幣合作新篇章這場高等級會晤集聚了雙方金融領域的核心領導人物。阿聯中央銀行行長哈立德·穆罕默德·巴拉馬陪同出席,與中國代表團就深化金融合作進行了深入交流。會晤期間,謝赫·曼蘇爾親自通過“mBridge”網路執行了阿聯與中國之間的首筆央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這一創舉標誌著兩國金融合作進入數位化新階段。此次會晤不僅是技術層面的突破,更是中阿兩國戰略夥伴關係深化的具體體現。雙方高級官員的共同參與,彰顯了兩國對金融創新合作的高度重視。PART.02mBridge平台:重塑跨境支付新格局“mBridge”央行數字貨幣平台作為此次合作的核心成果,由多家阿聯和中國銀行共同建立。該平台旨在徹底革新傳統跨境支付模式,通過數字貨幣技術實現交易成本的顯著降低和結算效率的質的飛躍。據悉,該平台預計將在2026年進一步擴容,吸納更多央行加入。這一規劃不僅展現了平台的擴展潛力,更預示著阿聯將在全球金融互聯體系中扮演愈發重要的角色。通過參與建構這一創新性的跨境支付網路,阿聯正鞏固其作為全球金融樞紐的地位。PART.03即時支付互聯:打造全天候金融通道除了數字貨幣合作,阿聯與中國在即時支付系統互聯方面也取得重大突破。兩國實現了阿聯即時支付系統與中國網上銀行支付系統的無縫對接,這將為雙方使用者提供安全、高效的跨境匯款服務。這一創新性互聯支援多種實際應用場景:阿聯留學生可以便捷地接收來自中國的獎學金轉帳;在阿聯生活的中國居民能夠輕鬆進行跨境匯款;中阿兩國企業之間的貿易支付也將變得更加高效。這種全天候的金融服務,將極大促進兩國經貿往來和人員交流。PART.04Jaywan–UnionPay預付卡:創新支付解決方案會晤期間,首張多網路預付卡“Jaywan–UnionPay”正式發佈並完成首筆交易。這張由Lari Exchange合作發行的預付卡,標誌著阿聯國內卡組織Jaywan與中國銀聯的合作進入實質性階段。該卡的獨特之處在於整合了兩套支付系統,既能在銀聯覆蓋的180多個國家暢通使用,又確保在阿聯境內的交易實現本地化處理。這種創新設計既拓展了卡的全球使用範圍,又最佳化了本地交易體驗,為持卡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付便利。PART.05戰略意義:深化雙邊金融合作謝赫·曼蘇爾殿下對此次合作給予高度評價,他指出這些先進舉措體現了阿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深厚的戰略夥伴關係,並為經濟、金融及科技合作開闢了新前景。他強調,這些創新措施將有助於建構現代、安全的金融基礎設施,推動創新、促進跨境支付,從而提升阿聯的競爭力及其在全球金融創新領域的領導地位。這些合作項目的落地,不僅具有技術層面的創新意義,更承載著深化兩國戰略合作的重要使命。通過金融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中阿兩國正在建構更加緊密的經濟共同體。PART.06制度保障: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為保障合作的持續深化,阿聯央行行長哈立德·穆罕默德·巴拉馬與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共同簽署了一項諒解備忘錄。該備忘錄明確雙方將在跨境支付、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及支援兩國戰略合作項目方面加強協作,為未來合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這一備忘錄的簽署,標誌著中阿金融合作從項目層面提升至制度層面,為兩國長期、穩定的金融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結語此次中阿金融合作的多項突破,不僅惠及兩國經濟發展,更為全球金融創新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範例。通過數字貨幣、即時支付和多網路預付卡等創新舉措,兩國正在共同建構一個更加開放、高效、安全的金融生態體系。隨著這些項目的深入推進,中阿兩國在金融科技領域的合作有望催生更多創新成果,為全球金融體系的數位化轉型貢獻東方智慧。在這個過程中,阿聯作為中東地區金融創新的引領者,其全球金融影響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出海壹路通)
阿聯酋啟動全球最大全天候太陽能項目,中國製造佔核心供應鏈
在清潔能源發展的浪潮中,阿聯酋再次引領全球創新。近日,由Masdar和阿聯酋水電公司共同開發的全球首個大規模全天候太陽能儲能專案在阿布達比正式破土動工,這不僅標誌著再生能源技術的重大突破,更展現了中國企業在全球清潔能源產業鏈中的核心地位。01 開創性計畫:破解再生能源間歇性難題這項總投資超過220億迪拉姆(約60億美元)的巨型項目,將建造裝置容量達5.2吉瓦的太陽能光電站,並搭配19吉瓦時的電池儲能係統,創下全球公用事業領域太陽能與儲能結合項目的規模紀錄。專案最引人注目的創新在於其成功解決了再生能源的間歇性問題。透過大規模儲能係統的智慧調配,該專案得以實現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提供1吉瓦的基荷電力,這在全球範圍內尚屬首次。阿聯酋工業和先進技術部長、Masdar董事長蘇爾坦·賈比爾博士表示:“幾十年來,間歇性一直是可再生能源面臨的最大障礙。如今,我們找到了解決方案,首次將可再生能源轉化為每天1吉瓦的可靠基荷能源。”02 中國製造:主導專案核心設備供應在供應商選擇上,中國企業展現出強大的國際競爭力,形成了以「中國製造」為核心的供應鏈格局。