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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擬進一步上市改革:所有公司都可秘密遞表、不同投票權規則鬆綁、降低第二上市門檻等
2026年3月13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刊發《諮詢檔案》,公佈上市機制競爭力檢討第一階段的建議,就提升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的系列舉措徵詢市場意見。此次改革以2018年上市改革成果為基礎,旨在豐富香港上市公司類型、創造多元活力的市場環境,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選擇,同時維持健全的投資者保障體系,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諮詢期為期八周,至2026年5月8日結束,市場人士可通過香港交易所網站提交意見。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旋表示,此次建議是在與持份者深入溝通後提出,契合市場對優質創新投資機遇的需求,將推動上市機制在保障投資者信心的同時更高效、與時俱進,助力香港成為成長型企業首選集資地和全球資本佈局亞洲的首選市場。本次改革建議主要圍繞不同投票權上市規定最佳化、海外上市發行人來港上市便利化、首次上市規定及安排完善三大核心方向展開,共提出十項具體調整舉措。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Present/March-2026-Competitiveness-Review/Consultation-Paper/cp202603_c.pdf不同投票權規則鬆綁,降低准入並拓寬適用範圍不同投票權架構是創新企業上市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改革從財務資格、投票權比例、創新屬性認定三方面全面最佳化,大幅降低上市門檻,同時擴大制度適用範圍,讓更多創新企業得以享受制度紅利,具體調整如下表:便利海外發行人來港上市,降低第二上市門檻並完善轉板規則針對海外上市發行人,此次改革聚焦第二上市資格最佳化、轉主要上市規則完善,大幅降低中概股等海外企業回歸港股的門檻,同時為其後續轉板提供更清晰的指引,還就更多便利措施公開徵詢市場意見,具體調整如下表:註:合資格交易所指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及倫敦交易所主市場;認可證券交易所參照聯交所網站更新列表。完善首次上市規定 提升上市效率與制度靈活性在首次上市領域,此次改革從公司控制權、財務匯報、科技企業上市路徑、申請流程等多方面進行調整,既提升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又強化申請材料的監管力度,核心調整舉措如下表所示:(瑞恩資本RyanbenCapital)
川普再變卦!全球AI晶片管制新規即將落地,拋棄幻想、沒有退路
意料之中,“懂王”又變卦了!在川普暫緩H20晶片出口、叫停關稅政策時,咱就知道,這人說話不要太當真,變卦是常事。只是沒想到,這變卦速度也太快了點!本以為川普急於向華出口H200 AI晶片,會暫時沒有新動作,沒想到,全球AI產業又迎來了一場新變革,全球AI晶片管制新規即將落地,美國這次又要整出什麼新招數?據瞭解,美國正在醞釀一項針對AI晶片出口的全球管制新規,不只是針對中國,而是全球範圍的。和之前的出口管制措施不同的好似,這次重點會放在分級審批機制上。也就是說,針對全球200多個國家,它會有不同的等級分類,能不能出口、出口什麼型號、出口多少等等,或許都會有明確的分級規則。說白了,美國這是要對全球AI算力格局重新洗牌啊,想要從源頭來管制全球AI晶片的流通,都要讓自己說了算。具體地,新規很可能會採取三個等級劃分,其中,1000顆GB 300以下晶片的小額採購,審批手續可以簡化、甚至可享受豁免,這主要面向用量較小的中小企業與科研機構,兼顧市場需求與管控成本。而超過1000顆的中級叢集採購,則需提前預審、披露商業模式,甚至接受實地核查。至於20萬顆以上的超大規模採購,則需由東道國出面談判並作出安全承諾。不同於傳統的技術封鎖,此次管制的核心目的的是掌控全球AI晶片流通的主動權,而非徹底禁售。