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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RWA監管框架正式落地:八部委聯合發文,劃定監管路徑與合規細則
導語2026年2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簡稱“八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活動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與此同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同步發佈第一號公告——《基於境內資產的資產支撐代幣化證券境外發行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一系列重磅政策檔案的發佈不僅終結了現實世界資產(Real World Assets,簡稱RWA)境內資產、境外發行業務的監管模糊地帶,也標誌著中國在金融科技創新領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本次政策建構了全新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並明確將RWA業務與虛擬貨幣劃分為不同類別予以監管,為RWA的發展勾勒出一條合法可行的合規路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正式施行,同時廢止了2021年出台的“924通知”(即《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過“廢止並替代”的方式重塑虛擬資產監管體系。這一舉措被解讀為監管邏輯從簡單禁止轉向系統性分類管理的關鍵一步,標誌著中國金融監管體系對代幣化技術和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的適度認可。RWA首次被官方定義,合規開展業務有唯一例外《通知》提供了中國首個RWA的官方定義,即利用密碼學、分佈式帳本(如區塊鏈)等技術,將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等權益轉化為代幣(Token)或代幣式請求權,並進行發行、交易等相關活動。同時,《通知》明確指出,RWA相關的發行與中介服務原則上在境內被視為非法金融活動。但作為例外,若業務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指定的金融基礎設施上運行,則可被視為合規。這一合規例外機製為RWA留下了一定的發展空間,也標誌著監管層首次將RWA作為獨立的業務類別進行單獨規制。《通知》的出台進一步明確,RWA不再自動適用虛擬貨幣和加密資產的全面限制性規定,而是通過設定“監管批准+指定基礎設施”的路徑,引入“一事一議”式的管理模式。這不僅劃清了虛擬貨幣、穩定幣與RWA之間的界限,還初步形成了一套體現“全面禁止+動態評估+持牌經營”分層監管邏輯的新架構,推動虛擬資產監管從一刀切式禁令向精細化、差異化方向演進。清晰劃分監管職責,穩定幣潛藏外匯風險在落實部門分工方面,《通知》對不同類別的RWA業務及其環節明確了監管職責:外債類RWA業務: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委)監管;股權類及證券化類RWA業務:由中國證監會主導監管;跨境資金回流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外管局)負責監管;其他複雜類型:由證監會聯合其他主管部門共同監管。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別提及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指出其“實際履行了法定貨幣的部分流通職能”。法律專家分析,這一表述或將在未來司法實踐中被延伸解讀,將穩定幣與法幣兌換視為“變相外匯交易”,進而可能提高場外交易市場與跨境兌換的法律風險,同時也為執法層面的進一步解釋留出空間。證監會率先啟動RWA監管試點,備案全流程指引細化配合《通知》的發佈,證監會出台了針對境內資產支撐的RWA境外發行業務的《指引》,為該領域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引。《指引》明確將此類業務定義為:以境內資產或相關權益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利用密碼學和分佈式帳本技術,在境外發行代幣化的請求權。《指引》中還設定了負面清單,嚴格限制某些高風險場景,例如涉及國家安全、權屬爭議或存在刑事記錄的情況一律不得備案。規範化流程被歸納為“備案+境外備案+代幣設計披露”三步驟,進一步降低監管盲區,提升RWA合規路徑的可操作性。業內人士指出,通過強化備案要求和資料披露,RWA發行與管理的合規成本大幅提高,未來這一領域的主要玩家可能更多集中於大型金融機構和產業巨頭,而非傳統的Web3創業企業。境外主體的合規風控要求,KYC和AML能力是關鍵《通知》第十五條規定,為RWA業務提供服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必須全面落實客戶身份識別(KYC)、適當性管理和反洗錢(AML)等措施,並將所有此類業務納入境內風險控制體系。這項規定明確顯示出中國監管層對涉及跨境RWA業務的審慎態度,優先考慮金融穩定性與合規管理。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面向境外市場的RWA合規通道幾乎主要面向金融機構開放,非金融機構很難進入市場,這也意味著監管開放的核心並非為Web3創業公司設計,而是更多聚焦於金融體系內的傳統參與者。技術與生態挑戰猶存,鏈上落地需破碎片化標準困境儘管監管框架的逐步清晰標誌著RWA時代的到來,但其在實際鏈上落地仍面臨顯著的技術和生態瓶頸。業內專家指出,當前全球RWA代幣標準尚處於碎片化狀態,阻礙了廣泛應用。例如:債券類:一些標準(如ERC-3525、ERC-3475)的設計較為複雜,錢包整合成本較高,影響了實際落地。股權類:部分通過“鏈上份額+乘數縮放”實現的解決方案,在錢包相容性上面臨挑戰,可能導致使用者端資產展示不一致。反觀成熟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案例,如Aave的aToken、Lido的stETH等,它們的成功更多源於在鏈上互動中嵌入收益分配邏輯,從而確保使用者體驗。而RWA的進一步發展不僅需要監管保障,更需要完善的鏈上基礎設施來實現收益表徵、資產組合性和使用者操作便利的閉環體驗。超越禁令:為傳統金融與實體經濟賦能綜合來看,此次《通知》與《指引》並非對虛擬貨幣行業的監管鬆綁,而是對整個虛擬資產監管體系的一次結構性重構。通過清晰分類與差異化規制,中國將虛擬貨幣排除在金融體系之外,同時引入“動態監管評估”管理穩定幣,並正式將RWA納入證券與跨境金融監管體系。這一系列組合政策體現了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核心邏輯,即在嚴格風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廣代幣化技術以服務傳統金融與實體經濟。此外,這一框架也凸顯了國家監管指導的目標:確保金融穩定,同時樹立技術與監管協同發展的新範例。未來,RWA的長遠發展仍需多方協調,包括完善技術標準、最佳化合規流程,以及增強與國際市場的對接。而中國在RWA領域邁出的這一步,無疑將在全球範圍內引發深遠影響。 (國英珩宇生態)