光電模組方面,晶澳太陽能和晶科能源兩家龍頭企業將分別供應2.6吉瓦的太陽能板,共同承擔專案全部5.2吉瓦的光電模組供應任務。這兩家企業憑藉著卓越的技術實力和可靠的產能保障,在激烈的國際競標中脫穎而出。儲能係統環節,全球動力電池巨頭寧德時代被選定為專案首選供應商,將為專案提供19吉瓦時的電池儲能解決方案。這是寧德時代在中東地區儲能業務的重大突破,也創下了全球公用事業級儲能計畫的新紀錄。這項合作充分證明了寧德時代在鋰電池技術領域的領先地位和成熟度。工程建設方面,中國電建與印度的拉森特博洛公司被選為首選工程、採購和施工承包商,將共同負責專案的實施和建設工作。中國電建憑藉其在全球大型能源基建項目中累積的豐富經驗,為工程按期高品質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03 技術突破:多項尖端技術整合應用該專案採用了多項創新技術,確保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該專案將部署虛擬電廠系統、電網形成和黑啟動能力,以及基於人工智慧的預測和調度系統。這些技術的深度整合,使太陽能真正具備了取代傳統化石燃料基荷電站的能力。阿聯酋水電公司資產開發執行董事安迪·比芬指出:“雖然電池儲能是相對較新的技術,但目前對電池單體的降解特性和從電池供應商獲取高質量產品的能力已有充分了解,可以將其打包、配置融資並轉化為長期供電協議。”04 戰略意義:為人工智慧時代提供綠色動力計畫的啟動恰逢全球人工智慧產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阿聯酋水電公司首席執行官艾哈邁德·阿里·阿爾沙姆西強調:“阿布扎比和阿聯酋是全球人工智能研究、創新和應用的中心樞紐,這個項目將確保這一關鍵領域的能源需求得到可持續滿足。”資料中心和人工智慧設施對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和連續性要求極高,傳統的間歇性再生能源難以滿足這些需求。該專案透過太陽能與儲能的深度整合,能夠提供與傳統電站相當的供電穩定性,同時保持零碳排放的環境優勢。05 全球影響:樹立清潔能源新標桿Masdar首席執行官穆罕默德·賈米爾·拉馬希表示:“這個世界首創項目是Masdar歷史上規模最大、最具雄心的項目,為全球樹立了藍圖,證明可再生能源可以全天候調度。”該計畫採用的技術和商業模式具有高度可複製性,為其他國家和地區發展大規模再生能源基荷電力提供了可行路徑。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阿聯酋的這項計畫規模空前,但全球其他地區也積極探索類似方案。智利目前正在分階段建造Oasis de Atacama項目,將配備2吉瓦太陽能和最多11吉瓦時的儲能係統。06 支撐國家能源戰略此計畫是阿聯酋能源戰略2050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COP28氣候大會「阿聯酋共識」的關鍵舉措。透過整合最先進的再生能源技術與儲能解決方案,該專案展示了阿聯酋在擴展創新清潔能源解決方案方面的堅定承諾。計畫的成功實施將進一步鞏固阿布達比作為全球公用事業級再生能源創新領導者的地位,並確保阿聯酋在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的道路上繼續發揮示範作用。隨著該項目的推進,全球能源產業將密切關注其技術表現和經濟效益。這不僅將為再生能源完全取代化石燃料基荷電力提供關鍵數據和經驗支撐,更將推動全球能源轉型進入新階段。對寧德時代、晶澳、晶科等中國供應商而言,該專案的成功將成為其在全球市場的重要標竿案例,並有望帶動更多國際訂單,進一步鞏固中國企業在全球清潔能源產業鏈中的領先地位。免責聲明: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出海壹路通無關。其原創性及文中陳述文字及內容未經壹路通證實,對本文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出海壹路通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做參考,並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YILUTONG壹路通專注於為中國企業拓展中東國家提供一站式服務。憑藉在GCC海灣國家超過20年+經驗,我們深入了解阿拉伯文化和商業習慣,能夠有效地與當地人建立聯繫。我們的專業團隊:資本運作與投資、市場研究與策略規劃、會計與法務、供應鏈管理、銷售與市場、人力資源等專家,確保為華人企業提供在地化合規、有效率的服務,協助企業在中東市場取得競爭優勢。(出海壹路通)
Web3律師深度解讀:一文詳解歐盟、阿聯酋、新加坡三地穩定幣監管框架
在先前的文章中,加密沙律團隊從多個角度為大家詳細介紹了美國以及香港兩地穩定幣監管框架。除了美國和香港之外,世界上還有許多其他國家或地區已經形成了較完善的穩定幣監管框架。而在本文當中,加密沙律團隊挑選了其中最具代表性、且具備國際影響力的三個國家或地區—— 歐盟、阿聯酋、新加坡,並且用相同的分析框架和思考邏輯,結合加密沙律團隊的區塊鏈專案經驗,來為大家梳理以上三者各自的穩定幣的監管框架。本文對穩定幣的監管架構的分析主要將從以下幾個角度展開:監管處理程序、規範文件、監管部門以及監管框架的核心內容,具體內容框架如下:目錄(一)歐盟1、監管處理程序和規範文件2、對應監理部門3.監理框架主要內容a.穩定幣的定義b.發行人的進入門檻c.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的維持d.流通環節的合規要求e. 重要ART的特殊監管規則(二)阿聯酋1、監管處理程序和規範文件2、對應監理部門3.