AI晶片作為全球科技產業的核心器件,其出口是重要的產業收入來源,因此管制並未完全切斷供給,而是通過設定審批門檻,將全球AI產業的發展節奏與話語權牢牢掌握在手中,這種“可控性供給”的模式,可以提升美國在AI領域的地位和影響力,但也讓全球AI企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供應鏈不確定性。當然了,雖然有明確的等級制度要求,但美國給不給,給多少,怎麼稽核,也存在很強的主觀性。大機率就是中國很難要到先進的AI芯,盟友國可以豁免等,說法變了,套路不變,懂得都懂。反正美國一向喜歡自說自話、朝令夕改,要扣帽子就扣帽子,想要和這種不守規則的國家談規則,那不是自討苦吃嗎?但經過這麼多年的磨練,中國早就已經習慣西方的多變了。這種不確定性,恰恰成為國產AI晶片實現突破的關鍵風口。全球管制引發的供應鏈信任危機,讓我們深刻意識到,過度依賴單一來源的晶片供應,將直接威脅自身AI產業的穩定發展,國產AI晶片由此從“可選”轉變為“必選”,國產替代時唯一選擇。客觀來看,國產AI晶片已取得階段性突破,具備了替代海外晶片的基礎實力,但仍存在明顯差距。目前,華為升騰910C、寒武紀思源590等國產訓練晶片已完成萬卡級叢集驗證,其中升騰910C的半精度浮點運算(FP16)性能可達到海外主流型號H100的約80%。但不可忽視的是,在高端訓練晶片的極致性能、軟體生態完善度以及全產業鏈協同能力上,國產晶片與海外巨頭仍有差距,這也是未來需要重點突破的方向。需要理性看待的是,當前AI晶片管制新規仍處於草案階段,存在調整、修改甚至擱置的可能,國產晶片的發展仍需避免盲目樂觀。此次風口帶來的不僅是市場機遇,更是技術攻堅的壓力。國產晶片企業需抓住機遇,聚焦核心技術短板,加大研發投入,完善軟體生態,推動全產業鏈協同升級,才能真正實現從“替代”到“引領”的跨越。 (W侃科技)
全面梳理2026年納斯達克新規,一文讀懂核心要點
2026 年伊始,納斯達克密集出台多項新規,建構起自 2008 年金融危機以來最為系統、嚴格且全面的上市監管體系。本文依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方檔案、納斯達克相關提案等權威資料,深入剖析 2026 年截至目前納斯達克新規的生效情況、待裁決事項以及市場傳聞,為企業提供清晰指引。已生效新規IPO 核心門檻調整:兩大市場 IPO 核心門檻統一提升至 1500 萬美元,增幅最高達 200%。明確禁止老股轉售或以存量股份湊數,要求企業必須通過新發股份募資來達到標準。同時,所有財務標準(包括淨利潤、收入、股東權益)均需滿足該門檻要求。強化納斯達克裁量權:新增 IM - 5101 - 3 解釋性材料;明確 9 類定性考量因素,涵蓋中介機構監管記錄、司法管轄區法律障礙、股權分配集中度、管理層美國合規經驗、審計意見中的持續經營疑慮,以及任何可能引發“誠信擔憂”的因素。低價股退市新規:若公司股價連續 10 個交易日低於或等於 0.1 美元,將直接觸發退市程序,取消整改緩衝期;聽證期間交易暫停不可撤銷。上市費用調整:入門費提高至 32.5 萬美元;年費小幅上調,對於發行量在 1.5 億股以上的企業,年費漲至 19.9 萬美元;同時明確 ADR、ETF 份額等特殊證券的費用標準。OTC 轉板門檻提升:轉板豁免募資額提高至 1500 萬美元,與 IPO 門檻完全一致;禁止轉老股,僅認可無限制流通股募資。SPAC 轉板規則最佳化:豁免觀察期與交易量要求,企業可直接提交轉板申請,稽核周期從 3 個月縮短至 6 - 8 周。IPO 稽核機制完善:稽核周期放寬至 4 - 8 周;回覆問詢意見的時限延長至 3 - 6 周;強化對股權結構、流動性、業務真實性的實質審查。待裁決事項中企 IPO 專項門檻:擬增設 2500 萬美元最低募資額(目前正由 SEC 獨立稽核),遠超通用 1500 萬美元標準;同時禁止中企直接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指數快速納入規則:優質新上市公司交易滿 15 個交易日即可納入指數,取消自由流通股 10%的門檻,可通過市值係數調整納入權重。低流通股指數權重調整:取消 10%的硬性門檻;當自由流通股比例小於 20%時,通過市值×5 倍係數計算權重(上限為 100%)。市值 500 萬退市規則:若公司連續 30 日總市值低於 500 萬美元,將立即停牌退市。此次納斯達克新規的全面調整,核心目標在於篩選優質企業、淘汰低質企業,推動納斯達克市場進一步向“高成長、高流動性、高合規性”的市場定位邁進。 (中概股港美上市)
2026年,赴港上市擁擠排隊,香港證監會上市新規,您瞭解多少?
