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
《羈押修法保障被告還是護航犯罪?學者警告:詐團毒販恐成最大贏家》 近期立法院再度提出羈押制度修正草案,引發刑事司法實務與犯罪防治領域關注。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助理教授、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廣宣教育委員會主委林書立表示,刑事程序改革固然應重視人權保障,但若大幅限縮檢警偵查量能,在當前詐欺案件海量增加、毒品犯罪問題嚴峻的情況下,恐怕將使「集團式詐欺」與「幫派級毒販」等組織犯罪成為最大受益者。 林書立指出,修正草案若壓縮羈押期間,並限制檢警在偵訊、搜索、約談過程中的必要處置,將使檢警上溯源辦案、追查金流、查扣數位證據及防止串供的能力受到衝擊。對高度組織化、科技化、跨境化的詐欺與毒品犯罪而言,一旦偵查節奏被迫中斷,犯罪集團即可能利用時間差湮滅證據、隱匿金流、聯繫共犯,甚至威脅被害人或證人。 針對草案第98條與第156條限制檢警偵訊時不得拘束被告身體,林書立表示,該設計表面上是保障被告權利,但實務上可能立即衝擊第一線執法人員安全。面對涉犯重大犯罪、具脫逃風險,或可能畏罪自殘、自傷的嫌疑人,若檢警無法採取必要拘束措施,恐使執法人員暴露於更高風險,也會迫使現場投入更多人力維持安全,進一步排擠原已緊繃的偵查資源。