監理框架主要內容a.穩定幣的定義b.發行人的進入門檻c.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的維持d.流通環節的合規要求(三)新加坡1、監管處理程序和規範文件2、對應監理部門3.監理框架主要內容a.穩定幣的定義b.發行人的進入門檻c.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的維持d.流通環節的合規要求(上圖為歐盟、阿聯酋、新加坡的穩定幣監管架構比較示意圖,僅供參考)▍歐盟1、監管處理程序和規範文件歐盟於2023年6月正式發佈核心規範文件《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後簡稱《MiCA法案》)。 《MiCA法案》旨在建立統一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解決成員國監管碎片等問題。而《MiCA法案》中關於穩定幣發行的相關規則已於2024年6月30日正式生效,所有受這些規則約束的企業現在都應完全遵守相關規則。2、對應的監理部門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和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負責制定監管框架,並且對重要穩定幣發行人和相關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管。穩定幣發行人所在成員國的主管機關也擁有部分對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權。3、監管框架和主要內容a.對穩定幣的定義《MiCA法案》第十八條將穩定幣分為兩類,分別為I.電子貨幣代幣(Electronic Money Tokens,後簡稱EMT)EMT指的是僅參考一種官方貨幣(Official Currency)來穩定其價值的加密資產。且《MiCA法案》中明確指出,EMT的功能與第2009/110/EC 號指令中所定義的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功能非常相似。與電子貨幣一樣,EMT本質上是傳統法幣的電子替代品,可用於支付等日常生活場景。II.資產參考代幣(Asset-Referenced Tokens,後簡稱ART)ART指的是參考包括一種或多種官方貨幣的價值組合來穩定其價值的加密資產。EMT和ART的差異不僅僅在於所參照的官方貨幣的種類及數量,《MiCA法案》第十九條對二者的差異進行了詳細闡述:根據第2009/110/EC 號指令的相關定義,電子貨幣代幣,即EMT的持有人始終享有對電子貨幣發行人的債權,並擁有隨時按面值贖回所持電子貨幣貨幣價值的合約權利。這意味著,EMT的兌付能力是有法定債權作為絕對保障的。與之相比,ART並未當然賦予其持有人對此類加密資產發行人的債權,因此可能不屬於第2009/110/EC 號指令的管轄範圍。部分ART並未賦予其持有人對其所參考貨幣的面額債權,或對贖回期限進行限制。若ART持有人對其發行人不享有債權,或其所享有債權與參考貨幣面額不匹配,那麼持有人對該穩定的信心可能會受到動搖。後文所有針對規範層面的分析,也將從ART以及EMT兩個構面​​分別展開。而關於演算法穩定幣,MiCA 法案並未將演算法穩定幣納入穩定幣的監管框架當中。由於演算法穩定幣沒有與任何現實資產掛鉤的明確儲備,因此演算法穩定幣不屬於MiCA 法案中所定義的EMT或ART的範疇當中。從規範層面來看,這實際上意味著演算法穩定幣在MiCA 法案下是被禁止的。 MiCA 法案針對演算法穩定幣的這一立場和美國、香港等地的政策導向十分類似。由此也可以看出,各國監管機構對於缺乏現實資產儲備的演算法穩定幣均保持審慎態度。《MiCA法案》中關於ART的相關規範分析b.發行人的進入門檻根據《MiCA法案》Article 16的相關規定分析可得,ART的發行人有兩種:第一種是在歐盟成立並已根據《MiCA法案》第二十一條獲得其成員國主管機關授權的法人或其他企業。企業若想要先向相關當局申請授權,申請中應包含:發行人地址、法律實體識別碼、公司章程、業務模式、法律意見書等相關資訊和文件。第二種是滿足《MiCA法案》第十七條的信貸機構(Credit Institution)。 《MiCA法案》第十七條明確規定,該信貸機構需在90天提供給有關機關:營運計畫、法律意見書、代幣治理安排等各種相關文件。然而MiCA也補充規定了針對發行人資質的豁免情形。當發行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時,就能夠豁免前文所述對於ART發行人的資質要求。I.其發行的ART的一年內的平均流通價值從未超過5,000,000 歐元或其他等值官方貨幣時;II.該ART僅針對合資格投資者發行,且僅在合資格投資者之間流通;雖然《MiCA法案》豁免了以上兩類ART發行人的資質要求,但並不代表不對其進行任何監管。實際上,該ART發行人仍需依照第MiCA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起草加密資產白皮書,並將該白皮書通知其本國成員國的主管當局,完成備案。(上圖為《MiCA法案》Article 16.2的相關法規原文)除此之外,MiCA對於平均流通價值高於100,000,000 歐元的ART進行了更加嚴格監管,其發行人將承擔額外的報告義務,應每季度向主管當局報告以下資訊:持有人的數量、發行的ART的價值和資產儲備規模、該季度ART每天的平均交易次數和平均交易金額等資訊。最後,《MiCA法案》也明確了所有ART發行人的自有資金要求,ART的發行者應始終擁有的自有資金,應大於等於以下三種標準中的最高值:I.350,000 歐元;II.