香港加密監管新紀元:證監會解鎖保證金與永續合約
香港在全球數位資產版圖的戰略地位再次迎來飛躍式提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 2 月 11 日正式發布重磅監管指引,宣布全面擴展虛擬資產市場的深度與廣度。這套被視為「ASPIRe 路線圖」核心組成部分的政策,不僅首度允許持牌經紀商提供加密貨幣保證金融資,更建立了永續期貨合約的正式監管框架。在法規趨於完善的利多刺激下,市場資金正加速湧入具備技術前瞻性的項目,其中以比特幣 Layer 2 為核心的 Bitcoin Hyper ($BHYPER) 表現最為亮眼,其預售金額已強勢突破 3,138 萬美元,揭示了合規化時代下資金對於高性能生態系統的強烈渴望。槓桿與流動性的雙重釋放:持牌經紀商進軍保證金融資根據證監會最新的執行細則,香港的虛擬資產交易正式進入「槓桿時代」。持牌虛擬資產經紀商現已獲准向具備良好信用紀錄的證券保證金客戶提供融資服務,用於加密貨幣交易。這項舉措的核心意義在於打通了傳統證券與虛擬資產之間的抵押壁壘,客戶現在可以同時使用證券與主流加密資產作為抵押品,進而放大資金使用效率。儘管監管機構在初始階段僅允許比特幣(BTC)與以太坊(ETH)作為符合資格的加密抵押品,但這已足以吸引大量機構級投資者入場。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斌指出,此舉的戰略意圖是為了在風險受控的前提下增強現貨市場的流動性。這種分階段、循序漸進的開放模式,不僅保護了投資者安全,更為香港建構出一個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生態系統奠定了堅實基礎。永續合約框架確立:專業投資者的避險新工具在香港虛擬資產發展史上,永續合約長期以來處於監管的空白地帶,投資者往往被迫轉向海外非合規平台。然而,隨著證監會正式建立高水平的監管框架,這一現狀將徹底改寫。新規定明確要求,持牌交易平台提供的永續合約產品必須僅限於專業投資者參與,且初期產品嚴格限定在比特幣與以太坊合約。這項政策的出台並非為了鼓勵盲目投機,而是賦予專業投資者更靈活的風險管理工具。透過透明的產品設計與嚴謹的清算機制,香港正試圖引導衍生品交易回歸「避險」與「流動性調節」的本質。與此同時,證監會亦宣布開放持牌交易平台的關聯實體擔任做市商,這將大幅改善平台的交易深度,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摩擦成本,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數位資產交易中心的公信力。監管利多點燃 Layer 2 熱情:Bitcoin Hyper 募資突破 3,138 萬美元隨著香港監管框架的日益清晰,市場對於能解決比特幣可擴展性問題的 Layer 2 方案展現出極高的興趣。在這一波數位資產升級浪潮中,Bitcoin Hyper ($BHYPER)成為了資金配置的焦點。憑藉著極速的交易確認能力與兼容智能合約的特性,$BHYPER 成功捕捉了從主流幣回流至具備實際應用潛力資產的流動性。最新數據顯示,Bitcoin Hyper 的全球預售金額已飆升至 3,138 萬美元。分析師認為,香港對於虛擬資產基礎設施的認可,間接推動了投資者對「高性能比特幣生態」的信心。當香港證監會預計在今年 3 月啟動穩定幣許可制度時,像 Bitcoin Hyper 這樣具備 Layer 2 技術底層的項目,將有機會在合規的穩定幣支付場景中扮演關鍵角色。這種政策紅利與技術革新的共振,正是目前預售市場爆發的主因。立即進入Bitcoin Hyper預售結論:邁向可持續發展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在 CoinDesk Consensus Hong Kong 2026 期間的表態,再次重申了特區政府將香港打造為全球加密樞紐的決心。從允許關聯做市商到即將落地的穩定幣監管,每一項措施都在為數位資產的機構化轉型鋪路。總結而言,[cur_year] 年的香港正透過高度透明且嚴謹的法規,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安全的避風港。在這種環境下,既有如比特幣等主流資產的穩健成長,也有如 Bitcoin Hyper 等 Layer 2 項目的高速突圍。對於全球投資者來說,香港的監管更新不僅是市場規模的擴張,更是一次重新審視數位資產長線價值與合規布局的絕佳契機。免責聲明加密貨幣投資風險高,價格波動大,可能導致資金損失。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請自行研究(DYOR)並謹慎決策。
美國CFTC主席加密監管"未來防範計畫":明晰市場預期,謀求權限擴容
2026年1月20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新任主席Mike Selig正式推出“未來防範計畫”(Future-Proof Initiative),這一旨在重構數位資產監管框架的戰略舉措,迅速引發全球加密行業、金融機構與監管層的高度關注。作為川普政府“親加密”監管轉向的核心落地動作,該計畫打破了此前美國對加密資產“以執法代監管”的被動格局,試圖通過建立穩定、清晰的正式規則,平衡創新激勵與風險防控,同時謀求CFTC在加密監管領域的核心地位。一、提出背景:監管滯後與戰略訴求的雙重驅動“未來防範計畫”的推出並非偶然,而是美國加密市場發展矛盾、監管體系缺陷與國家戰略訴求共同作用的結果,其背後蘊含多重現實動因。(一)加密市場規模擴容催生監管確定性需求經過十餘年發展,加密資產已從“新奇事物”演變為具備系統重要性的金融領域。據估算當前全球數位資產市場規模已達約3兆美元,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幣種的交易活躍度與市值體量,使其不再適合通過臨時性監管指引或碎片化執法進行約束。此前監管的模糊性導致大量機構資金持觀望態度,即便部分華爾街巨頭有意佈局加密衍生品,也因合規風險顧慮而步履維艱,制約了市場的進一步成熟。在此背景下,行業對明確、穩定的監管框架的訴求愈發迫切,成為“未來防範計畫”推出的核心市場基礎。(二)傳統監管模式存在結構性缺陷拜登政府時期,美國對加密行業的監管呈現“重執法、輕規則”的特徵,CFTC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多通過發起訴訟、發佈非正式指引等方式推行監管,形成“以執法代監管”的被動格局。這種模式存在兩大核心問題:一是規則透明度不足,市場主體難以預判合規邊界,導致部分加密企業為規避風險將業務遷往新加坡、阿聯等監管清晰的地區,造成美國金融創新資源與就業機會流失;二是政策穩定性缺失,非正式指引易隨政府更迭而被推翻,加劇市場波動。