香港證監會近年聯合港交所推進多輪上市規則改革,核心聚焦特專科技、生物科技、發行機制、A+H股安排、母基金上市、保密申請等方向,以下為2023-2026年初的關鍵新規與實操要點。一、核心類股新規與門檻調整1. 特專科技公司(18C章,2024年9月生效)適用領域:新一代資訊技術、先進硬體軟體、先進材料、新能源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市值門檻下調:已商業化公司由60億港元降至4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由100億港元降至80億港元(有效期至2027年8月)。核心要求:商業化企業需有≥10億港元收入;未商業化企業需有核心技術與明確商業化路徑。2. 生物科技公司(18A章,持續最佳化)無收入門檻:允許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上市,上市時市值≥15億港元,核心產品至少進入I期臨床。合規升級:強化研發管線、臨床試驗資料與風險披露,要求保薦人具備生物科技領域專業資質。3. 不同投票權架構(8A章)適用範圍:18A/18C發行人自動符合創新產業公司認定,可直接採用同股不同權架構上市。保障機制:投票權差異上限為10:1,上市後不得提高;重大事項需經普通投票權股東批准。二、發行與流通機制最佳化(2025年8月4日生效)1. A+H股公眾持股量:由15%降至10%,或公眾持股市值≥30億港元(二選一),減輕股東稀釋壓力。2. 公眾持股量分層標準(非A+H):市值≤100億港元需25%;市值>100億港元可15%-20%(最低10%),自由流通量≥10%且≥5000萬港元,或市值≥6億港元。3. IPO配售機制:建簿配售最低佔比40%;公開認購設雙機制——機制A回撥上限35%,機制B可自選10%-60%比例且無回撥;基石投資禁售期維持6個月。4. 自由流通量新規:上市時公眾持股中無禁售部分需達標,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三、創新機制與配套政策1. 保密申請通道(2025年5月推出)適用主體:18A生物科技、18C特專科技公司。操作流程:可先以保密形式提交申請,在上市前特定節點再公開關鍵資訊,適配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商業節奏。2. 母基金上市指引(2025年2月生效)適用對象:封閉式母基金(另類資產為主)。核心門檻:AUM或預期市值≥7.8億港元;單只底層基金投資≤20%淨值;底層基金不得二次投基金;管理人需有≥7.8億港元另類資產管理經驗。披露要求:每季度披露資產淨值,充分提示折溢價風險。3. SPAC上市(18B章)市值要求:上市時≥10億港元,贖回權安排更靈活。併購時限:24個月內完成併購,延長則需股東批准;併購標的需符合港交所行業與合規標準。四、合規與監管強化1. 保薦人責任:要求對18A/18C發行人開展更深度盡調,對財務造假、資訊披露違規實施“終身追責”,提高違規成本。2. 公司治理:強制設立稽核、提名、薪酬委員會,獨董佔比≥1/3;強化ESG與風險管理披露,董事會每年檢討內控並披露缺陷與整改。3. 資訊披露:特專科技/生物科技公司需披露技術壁壘、研發進度、商業化風險;關聯交易、同業競爭需全面披露並經獨立股東批准。五、新規核心影響與實操建議影響:降低特專科技、A+H股上市門檻,拓寬生物科技、母基金等融資管道;提升市場流動性與國際吸引力,助力香港打造全球創新資本中心。建議:擬上市企業提前匹配18A/18C/8A等對應章節;與保薦人、律所協同制定架構與披露方案;關注保密申請、配售機制等新規細節,提升申報效率。 (才說資本)
中概股自2026年1月1日港交所上市新規