第36 條所述儲備資產平均金額的2%;III.上一年固定管理費用的四分之一。綜上所述,《MiCA法案》對於ART代幣發行人採取了較為靈活的「分層監管」模式。平均流通價值未超過5,000,000 歐元、或僅面向合資格投資者發行並流通的ART發行人,可以豁免發行人資質的要求,但是仍需起草加密資產白皮書並且通知主管當局。平均流通價值在5,000,000 歐元到100,000,000 歐元的ART發行人,需要滿足《MiCA法案》對ART的發行人資質要求,完成相應的授權申請並提交相應材料。而平均流通價值高於100,000,000 歐元的ART發行人,則需要在滿足發行人資質要求的同時,承擔額外的報告義務。所有的ART發行人,不論其代幣的平均流通價值以及發行群體,都需要至少有足夠的自有資金。(上圖不同ART所對應的發行人資質需求)c.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的維持首先,《MiCA法案》Article 36中明確規定ART發行人需要始終維持儲備資產,該儲備資產的儲備和管理符合以下核心條件:I.能夠涵蓋與ART掛鉤資產相關的風險;II.並且能夠解決與持有人的永久贖回權相關的流動性風險。也就是說,ART發行人的儲備資產,一方面需要規避並涵蓋儲備資產本身所導致的內生性風險,同時也要能應對代幣持有人贖回導致的外部擠兌風險。不過,關於《MiCA法案》並未就ART發行人的儲備資產金額和種類給予明確監管標準,而是指定由歐洲銀行管理局監管制定相關技術標準草案,進一步明確儲備資產和流動性要求。(上圖為《MiCA法案》Article 36部分原文)其次,ART發行人應確保儲備資產與發行人本身的資產實現完全隔離,並將儲備資產交由第三方進行獨立託管。最後,ART發行人可以將部分儲備資產用於投資,但該投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I.投資標的是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集中風險最小的高流動性金融工具;II.且該投資應能迅速變現,且退出時對價格的不利影響最小。簡言之,就是儲備資產只能用來投資極低風險、極高流動性的合規金融工具,以盡可能降低儲備資產所面臨的風險。d.流通環節的合規性首先,《MiCA法案》Article 39明確規定,ART持有人應隨時有權對ART的發行人發起贖回。而ART也應依照持有人的要求,依照參考資產的市價進行贖回。同時,ART發行人應就持有人的永久贖回權制定相應的政策規則,列明行使贖回權的具體條件以及代幣贖回的底層機制。其次,《MiCA法案》也對於ART的最大流通量進行了限制。如果某ART的季度交易數量和每日平均交易總價值分別高於100萬筆交易和200,000,000歐元,則發行人應立即停止繼續發行該ART代幣,並且在4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當局提交計劃,以確保該代幣的交易數量和交易價值低於上述的標準。這也意味著,《MiCA法案》在ART的代幣的流通環節,為ART的流通量設定了硬性的最高標準,ART不論如何都不能超過這一「天花板」。這項規則也是為了規避ART流通量過高,可能引發的內部流動性風險。e. 重要ART的特殊監管規則重要ART(Significant Asset-Referenced Tokens)指的是符合特定標準的ART,其判斷標準總共有七條。其中前三個標準和ART本身的流通量以及市值有關:I.該ART的持有者數量大於10,000,000;II.該ART的市值或儲備資產規模高於5,000,000,000 歐元;III.該ART的日均交易數量和日均交易總價值分別高於250 萬筆交易和500,000,000 歐元;後四條標準和ART發行人所具備的某些特性有關:IV.該ART發行人是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2022/1925 號法規(EU) 指定為守門人(Gatekeeper)的核心平台服務提供者;V.該ART發行人活動具有國際性的重要性,包括使用資產參考代幣進行支付和匯款;VI.該ART發行人與金融體系的互聯互通性(Interconnectedness)VII.該ART發行人也發行了其他的ART、EMT,或提供至少一個加密資產服務(Crypto-Asset Service)。當某一ART符合上述七項標準的其中三項時,歐洲銀行管理局應將ART歸類為重要ART。且該ART發行人的監理責任應在通知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天內從發行人所在成員國的主管機關轉移給歐洲銀行管理局,並由歐洲銀行管理局進行後續監理。之所以要區分重要ART這個概念,是因為《MiCA法案》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重要ART發行人需要承擔額外義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I.重要ART發行人應採用及實施能促進有效風險管理的薪酬政策(Remuneration Policy)II.重要ART的發行人應評估和監控代幣流動性需求,以滿足其持有者贖回資產參考代幣的要求。為此,重要資產參考代幣的發行人應建立、維護和實施流動性管理政策和程序;III.重要ART的發行人應定期對代幣進行流動性壓力測試。而監管部門歐洲銀行管理局也將根據流動性壓力測試的結果,動態調整對該ART的流動性要求。《MiCA法案》中關於EMT的相關規範簡析EMT (Electronic Money Tokens)在發行人准入門檻和資質要求上,相比於ART更加嚴格,只有經認證的電子貨幣機構(Electronic Money Institution,EMI)或信貸機構才能在《MiCA法案》下合法發行EMT。