Mike Selig批評這種監管模式已損害美國金融市場的全球競爭力,亟需通過正式規則制定流程重塑監管邏輯。(三)現有規則與新興市場不適配CFTC現行監管規則多制定於數十年前,核心圍繞農產品、能源等傳統期貨品種設計,難以覆蓋區塊鏈資產、AI驅動交易、預測市場、永續合約等新興領域。例如,對於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交易機制、加密資產託管的安全標準、AI演算法交易的風險防控等問題,現有規則均缺乏明確界定,導致監管存在大量灰色地帶。同時,監管權限劃分模糊引發CFTC與SEC長期博弈,雙方對加密資產“商品”與“證券”的屬性認定分歧,進一步加劇了市場合規混亂。(四)美國加密戰略佈局的政策配套需求川普政府上台後,將加密資產納入國家戰略儲備佈局,提出建構“BTC-美元”雙儲備模型,試圖通過掌控加密資產定價權鞏固美元全球霸權。這一戰略的落地,亟需完善的國內監管框架作為支撐——只有建立清晰的合規路徑,才能吸引更多機構資本參與加密市場,推動加密資產與傳統金融體系深度融合。“未來防範計畫”作為這一戰略的重要配套舉措,本質上是通過監管革新為美國爭奪全球數位資產主導權鋪路。二、主要內容:建構現代化加密監管體系“未來防範計畫”以“建立不易被後續政府推翻的穩定監管框架”為核心目標,圍繞監管方式、規則體系、支撐機制、權限擴容四大維度,提出了一系列系統性舉措,目前已披露的核心內容如下:(一)轉變監管範式,終結“以執法代監管”這是計畫最核心的變革方向。Mike Selig明確宣佈,CFTC將放棄此前依賴執法行動推動監管落地的模式,轉而通過正式的規則制定流程(包括公開通知、意見徵集、聽證論證等環節)確立監管標準。與非正式指引不同,通過該流程形成的規則具備更強的法律效力與穩定性,可有效規避後續政府更迭帶來的政策波動風險。同時,CFTC將以“最低有效監管強度”為原則,在防範欺詐、操縱風險與保障市場創新之間尋求平衡,避免過度監管扼殺行業活力。(二)全面升級規則體系,適配新興金融場景計畫提出對CFTC現有監管規則進行全面梳理與重構,針對加密資產及相關創新領域量身定製監管細則。具體涵蓋三大領域:一是加密資產分類監管,明確界定屬於“商品”範疇的加密資產範圍,為其現貨交易、衍生品發行提供清晰合規路徑;二是創新產品監管,重點規範永續合約、預測市場等新興品種,明確交易機制、風險控制與資訊披露要求;三是技術適配規則,針對AI驅動交易、區塊鏈資產託管、DeFi協議等場景,制定技術安全標準與合規操作規範,填補現有監管漏洞。(三)搭建專業支撐體系,強化行業協同為提升監管專業性與前瞻性,CFTC已宣佈成立“創新諮詢委員會”(Innovation Advisory Committee),成員涵蓋行業專家、學者、律師、金融機構代表及公共利益倡導者,主要職責是為監管規則制定提供技術支撐與行業建議,避免監管與市場實際脫節。同時,CFTC聘請加密領域資深律師參與框架制定,進一步強化團隊在加密法律與技術層面的專業能力,推動監管規則更貼合行業實操需求。(四)推動立法擴容,謀求核心監管地位計畫的關鍵訴求的之一是通過國會立法擴大CFTC的監管權限。目前,CFTC正積極推動《數字商品中介機構法案》審議,該法案若通過,將明確CFTC作為美國加密資產現貨及衍生品市場核心監管機構的地位,覆蓋數位資產交易平台、託管方、中介服務機構等全產業鏈主體,要求相關機構必須在CFTC註冊並遵守合規規則。同時,CFTC將與SEC建立協同監管機制,通過聯合活動、資訊共享等方式釐清監管邊界,解決長期存在的權限爭奪問題。(五)分步推進落地,細化政策實施路徑為降低規則變革對市場的衝擊,計畫採取“分步推進、逐步細化”的實施策略。Mike Selig表示,未來數日將公佈首批政策調整細節,重點明確規則修訂範圍與時間節點;後續將通過多輪公開意見徵集,吸納行業與公眾建議最佳化規則內容;最終在2026年內完成核心規則的制定與落地,形成覆蓋加密資產全生命周期的監管體系。三、穩定性、前瞻性與戰略導向性凸顯相較於美國此前的加密監管舉措,“未來防範計畫”呈現出三大鮮明特徵,彰顯了監管思路的根本性轉變。(一)以政策穩定性為核心目標,剝離政治博弈干擾計畫最突出的特徵是強調監管規則的“不可推翻性”。通過正式立法程序制定規則,將加密監管從短期政治博弈中剝離,為市場主體提供長期穩定的合規預期。這一設計直擊行業痛點——此前美國加密監管政策隨政黨更迭劇烈波動,拜登政府的強硬執法與川普政府的支援創新形成鮮明對比,導致企業不敢進行長期投資佈局。而“未來防範計畫”通過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固定監管框架,有效緩解了政策不確定性帶來的市場焦慮。(二)以協同創新為監管邏輯,建構多方參與機制與傳統監管“閉門立法”模式不同,該計畫強調監管與行業的協同性。創新諮詢委員會的設立,使行業參與者能夠直接參與規則制定過程,確保監管規則既符合風險防控要求,又適配技術創新實際。這種“監管-行業”雙向互動機制,不僅能減少規則落地的阻力,還能提升監管的前瞻性,避免出現“監管滯後於創新”的問題,體現了“包容性監管”的核心理念。(三)以戰略導向為核心訴求,服務全球競爭力爭奪計畫並非單純的監管最佳化,而是服務於美國全球金融戰略的重要工具。當前,全球加密監管格局正加速形成,歐盟通過《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MiCA)建立了統一框架,中國聚焦央行數字貨幣(CBDC)佈局,各國均在爭奪數位資產主導權。“未來防範計畫”通過明確監管規則、吸引機構資本、擴大監管權限,本質上是為了留住本土加密創新資源,吸引全球加密企業與資金流向美國,鞏固美國在全球金融市場的領先地位,彰顯了強烈的戰略導向性。四、預計從啟動到落地的關鍵時間節點截至2026年1月27日,“未來防範計畫”已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結合公開資訊與行業預判,核心時間線如下:從時間線可見,2026年2月的法案審議是計畫落地的關鍵門檻,若法案能順利通過,將為CFTC權限擴容提供法律支撐;若遇阻,可能導致計畫整體推進延遲,甚至影響監管框架的完整性。五、可能重塑全球加密市場格局“未來防範計畫”的實施,將從市場生態、行業競爭、全球監管格局三大層面產生深遠影響,既為加密行業帶來發展機遇,也將引發市場格局的重新洗牌。(一)對美國加密市場生態的積極影響一是啟動機構資金入場。規則明確後,此前持觀望態度的華爾街機構、主權基金等將獲得清晰合規路徑,預計將有大規模資金流入加密現貨與衍生品市場,推動市場流動性與市值進一步提升。二是最佳化行業競爭格局。合規企業將獲得先發優勢,不合規中小平台將加速退出市場,行業集中度提升,頭部合規平台有望迎來業務擴張機遇。三是推動產品創新。CFTC對永續合約、預測市場等創新產品的規範,將鼓勵機構開發更多加密相關金融產品,豐富市場供給,滿足不同投資者需求。(二)對全球加密企業與資本流動的引導作用美國監管清晰度的提升,將改變全球加密資本的流動方向。此前遷往海外的美國加密企業可能將業務遷回本土,同時吸引歐洲、亞洲等地區的合規企業赴美佈局,進一步鞏固美國作為全球加密創新中心的地位。但對於不合規企業而言,美國市場的准入門檻將顯著提高,可能被迫轉向監管寬鬆的地區,形成“合規企業集聚美國、不合規企業流向邊緣市場”的格局。(三)對全球加密監管格局的示範效應作為全球金融監管的重要風向標,美國加密監管模式的轉型將產生強烈示範效應。