2026年港交所有望突破募資3600億港元。並且自2026年1月1日起,港交所實施持續公眾持股量新規,對中概股(含A+H股)上市與後續合規形成關鍵影響。關心港交所上市的企業家朋友,您清楚嗎? 下面,我就將港交所自2026年1月1日生效的新規介紹一下:一、核心新規概覽(2026年1月1日生效)1. 替代持續公眾持股量門檻(適用主機板發行人)可選標準:公眾持股≥10%,且公眾持股市值≥10億港元(替代原單一比例要求)。適用場景:上市滿125個交易日的發行人,為股份回購等資本管理提供更大靈活性,兼顧流通性與合規性。案例:千億市值中概股回流,公眾持股10%即滿足合規,無需維持25%,減少股份稀釋壓力。2. A+H股發行人定製化持續要求(中概股重點)H股公眾持股需滿足:≥該類別股份5%,或H股市值≥10億港元(二選一)。核心目標:保障H股流通性,適配A+H兩地上市結構,降低中概股回流後的合規成本。對比舊規:更貼合中概股A+H架構,避免兩地監管衝突,提升H股交易活躍度。3. 公眾持股不足的監管機制(合規關鍵)定期匯報:發行人需按新規定期披露公眾持股資料,增強透明度。不足處置:額外披露+限制部分公司行動(如增發、併購),不單純停牌。嚴重不足:股份加**-PF標記**,18個月(GEM為12個月)整改期,逾期未達標將除牌。邏輯轉變:從“停牌威懾”轉向“披露+約束+限期整改”,穩定市場預期。二、對中概股的實際影響回流吸引力提升:替代門檻降低大市值中概股合規壓力,回購、分紅等資本操作更靈活。A+H股更具優勢:定製化H股要求適配中概股兩地上市需求,降低跨境監管成本。合規重點轉移:需強化公眾持股資料管理,建立定期披露與不足預警機制,避免標記與除牌風險。三、合規操作要點1. 上市前:評估是否適用替代門檻,制定資本管理與公眾持股平衡方案。2. 上市後:定期測算公眾持股比例與市值,確保符合替代門檻或原始要求。3. 不足應對:及時披露+制定整改計畫(如引入公眾投資者、調整回購節奏),避免觸發標記與除牌。 (才說資本)
重大變革!美國SEC火速批准納斯達克新規,OTC場外SPAC轉板迎利多
2025年12月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以高效之姿,正式通過了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提交的一項上市規則修訂提案。這一新規的落地,猶如一顆重磅炸彈,在資本市場激起千層浪,為特定類型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轉板機遇。此次新規聚焦於那些身處OTC場外交易市場的SPAC。當它們通過借殼上市(de - SPAC)這一途徑,試圖轉板至納斯達克主機板時,將享受到兩項至關重要的監管豁免。不過,並非所有OTC場外的SPAC都能搭上這趟“順風車”,新規明確界定了適用範圍,只有滿足特定條件的“幸運兒”才能受益。這些條件包括:相關SPAC目前或曾經在美國國家證券交易所上市過;同時,要向公眾股東提供贖回或認購股份的機會,以此換取首次公開募股(IPO)募集資金的按比例分配份額。那麼,這兩項豁免究竟“香”在那裡呢?其一,豁免反向併購規則。按照以往規定,這類交易會被歸類為納斯達克規則中的“反向併購”,進而面臨更為嚴苛的監管審查。但新規實施後,這一枷鎖被徹底打破,相關交易得以擺脫繁瑣審查的束縛,輕裝上陣。其二,豁免日均交易量要求。此前,OTC證券轉板納斯達克時,需滿足“掛牌前30個交易日日均交易量不低於2000股”的最低門檻。如今,這一硬性指標被新規“一筆勾銷”,為相關SPAC轉板掃除了又一障礙。納斯達克之所以提出這項修訂,背後有著深遠的考量。長期以來,從主機板退市至OTC市場並完成併購的SPAC,在與一直留在交易所的SPAC競爭時,往往處於劣勢地位。新規的出台,旨在為它們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讓它們的de - SPAC過程更接近傳統的IPO,而非普通的OTC轉板。值得一提的是,該規則在SEC的加速批准下,已迅速生效,一場資本市場的新變革正拉開帷幕。 (中概股港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