同時,EMT發行人也需要起草加密資產白皮書,並就該白皮書通知主管機關。除此之外,《MiCA法案》對於EMT發行人的儲備資產的維持與管理等相關監理要求,與ART 發行人的相關規範較為類似、有許多重複之處,此處不展開進行分析。▍阿聯酋1.監管進程2024年6月,阿聯酋中央銀行發布《支付代幣服務條例》(Payment Token Services Regulation),明確了「支付代幣」(穩定幣)的定義和監管框架。2、規範檔案核心規範檔案就是上文所述的《支付代幣服務條例》(Payment Token Services Regulation)3.監管部門阿聯酋這個國家是一個由七個自治酋長國組成的聯邦制國家。其中有名的酋長國就包括:杜拜、阿布達比等等。因此,阿聯酋的穩定幣監管框架也是具有「聯邦- 酋長國」雙軌並行的特徵。阿聯酋中央銀行發行了《支付代幣服務條例》,並且直接負責監管聯邦層面的穩定幣發行活動,但是,阿聯酋中央銀行的管轄範圍是不包括阿聯酋的兩個金融自由區:DIFC(迪拜國際金融中心)以及ADGM(阿布扎比全球市場)。二者均擁有獨立的法律規範體係以及對應的監管機構,因此不受到阿聯酋中央銀行的直接管轄。這種「聯邦 - 酋長國」雙軌並行的監管體系,一方面保證了聯邦層級對穩定幣發行進行統一監管、確保穩定幣產業穩健發展,另一方面也給金融自由區留下了製度創新和探索的空間。同樣是聯邦制國家,相較於美國混亂無序的加密資產監管體系- SEC、CFTC、Fed輪番登場,管轄混亂,阿聯酋的雙軌制監管體係明顯要更加清晰且有效率。4.監理框架核心內容a.穩定幣的定義《支付代幣服務條例》(後文簡稱「本條例」)並沒有使用「穩定幣」(Stablecoin)這個概念,而使用了「支付代幣」(Payment Token)這一表述。為了全文的表述的一致性,後文亦稱之為「穩定幣」。該條例也在Article 1 中對穩定幣的概念進行明確界定:“一種旨在通過參考法定貨幣或以相同貨幣計價的另一種穩定幣的價值來維持穩定價值的虛擬資產。”(上圖為《支付代幣服務條例》Article 1.51)由此可以看出,相較於歐盟的《MiCA法案》以及香港的《穩定幣條例》,本條例對於穩定幣的定義是較為廣泛的。除此之外,本條例在Article 4中也明確了那些代幣不屬於該條例規制的穩定幣範疇。1.基於代幣類型的豁免:用於獎勵計劃的代幣,或僅在特定生態內流通的積分性代幣,例如超市的會員積分激勵計劃中發行的代幣,都不受本條例的約束。2.基於代幣使用情況的豁免:對於儲備資產小於50萬迪拉姆且代幣持有人總數不超過100人的穩定幣,同樣也不受本條例的約束。比起歐盟《MiCA法案》細緻的分層監管模式,本條例對於穩定幣的監管模式則更加簡明扼要。需要注意的是,本條例除了對穩定幣的發行人進行規範之外,同樣也涵蓋了穩定幣的轉換、託管、轉移等相關活動。而後文將著重分析穩定幣發行人的相關規範。b.發行人的進入門檻穩定幣發行人在申請執照時需要滿足以下申請要求滿足法律形式要求(Legal Form Requirement):該申請人必須是在阿聯酋註冊成立的公司法人,且需獲得阿聯酋中央銀行的許可或註冊。初始資本要求(Initial Capital Requirements);必要的資訊和檔案(Necessary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c.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的維持首先,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建立有效且強大的系統來保護和管理儲備資產,並確保:儲備資產僅用於規定用途;儲備資產免受營運風險和其他相關風險的影響;儲備資產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受到保護,免受發行人的其他債權人的索賠。其次,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將儲備資產以現金形式存放在獨立的託管帳戶當中,以確保儲備資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此託管帳戶必須指定用於持有穩定幣發行人的儲備資產。最後,本條例也對儲備資產的維持和管理給予了明確的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儲備資產價值必須至少達到流通中穩定幣的法定貨幣面額總額(Fiat Currency Face Value),也就是必須維持足額儲備。這項要求和歐盟以及香港等地的規範是相同的。穩定幣發行必須準確地記錄並核查穩定幣儲備資產的進出記錄,並且定期對系統記錄結果和實際儲備資產進行核對,從而確保儲備資產的帳面價值和實際價值的一致性。穩定幣發行人需要聘請外部的審計團隊進行每月審計,並確保該審計團隊的獨立性- 審計團隊和穩定幣發行人沒有直接關聯。第三方審計團隊將會確認儲備資產價值不少於流通中穩定幣的法幣面額。由此可看出,本條例對於儲備資產的審計要求是相對較高的。目前最大的穩定幣USDT的發行人Tether公司,目前也只進行季度審計,並未達到本條例對於審計透明度的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建立健全的內控措施以及程序,從而保護儲備資產免受挪用、詐欺、竊盜等風險。d.流通環節的合規要求本條例對於穩定幣的流通環節合規主要從以下幾個角度展開:【僅作為支付工具的穩定幣,不認可生息穩定幣】首先,本條例明確了,穩定幣不得向客戶支付與持有時間相關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福利。也就是說,穩定幣只能作為純粹的支付工具,而不能具備任何理財屬性。