歐盟、英國等地區可能借鑑“最低有效監管”“行業協同立法”等理念,最佳化自身監管框架;新興市場國家則可能根據自身情況,在“追隨美國合規路徑”與“自主制定規則”之間做出選擇。同時,美國通過該計畫強化全球加密主導權,可能引發各國對數位資產定價權、監管話語權的爭奪,推動全球加密監管格局從“分散化”向“陣營化”演變。(四)對傳統金融與加密融合的推動作用計畫的實施將加速加密資產與傳統金融體系的融合。銀行、券商等傳統金融機構可通過合規管道開展加密資產託管、交易經紀等業務,豐富業務品類;加密企業則可借助傳統金融機構的管道與資源,實現規模化發展。這種融合不僅能提升加密市場的成熟度,也將推動傳統金融體系的數位化轉型,形成“加密+傳統”的新型金融生態。六、主要風險、落地阻礙與實施挑戰儘管“未來防範計畫”的方向獲得行業廣泛認可,但在推進過程中仍面臨多重風險與挑戰,可能影響計畫的落地效果與實施進度。(一)國會立法阻力與權限博弈風險這是當前最核心的風險。《數字商品中介機構法案》雖獲川普政府支援,但參議院銀行委員會與農業委員會存在立場分歧——農業委員會積極推進法案審議,銀行委員會卻選擇放慢節奏,反映出美國政界對加密監管仍存在明顯分歧。同時,CFTC與SEC的權限爭奪並未完全解決,即便法案通過,雙方在加密資產屬性認定、監管邊界劃分等方面仍可能產生衝突,導致規則落地延遲或執行偏差。此外,法案缺乏明確的兩黨共識,若後續遭遇反對聲音,可能面臨修改甚至擱淺的風險。(二)監管資源不足與執行能力挑戰CFTC目前面臨人手與預算不足的問題,內部監管人員已警告,若在資源未同步擴充的情況下擴大加密監管職責,可能導致監管覆蓋不全面、風險防控不到位,反而增加系統性風險。加密市場的複雜性與技術性對監管人員的專業能力提出極高要求,短期內難以快速補齊人才缺口,可能影響規則執行的精準度與效率。(三)技術適配與行業適配風險傳統監管工具多為中心化金融設計,與DeFi、鏈上交易等去中心化場景存在天然適配性問題。若規則未能充分考慮區塊鏈技術的特性,可能出現“監管過度”或“監管真空”的情況——過度監管可能扼殺DeFi創新,監管真空則可能滋生欺詐、洗錢等風險。此外,加密行業創新速度快,規則落地後可能迅速出現新的技術與場景,導致監管再次滯後。(四)國際競爭與地緣政治風險美國通過“未來防範計畫”強化加密主導權的舉措,引發了其他國家的警惕。中國、歐盟已批評美國“加密單邊主義”,計畫在IMF框架下推動全球加密監管協調,與美國形成監管博弈。若各國監管規則差異擴大,可能導致全球加密市場碎片化,增加企業跨境合規成本。同時,美國將加密資產納入國家戰略儲備的做法,可能引發全球“加密軍備競賽”,加劇地緣政治緊張局勢。(五)市場波動與合規成本風險規則變革過程中,市場可能因預期不確定產生劇烈波動——若法案審議遇阻,可能引發加密貨幣價格下跌;若規則超預期嚴格,部分企業可能因合規成本激增而退出市場,導致行業短期震盪。對於中小加密企業而言,合規改造、技術升級、人員培訓等帶來的成本壓力較大,可能加劇行業馬太效應,不利於市場多樣性發展。七、加密監管進入“規則化”新時代美國CFTC“未來防範計畫”的推出,標誌著全球加密監管從“被動執法”進入“主動建規”的新時代。該計畫以穩定預期為核心、以權限擴容為訴求、以協同創新為邏輯,既回應了行業對合規確定性的迫切需求,也彰顯了美國爭奪全球數位資產主導權的戰略意圖。從短期看,計畫的落地效果取決於國會立法處理程序與權限博弈的結果;從長期看,其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能否在創新激勵、風險防控與國際競爭之間找到平衡。若計畫順利實施,將為美國加密市場帶來穩定發展環境,重塑全球加密市場格局;若遭遇挫折,可能導致美國錯失加密創新機遇,全球加密監管格局將進一步多元化。對於全球加密企業、機構投資者與監管層而言,“未來防範計畫”不僅是美國的監管變革,更是全球加密行業規範化發展的重要風向標,其每一步進展都將深刻影響行業的未來走向。在這場監管與創新的博弈中,唯有順應規則變革、強化合規能力、擁抱技術創新,才能在日益複雜的全球加密市場中佔據主動地位。 (數字新財報)
香港Web3告別野蠻生長!新監管時代誰能站穩腳跟??
當Web3行業還在野蠻生長的混沌中摸索方向,香港已然率先劃定了清晰的航向。2025年12月,香港財政事務及庫務局(FSTB)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聯合出台《虛擬資產相關牌照監管框架的諮詢結論及立法建議》,這場監管升級徹底扭轉了香港對虛擬資產的態度——從糾結“要不要引入”,轉向聚焦“如何規範管理”;從被動“防風險”,升級為主動“建體系”。這不僅是對行業發展的精準校準,更直接為Web3的未來鋪就了合規跑道。那些想在監管空白裡投機逐利的玩家該清醒了,一個更成熟、更講規矩的虛擬資產金融新紀元,已悄然到來。過去幾年,香港對虛擬資產的監管核心始終圍著“防風險”轉,重點落在投資者保護、反洗錢與跨境資金流動、系統性金融風險這三大類股,核心困惑一直是“該不該讓這個行業存在”。但這次新政策釋放的訊號格外強烈:監管不再猶豫觀望,行業發展正式進入“定型期”。這場監管轉向絕非偶然,背後藏著三層核心邏輯的深度升級。一、監管邏輯大轉向:從“防風險”到“納體系”香港SFC高層曾用“彈鋼琴”形容監管哲學——不追求一步到位,更看重穩健均衡,這次政策修訂正是這一理念的落地實踐,讓監管維度實現了三重關鍵躍遷。監管對象從“盯平台”延伸到“管全活動”:不再只盯著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SP/VATP)這類核心載體,而是穿透到虛擬資產價值鏈的每一個具體業務環節。不管是交易分銷、資產託管,還是顧問資管,不同業務對應不同的風險等級,監管力度也隨之差異化適配。這一點與SFC此前發佈的託管業務最低標準形成呼應,明確要求持牌機構必須實打實落實客戶資產隔離、持續風控等核心義務,絕非簡單提交幾份檔案就能矇混過關。合規要求從“形式合規”邁向“實質合規”:SFC在牌照審批中早已發現,不少機構的制度流程“紙面上無懈可擊”,落到實際營運中卻漏洞百出、嚴重脫節。為此,新框架把核查重心放在了客戶資產隔離是否真實、風控能力是否可持續、是否主動配合動態監管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摒棄了“檔案合規即合格”的寬鬆模式。正如SFC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所言,監管必須守住“99.5%的傳統金融安全底線”,虛擬資產不能成為合規的“法外之地”。虛擬資產正式納入傳統金融監管體系:它不再是游離於金融體系之外的“特殊存在”,而是被要求以傳統金融能理解、能評估、能管控的方式營運。這一轉變與香港此前推出的虛擬資產監管沙盒、穩定幣沙盒試點形成閉環,推動行業從早期的“摸著石頭過河”,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的治理階段。二、三層監管框架:誰能留下,誰將被淘汰?這次新框架絕非“一刀切”式收緊,而是通過三層分級管理,實現“風險與監管強度精準匹配”。這種精細化治理思路,既守住了金融安全的底線,又為合規創新留足了空間,同時也將加速行業的分化洗牌,讓良幣驅逐劣幣的處理程序提速。第一層:核心金融活動(交易撮合、資產發行分銷、客戶資產託管)。這一環節直接觸碰客戶資產,是資金流動的核心樞紐,因此牌照門檻最高、監管也最為嚴苛,合規成本自然不低。