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全民普發現金的特別條例,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經費上限3,800億元,並且施行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行政院提出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在經歷聯合會議審查、黨團協商後,21日三讀通過,條例共有7條,明定主關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條例適用範圍包括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台灣電力股 份有限公司;二、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三、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 關懷服務;四、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五、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六、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七、強化農業基礎設施,照顧農漁民權益;八、減輕就學貸款人的負擔;九、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十、普發現金。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喊話,發現金1萬元。他說,過去發五倍券、三倍券等效力不佳,發現金是行政成本最低的方法;再者過去兩年超徵稅收都超過4,000億元,發現金1萬元的額度不需要負債就可因應。依照國內外經濟機構預估2023年經濟情況不佳,失業率也會大幅提高,政府要提早面對。
民眾黨主張特別條例應該採一次編列,並且提高勞健保基金撥補比例。立委賴香伶表示,勞保基金應該至少撥補1,000億元以上,健保則不應該低於500億元;現行勞保潛藏負債達11兆,而健保費率只要調整的衛福部長都會下台,僅有前部長陳時中因為有抗疫聲量沒有下台。
民眾黨立委邱顯智則表示,特別條例設計應該集中在照顧弱勢族群,不應該用大撒幣的方式,特別是要照顧年輕人買不起房,在預算編列上要嚴格把關,避免資金又流向建商,反而擴大貧富差距。
來源普發現金特別條例過三讀 施行到2025年底 - 工商時報 (ctee.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