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房銷售
個人住房貸款,有新變化
28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 推動加快建構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意見明確房地產開發貸款實行主辦銀行制,預售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現房銷售項目最長不超過7年。意見還明確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40年;所購新建住房實行現房銷售的,個人住房貸款應在銷售備案後發放;實行預售的,應嚴格在項目竣工備案後發放。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指出,中國城鎮化正從快速增長期轉向穩定發展期。黨中央、國務院就加快建構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作出部署。“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完善商品房開發、融資、銷售等基礎制度。《意見》作為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是完善房地產基礎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立足房地產行業轉型發展和建構新模式需要,從宏觀層面建構房地產信貸基礎制度,最佳化房地產信貸體系,更好滿足房地產合理信貸需求,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意見》與個人住房貸款、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商業地產貸款等具體領域的管理辦法,共同構成新模式下房地產信貸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