結合SFC最新通函要求,這類機構必須嚴格落實託管業務良好作業規範,客戶資產安全保障能力更是核心考核指標。目前已有中手游等機構率先與穩定幣沙盒試點發行人牽手,探索核心業務合規落地的可行路徑。第二層:准金融服務(虛擬資產及RWA結構設計、投資顧問、合規風控框架搭建)。這類業務雖不直接經手客戶資產,但對最終金融結果有著實實在在的影響,此次也被納入了明確的監管邊界內。這一調整恰好為RWA(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掃清了部分合規障礙,讓相關服務有了清晰的操作指引。第三層:技術與基礎設施服務(區塊鏈技術支援、合規科技RegTech、風控資料系統服務)。這類業務雖不直接“碰錢”,卻是整個行業運轉的基石,缺一不可。監管重點主要落在資訊披露是否充分、系統安全是否達標、責任劃分是否清晰上,既保障了行業基礎設施的穩定運行,也為技術創新保留了足夠的靈活空間。在這樣的框架下,行業分化會越來越明顯。更有可能站穩腳跟的機構,往往自帶傳統金融或合規基因,把虛擬資產當作正經金融工具而非投機炒作的標的,也願意為長期合規投入足夠的成本和精力。而那些靠市場情緒炒作謀生、資金路徑模糊不清、無法保障客戶資產安全,或是對監管核心問詢避而不答的玩家,只會慢慢被市場邊緣化。這一趨勢在SFC的牌照審批中已顯露無遺——監管層寧願放慢審批節奏,也絕不因追求效率而放寬合規標準,本質上是在為優質機構篩選出更乾淨的賽道。三、RWA:新框架下的“隱形主角”本次監管框架修訂中,RWA(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堪稱貫穿始終的核心線索,被監管層視作鏈上技術融入傳統金融秩序的重要介面。它之所以能脫穎而出,核心就在於天生契合監管的三大偏好:底層資產清晰可溯、現金流或收益來源可驗證、法律權利結構可落地執行。隨著發行、分銷、託管等環節的監管邊界逐漸清晰,合規RWA項目的不確定性大幅降低,也更容易獲得機構層面的認可與參與。這與香港此前推動的資產通證化探索一脈相承——儘管目前通證化處理程序仍顯緩慢,但監管層始終堅持“市場驅動創新”的原則,RWA的規範化發展有望成為行業突破的關鍵切口。與此同時,香港穩定幣沙盒試點的穩步推進,也為RWA落地提供了支付場景支撐,進一步築牢了其合規發展的基礎。說到底,RWA並非要挑戰監管,而是以技術為載體,主動回歸監管體系之內,隨著框架愈發完善,其行業價值也將持續釋放。四、從業門檻升級:從“激進創新”到“結構能力”新監管時代,香港Web3行業的競爭邏輯已經徹底改寫,從業門檻也被重新定義,過去的玩法再也行不通了。首先,“結構能力”取代“激進創新”成為核心競爭力。能不能吃透金融結構、摸準合規邏輯、讀懂監管語言,直接決定了機構能走多遠,那些只追求模式新奇、無視合規底線的玩法,終將被市場淘汰。其次,複合型人才成了行業“香餑餑”。既懂金融、通合規,又熟悉鏈上技術的跨界人才,既能銜接傳統金融體系,又能適配Web3技術特性,在新階段會更有立足之地。最後,長期主義壓倒短期套利。靠概念敘事、短期炒作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窄,而那些具備可持續、可複製合規業務模式的機構,將獲得更多發展確定性。五、告別野蠻生長:確定性比熱鬧更重要香港這次虛擬資產監管升級,不是給行業“踩剎車”,而是為其裝上了精準的“導航系統”。短期來看,市場難免要經歷洗牌的陣痛,部分不合規玩家會被清退出局;但從長期來看,這一框架將為行業帶來三大核心變革:一是市場秩序重構,高風險、不透明的業務逐步退出,合規機構將獲得更多資源與市場信任;二是機構資金加速入場,清晰的規則打消了參與顧慮,有望吸引更多傳統金融機構佈局;三是技術價值回歸本質,區塊鏈、RegTech等底層技術將擺脫炒作標籤,真正服務於金融核心需求。對深耕行業的從業者來說,這絕不是壞消息,反而是“可以沉下心認真做事”的明確訊號。當監管紅線清晰劃定,行業告別無序競爭,那些願意在合規建設上發力、深耕業務結構的玩家,終將迎來屬於自己的黃金時代。——香港虛擬資產監管的這次升級,為全球Web3行業發展立起了一面鏡子:剝離虛浮敘事、築牢業務結構,才是成熟市場的必然方向。未來,香港Web3領域的“熱鬧勁兒”或許會淡一些,但留下來的,都是具備專業能力、堅守合規底線的優質玩家,行業也將更貼近傳統金融市場的成熟生態。當野蠻生長的潮水褪去,唯有紮實的合規能力與堅定的長期主義,才能成為立足行業潮頭的真正底氣。 (RWA現實世界資產研究院)
香港動真格!1%數位資產配置就要全牌照?行業反彈背後的生死博弈
一家傳統資管機構只想拿1%的資金試試數位資產的水,卻被要求花數百萬港幣申請全套牌照,合規成本直接碾壓潛在收益。這不是行業吐槽,而是2026年開年香港數位資產圈的真實困境。1月20日,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人員協會(HKSFPA)緊急遞出反對意見,直指擬議新規的核心——取消第9類牌照項下“10%以內數位資產配置豁免”條款。距離1月23日諮詢期截止只剩3天,這場“1%配置對應100%牌照”的博弈,早已超越單一條款之爭,更在拷問香港“國際數位資產中心”的定位底色:是要嚴密風控的高牆,還是相容創新的橋樑?“安全通道”將被堵死,行業怕的是“一刀切”自2018年11月落地以來,“10%豁免”條款一直是傳統資管機構試水數位資產的“緩衝帶”。簡單說,持有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的機構,只要數位資產配置不超總資產10%,不用額外申牌,僅向證監會(SFC)報備即可。這種過渡安排,既讓機構能在可控風險內摸索,也給了監管層觀察市場的時間窗口。但擬議新規要徹底顛覆這種平衡:比例門檻直接取消,那怕只配1%的比特幣、以太坊,也得拿下全套虛擬資產管理牌照。這種“要麼全合規、要麼不能碰”的剛性邏輯,瞬間點燃行業反彈情緒。HKSFPA在意見書中點破關鍵:“合規成本與微小風險敞口嚴重不匹配。”據行業測算,中小機構拿牌的前期投入就高得驚人——合規顧問與律師費50至150萬港幣,虛擬資產合規負責人(RO)年薪更是達120至180萬港幣,再加上系統升級、定期審計等持續支出,遠超過小額配置的潛在收益。更現實的難題在託管。新規要求數位資產必須交由SFC持牌機構託管,但早期代幣、Web3項目代幣大多不被本地託管商接納,專注早期投資的風投基金直接陷入“想合規都沒門路”的窘境。“這不是倒逼合規,是直接勸退中小機構。”有業內人士直言,最終可能讓傳統金融與數位資產的融合之路越走越窄。監管思路大轉向:從“特例豁免”到“全面納管”這場爭議的核心,是香港數位資產監管邏輯的根本性迭代。早年“10%豁免”的設立,本質是數位資產監管不成熟階段的權宜之計,用有限豁免換取行業探索與監管完善的時間。但隨著市場規模擴大,部分機構通過結構化設計規避監管的漏洞,讓監管層下定決心收緊規則。SFC在2025年12月的諮詢結論中明確表態,取消門檻是為了統一投資者保護標準、杜絕監管套利,違規無牌經營者最高將面臨7年監禁和500萬港幣罰款。這一收緊並非孤立動作,而是香港建構全鏈條數字資管體系的戰略佈局,背後還藏著對資產類別的認知升級。2025年6月發佈的《香港數位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已將“虛擬資產”統一改為“數位資產”。這不止是措辭調整,更標誌著香港正式認可其合法價值載體屬性——擺脫“虛擬”帶來的“脫離現實”誤解,明確其作為可交易資產的本質。