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二號,美國移民局放出震撼炸彈,以下幾類人群必須回國重新申請綠卡,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待在美國就可以申請綠卡.
這條政策對美國的移民體系是一個徹底的顛覆。移民專業律師表示,對那些在美國有過非法滯留的人來說,一旦離開美國會觸發3年和10年禁止入境的禁令,意味著他們將很難拿到綠卡。
以下是官方檔案的翻譯:
華盛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今日發佈了一份新的政策備忘錄,重申了以下事實:依據長期以來的移民法律及移民法庭裁決,尋求調整身份(即在美國境內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必須通過美國國務院駐外領事機構的“領事處理”程序,在境外完成申請。備忘錄指示移民官員,在裁定某位外國人是否符合資格獲得這種“特殊救濟”形式時,必須逐案審查,並考量所有相關因素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