因此,在本條例的架構下,生息類穩定幣(如Ondo發行的USDY代幣)是完全不被認可的。這項規範也和各地的主流監理立場保持一致。【不受限制地贖回穩定幣】其次,穩定幣持有者可以隨時不受限制地贖回穩定幣為對應的法定貨幣。而穩定幣發行人必須在客戶協議中明確說明該穩定幣的贖回條件和贖回相關費用。且穩定幣發行人不得收取合理成本以外的不合理贖回費用。【反恐怖主義融資和反洗錢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即反洗錢義務人,必須遵守阿聯酋適用的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且制定全面有效的內部反洗錢策略以及內控措施。一般來說,對於穩定幣發行人的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責任要求會直接適用該國現行的相關規範。例如香港的穩定幣發行人也需要遵守香港《反洗錢條例》的相關規定。這本質上是將穩定幣發行人納入該國或該地區整體的反洗錢監管框架當中,進行共同監管。【支付和個人資訊保護】穩定幣發行人應制定相關政策以保護和維持其收集的用戶個人數據,但是穩定幣發行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會向以下機構披露上述的個人數據:阿聯酋中央銀行;中央銀行批准的其他監管機構;法院;或其他具有存取權限的政府機構。▍新加坡1.監管進程2019年12月,新加坡當局推出了《支付服務法》(Payment Services Act), 明確了支付服務提供者(Payment Services Provider)的定義、進入門檻、對應執照等相關規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後簡稱MAS)於2022年12月就擬定的《穩定幣監管框架》( Stablecoin Regulatory Framework)向公眾發出諮詢檔案,徵詢公眾意見。不到一年後,MAS於2023年8月15日正式發布了《穩定幣監管框架》,該框架適用於在新加坡發行且與新加坡元或G10貨幣掛鉤的單幣種穩定幣(SCS)。2、規範檔案《支付服務法》(Payment Services Act)《穩定幣監管框架》( Stablecoin Regulatory Framework)其中,《穩定幣監管框架》作為《支付服務法案》的補充,進一步明確了穩定幣發行者的合規要求。3.監管部門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負責監管,負責發放穩定幣發行許可及合規監管。4.監理框架核心內a.穩定幣的定義《支付服務法》Article 2中對於支付型代幣(Payment Token)做出以下定義:(1)以單位表示;(2)不以任何貨幣計價,且其發行人不使之與任何貨幣掛鉤;(3)是或旨在成為公眾或一部分公眾接受的交換媒介,以用於支付商品或服務的對價或清償債務;(4)可以以電子形式轉移、儲存或交易。(上圖為《支付服務法》Article 2對數位支付代幣的定義原文)同樣,為了確保全文的流暢性和統一性,後文中使用「穩定幣」取代「支付型代幣」這一表述。而之後發佈的《穩定幣監管框架》對於穩定幣的定義更加嚴格,僅規範在新加坡發行且與新加坡元或G10貨幣掛鉤的單幣種穩定幣。b.發行人的進入門檻若穩定幣發行人想要申請MAS許可,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基本資本需求(Base Capital Requirement):穩定幣發行人的資本不少於年度營運費用的50%或100萬新元。業務限制要求(Business Restriction Requirement):穩定幣發行人不得從事交易、資管、質押、借貸等其他業務,也不得直接持有其他法人實體的股份。償付能力要求:流動性資產滿足資產正常提現所需的規模或高於年度營運費用的50% 。c.幣值穩定機制與儲備資產的維持對於穩定幣儲備資產的管理與維持,MAS進行了以下規範:首先,穩定幣的發行人的儲備資產只能由以下風險極低、流動性充足的資產構成:現金、現金等價物、剩餘到期日不超過三個月的債券。且上述資產的發行主體必須是:主權政府、央行或評等在AA-以上的國際機構。由此可以看出,MAS對於穩定幣發行人的儲備資產的限制是非常嚴格且細緻的。這點和阿聯酋的監管架構對比十分明顯,阿聯酋並未對穩定幣發行人的儲備資產構成做出明確的限制。其次,穩定幣發行人必須成立基金並開設隔離帳戶,嚴格分離自有資金和儲備資產。最後,穩定幣發行人的儲備資產的每日市值必須高於穩定幣的流通規模,以確保足額儲備。d.流通環節的合規要求穩定幣發行人需要承擔法定的贖回義務。穩定幣持有者可以自由贖回穩定幣,且穩定幣發行人需在五個工作天內以票面價值贖回持有人的穩定幣。 (加密沙律)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杜拜經濟奇蹟的背後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杜拜從上世紀60年代的漁村起步,到現在成為全球矚目的航空與商業樞紐。正是憑藉前瞻性的基礎設施投資、長期穩定的政局、開放包容的政策環境,杜拜逐步建構起以航空為核心、多產業協同的“樞紐經濟”模式,實現飛躍。2024年8月31日,人們在阿聯杜拜的哈利法塔上觀賞城市景觀。新華社記者隋先凱攝完善基礎設施杜拜是阿聯的七個酋長國之一,在面積、人口和經濟總量方面均居阿聯第二位,僅次於阿布扎比。上世紀60年代首次發現石油之前,杜拜還只是一個以打漁、貿易和捕撈珍珠為主的小漁村。杜拜時任酋長拉希德·本·賽義德·阿勒馬克圖姆很早就意識到石油資源的有限性,主張經濟多元化。他啟動了現代化轉型,大力建設杜拜國際機場和杜拜港等基礎設施,為杜拜日後成為國際航空和貿易樞紐打下基礎。