從2023年推出交易平台牌照制度,到如今強化資管領域准入,香港正一步步搭建標準化、無死角的監管網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曾強調,新牌照制度是“完善數位資產法律框架的重要一步”。但監管層眼中的“嚴密規則”,在中小機構看來卻門檻過剛,反而可能把謹慎試水者擋在門外,與“培育行業生態”的初衷背道而馳。RWA創新遇阻,中間地帶恐消失新規的衝擊遠不止合規成本,更精準擊中了行業創新的核心——RWA(真實世界資產)與數位資產的融合路徑。眼下,“RWA+數位資產”的混合策略已成趨勢,機構以代幣化國債、不動產等RWA為底層穩收益,搭配少量數位資產增厚回報,既穩健又留足創新空間。BounceBit的實踐就是典型,其雙層收益結構在2025年5月的實驗中,部分混合策略年化收益率突破24%;Asseto平台更將傳統資金費率套利策略部署至公鏈,實現傳統金融邏輯與區塊鏈技術的深度融合,正是香港想要培育的創新業態。但“全有或全無”的規則,可能讓這類創新半路夭折。如果小額數位資產配置就需全套牌照,機構大機率會向“純RWA”或“純數位資產”兩極靠攏,中間的混合創新地帶將大幅萎縮。HKSFPA呼籲,二者融合本就是漸進過程,監管也應給出梯度化空間,而非簡單一刀切。全球對標:香港監管如何跳出“剛性困境”?在數位資產監管的全球競賽中,香港的“一刀切”模式顯得尤為剛性,其他金融中心早已探索出更精細的路徑。新加坡走風險導向路線,金融管理局(MAS)為傳統資管機構提供明確過渡指引,2026年1月落地的加密資產資本標準充分吸納行業反饋,低比例配置可適用簡化合規要求,兼顧風控與適配性。歐盟通過MiCA法規建立基於活動的監管體系,按業務類型設定差異化門檻,明確配置比例低於5%可簡化流程,給機構清晰的合規邊界。迪拜則以開放姿態搶灘,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不僅提供全面監管框架,更配套稅收優惠、簡化許可流程等激勵措施,在全球賽道中形成獨特優勢。對比之下,香港的提案仍有最佳化空間,業界期待的精細化方案已逐漸清晰。核心思路集中在三點:一是分級牌照,按數位資產配置比例(如≤5%)設定簡化要求,聚焦資訊披露與基礎風控;二是監管沙盒,允許機構在有限規模、可控風險內試驗混合策略;三是專業投資者豁免,對高風險承受能力機構適度降門檻,這也是全球多數司法管轄區的通行做法。數位資產時代的監管智慧,藏在“平衡”裡1月23日諮詢期結束後,監管層將結合101份意見書修訂提案,香港數位資產監管的最終形態仍有變數。但這場爭議已揭示核心命題:數位資產走向主流,從來不是監管對行業的單向約束,而是雙方相互磨合、動態適配的過程。從“虛擬資產”到“數位資產”的術語升級,足以看出香港對這一資產類別的重視。而真正的“智慧監管”,不該是築起高牆隔絕探索者,而是搭建兼顧風控與創新的橋樑。過於寬鬆易致市場失序,過於嚴苛則可能引發業務外流,迪拜等新興中心的競爭已敲響警鐘。香港的選擇,不僅決定本地數百家資管機構的合規路徑,更將為全球數位資產監管提供範本。在創新與風險的天平上,能否走出精細化、適應性強的監管之路,考驗著這座國際金融中心的制度智慧。答案,很快就會浮出水面。 (RWA現實世界資產研究院)
2026年巴塞爾加密監管落地香港:比特幣與RWA的合規新局
隨著加密資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全球金融監管機構面臨如何將這一新興資產類別納入現有監管框架的挑戰,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也不例外。2022年12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發佈了《銀行加密資產風險暴露的審慎處理標準》(Prudential treatment of cryptoasset exposures),標誌著國際銀行業監管在加密資產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為全球銀行體系對加密資產的分類、資本計量和風險管理提供了統一框架。據媒體消息,香港金管局確定將於2026年1月1日起在香港全面實施基於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銀行資本金新規。一、加密資產的分類框架:比特幣歸於“高風險”,RWA可被視為“傳統資產代幣化”巴塞爾委員會所定義的加密資產,為主要依賴密碼學和分佈式帳本技術或類似技術的私有“數位資產”,而“數位資產”則被定義為可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或獲取商品或服務的一種數字價值表現形式。不僅比特幣、以太坊等屬於巴塞爾委員會定義中的加密資產,RWA、穩定幣等也包括在內。巴塞爾委員會的核心監管思路是根據風險特徵對加密資產進行差異化分類,並施以相應的資本要求。標準將加密資產分為兩大類:Group 1 和 Group 2。(一)Group 1 加密資產:滿足嚴格條件的“相對安全”資產Group 1 加密資產指完全滿足一系列分類條件的資產,其風險被認為與傳統金融資產相似或可控,因此適用基於現有巴塞爾框架的風險權重。Group 1 進一步細分為:Group 1a:代幣化傳統資產。即通過分佈式帳本技術(DLT)等數位化形式表現的債券、貸款、股票、商品等傳統資產。其核心要求是必須賦予持有者與持有非代幣化原資產完全相同的法律權利(如現金流權、破產求償權),且不能引入額外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Group 1b:具有有效穩定機制的加密資產。主要指合規的穩定幣。其必須滿足以下關鍵條件:一是與特定傳統資產(如法幣、黃金)或一籃子資產掛鉤,並可按預先確定的“掛鉤價值”贖回。二是擁有充足的儲備資產,且儲備資產需滿足嚴格的贖迴風險測試(確保即使在極端壓力下也能足額贖回)。三是發行方必須受到監管,並滿足審慎資本和流動性要求。四是演算法穩定幣被明確排除在Group 1b之外。(二)Group 2 加密資產:未能滿足條件的高風險資產Group 2 包括所有不符合Group 1分類條件的加密資產,其風險更高,因此適用新設的、更保守的資本處理辦法。Group 2a:雖然不符合Group 1條件,但滿足特定的避險識別標準(如高流動性、存在受監管的衍生品等),允許有限度的風險避險。Group 2b:不滿足避險識別標準的加密資產,適用最嚴格的資本要求。所有無擔保的加密資產(如比特幣、以太坊等)默認歸於此類。(三)對比特幣和RWA的定位比特幣:作為典型的、無資產支撐、價值高度波動的加密資產,比特幣因無法滿足Group 1的任何分類條件(尤其是缺乏穩定機制和足額儲備資產),被明確劃入Group 2b類別。這意味著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其風險極高,銀行對其敞口將面臨最嚴厲的資本約束。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RWA產品若想獲得相對寬鬆的監管待遇,必須努力滿足Group 1a的條件。關鍵在於證明代幣化資產在法律權利、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上與底層傳統資產完全等同。