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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智能經濟新形態:產業鏈重構、比較優勢與系統性政策框架
從技術賦能到經濟形態的系統性躍遷 當前,全球正經歷以人工智慧為核心的第四次工業革命,智能經濟發展呈現加速態勢。美國通過《晶片與科學法案》,以科技創新投資等方式鞏固其技術領先地位。歐盟推進《人工智慧法案》等規制框架全面監管人工智慧發展。中國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等舉措,加快建構智能經濟新形態。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經濟新形態”,這一表述標誌著人工智慧從技術賦能的“工具”角色升級為驅動全域經濟系統重構的“生態”核心,這一轉變具有深刻的理論內涵和實踐意義。 智能經濟作為數字經濟的高級形態,正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比較優勢理論作為國際貿易理論的基石,強調各國應基於自身要素稟賦比較優勢參與國際分工。在智能經濟時代,比較優勢的內涵已從資源、勞動力等傳統生產要素優勢,擴展到資料、演算法、算力等新型生產要素優勢。新結構經濟學從要素稟賦比較優勢出發,強調產業結構內生於要素稟賦,而最優的產業結構又決定了技術結構和制度安排。智能經濟時代已來,中國在這一歷史性變革中,如何基於自身要素稟賦比較優勢,實現智能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成為亟待回答的時代課題。本文從經濟學理論、產業鏈重構、政策建議框架等維度進行系統性分析解讀。 理論框架:基於新結構經濟學的智能經濟產業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