其繼任者秉承父輩戰略並不斷創新,著力打造陸海空立體交通網路,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1985年,杜拜創立了阿聯航空公司,起步時僅有兩架租賃的飛機。1998年,杜拜國際機場航站樓建成。截至2023年7月,阿聯航空公司營運249架客機,全部由空客A380和波音777組成,這是全球規模最大的空客A380和波音777機隊。杜拜國際機場是全球最繁忙的國際機場之一,曾連續多年保持全球國際旅客吞吐量第一。根據官方資料,杜拜國際機場2024年全年接待9230萬人次旅客,刷新其自身紀錄。2010年啟用的阿勒馬克圖姆國際機場則進一步鞏固了杜拜在全球航空運輸業的地位。杜拜建構了覆蓋全球三分之二人口的八小時航空圈,成為連接亞歐非的重要節點。阿聯航空使全球各地遊客能夠更便捷地往來於杜拜,為旅遊、會展等行業的發展帶來了持續不斷的人流。與此同時,杜拜的高速公路網路被稱為中東地區最先進的交通系統之一,其中包括最寬單向8車道的謝赫扎耶德路等主幹道,連接主要城市和經濟區。高效的公路網路不僅方便了居民日常出行,也極大促進了貿易和物流發展。在杜拜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還有傑貝阿里港,它不僅是全球最繁忙的集裝箱港口之一,也是中東地區主要海運樞紐。港口的現代化設施和自由區政策吸引了大量國際投資者,將杜拜打造成重要的貿易和物流中心。最佳化發展環境自阿聯1971年12月2日宣告成立以來,杜拜延續了世襲政治傳統,政局長期穩定,政策延續性較強,這極大助力其從區域貿易中心發展為全球化城市。在發展海陸空交通樞紐的基礎上,現任酋長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馬克圖姆提出“杜拜願景”,推動金融、科技、旅遊等行業多元發展,確立杜拜在全球經濟版圖中的地位。此外,超越傳統交通,杜拜眼下致力於發展太空技術,通過成立阿聯太空局和啟動“希望號”火星探測任務等項目,為未來發展提前構築航天路。阿聯在外交方面採取相對中立立場,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但較少捲入地區衝突。這種策略為杜拜創造了有利的外部環境,從而吸引了大量外資。在軟環境建設方面,杜拜推出10年期“黃金簽證”等人才政策,使其成為全球人才的集聚地,並設立多個專業自貿區,提供優惠稅收和高效服務。與此同時,杜拜政府大力推進數位化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多元包容的社會氛圍增強了對外籍人才的吸引力。如今,對一些到訪杜拜的中國人而言,這裡有著濃濃的“深圳味道”:充滿活力、多元、開放。形成良性循環隨著資訊技術不斷進步,發展知識經濟成為杜拜新的戰略目標。以阿聯航空為代表,杜拜的航空業不僅促進了物流和人員流動,還因其航空樞紐作用帶動旅遊和會展業。奢華酒店、購物中心、文化地標和娛樂設施為杜拜吸引了來自全球的遊客。每年舉辦的杜拜購物節和杜拜國際電影節等活動,也為城市注入了更多文化活力。杜拜國際會展中心已成為舉辦全球性會議和展覽的重要場所。通過打造杜拜健康城等綜合醫療園區,杜拜吸引了世界知名的醫療機構和健康科技公司。作為中東地區首個承諾碳中和的地區,杜拜大力投資清潔能源,設立穆罕默德·本·拉希德太陽能園區等,推動能源轉型並促進綠色經濟發展。杜拜還積極推行區塊鏈城市戰略,在政府服務、貿易和物流領域推廣區塊鏈技術,努力打造全球領先的智慧城市和金融科技中心。網際網路城、媒體城、科技城等創新園區吸引了大量高科技企業入駐,為知識經濟注入活力。從沙漠小漁村到全球航空樞紐,杜拜實現了經濟騰飛,並開始向更高目標邁進,其發展歷程堪稱現代經濟轉型的一個範例。 (環球雜誌)
人工智慧正成為阿聯酋下一個經濟引擎
當中國和美國在全球人工智慧競賽中爭奪主導地位時,富有且影響力日益增強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UAE )正在悄悄地在人工智慧領域建立戰略立足點。阿聯酋沒有被動等待人工智慧驅動的產業發展,而是採取了積極主動的方法,加速創造人工智慧驅動型經濟。透過戰略投資、政策舉措和促進前沿研究,該國旨在將自己定位為世界下一個技術中心。阿聯酋政府已將人工智慧視為實現後石油時代經濟多樣化的關鍵機遇,以符合全球氣候承諾,並毫不避諱分享其成為人工智慧全球領導者的雄心。阿聯酋副總統、總理兼杜拜酋長Sheikh Maktoum強調:“我們希望阿聯酋成為世界上對人工智慧準備最充分的國家。”2017年,阿聯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任命人工智慧部長的國家,並表明了其對塑造技術未來的承諾。同年,在阿聯酋發布《國家人工智慧戰略》時,Sheikh Maktoum強調了該國對創新的承諾,他說:「我們16年前就開始了數位服務,今天我們正在開啟一個依靠人工智慧的新階段。正尋求採用所有與人工智慧相關的工具和方法,以加快並確保各級政府服務的效率。」阿聯酋的教育也在發生變化,從今年開始,人工智慧將成為公立學校的正式科目。課程將涵蓋幼兒園至12年級,涵蓋數據分析、演算法、倫理考量和現實世界的應用。官員表示,這將使學生為人工智慧驅動的經濟做好準備。然而,成功將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實施和學生參與。阿聯酋2031年國家人工智慧策略的核心是MGX基金,這是由阿布達比主權財富基金Mubadala和人工智慧公司G42發起的1,000億美元人工智慧專案計畫。該投資工具的主要目標是推動人工智慧驅動的經濟成長,目標是到2031年佔阿聯酋非石油GDP的20%。三個重點領域包括人工智慧基礎設施、半導體和人工智慧核心技術及應用。