任何在可轉讓性、結算最終性或贖回便利性上的額外風險或折損,都可能導致其被歸入Group 2。二、分級資本要求:從“等同傳統”到“懲罰性權重”資本要求是巴塞爾框架的核心,標準針對不同組別的加密資產設計了精細化的風險加權資產(RWA)計算規則。(一)Group 1 加密資產的資本要求基本規則:原則上,Group 1a和Group 1b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分別參照其對應的傳統資產或掛鉤資產,適用《巴塞爾協議》現有框架下的標準法或內模法。額外附加:為應對底層技術(如DLT)不成熟帶來的基礎設施風險,監管機構有權對Group 1加密資產的風險加權資產施加附加資本要求。該附加項初始為零,但可根據觀察到的技術弱點動態增加,以此激勵銀行主動管理相關風險。(二)Group 2 加密資產的資本要求Group 2a:適用修訂後的市場風險標準法或簡化標準法。允許在同一加密資產的多空頭寸間進行有限度的淨額結算(淨頭寸資本要求為100%),但不允許使用內部模型法。Group 2b:適用最保守的資本處理。對每種Group 2b加密資產,以其多頭和空頭敞口絕對值的較高者作為風險暴露基數;對此基數適用 1250%的風險權重。這意味著銀行需要持有至少等於該敞口價值的資本(因為1250%權重乘以8%的最低資本要求,正好是100%);此要求旨在實質上為高風險加密資產敞口提供全額資本覆蓋。(三)嚴格的敞口上限為控制銀行體系對高風險加密資產的總體風險暴露,標準設定了硬性上限:一是Group 2加密資產的總敞口一般不應超過銀行一級資本的1%,且絕對不得超過2%。二是突破1%上限的部分,需按Group 2b的資本要求處理。三是一旦突破2%上限,全部Group 2敞口都將按Group 2b的懲罰性資本要求處理。三、超越資本:全面的審慎監管工具箱除了資本要求,標準將加密資產全面納入銀行審慎監管的各個方面:流動性風險:Group 1a中部分符合條件的代幣化資產(如代幣化高流動性債券)可能被視為優質流動性資產(HQLA),但標準極其審慎。Group 1b和所有Group 2加密資產明確不能被視作HQLA。流動性覆蓋率(LCR)和淨穩定資金比例(NSFR)下的現金流分類,需根據加密資產的具體結構和風險謹慎判定。槓桿率與大額風險暴露:加密資產敞口需計入槓桿率分母。大額風險暴露規則同樣適用,銀行需識別加密資產敞口背後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並遵守對單一交易對手的敞口限制。風險管理與監管審查:銀行必須建立與加密資產風險相匹配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特別是應對技術風險(如網路穩定性、金鑰安全)、操作風險、法律合規風險(AML/CFT)和估值風險。監管機構在第二支柱(監管審查)下被賦予廣泛權力,可對風險管理不足的銀行施加額外資本要求、限制或採取其他糾正措施。資訊披露:銀行需定期披露加密資產敞口的定量資訊(如按組別的敞口金額、資本要求)和定性資訊(如業務策略、風險管理政策、主要風險)。四、全球實施進展:從國際標準到本地化監管巴塞爾委員會的標準是最低國際標準,其落地有賴於各成員國監管當局將其轉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內法規。標準規定的全球實施日期為2025年1月1日。主要司法管轄區進展:歐盟走在立法前沿,其《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條例》(MiCA)已於2023年通過,為加密資產(尤其是穩定幣)設立了全面的發行與監管制度,與巴塞爾標準的精神相契合,並為銀行監管提供了基礎。英國審慎監管局(PRA)已就實施巴塞爾加密資產標準開展了多次諮詢,預計將緊密跟隨國際時間表,制定本土化細則。美國多個監管機構(如OCC、聯準會)已發佈關於加密資產活動的指南和聲明。美國銀行業監管機構預計將參照巴塞爾框架,但具體實施路徑和細節可能帶有本國特色。中國香港、新加坡等金融中心均已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的牌照制度,並正關注銀行業對加密資產的涉足,預計將參考巴塞爾標準更新其銀行業監管規則。正如前所述,香港金管局確定將於2026年1月1日起在香港全面實施基於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加密資產監管標準的銀行資本金新規。目前,全球主要經濟體正處在將巴塞爾標準本地化立法或制定細則的過程中,2024年至2025年是關鍵的準備和過渡期。五、對一般加密資產使用者的潛在影響巴塞爾標準雖直接規範銀行業,但其影響將通過金融體系傳導至普通使用者和市場:加密資產託管服務的規範化與成本:銀行若提供加密資產託管服務,需滿足嚴格的操作風險、客戶資產隔離和網路安全要求。這可能提升託管服務的可靠性與安全性,但也可能增加服務成本。銀行加密資產相關產品的受限與明晰。由於高昂的資本成本和嚴格的敞口限制,銀行大規模持有或交易比特幣等Group 2b資產將極不經濟。使用者通過傳統銀行直接投資高風險加密資產的管道可能非常有限。銀行更可能圍繞Group 1資產開發產品,如代幣化證券的託管、交易或基於合規穩定幣的支付解決方案。這將推動RWA等合規加密資產生態的發展。市場分化的加劇。標準可能加速加密資產市場的“兩級分化”。合規、透明、有實體資產背書的加密資產(如部分RWA、優質穩定幣)將更容易獲得傳統金融體系的接納。而無擔保、高波動的加密資產則更多被隔離在傳統金融體系之外,主要在專業和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間流通。長期看,推動市場成熟與投資者保護。通過將加密資產納入全球統一的審慎監管框架,有助於抑制銀行業在此領域的過度冒險,降低金融系統風險。同時,高標準的資訊披露和風險管理要求,間接提升了市場的透明度和規範性,為終端使用者提供了更好的保護環境。巴塞爾委員會加密資產審慎標準,建構了一個基於風險、鼓勵合規、限制投機的監管範式。它通過精細的分類(Group 1/2)和差異化的資本要求(從等同傳統到1250%懲罰權重),清晰傳達了其監管立場:謹慎接納可與傳統金融風險比擬的“代幣化資產”,而對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高波動性無擔保加密資產保持高度警惕並施以極嚴約束。這一框架不僅為全球銀行業管理加密資產風險提供了“操作手冊”,也將深刻影響加密資產市場的發展軌跡:一方面,它為穩定幣、RWA等與傳統金融結合的創新鋪就了合規化道路;另一方面,它也為純粹投機性、高風險的加密資產活動劃定了清晰的邊界。隨著全球司法管轄區陸續實施,全球銀行業正面臨調整與適應,而加密資產市場也將在與傳統金融體系的碰撞與融合中,走向一個更加規範但也可能更加分化的未來。對於普通使用者而言,理解這一監管邏輯,有助於認清不同加密資產在主流金融體系中的“身份”與前景,做出更理性的投資決策。 (數字新財報)
香港監管機構警示公眾警惕CoinCola,將其列為可疑平台
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已對虛擬貨幣線上交易平台CoinCola發出警示,提醒投資者警惕與該平台交易的相關風險。香港證監會已將CoinCola列入可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警示名單,理由是該平台可能在未經恰當授權的情況下擅自開展經營活動。據監管機構的說法,CoinCola在未持有香港監管框架下有效牌照的情況下,疑似向公眾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香港證監會提醒投資者,任何在香港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或主動面向香港居民開展業務的平台,均必須持有監管機構頒發的牌照並接受其監管。未納入該監管框架的平台均屬違規經營範疇,會令使用者面臨極大風險。監管機構強調,若投資者使用無牌平台進行交易,一旦發生糾紛或平台突然關停,其相關權益將無法得到任何保障。在此類情況下,使用者可能會面臨資產追回困難的問題,尤其當平台營運方在香港無明確合法經營實體時,該問題將更為突出。香港證監會警示稱,投資者的資金存在全額虧損的潛在風險。本次警示同時列舉了可疑虛擬貨幣平台的常見特徵,包括宣稱提供保本收益或異常高額回報、發佈誤導性聲明謊稱正處於牌照申請流程中,以及通過社交媒體、即時通訊軟體和網路紅人進行激進行銷等。此類手段往往被用於向潛在投資者製造虛假的合規假象與投資緊迫感。香港證監會敦促公眾保持審慎態度,在開立交易帳戶或劃轉資金前,務必核查相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合規狀態。監管機構鼓勵投資者查閱持牌平台官方名單,同時對那些在營運模式、管理層資訊及監管合規資質方面缺乏透明度的服務保持警惕。此次監管行動,體現了香港在強化虛擬貨幣行業監管方面的進一步舉措。儘管香港持續致力於打造數位資產創新樞紐,但監管部門明確表示,投資者保護始終是首要原則。目前,監管機構正加大主動排查力度,及時曝光那些可能對公眾構成潛在風險的交易平台。近年來,隨著虛擬資產市場快速發展,各類欺詐與違規行為頻發,香港證監會已不斷擴充可疑平台警示名單。監管機構希望通過發佈公開警示的方式,提升公眾風險防範意識,助力投資者作出更為理性的投資決策。香港證監會重申,投資者應履行審慎核查義務,遠離所有未經正規授權的交易平台。 (Blockwind)
海南封關需要知道的10件事
12月18日起,海南自由貿易港正式啟動全島封關。作為中國高水平開放的標誌性舉措,全島封關引起廣泛關注。封關是否等於封島?進出海南島會變麻煩嗎?是否會影響我們“買買買”?資料圖: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線口岸”(貨運)集中查驗場。(無人機照片) 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01 什麼是全島封關?封關是指,將海南島全島建成一個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實施以“‘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島內自由”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一線”放開,指將海南與中國關境外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作為“一線”,實施一系列自由便利進出舉措;“二線”管住,指將海南與內地之間作為“二線”,針對“一線”放開內容實施精準管理;島內自由,指島內各類要素相對自由流通。02 封關是封島嗎?封關不是封島,而是進一步擴大開放。封關後海南與國際的聯絡將更加便捷,這對於加快吸引全球優質要素集聚,促進海南自貿港高品質發展,為全國改革開放探路開路,具有重要意義。03 封關為何定在12月18日?1978年12月18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征程。在12月18日這一天啟動封關,具有重要像征意義,是向世界展示中國堅定不移擴大高水平開放的決心和信心。04 封關後,進出海南島會變麻煩嗎?按照現階段的封關制度設計,除部分貨物從海南自貿港進入內地需要接受查驗外,大多數貨物以及所有的人員、物品、交通運輸工具等進出海南島,仍按現行規定管理,封關前後沒有變化。大家到海南島出差、旅行,都和現在一樣,不需要辦理額外證件。資料圖:cdf海口國際免稅城和海口新海港客運樞紐。(無人機照片) 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05 離島免稅購物政策會變嗎?全島封關後,將繼續實施離島免稅購物政策。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已於11月1日起實施,允許“離島且離境旅客”享受離島免稅購物政策。06 “零關稅”商品範圍有多大?全島封關以後,進口“零關稅”商品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由進口徵稅商品目錄取代此前的“零關稅”商品正面清單。“零關稅”商品範圍將由目前的1900個稅目擴大至約6600多個稅目,約佔全部商品稅目的74%,比封關前提高了近53個百分點。07 “零關稅”會惠及所有企業嗎?全島封關之後,進口“零關稅”享惠主體將基本覆蓋全島有實際進口需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還有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封關以後,進口“零關稅”商品及其加工製成品不再侷限於企業自用,可以在享惠主體間自由流通,免於補繳進口稅收。08 海南會成為“避稅天堂”嗎?海南自貿港的“低稅率”以合規為前提,“零關稅”以監管為保障,與“避稅天堂”存在本質差異。通過享惠條件限定、反避稅條款、資訊透明化及嚴格的反洗錢機制,海南正建構“開放而有秩序”的稅收環境。海南洋浦區域國際集裝箱樞紐港擴建工程(一階段)二期碼頭。(無人機照片) 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09 海南房子會變成“離岸資產”嗎?封關後,海南雖實施特殊政策,但仍在國家法律和宏觀管理框架內。房地產調控會因城施策,但遏制投機炒房、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原則不會動搖。海南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等權益依然受國內法律法規約束。10 封關是否意味著自貿港全面建成了?按照規劃,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貿易自由便利和投資自由便利為重點的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體系。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製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自由貿易港。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