人工智慧基礎設施的計劃包括從擴大資料中心到加強連接的一切。對半導體的投資將集中在設計和製造邏輯和儲存晶片上,確保人工智慧驅動運算的堅實基礎。同時,人工智慧模型和機器人技術的進步將推動技術向前發展,塑造人工智慧在各行業的應用方式。阿布達比副酋長兼AIATC主席Sheikh Nahya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MGX,我們正在建立一個專注於人工智慧和先進技術的阿聯酋國家,塑造一個未來,在這個未來,科技將使世界更加繁榮、可持續和互聯。」「我們的唯一重點是在阿布達比人工智慧投資戰略的指導下,加速人工智慧的負責任和包容性發展,造福普華永道預計,到2030年,人工智慧將為中東經濟增加3,200億美元。阿聯酋預計將經歷最顯著的成長,人工智慧佔該國GDP的近14%,約970億美元。美國科技公司也被阿聯酋的人工智慧雄心所吸引,將阿聯酋視為戰略合作夥伴和全球人工智慧擴張的跳板。2024年4月,微軟向G42投資了15億美元。對阿聯酋來說,這筆交易證實了他們作為全球人工智慧領域重要參與者的地位。對微軟來說,它透過雄心勃勃的基礎設施和政治支持,加強了其在新興人工智慧中心的立足點。阿聯酋正在策略性地將自己定位為一個中立的人工智慧中心,同時吸引西方和東方參與者的投資。2022年,阿布達比技術創新研究所(TII)開發了該國第一個大型語言模型,名為Falcon LLM。該系列中最先進的模型是Falcon 180B,它具有1800億個參數,並在3.5兆個令牌上進行了訓練。阿聯酋正在利用人工智慧起草、審查和修訂法律,使其成為第一個將人工智慧納入政策制定的國家。該倡議由監管情報辦公室牽頭,旨在將立法進程加快70%。阿聯酋正在採取重大舉措,從石油經濟向不斷發展的人工智慧中心過渡,投資技術並建立關鍵的全球夥伴關係。它正在建立基礎設施和影響力,展示了一個小國如何為全球人工智慧格局做出貢獻。(AI時代前沿)
川普:夜不能寐
消息人士稱,美國總統川普對結束俄烏衝突感到越來越失望,以至於夜不能寐。川普坦言自己夜不能寐據悉,上周,據在場人士稱,在佛羅里達州的俱樂部向一群頂級捐助者發表講話時,川普談到,結束俄羅斯在烏克蘭的戰爭已經成為讓他夜不能寐的日益嚴重的煩惱。一位與會者表示,川普說,普丁在談判中尤其強硬,而且“想要整個烏克蘭”。這些話是他在回答一位捐助者關於他最大外交政策擔憂的問題時說的。川普還告訴在場聽眾,加薩的戰爭同樣非常棘手。他表示,尋找任何解決辦法都很困難,因為“他們已經打了一千年”。川普在競選重返白宮期間曾誓言要通過外交手段結束這兩場戰爭,並宣稱如果他當時在任,這兩場衝突根本不會發生。他甚至說,自己將在“第一天”就結束烏克蘭戰爭。然而,如今他第二任期已過百日,衝突依舊沒有接近解決,伊朗核計畫的談判陷入僵局,與盟友的貿易戰也在加劇緊張關係,川普發現,解決世界難題比他想像的要困難得多。川普後來表示,他關於在一天時間內結束俄烏戰爭的說法只是開玩笑,他的支持者知道那只是誇張的說法。分析稱,“如果他在整個競選期間沒有反覆許下這些承諾,那批評他沒有兌現還算勉強。但問題是,他確實許諾了”。周六,川普表示,在印巴兩國不斷升級的衝突中,美國促成了一項停火協議,儘管雙方都稱是在自衛。這場緩和看起來仍不穩定,但如果能維持,將是川普一次外交上的勝利。而烏克蘭和加薩的戰爭則被證明更加棘手。川普準備前往中東川普將於5月13日抵達波斯灣地區展開官方訪問,行程包括沙烏地阿拉伯、卡塔爾和阿聯三國。此次訪問正值地緣政治動盪之際,議程將包括以色列-加薩戰爭的停火談判、石油、貿易和投資協議,以及在先進半導體出口和核項目政策方面可能出現的新動向。阿布扎比商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莫妮卡·馬利表示:“我們預計會看到很多公告,而且會涵蓋廣泛的領域。”她指出,川普可能取消對鋁和鋼徵收的10%關稅,這將對海灣國家有利,因為其中一些國家向美國出口這些金屬,儘管這類產品在這些國家GDP中所佔比例不大。長期以來,川普與海灣阿拉伯國家,特別是阿聯和沙烏地阿拉伯,保持著友好關係——他的子女在這些國家擁有多個商業項目和房地產計畫。這種關係可能在談判新的貿易協議時增強相關國家的籌碼,同時也引發批評者對潛在利益衝突的擔憂,不過川普家族否認了相關指控。川普此次訪問也吸引了多位華爾街和矽谷的重量級人物前往沙烏地阿拉伯。美沙投資論壇將於5月13日在利雅德舉行,屆時將有多位重要嘉賓出席,包括黑石集團首席執行官拉里·芬克、Palantir首席執行官亞歷克斯·卡普,以及花旗銀行、IBM、高通、Alphabet(Google母公司)、富蘭克林鄧普頓等大型企業的首席執行官。此外,白宮負責人工智慧和加密貨幣事務的專員大衛·薩克斯也將出席。沙烏地阿拉伯和阿聯都在人工智慧基礎設施上進行了大量投資,力圖成為全球AI技術的中心。因此,兩國領導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很可能是美國半導體出口的未來。目前最先進的美國晶片由於國家安全原因仍未向他們開放,但這一情況可能很快就會發生變化。川普可能收到歷屆美總統在任期間最昂貴禮物而據美國廣播公司周日報導,川普政府可能將接受卡塔爾王室贈送的一架豪華波音747-8客機,這可能成為美國政府歷史上收到的最昂貴的外國贈禮。知情人士稱,該贈禮預計將在川普訪問卡塔爾,展開中東之行的一部分行程中宣佈。之後,其所有權將移交給美國空軍並進行重大改裝,以配備總統專機所需的通訊和防衛器材。有分析指出,等到正式服役,該機未來或成川普出行乘坐的“空軍一號”主力專機,直至其任期結束後,再移交給川普總統圖書館作為“鎮館之寶”。美國司法部長帕姆·邦迪和白宮首席法律顧問大衛·沃靈頓起草了一份法律分析,認為只要在川普任期結束前將該飛機的所有權轉移至其總統圖書館,該贈禮在法律上就是“可接受的”。 (中國新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